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有一日,朋友寻找我比赛背诗,我欣然答应。比赛正火热,我滔滔不绝,可朋友却多次忘词,终是我胜了。赛后,她忙问我诗意,我瞪大了眼睛:“怎么?你背诗都不知道诗的意思的吗?”见她面有愧色,我宽慰道:“其实也没关系的',但是,理解了诗的意思,才能更好地理解诗词,你以后可得在这方面多下功夫。”
是的,理解诗意才能理解诗词,若是不了解诗文的意思,光是背上那串白纸上的黑字有什么作用?所以,诗文的意思成为了我背诗时的一大捷径,也是一大乐趣。
先举一个例子,就拿家喻户晓的《春夜喜雨》来说。第一句“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这一句特别好!也许你会问了:好在何处?当然是这个“知”字了。真正的春雨哪知道时节?到了春天,它就算不想下也得下。可就是这个“知”字,写出了春雨的通人性,知时令,就好像它知道这个时候就是它落下的最佳时期一样。作者这个字用的特别精妙。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相信大家都读到过这句诗背后的一个小故事:贾岛拜访李凝,可李凝不在家,他只好写下一首《题李凝幽居》就回去了。回家的路上因斟酌一字太认真而撞到了韩愈。韩愈听了他的苦恼,帮他敲定了那个字。敲定的那个字就是“僧敲月下门”的“敲”字。韩愈选“敲”而不选“推”是为什么呢?听了韩愈的解释,贾岛茅塞顿开——一是“敲”能写出月夜的宁静,二是敲门比推门更显得有礼貌些。从此,“推敲”二字也成了经典。
诗的背后有许多趣味的,令人捧腹的,让人洒泪的,引人思考的……那些思考的`故事、释义和道理,它们也成为了我的乐趣,鼓励我在诗词之路上更进一步!
在一座荒废的公园里,传来金属的摩一擦声。
“姐姐……姐姐……”
破旧的翘翘板上,一个半大的男孩呼唤着,身一体正在乐不可支地摇摆着。
我盯着那早已生锈的跷跷板,连忙跑过去,将弟弟抱了下来,念叨着:“你怎么跑到这来了!爸一妈一都在找你呢!”
他似乎有些失望,眨着一双大眼睛对我说:“姐姐,跷跷板好好玩啊!你看那边,还 有许多小花哩……”“不行!”他还 没说完我就拒绝了,“你不看看多危险啊,万一断了呢?”说着就拉的他的手回去。
他的头垂下去了,当我以为他要大哭一场时,他的头又抬了起来,双眼散发出光芒:“姐姐,你看——”
我顺着他的手望去——丛生的杂草中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座像是秋千一样的东西,我不由得拨一开了草丛。啊!真是一座秋千,而且是崭新的,一陽一光照射下透出点点光亮。
“姐姐!”弟弟已经受不住诱一惑坐了上去。只是他太小了,双脚都沾不到地。他求救般地望向我。我被他折服了,走到他背后轻轻地推着。
“啊……啊……再高一点……”弟弟大声呼喊着。我暗笑他的幼稚,嘴角却也被感染了,挂着浓浓的.笑意。
“停!”弟弟忽然叫住我。我连忙止住,询问地看向他。只见他从秋千上下来,绅士般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呵呵。”我笑着,摸了摸一他的头。而他则不容拒绝的将我推上去,用他小小的手掌推着我。
“啊……啊……再高一点……”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也会像个小孩子般叫嚣着,公园里回荡着我俩的笑声……
回去的路上,弟弟问我:“姐姐,你可真‘孤肉瓜文’(孤陋寡闻),这么好的地方都不知道!”我有一点惭愧,解释道:“那只是一座荒废的公园,我怎么知道……”“好了好了!”弟弟不听我的解释,:“我们老师说,乐趣要去寻找!闷在家里是最无聊的了!”
是的呢。
谁会想到,一座荒废的公园也藏着崭新的秋千?物也是,人也是。我们往往被外表所迷惑,却没有看透他的本质。有时,只要顺手拨一开那些野草,就会发现,这里也有乐趣。
当你遨游在书法的知识海洋中,你会发现,这里也有乐趣。
小学时,我学习书法,只是为了当时的那一场书法考试,而且只是学习了一些皮毛。如何写毛笔字,如何握笔、起笔、行笔、收笔;如何写钢笔字,哪里该轻,哪里要重,虽然当时一直在认真练习,但由于目的是应付考试,所以总感觉书法枯燥乏味。
上中学后,我接触到的书法知识越来越多。毛笔的种类、中国著名的书法家、写字的技巧使我开始对书法着迷,于是,我渐渐喜欢上了书法,才发现原来书法也有着许多的乐趣。
书法课上,老师为我们介绍了毛笔的有关知识,它是中国的文房四宝之一,分硬毫、兼毫、软毫。然后老师又为我们介绍了中国著名书法家王羲之,世称“书圣”,其代表作为《兰花亭》;王献之 ,在书法史上被誉为“小圣”,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二王”;欧阳询,被称之为唐人楷书第一,其代表作为《九成宫泉铭》等。原来,学习书法,能够了解更多关于古代名人和名篇的知识,这,就是学习书法的乐趣!
学习书法,应懂得书写之法。老师给我们讲解每个笔画,每一个字,它们的轻重和起笔、收笔,然后让我们自己练习写。柳公权说:“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笔正乃可法矣。”所以,我们要以一颗平静的心去学习书法,以一颗的心来写每一个字。所谓“正书法,所以正人心也,所以闲圣道也”。学习书法后,我的心不再浮躁,而是更平静,更从容了。这,就是书法学习带来的乐趣。
学习书法不久,我的字也有了新的进步。正所谓“一手好字,受益一生”。这,也是学习书法带来的'乐趣。
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瑰宝,练习书法能丰富自己的头脑,提高身心修养,提高素质、培养耐心,可以陶冶情操,养浩然之气,积渊博之才。学习书法,这里也有乐趣。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 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 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 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 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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