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炊烟在最后一缕夕光中袅袅升起,浮动的烟霞随着落日在远方的地平线漫洒延伸,远处鸡犬的声音隐隐约约,淹没在完成一天工作黑奴们的交谈声里。精装的薄薄纸笺背后,映射出五十年代的美国南部乡村。
那时的塔拉还是美丽的庄园,那时的豪宅里战争未起,那时的她,还是一个为了爱情勇往直前的姑娘。
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小姐,一双美丽的绿眼睛勾魂摄魄,让无数青年公子心生爱慕,苦苦追求。可骄傲的'她让所有人倾慕,却唯独赢不了所爱之人的心。告白失败后,她一念之差作他人嫁,成了艾希礼的嫂子,也是亲密却不可僭越的人。随着战争到来,丈夫去世,艾希礼生死不明,黑奴背叛,她被迫带着自己的“情敌”远走他乡。为了所爱之人,她竭尽全力顾照玫兰妮,尽管心中始终有嫉妒,她却将玫兰妮保护的发毫无损。她在物质极度匮乏下,为了生存不得不不择手段,却始终为爱人筹划一切,维护好尊严,尽管也许那个人,并不领情。一个执着于爱情的人,在现实的压力下,一次又一次背叛了自己的内心。
而也正是因为她的固执,使她看不清内心,不明白谁才是自己真正所爱的人。
她比自己的两任丈夫都更有思想、有能力。为了摆脱令人恐惧的贫困,她不惜以婚姻为代价。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终于明白,她的父辈一直坚守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塔拉一抷令人心安的红土地。她完美、骄傲、自强;她也自私、卑鄙、低微。面对复杂的她,始终有一个人默默爱着她,假装不在意,却时时刻刻给予她物质及精神的支持。面对漠视,他只能把对斯佳丽的爱,全数倾注到女儿的身上。当斯佳丽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心,白瑞德的心却随着女儿死去。
最后的最后,她得到了一切,却失去了最真的爱情。
《飘》不仅是一个人的命运沉浮,更是南北战争的一个缩影。斯佳丽是个完美的女人,却也是个有缺陷的女人。但不管面对怎样的困境,好都会选择相信希望,即便所有人都放弃,她始终不会选择坐以待毙。从温室的水仙逐渐褪变,斯佳丽是一朵开在废墟之上的红玫瑰,骄傲热烈地昂着头,将浑身利刃对准残酷的现实,却唱着永不言弃的生命之歌!
“我要在那最高的山峰矗立,不管它是不是悬崖峭壁;我要在最蓝的大海扬帆,绝不管自己能不能回还……”,人生总应是不平凡,只要像斯佳丽一样坚强勇敢,必能走出绝境平安返航。
让温室里起风雨,让废墟上有玫瑰!
夜深人静,我的目光聚集于书架,指尖从本本书的书脊上滑过,最终定格于《古典幽梦》。取下,翻开,嗅着那淡淡的墨香,阅着那清新的文字,我渐渐沉醉。
作者因朋友的疏忽而独自于空寂陌生的海边,入了迷途。不得不坐于基石等待天明。盈耳的涛声清洗了作者心中都市的噪声杂响。作者琢磨出了涛声单调乏味,但那是不经雕琢的自然声音。感慨之余又多了一份无奈与忧愁。今日的文明不断破坏着大海,也许涛声会消失,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作者就那样坐着,听着天外之音。
依稀记得,两年前的我也坐在海边,聆听大海的呼吸。那低缓而沉重的涛声安抚着我躁动的心,为它沁入了丝丝凉意。仅仅那一次而已。
同时,我多了一份沉思。我虽无法完全理解作者心中的愁苦,但也略懂一二。在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自然界种种生动、朴实的声音正一点一点地消逝,自然气息也一点一点地淡化,而纠扰的噪声此起彼伏。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被浮华蒙蔽了双眼。
有得必有失。科技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却少了一份来自于自然的真实。山珍海味吃多了,谁的味觉不会麻木?五光十色看多了,谁的视觉不会疲劳?唯有回归自然,才能使我们身心得以放松。但是,现在的我们,会想到这点么?多数人只愿窝在家里,面对电视、电脑,着迷于花艳俏丽的电视剧或是紧张刺激的游戏,为一位位明星或是一本本小说而疯狂。我也相差无几。
也许我该悲哀,因为我失去了真实;也许我该庆幸,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一份清醒。我渐渐有些迷茫,生在这个时代,是受眷顾还是遇不幸?无从知晓。无论如何,我已难以回归自然,享受那份真实了。
合上书,我无奈叹息,淡淡的墨香依旧缭绕于全身。
就在下午快要晚上的时候,我读完了路遥的又一本书《人生》。掩卷后久久不能平息。我感觉这部小说没有写完,可《人生》嘛,哪有那么完美。
故事写的是黄土高坡平平常常的生活,普普通通的家庭。路遥啊,你总是能以不同的视角描述生活,也太轻易的决定笔下人物的悲欢离合,只是让读者怎么办?
