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
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
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
书中说:“成长的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也正因为成长的问题就是成功的问题。成功的问题是最难面对的问题,因为我们总是认为一旦成功了,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因此,大多数管理者都不明白,他们的态度必须随着企业成长而改变。他们老是喜欢争辩:同样的态度和行为在过去可以成功,应该在未来也能成功。”我认为对外不能与时俱进,对内不能更新迭代,这是大多数企业走向衰退的根本原因,这个规律是普遍客观存在的,谁也无法逆转。
西尔斯公司曾经是美国也是世界最大的私人零售企业,但在20xx年的10月申请了***保护,这家企业就是因为因循守旧,不愿与时俱进,管理僵化而面临***。
一个企业要想长久的存活于这个日渐复杂的经济环境中,不仅需要管理者眼光的长远与制定措施的果断,还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环境。
看完两位同学对《管理的实践》一书的感悟后,相信同学们对管理与实践又有了不同的认识。
,现在经李老师的介绍,又读了***写的《实践论》,对实践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该文不仅系统的阐述了阐述了理论与实践的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与实践有关的问题进行了精辟地论述。“实践,认识,再认识,再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贯穿这篇论文的主线和内在实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决定了认识,认识又指导着实践。认识分为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认识的第一阶段,主要是通过收集资料、进行试验,然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事物现象和外在联系产生认识,这种认识只是感性的,人们还不能得出深刻的'概念,无法给出定论。只有再通过实践去验证,得出事物的本质及内部联系,才能使认识产生质的飞跃,得出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第二阶段。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透过事物的现象认识其本质和规律,从而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无不透露着实践对理性认识的重要性。但实践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本身,认识最终还是要为实践服务的,就好比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马克思主义是为了将其运用到中国革命的实践一样,我们学习专业理论是为了以后工作的实践。
实践就是要照搬理论吗?当然不是。当我们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失败时,就完全否定理论的正确性吗?肯定不是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一个理论是否正确是要经过大量的实践的;同时,在用理论指导实践时,不能完全照搬,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到实事求是,否则就犯了教条主义错误。
学习《实践论》,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就比如学英语,如果你只是会读会写,因为害怕而不开口说,面对老外是不敢与他们交流(即实践),你的口语是无法提高的。特别对我们会计专业来说,学好专业知识,没有实践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实践中会遇到各种书本上没有的问题,实践越多,经验越丰富,对企业财务的把握才会更到位。
无论做什么事情,以旁观者的心态是学不到任何东西的,只有亲力亲为,勇于实践,并在实践中总结,再去应用于实践,才会有收获。
在暑假里的`一天,我骑着自行车出去玩耍,碰到了比我小两岁的聪聪。他开着她妈妈的电瓶车在小区里横冲直撞,就好像和动画片里的唐老鸭一样蛮不讲理。
突然,他从我的身边滑过,向我做了个鬼脸,然后拐到另一条路上去了。我气冲冲地骑回了家,发誓也要学会骑电瓶车。
当我坐到电瓶车的座位上时,十分信心已经失去了七分,我在心中默默地想着:这应该和自行车差不多吧。我把车头刚调好,手就不由自主地往下一扭,车就“跑”了起来,我也跟在后面跑了起来,但最后难逃被摔。这时,爸爸刚好回来了。
他对我说:“自行车与电瓶车最大的特点就是自行车要用脚蹬才可以行走,而电瓶车不同,省去了这个步骤,用手一扭就可以行走了,所以在行走的过程中必须要坐稳,手千万不可以抖……”我顿时恍然大悟。
我照着爸爸的说的又练习了几次,终于能够控制电瓶车了。
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干,只有我们不断地尝试,去实践,才可以熟能生巧,正所谓实践出真知。
老师点评:关键处精雕细琢,文章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中心明确。
经典如同有内涵的女人,它不一定秀色可餐,但肯定会让人百读不厌。《管理的实践》读后几点感悟:
1、各门学科重要人物的重要著作值得认真学习与研读。
2、管理是一种实践,管理是一种需要有目标、有理论指导的实践。
3、管理中规划与执行的通则与概念同样适用于生活。
4、管理者需要通才教育。
一、学习无论作为一种技能,还是一种手段,本质上和管理没有什么不同。“管理需要有目标,有规划,有执行,有评估,有改进““管理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创造外部价值“,学习何尝不是如此。
学习的目的其实就是在自身之外创造价值,学习也应是一种实践。学习不是闭门造车,自娱自乐的事情,而是要通过内部的积累创造外部的价值。
学习也是一门技能。如同管理一样,它也是需要目标,需要计划,需要进度,需要执行,需要反馈,需要评估,需要改进,需要总结。只有这样,你的学习才会更有成效,你的学习能力才会逐渐提高。
二、管理是一种实践,管理的目的是需要创造价值。而规划与执行是管理中的两个要素,缺一不可,同等重要。
三、德鲁克认为,由于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质,管理者需要进行通才教育才能胜任。这种看法与查理芒格的“跨学科、多思维学习”不谋而同。掌握各门学科,特别是基础学科的基础理论,建立多种思维框架,这对于管理中的分析、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典只读一遍是不够,关于德鲁克《管理的实践》这本书,列入自己经典书单名列,日后重点学习与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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