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曾描写过这样一位年轻女子:她隔着湍急的河流,对着心爱的男子大喊:“你若喜欢我,我便摄衣渡河来找你;你若不喜欢我,我便另寻他人,向我提亲的人排了满大街哩!”文末发出“狂童之狂也且”的感慨。
好一个将青春挥洒到极致,用专属青春的奔放,洒脱地去爱、去恨的.女子!
如此女子,必坚信青春不朽。用年轻人的狂妄、潇洒去践行人生的人,即使到了头童齿豁之日,内心深处必定还珍藏着一段明丽而永不朽蚀的青春。
可现实似乎并不如此。明明是“日出之光”、“日中之阳”,却感叹着青春不再,用理性而僵硬的公式,计算着青春逝去的那一天,嘲笑着坚信青春不朽之人的天真无知。这样的人,色未衰而心已老。以老成持重的视角看待本该绚烂多彩的青春,以至于暮气与戾气过早地染指他们的生命。上世纪的伦敦,曾流行刚毕业的医科大学生蓄起络腮胡、戴上金丝镜的“时尚”,以此来彰显自己的老到医术。然而,与之俱来的是腐败、贿赂之芽的潜滋暗长。
草让青春仆从于暮气。以“青春不朽”的观点看待生命,并不是虚妄地渴求永葆童颜,生命不逝;而是让一颗激越洒脱的,甚至“狂傲”的心永远跳跃。“不朽”与“逝去”其实并不矛盾,外在、表象、肉体可以逝去,内在、精神、灵魂却可以不朽。正如金岳霖先生在独居生活中与孩子们一起斗鸡,正如《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疯疯癫癫顽劣不堪却同时豁达善良。
英谚中的一句“年老而勿衰”。年老之人尚不能衰颓,更何况青年们?青年是时代的晴雨表,是潮流的扬帆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自由则国自由”。那么,少年青春则国青春!若是人人都保持一颗“狂”心,则人人都是少年,时代便朝气蓬勃,生意盎然。
朋友,无论你的年龄,绽放青春之花吧!愿“狂童”之心,去热烈地拥抱太阳!
看见书,我就像一个非常饥饿的乞丐扑倒食物上一样,它每天补充着我的精神食粮,让我不得不为之疯狂
记得小时候,夏天纳凉的时候,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辛苦了一天很累的,我全然不知,我喜欢在妈怀里,看着天上的星星,听妈妈讲故事。那段子里,我知道了聪明、善良、正义的阿凡提;知道了勇敢、智慧的神笔马良;还知道了狡猾、凶恶的狼外婆。我幼小的心灵模模糊糊地产生了好人与坏蛋的念头。黑猫警长的故事,让我多年来一直向往着有一天能成为一名警察,我要像黑猫警长那样,用自己的勇敢和爱心让那贪婪的“一只耳”没有藏身之处。在妈妈的怀里听故事是我儿时最幸福的一件事,每每在妈妈的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有一次我竟然梦见王子和他的灰姑娘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婚礼,我登上了他们的四轮马车,一直飞到天上去,心情甭提有多激动了,醒来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不满足妈妈讲的故事,我开始独自看书,逮着书就看。叔叔他们每逢我的生日会给我送礼物,我总要求他们给我买书,我不再喜欢那些玩具,因为我已开启了一扇通向书的王国的大门,图书、漫画、科幻书……这都使我感到乐趣无穷。对书的***已经让我着迷了,放学的路上我常常边走边看,有一次,我忍不住在课上也偷偷地看了起来,不想被语文老师发现了。我紧张地站起来,想把书藏起来,怕被没收,语文老师看了看书的名字,没有说什么,只轻轻地说,把书收起来,下课了再看。我至今都非常感激。那以后,语文老师隔三差五地会帮我借来许多书,我兴奋得不得了,就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差不多,但从那以后我没有在课上偷偷摸摸地看书。因为有书,我觉得很充实,每逢周末,我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坐着,与书为伴。
再大些,我已经是书店的常客了,我喜欢到书店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拿起一本书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往往一站就一两个小时,有时候,书店打烊了,我浑然不知。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我开始阅读名着。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我发现孙悟空是自己心中完美的偶像,孙悟空因为三打白骨精触犯佛门禁忌,被唐僧误解,让我伤心又难过,后来唐僧遭难被妖怪变成老虎,孙悟空不计前嫌前来搭救,让我感动又流泪。阅读名着,也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欣赏了祖国的锦绣山河,我为祖国博大的文化而自豪!