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夏末四点的太阳在西边的天上挂着,直接照射的地方还是很热,我听着一首张晏铭的《前男友前女友》。满脑子都是“生活啊生活”。对路遥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人该有多么的闲暇才能观察到这么多的生活真相,短短一支笔,勾画了很多人生。
故事主要围绕着高加林展开,一个贫苦山沟里的穷人家的孩子。生活和他开了个很大的玩笑。文中有两个字“捉弄”,可真是到位。前几章的时候,对于加林是一种同情,后来就有了点愤怒甚至是憎恨。在文中,生活才是永远的大佬,而在路遥笔下,生活才是永远的主角。包括《平凡的世界》。
如果要让我推荐一本书,我还会选《平凡的世界》,短篇小说似乎不过瘾。路遥的文章恰到好处的环境描写,对于读者理解人物带入人物有着很好的作用,而黄土高原特有的景物描写,不知道其他地方的人能不能准确的感知。
读他的书,有种在村头听故事的感觉,而且不会怀疑。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名叫《格列佛游记》。它已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
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曾经很友好的两个国家,不来夫斯古帝国和利里浦特国,受贪婪野心的驱动,导致兵戈相向,发动战争。主人公帮助利里浦特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帝国的入侵,受到厚赏。后来主人公因心存正义而直接拒绝国君的无理要求。却让国君无法接受,从此在国君心中种下憎恨的幼苗,再加上官员暗中中伤主人公,他在国君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宛如天使变为魔鬼,以至与个别朝廷官员想把主人公置之死地。
这就如同书中所说“伟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能算什么,如果一时你拒绝满足君王的奢望,即使你从前立过大功也绝不能得到宽恕。”
读到此刻,我颤抖了,不由得感到一丝心寒……所谓忠言逆耳,忠臣自然不得国君心喜;小人对君子的猜忌之心,君子自然被诋毁形象。想到这,我不由得感叹历史上的忠臣最终能得到君王善待的又有几个呢?但至少主人公近乎是其中的一个。
在我脑海呈现出的,是一个浑浊,无情的生活。从作者描写隐含的嘲讽和蔑视中,处处体现出抗争精神。而游记反映出来的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也让我明白到在时代进步的背后往往充斥着不幸与荆棘,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生活,这篇小说可谓悲喜交织。
在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
单看这个名字,格列佛像是一个坏人,就跟哈利波特中的伏地魔一样,没鼻子没心没肺的,但是,又看看这个游记,坏人应该是被关起来的,不应该流浪在外,像所有的旅行家一样自由地穿梭于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这是讲的一个什么故事呢?格列佛是好人,还是坏人,是逃犯,还是旅行家?
我最喜欢讲述格列佛刚到小人国那一段,格列佛的头发被一个绳缠住了,两只手被绑在一起,脚也绑在一起,动弹不得,而且只要格列佛一动弹,围绕着他的小人们就会拿箭射他,当然,这是在小人国,人小,武器也就小,就跟给格列佛挠痒痒一样,然后,小人国国王给格列佛松了绑,因为他觉得格列佛并不可怕,而且还大酒大肉的招待格列佛,还给他安排了六百个仆人,每次负责每人给格列佛喂两次饭,因为他救了人,国王宁愿牺牲自己国家丰富的食物财产来帮助格列佛的饥饿问题,就是为了让格列佛继续留在这里帮助小人国干小人国居民干不了的事情。让格列佛信任小人国,首先也要让小人国的居民接受这么个巨人。
我的感受是只要你对他人好,他人也会对你好,就像小人国的居民对格列佛一样,虽然他们大小不同,虽然他们语言不通,但是,格列佛帮助了小人国,所以小人国所有的人们都喜欢格列佛。
如果你看了我的读后感觉得有意思的话,那就抽空让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给你买一本,读读看看吧!还有,读完一定要写读后感噢,再向大家暴露一些有趣的故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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