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时候就盼望着早些立秋,立了秋便分早晚凉。像我这种疰夏的人,不是在过夏天,而是在熬夏天,热得发狂的夏天是没有天理的,把人的身子放在大地上爆烤,盛夏总是寝食难安,更盼望着秋天的凉爽,入秋后回到村庄是最好的去处。
秋风的手,是村姑摘棉花的巧手,所到之处干净利落。秋天是十月怀胎临盆的女子,怎么也遮不住遍身散发着成熟的气息。所有的叶片儿繁华一季凋谢和败落都是至善至美的。沐浴着阴柔的凉爽,思绪就这样立在秋风的田野里,从夏的大千世界里转身,我是秋天的孩子。
闲云是秋天的眉毛,大地是秋天的双脚,我是秋天中最丰富的内涵。这个秋天是我的,我风尘仆仆从远方回来看秋,看望秋天里的父老乡亲们,看秋天的根。
秋天是最迷人的。像雾像雨又像风。这一场浓雾恰巧被我赶上了,浓得化不开,像牛奶一样的白两步内不见人,只闻鸡声、人声。走在稻田边,人变得飘渺起来,整个儿被这浓雾包裹着,想抓住什么,什么也抓不住,只有思绪是自己的',雾水打湿了鞋面,渗入肌肤里凉津津的。
有一次,我突发奇想:“爸爸,秋天是什么颜色的?”
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爸爸,爸爸笑了笑,摸着我的小脑袋,说:“秋天呀?是金黄色的。”
金黄色的?我赶紧跑到门前,一看,又跑回来对爸爸说:“爸爸,外面有的是黄色,那为什么也有红色和绿色呀?”
爸爸说:“当然,还有其他色彩,可秋天的黄色是最多的呀,你看,不论红色的树叶和绿色的树叶上都带着一点黄色呀!”我点点头。
我抬头看了看,金色的树叶上好像还闻到一点点香味,好像是风姑娘披着一头金黄的长发,身上抹了秋天的香味。
我又跑去问爸爸:“秋天的声音是怎样的声音?”
“什么声音?”爸爸遥望着树上那些金光的树叶和光秃秃的树杆,“什么声音?树叶、果实降落的声音?风儿姐姐吹动树叶的声音?拨开果实的声音?”
“不对,不对,是我哈哈大笑的声音,是我跑步的声音和我跳跃的声音。”
“好啊!”爸爸鼓掌叫好。
结果,我又问:“秋天是什么模样的?”“秋天是什么模样的?哈哈,秋天一定是姐姐温和淑女般的走一字步,是像橡皮糖的嘴唇……这就是秋天的模样。”
秋天,你听我说。
清晨,睡意朦胧中醒来。耳边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像一曲轻音乐,多么抒情多么令人心旷神怡。
走出家门,人们还是像往日一样忙碌着、奔波着。可又有谁在意过这最寻常的秋雨呢?
伸出双手,感受秋雨的温柔;深呼吸,秋的气息。早上的空气很清新,周末,去感受一下秋天吧!我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
早饭过后,雨停了。我走在田间小道上。稻黄了,就像为大地穿上了一件新衣。看,她多么得意呐!而大树和小草却对夏天那件绿衣裳恋恋不舍,始终不肯褪去,或许是它们更加喜欢着清新而又代表着生机盎然的绿色吧!
当我看的正入神时,天空中又飘洒起了零零星星的小雨。我在雨中奔跑,在风的抚摸下,在雨的伴奏下。这种感觉是我无法言表的!
回到家,坐在窗前。静静地写作业、不时的看看窗外正在演奏着的小雨滴,耳边传来一阵音乐声。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惬意了!
窗外的树,在雨的冲刷下,显得越青翠越生机盎然。
在城市中工作了一周的人,偶尔来乡下感受一下静谧、没有喧嚣的生活,也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春,生机盎然、万物复苏,使人对生活充满希望;夏,骄阳如火、给人激情;冬,白雪茫茫、银装素裹,令人心旷神怡。可又有谁读懂了秋呢?
乡村的秋是喜悦的。漫步在小路上,感触着秋那温柔的抚摸,呼吸着掺杂着泥土芬芳的空气,一切都是那么富有秋的气息。几缕阳光洒在地上,柔和却带着淡淡麦香。田野里,人们正忙着收割。金黄金黄的麦浪,在风的`吹拂下,翻滚着,散发出独特的麦香味,给人们诉着丰收的喜悦。
校园里的秋是充满活力的。在属于秋的九月里,我们轻轻地跨进这美丽的校园,轻轻地迈入这一方心灵的净土。在这个季节里,我们开始了新学年的生活。在校园里,清爽的秋风跳着欢快的舞蹈,树叶弹奏着金色的音符,琅琅书声如银铃般飞出教室。秋化身一片片落叶,布满了校园的路上,宛如一条金色的地毯,给莘莘学子们带来无限欢畅。
秋,你把灿黄涂上梧桐的伞,你把金红抹上苹果的脸,你把田野变成金黄的波浪,你给每一个人最温馨的呢喃。
也许,在我们稚嫩的心灵中,会酿造出一个更美的秋的童话。
你好!
我是四川省德阳市实验小学五年级三班的一名男生,我叫敬良宇,今年11岁了,今天,我很高兴能给你写信!
在我们德阳,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比如:世界闻名的三星堆、风景迷人的'东湖山公园、空气清新的石刻公园……个个让你陶醉,还有许许多多好吃的德阳特产,我真诚的邀请你来我家做客,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一起玩耍、一起学习……
我还有许许多多的兴趣爱好,比如:跑步、踢足球、打乒乓球……每次在学校举办的田径运动会中,我可常常进入总决赛呢,在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好成绩。
对了,现在该讨论重点了,我觉得开展“手拉手”活动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举行:
1.通过写信的方式传递消息,可以在信上写上自己想说的话。
2.可以用打电话的方式,增进彼此的友谊,让大家成为好朋友。
3.可以通过上网,用QQ、微信来聊天,这样既节省了钱,传达消息又快,不过要有节制,不能在网上聊太久。
怎么样?我的建议还不错吧!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想法或建议,
请与我联系,期待你的回信。
祝
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你未来的朋友:***
2月25日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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