现在我已经不再满足于看书,开始写读书笔记,书是我最好的玩伴,我发现在书里我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对书的喜欢,让我宁愿放弃休息的时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智慧是一种心镜,境由心生。
心基吸智,方寸之间皆海阔天空永无涯畔;心若有慧,则宛若长空旭日终至至灵之境。 民国课本中有这样一段话:“三只牛吃草,一只羊也吃草,一只羊不吃草,它看花。
我想,在茫茫绿原上看花的那只羊便是智慧的,它看花的景象,便是智慧独有的景象。正如《平凡的世界》中所说,人生的意义不是吃饭这么简单,还应有更高的追求。
诚然,智慧对人类最基本的要求便是要有抛开物质层面的精神追求。只有不被浮华物质遮住双眼的人,才是有资格称做智慧的人。
再进一步讲,拥有大智的人,不仅有精神追求的,更有特立独行、超然物外的胆气。
我曾惊叹于朱耷的《墨鱼图》。那只翻着白眼的鱼诉说了怎样的智慧心语?不言而喻!我十分敬胃这位明朝遗老,高蹈乎八荒之表,亢心乎千秋之间…… 如果说朱耷的智慧是一种气象,那么,庄子“超乎象外,得其环中”的智慧便是一种至镜。超脱于生命本相的空灵之境,乃是禅与道的完美契合。
李叔同青天白日以映事,明镜止水叹澄心,霁月光风以待人,便禅一般地诠释了朱耷的气象和庄周的至境;超乎生命本身,肇乎天地万物,故能在圆寂之前,叹一句“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通往智慧的空灵之境,是没有捷径的,需要全身心地领悟。悟人生沉浮,悟涅磐境界。必要时,可学一学柳宗元的“独钓寒江雪”,于大自然中,领略融身于天地之间、放眼于银妆世界的寥廊与凝重。 生命本就是一场锻炼,智慧便是那最终的升华。修一颗智慧之心,成一番智慧之境,于生命无悔,于本心无愧。
我想,草籽枕头的青春,姨婆的青春和村庄的青春,大概是一起逝去的。
譬如当姨婆掉落第一颗牙齿,村里倒下了第一幢年久失修的老屋;当无人问津的草籽枕头因姨婆的日夜摩挲而终于破裂,村里的人也像枕头里的稗草籽一样哗哗流去,散落四方……
如果我们就把这叫作老去,那什么能被称为青春?
在姨婆一口健壮整齐的牙齿能干净利落地咬断草茎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她能每天早上四点半利落地爬起,与村庄里的女人们叽叽喳喳热热闹闹地去收草籽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我每年都换上的新草籽枕头散发出草木与大地干净而辛辣的气息时,我想它是青春的;在村庄还鸡鸣狗吠,热闹非凡时,我想它是青春的……
记忆中最清晰的是姨婆早上出门时的背影。彼时她年轻如斯,活力如斯,蹑手蹑脚地打开那扇老旧的木门。可我每次都会在木门的吱呀声中醒来,然后看到她梳着一个大辫子的挺直的背影和门缝中微露的一条狭长的晨曦。从孟夏到深冬,那天晨曦从微红变作深紫,从二十岁到四十岁,姨婆的背影从挺直变得微躬……
站在姨婆的墓前,我撒下一把清香的草籽。肝癌夺走了她还不算太老的生命。可我知道,当村子里的人都千方百计地奔向城市,奔向羽绒枕头,姨婆就已不可能回到她的青春了。
回望身后,曾经长满稗草的湿润小径上尘土飞扬。宽阔的水泥路上,新建的小洋楼里,新的村里人们,抑或是半个城里人们,开着汽车,枕着羽绒枕头,过着他们不一样的青春。
心中莫名其妙产生一种释然。
没有人永远不会老去,可永远有人正在年轻。我曾经那么固执地想抓住的,不过是我心中姨婆的青春,村庄的青春。他们的青春逝去了,但仍可在我心中不朽;而另一群人,亦在延续属于他们的,村庄新的青春。
再一次枕上姨婆留下的草籽枕头,耳边适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仿佛那些草木仍在枕头中拔节生长。经冬历春,枕中却封存一段岁月,永老去。老旧的棉布轻抚我的脸,一如姨婆温暖的手。外面传来汽车的鸣笛声,新型收割机的轰鸣声,意外地不觉刺耳。
青春逝去,青春不朽。
"叮铃铃!叮铃铃!"是爸爸打来电话,我们要去泰山了,做好一切准备后,我们和爸爸同事的孩子--我的姐姐冲泰山奔去。
到了泰山脚下,抬头一望,葱郁的树木把整个泰山笼罩在绿色之下,泰山高得与云朵并肩为伍。我们开始爬山了,石阶一级连一级的在我眼前出现,才刚刚爬了五分钟,就已经气喘吁吁,我坐下来,往左一看,茂密的大树傲然挺立在两旁,它为自己可以为别人遮阳而骄傲。
我休息了几分钟后,又开始攀爬。这时,"哗哗,哗......"的声音不时地响在耳边,原来是溪水的声音。我来到溪边,溪水时而缓,时而急,时而宽,时而窄,溪声也时时变换着调子,为大自然奏起了美妙的乐曲。我洗了把脸,便又开始向山顶进发了。我们真正领略到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含义。
泰山真美啊!
