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先通过一个故事引出观点,然后用对举的方式用事理、事例证明,结构完整。前,注重了对生活本身的思考和反思,激发了写作的灵感,在选材上下了一番功夫,材料正反对比,有事例有分析,所以文章显得很有生活性,有说服力。
想必大家对“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很熟悉吧?没错,现在的父母总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为自己的孩子报了各种五花八门的学习班。家长们几乎把业余时间都贡献出来,忙碌地奔波在来回接送孩子的路上。那对于这些孩子们来说,他们既要完成学校的学习和功课,又要参加各种补习班,简直是太辛苦了!而且等到他们写完所有作业,眼皮直打架时,还要在家长地逼迫下看一个小时的书,可想而知,在这种睡意朦胧之中,怎能把书中的经典看进去呢?又怎能会喜欢看书呢?
而我,却跟很多同龄孩子不同。
我一放学就回家写作业,只要完成好了作业,剩余的时间就都属于我的了,可以由我自己自由支配哦!我一个星期除了学作文(还是自己喜欢的),其余什么英语、舞蹈、钢琴、奥数——我一个也没有报!我会充分利用自由的时间,做很多我喜欢的事情。比如在书海中畅游,我曾读过《小公主》、《玛蒂尔达》等。我希望自己能像小公主萨拉学习,做一个坚强的女孩,经得起打击,书中命运之神对她的不公,让她曾几度痛苦万分,但她依旧笑对人生,最终她的乐观和执着感动了上苍,获得了真正的幸福!我希望自己也能像玛蒂尔达那样,虽然她只有5岁,可她聪明过人,利用超能力帮助亨尼老师夺回了父亲的遗产,用她的智慧打败了可恶的.校长……这些故事都那么引人入胜,让我为之着迷!我还利用自由时间作画,我画过可爱的小丸子、画过美少女、画过各种海报,虽然画技不咋地,但我依然乐在其中,妈妈说我的画进步很快哦!
在这段自由时间里,我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写小说。不怕你笑话,我写过n本小说,有《校园长篇小说》、《蓝莓女孩》、《银儿的花季》、《阳光小镇de夏令营》等等。我的小说还有很多粉丝,其中铁杆粉丝就是我的妈妈,现在妈妈几乎每晚都离不开我的小说,因为妈妈说,只有看完了我的小说她才能很好的入眠。粉丝中还有我的很多同学和亲戚朋友,班里同学在我的带动下,也纷纷开始写起了小说!不瞒你说,我还利用写小说赚了很多“稿费”!
我这样的自由生活让“大忙人”同学很羡慕,我没有因为这样变得一无是处,反而还从中收获了不少他们在补习班学不到的知识!
胡杨植根于广袤沙漠中,“一千年不老,老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朽”,生命的力量让胡杨无惧于自然的风霜刀剑,奏响挺拔千年的生命绝唱。
没错,生命的力量即在于不顺从。白纸即便再大,终因没有生命的支撑随风而逝。蝴蝶虽小,却因其自身的不顺从而坚守原处。不屈于恶劣的环境,不屈就世俗的眼光,不顺从命运的安排,跟随灵魂的指引,如此,方显生命的力量。
当我们庄严地望着国徽思考历史,当我们参观人民英雄纪念碑时目光沉重,当我们感慨于祖国千年来建筑的神奇变迁,是否能想起那个叫林徽因的女子,那个伟大的建筑学家?即便身躯被病魔噬成空洞,她仍旧在穷乡僻壤搜集我国古代建筑的第一手资料,仍旧在国徽设计会议上发表慷慨之辞。
她被人誉为“人间最美的四月天”,我想,这不仅因为她那柔美的外表,更在于她生命所迸发出的磅礴力量。风雨与羁绊阻挡不了她的'脚步,苦难的咆哮让她飘摇,却也使她接受着人生的洗礼,绽放光芒。命运给了她多恙的身躯,她并没有丝毫顺从,而是靠后天超乎常人的意志完成人生的蜕变。生命的力量在于不顺从,当世界惊叹于中国国徽的绝妙设计时,他们也定是在赞叹林徽因那不顺从的生命彰显出的绝代风华。
