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周,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叫《法官妈妈》。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未满十八岁的男子,被判了三年刑,却提前了三个月出狱。他回到家以后,知道了抚养自己长大成人的母亲因病去世了,而感到悲痛万分。他离开了自己的家,住进了当年判自己刑的那位安法官的家里。目的是为了调查他妈妈临走时做移植手术得来的十万元钱,到底是不是给了安法官,换自己能够提早出狱。在途中,他发现安法官并不是那种会别人的钱,替他们去做事的人。许许多多感人的画面牵动着我的心……
事实上,安法官并没有拿走那笔钱,也没有贪过任何家庭的一分钱。因为她说过,每判一个孩子的刑期,就仿佛是判自己的孩子一样,那么痛苦、那么难受。安法官是一位工作称职、公平的法官,更是一位好妈妈。
我觉得世界上的母爱真的好伟大啊!不管自己的宝贝孩子犯了多大的错误,进了少管所。每个母亲都会生气、都会伤心、都会想到自己没有教好孩子。仅管如此,每个母亲还是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挽救自己的孩子。的确是呀,哪个母亲不疼爱自己的孩子,会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往苦海里跳呢?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像安法官与那位男子所发生的事。但这些事,都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而是用心去感受。对我来说,世上有一样东西,无比可贵,是什么也换不来的,你知道是什么吗?那就是——亲情。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用自己的亲身行动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点。2017年4月27日,单位组织党员等同志观看了《知心法官》,通过这个公益题材电影,使我对黄志丽的事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也向我展示了怎样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一个合格的党员。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人是有温度的,是有情有义的,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所做的不仅仅是公正公平的判案,还应该在法律允许的界限内对于人民更多的人文关怀!电影中,黄志丽将亲和调解贯穿审判活动始终,残疾人撞人一案中,经过自己不懈努力,唤起受害方家人的恻隐之心,使生活几近绝境的残疾人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同时,黄志丽始终秉持着一个信念:基层法官兼具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在面对台商王兆华和刘金洲死亡一案庭审中,黄志丽让控辩双方各抒己见,适时释明法律适用等问题,终使双方都满意的解决了这件事,也让来大陆投资的台商感受到闽台之间一样的海水,一样的温度,展现了两岸司法交流合作的良好愿景;另外,黄志丽将调查研究贯穿审判活动始终,在化解农民工讨薪案件中,深入现场了解案件缘由,找到矛盾症结后,主动作为,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妥善化解了涉及近百名工人切身利益的棘手案件。正是黄志丽的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使其在从事14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先后审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让法律有了温度,让法庭有了温情,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丽法官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感人事迹,展现了新时期党员法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们更应该学习与传承黄志丽心系群众、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公仆精神,努力做好日常工作,总结工作得失,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质量,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创造良好的医患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黄志丽,漳芗市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她始终秉持着一个信念:基层法官兼具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这一信念,促进她在繁杂的民事案件中总是细致入微,不温不火,逐渐成为当地老百姓无限钦佩和信赖的“裁判”。
36岁还未婚嫁,这在南方的小城显然并不多见。母亲已经病故了,她与父亲相依为命,她不忍父亲的孤独,然而法官的忙碌,却遮掩了大部分女儿的色彩。
世纪花园工地,农民工讨要拖欠的工钱,黄志丽与陈婉紧急赶往现场,暴雨中不惧安危,竭力劝解情绪失控的农民工,一场几乎酿成恶性群体事件的讨薪行动停止了,黄志丽却因此摔下吊车,送往医院。
漳芗知名台商王兆华开发地产项目海峡新苑,刘金洲承接了其桩基工程。完工后因桩基施工数量两不相符,而桩基已深埋在建筑地下,其具体数量不易查清。刘金洲苦无证据,与王兆华各执一词。
黄志丽在东靖村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时,同村的刘金洲在家里突发心脏病猝死,留下了老母亲、妻子胡春梅和六岁的女儿菁菁。当法医将刘金洲的遗体抬上急救车的一瞬,刘家三代肝肠寸断。黄志丽搂着菁菁,亲历这一幕,忽然感到刘金洲桩基案的沉重。
黄志丽向院长提出,自己和刘金洲的遗孀胡春梅比较熟悉,也与东靖村民有感情,希望回避桩基案,但被院领导拒绝了。