泰山为十大名山之首,五岳独尊。
泰山古称岱山,春秋时改称泰山。
然而,今年暑假我就游览了泰山,山脚下太阳火辣辣的`,热的你满头是汗,并且饮料也翻了倍的卖。我就从走中天门的那段,开始讲解泰山的美丽吧!
终于到了中天门,这可爬了3个小时,才到了中天门,在俩侧全是悬岭,再往上走,是一条大瀑布,水流及其的快,如果你被瀑布冲走,你就到了农村了。往上一看,好几十个山峰,看起来十分陡峭,而杂草特别的多,甚至大约有1000多种,我一个也认不出来,在泰山游览,无一出没有100多种草。
接着,到了一个山泉,游客们把毛巾湿润了一下,以防中暑。并且,如果你想爬上南天门,你就必须带一个拐杖,要不然你从楼梯上滑下去,后果吗?
到了十八盘时,那最挑战人,因为楼梯不是斜着往前,而是像直线一样在前方,并且1600多个台阶,没有间隔,把着栏杆上才是最安全的。走了5个多小时,才到了南天门,在这一路上,就有一个风景——大雾,我一眨眼睛,就好像哭了似的,全都是水。在南天门时,往下一看台阶见不到底,我不禁有了一个想法——我是怎么爬上来的,为什么双腿没有感觉了?
在南天门,望眼一去,全是大大小小的旅馆,如果别人说在泰山上方望底下而去,深不可测,那一定是个谎言,因为四周全是雾,甚至连浑身都是雾,怎么可能看到下面,就是太阳光都进不来呢。
接着,又是一个台阶,我来到了天街,天街全是小吃的,比如:煎饼卷大葱,红烧鸭子,泰山煎饼等,都卖的很贵,翻了好几倍价呢。
游到了天街,就应该下山了,俗话说的好,上山容易下山难啊。
在十八盘那里,真是难下山啊,不过下去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快到了中天门时,天都黑的不成样子,伸手不见五指,还好带了电棒,我才回到了宾馆,那时我问了妈妈一句,我的腿还在吗,怎么没有感觉了?而且回旅馆时已经晚上8点了,而我是早上6点走的。
游玩了泰山,让我更加见多识广,古人云: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天是没有高度的;学习是没有尽头的。
看见书,我就像一个非常饥饿的乞丐扑倒食物上一样,它每天补充着我的精神食粮,让我不得不为之疯狂
记得小时候,夏天纳凉的时候,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辛苦了一天很累的,我全然不知,我喜欢在妈怀里,看着天上的星星,听妈妈讲故事。那段子里,我知道了聪明、善良、正义的阿凡提;知道了勇敢、智慧的神笔马良;还知道了狡猾、凶恶的狼外婆。我幼小的心灵模模糊糊地产生了好人与坏蛋的念头。黑猫警长的故事,让我多年来一直向往着有一天能成为一名警察,我要像黑猫警长那样,用自己的勇敢和爱心让那贪婪的“一只耳”没有藏身之处。在妈妈的怀里听故事是我儿时最幸福的一件事,每每在妈妈的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有一次我竟然梦见王子和他的灰姑娘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婚礼,我登上了他们的四轮马车,一直飞到天上去,心情甭提有多激动了,醒来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不满足妈妈讲的故事,我开始独自看书,逮着书就看。叔叔他们每逢我的生日会给我送礼物,我总要求他们给我买书,我不再喜欢那些玩具,因为我已开启了一扇通向书的王国的大门,图书、漫画、科幻书……这都使我感到乐趣无穷。对书的***已经让我着迷了,放学的路上我常常边走边看,有一次,我忍不住在课上也偷偷地看了起来,不想被语文老师发现了。我紧张地站起来,想把书藏起来,怕被没收,语文老师看了看书的名字,没有说什么,只轻轻地说,把书收起来,下课了再看。我至今都非常感激。那以后,语文老师隔三差五地会帮我借来许多书,我兴奋得不得了,就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差不多,但从那以后我没有在课上偷偷摸摸地看书。因为有书,我觉得很充实,每逢周末,我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坐着,与书为伴。
再大些,我已经是书店的常客了,我喜欢到书店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拿起一本书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往往一站就一两个小时,有时候,书店打烊了,我浑然不知。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我开始阅读名着。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我发现孙悟空是自己心中完美的偶像,孙悟空因为三打白骨精触犯佛门禁忌,被唐僧误解,让我伤心又难过,后来唐僧遭难被妖怪变成老虎,孙悟空不计前嫌前来搭救,让我感动又流泪。阅读名着,也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欣赏了祖国的锦绣山河,我为祖国博大的文化而自豪!
现在我已经不再满足于看书,开始写,书是我最好的玩伴,我发现在书里我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对书的喜欢,让我宁愿放弃休息的时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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