诺贝尔说:“生命是自然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而不顺从,便是雕刻刀,谨慎从容,让生命的力量在我们的手中得以释放。你看尼克胡哲,不顺从于命运所给予的缺陷,从一个“海豹人”变成令全世界动容的大师;你看贝楚齐尼亚,不顺从于世俗的评判标准,用那深入人心的乐音,从一个矮子站成了音乐界巨人;你看热尔曼,不顺从于“女性不能学习数学”的传统,不懈地为女性争取学习的权利,从一个好学青年变成备受敬仰的科学家。他们的生命轨迹着实不同,却因不顺从而绽放出相同的光彩,熠熠灼灼。
“只有死掉的鱼才会顺流而下。”我们拥有挺立的脊梁,拥有不顺从的生命力量,那么就在人生的旅途中站成一棵挺拔的胡杨,栉风沐雨,享受阳光。
最确切地从反面印证了这个观点的人,是美国最受爱戴的总统罗斯福。在美国,不仅仅是广大民众,就是白宫的仆人们,也从内心里喜爱他。他的黑人男仆奥默森写 过一本书《罗斯福,他仆人的英雄》,详尽描述了他们这些仆人是如何爱戴总统的秘闻。
在奥默森的书中,他写到这样一个细节:他妻子听人说鹑鸟很漂亮,可是从来没有见过鹑鸟。有一次她到总统的房间工作,就向总统询问有关鹑鸟的事情。总统当时 就停下手头的工作,不厌其烦地向她讲述鹑鸟的故事。奥默森的妻子也没有把这件事情当成什么大事,也就是随便问问而已,总统的态度让她十分感动,她没有想到 位高权重、日理万机的总统,竟然这样重视自己的一个小小的问题。不久的一天下午,奥默森房间的电话响了,是罗斯福总统打来的。总统告诉奥默森,他刚刚从奥 默森的窗口经过,看到正好有一只鹑鸟落在他们的窗台上。他让奥默森转告妻子,赶快来看那只鹑鸟。奥默森感动万分地喊自己的妻子,他们热泪盈眶地看到了那只 美丽的鹑鸟!
奥默森这样描述他和妻子的感受:作为一个仆人,你怎么能够不喜欢这样的主人?他和妻子始终把这件事情记在心头,不仅仅作为自己一生最珍贵的宝贝珍藏,还常 常像美味一样拿出来细细品尝。他说,在当时的白宫里,任何一个在那里工作的人,几乎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大家只要谈起总统,都有一些值得自己终生铭记的故 事。他们这些仆人常常这样想,不论在什么时刻,为了罗斯福总统,他们随时都愿意赴汤蹈火!
当罗斯福总统任期届满以后,有一次他重新回到白宫拜访当时的总统塔夫托。恰好塔夫托总统和夫人都不在,他就挨个去探望那些仆人们。无论是卫兵、厨师、杂 役、花工还是做杂务的女仆,他都像遇到一个老朋友那样直呼他们的名字,一一与他们握手,并询问他们的家人和孩子。当他在厨房遇到面点师艾莉丝的时候,就问 她是否还烘制他最喜欢吃的玉米面包。艾莉丝说,不烘制了,现在这里的主人不喜欢。罗斯福说,他们真不懂得欣赏,等我见到总统我要转告他。艾莉丝激动得泪流 满面,她不论见到谁都不停地说,总统依然记着我做的玉米面包!
此后的很多年,艾莉丝每年都会在罗斯福总统生日的那一天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玉米面包,即使罗斯福总统去世之后她也没有间断,她把做好的玉米面包送到罗斯福的 墓地去。她认为自己的一生中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更加重要。
那天罗斯福看望大家的场景,成为白宫所有工作人员一生中最珍贵的记忆。很多年以后,他们这些人都退休了还在谈论。有一位仆人甚至说,谁拿十万美元换我的这 个经历我也不换,因为我知道自己在总统的心目中有多么重要。
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喜欢得到关注,都喜欢被重视。当你这样对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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