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已经很久没有在现场看川剧了,今天真的有点小兴奋。
川剧《苍生在上》是继话剧《赵抃》之后又一部以地方官员为原型的舞台剧作品。虽然用的是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因为这两个主人翁身上有着那么多共同之处,所以看的时候会有些恍惚,感觉在说一个人。在我们心目中都有一个对清官共同的认识,那就是在他们心中都拥有“舍小我保大我”的崇高美德和信仰。
非常喜欢张鹏翮这个主角的扮演者,他吐字清晰准确,声音高亢洪亮,非常的富有穿透力,无论文场武场,他的唱腔、念白都表现得张弛有度,情绪精准,令人动容。
其中有几个泪点击中了我。
当张鹏翮听说灾民因为饥荒死掉了近三千人,那一声长长的,融进了惊讶的,痛惜的',几近哀鸣的高腔“啊-------”一出来,我瞬间泪奔了。自古以来,中国的官僚们能把“天下苍生”真正放在心中的少之又少。演员那发自肺腑的,令人肝肠寸断的长啸,完全把全场观众带进了戏里,被他塑造的这位令人景仰的总督那种悲天悯人的精神彻底感动,全场掌声雷动,久久不息。这种台上台下直接的情感呼应与交集,是看电影得不到的,非常震撼。
张鹏翮一心为民,不计个人得失。小人作祟,可怜他锒铛入狱。但是他依然戴罪治河,心系苍生。另一边,老父亲为了帮他还上那三十万担的粮食,变卖家产,穷苦潦倒而死,他全然不知。当演员一声高喊“炸坝”,我再次泪奔。这一声不仅喊出了他对"天灾人祸"的不屈!喊出了他对朝堂的忠诚,更喊出了他对黎明百姓那份重重的责任及拳拳赤子之心。
他对天对地有铮铮铁骨,对老父亲却有无限深情。正因为这位品格高洁的老父亲,百姓才得一如此清正廉洁的好官,乃民之大福气啊。当听说父亲病逝的噩耗,演员此刻一大段唱段都在讲诉父亲对儿的遵遵教诲,讲着哭着,哭着诉着。那凄婉柔情的唱腔,气若游丝的身段,一声声“爹爹”,是他对父亲的养育之恩无力回报的无奈和伤心,一声声“爹爹”是他对父亲教育他“堂堂做人,以民为先”的感激,一声声“爹爹”像一块块石头,重重地砸在观众的心上,令人感概唏嘘。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在利益面前,有人选择利己,有人选择逃避,也有人选择和人民在一起。没有天下苍生,哪来黄天厚土;没有天下苍生,哪来家国豪情。“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唯有奉行“苍生在上”,做官才不至于误入歧途。
台上演出一气呵成,台下观戏百感交集。
为演员们的精彩演技喝彩,为高素质的观众点赞。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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