胡春梅开始了要账之路,几次到海峡新苑找王兆华要说法。作为首批来漳芗市投资建设的台商,王兆华在当地也有一定的声誉,胡春梅孤儿寡母的讨账身份,使王兆华感到名誉上的压力。
黄志丽把绝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放在了桩基案的调查取证上。桩基案持续发酵,台商协会领导直接上门向法院领导反映,希望快审快判,还台商王兆华一个公道。
桩基属于隐蔽工程,黄志丽调取资料,发现桩基数在设计图与合同上并没有误差。胡春梅却坚信亡夫没有说谎,但无法给出关于桩基数量的有效证据。在工程施工监理公司,无论胡春梅怎么哀求,还是不能获准查阅早已封存的档案资料。
黄志丽像不停歇的陀螺,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桩基厂、建筑勘察院、工地,处处留下身影。桩基案因证据难寻,案件一度陷入困境,进展缓慢,黄志丽累得身心俱疲,坚持着,却终于啜泣不已。
王兆华和前妻找到黄志丽,委婉地提出质疑,希望法庭能公平公正。黄志丽释法析理,向王兆华与其前妻做了正确的`法律引导,并告诉他们,因为漳芗台商众多,台胞更多,漳芗法院正试行台胞调解员参与涉台民事案件的调解模式。
当旁听席上大都以为胡春梅胜诉的时候,人民陪审员林海琦的提问发言,又使案件的结局扑朔迷离……
5000多件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述信访,无一投诉举报,黄志丽以她的精神和成绩,摘取了“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的殊荣。
桩基案尘埃落定,当黄志丽在电话里获悉台商王兆华接受法院调解时,她深情地说:闽台之间,一样的海水,感受的是一样的温度。
生活在继续,大大小小的案件、纠纷也在继续,黄志丽依旧忙碌。
“衙寨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36岁未嫁,母亲病故,唯有老父相依为命;法官的身份,为民的信念,掩盖了她身上的女儿情怀。
4月14日下午,省地信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到和平影院观看电影《知心法官》。黄志丽——原本普通的`姓名,在观影后成为了大家心中的楷模。
“她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来办、她为化解矛盾纠纷日夜奔波、她为解决群众诉求不辞辛劳”只要一提起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市民言语间满满的都是钦佩和信赖。“一次温情的调解远胜过一份冰冷的判决。我们法官要努力把刚性的法律条文和人性化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黄志丽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为此她走出法庭,换上布鞋、挽起挂包、深入乡村,细致入微地观察、熟悉群众的说话方式、思维方式,总结出一套独特的调解办法,不厌其烦地给案件当事双方做思想工作,让法律变得温热起来。
影片的开端,我们看到:为了给孙满意等一群打工仔讨薪,黄志丽艰难地周旋于打工仔和包工头、开发商之间,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中不顾自身安危,甘愿摔下吊车也要竭力劝解情绪失控的农民工,阻止了一场即将酿成的恶性事件。 为了给猝死车间的青年工人刘金洲讨回公道,她身负孤儿寡母的全部期望,一次次奔忙在家属和台企董事长之间,努力向台企董事长解释大陆法律与台湾法律的差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了帮助本可以直接定案的因送货而撞伤老人的阿峰,她一次次敲开受伤老人家的门,即使吃闭门羹也坚持不懈,最终换得家属实地了解阿峰家的实际情况……她始终坚持原告和被告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调解优先,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庭外。每次看见双方经过调解——开庭——调解,我们油然而生的只有敬佩。
伴随着影片临近结尾,打工仔及时获得欠薪的欢喜雀跃、包工头现场发放欠薪的亲力亲为、刘金洲家属获得赔偿的热泪盈眶、台企董事长对大陆政策的心服口服、受伤老人家属看到阿峰家不易的于心不忍、阿峰母亲的感激涕零和阿峰父亲大呼“好人啊!”原本盈满温热泪水的眼睛再也抑制不住了。冰冷的法律被黄志丽的一腔热血焐热,为了工作,她不顾自己的身体不适;为了工作,她没有赶上母亲临终前的最后一面;为了工作,她无暇照顾自己孤独年迈的父亲。做基层法官再苦再累,她也无怨无悔,脸上总带着温暖的笑容,时时传递着法律的正能量。
《知心法官》给我的震撼久久不能忘却,其实有一颗负责任有担当的为民之心是每个公职人员所必须的,只有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利益当作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热情温暖民心,才能收获坚定有力的群众基础。
今天,在感动之余,作为江苏测绘工作者,我们更应该学习与传承黄志丽心系群众不忘初心的公仆精神,以局“责任落实年”为契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质量,忠诚于党、敬业奉献,争当“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我省测绘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福建首映式于4月28日下午在福州举行。在单位的组织安排下,我有幸观看了电影。电影《知心法官》是一部法院题材的主旋律作品,塑造了法官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感人事迹,展现了新时期党员法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黄志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总结出“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这种工作法,把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司法有机结合,满足群众的期待。2002年至今,她办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这就是黄志丽,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在维护社会和谐中成就精彩人生。
通过学习黄志丽,我觉得自己要以她为榜样。虽然,我不在一线服务群众,但是,每一个岗位都有着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我想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现在的工作忙忙碌碌,杂事多,琐碎多,时间一长,很容易产生厌烦的情绪。知道越多,越觉得工作不轻松,加班是常事。只有信念永不倒。记得有句话说得好,因为年轻所以伤得起,吃亏是福。
在我看来,正如同电影里所说:“爱自己的儿子是至爱,爱所有的人是至善。”片中的法官感人之处就在于她用至善的心去爱所有的人,哪怕是有错的甚至有罪的孩子,事出有因,她正明白这一点,也清楚任何人都有向善的心,正因如此才能去爱所有的人,甚至不计自己的得失。我觉得,一个人若真能善待一切,那么他身边的人“凭良心也会信任你”,也就真正做到了人之大仁。我想,虽然我们不会像她一样无私,但我们可以尽心去帮助别人,从而实现自己最高价值。
你好,今天上午你一见面就问我累不累我听了心里很不爽,现我明确答复你我们很累,难道我们愿意吗?谁不想过平静的生活?现我反问你为什么我在上海只打一场官司就会这么累,难道都是我们俩老人的过错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在原籍广西打过多个购销合同纠纷案,都是法院在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都接受判决不上诉,那像本案三级法院作出判(裁)决书我们都不予接受、不服判,难道我们俩老人到了上海都变成了法盲,成了刁民和无赖了?高法官我们俩老人并不缺钱,我们现每月的退休养老金加上当地政府每月发给我们的失独补助金,另我又有工程师职称与监理工程职业证书,我们的收入完全可以应付日后的所有支出。因此,我们不息诉主要是为了讨一个公道,也可以说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我们不主动违法去侵害他人的权益,同时也不允许他人故意违法来伤害我们,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绝不接受。
年轻人我告诉你,法院是审判机关永远应该是法律的忠实执行者,法律的制定者永远是法学家不可能是法官。只要是经过全国人大代表一致通过写入“民事诉讼法”内的全部法条,法院在执行中都是具备了可操作性的,更本不可能存在法学家闭门造车不结合实际的问题,即使个别条款存在理解上的困难最高人民法院都会出台司法解释。法律在执行中是刚性的、强制性的,不存在灵活性或可塑性,到目前为止我们俩老人都还未看到允许法官可以在对证人作出的证言不需经过质证,法官可以直接依法采信作为事实依据来判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权益,为什么医学会作出的鉴定绝大多数都是患方要求质证医方不提,这一点难道不应引起法院的关注吗?本案瑞金医院不但不提出质证连自己的举证法院都允许其免了,请不要忘记我主张的是非医疗事故之诉而鉴定书作出的是不构成医疗事故,两者在法律上的归属性质是一致的吗?在这一点上最高人民法院早就已经明确,前者实用的是“民法通则,”后者实用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鉴定人接受质证存在两种方式,即书面解答质疑或当庭接受质询,本案我们俩老人在举证期内已递交了质证申请和需鉴定人解答的20条质疑的书面材料,鉴定人如果认为出庭不安全完全可以做到书面答疑呀?本案三级法院依据何法律在鉴定人不作出书面解答和出庭质证的情况下,并且违背我们的主张全部的不打一点折扣的采信鉴定结论,高法官你应该清楚法律条款是按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制定出来的,三级法院的违法采信行为虽然达到了袒护瑞金医院的目的,同时已严重的侵害了我们俩老人的权益难道你们不明白吗?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认为鉴定人拒不出庭接受质证的行为发展到今天都是法院惯出来的,法院完全可以依法做到倒逼措施促使鉴定人履行质证责任,因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行为是属于有报酬的劳动不是免费的。因此,为什么我们在广西打多个官司都不累,在上海打一个官司就弄得我们俩老人筋疲力尽,以上的述说就是我们俩老人给你的答卷。
高法官今天你主动告知我说,为解除我们的心结由你出面组织5名鉴定人到法院接受我们的质证和弄清“专家鉴定合议书”存在落款日期修改的真实原因,我们对你这一举动表示衷心感谢。一名至今我们还未弄清他的真实姓名、学科和所在医院的鉴定人,只要他在质证时对他的身份经查证说的不是假话,我用党性和人格保证,日后绝不会以任何形式去干扰他的工作。证明修改日期是否属于笔误所致,现只有一条路就是公开当天鉴定会的实况录像,公开的录像可以剪接只需保留两段,即第一段从鉴定会开始到医患双方离开会场止,第二段从5名鉴定人在合议书上签名开始到签名完毕截止。“质证”当天应全过程录音并由我整理成文字,如果符合再审条件的希高法官兑现承诺裁定再审。关于鉴定人未出庭接受质证的原因是否是因周红林法官未通知医学会造成的,希高法官依据医学会与我说的由他们向法院出具一份书面材料交我质证。
近日,我局组织干部观看了电影《知心法官》,影片鲜明的艺术特色及真实动人的故事情节很快就抓住了全场观众的心,几个看似很普通的案例却反映出了当前基层民事审判工作的艰辛与复杂,也使我们这些处变不惊、理智冷静的法律人陷入了感慨和思考。基层民事审判工作耗时耗力、琐碎繁杂,有时甚至被认为缺乏司法技术含量,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与重视。然而,正是基层法院与法官最贴近百姓、最能接触大众疾苦和社会矛盾,最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舆论脉动,基层法官的司法行为与裁判最能体现“活”的法律、最能彰显法治和调节社会关系。
看完电影,大家深切地感觉到作为最基层的审计人员,我们一样是执法者,更应该像影片主人公那样,在审计中坚持公平正义,在法律法规面前保持理智与理性的同时,多倾听被审计单位的声音,与被审计单位知心与交心,严以用权,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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