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应募参军,因战功累累不断升职,宋高宗亲手写了“精忠岳飞”四个字,制成旗后赐给他。又召他到寝阁,对他说:“中兴的大事,全部委托给你了。”金人攻打拱州、亳州,刘锜向朝廷告急,宋高宗命令岳飞火速增援,并在赐给岳飞的亲笔信中说:“设施之事,一以委卿,朕不遥度。”岳飞于是调兵遣将,分路出战,自己率领轻装骑兵驻扎在郾城,兵锋锐气十足。
但是,后来高宗和秦桧决定与金议和,向金称臣纳贡。就在岳飞积极准备渡过黄河收复失地的时候,高宗和秦桧却连发12道金字牌班师诏,命令岳飞退兵。后岳飞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毒死于临安风波亭,时年仅39岁。
分析:“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岳飞的忠勇故事千百年来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每当外侮当前,人们总是以岳飞为榜样,坚决抵抗。
话题:“国难见忠心”“国家与个人”“忠君与爱国”
陈襄智审窃贼
北宋的陈襄在神宗时任主筐,代理县令。有一次发生一宗盗案,捕役抓来许多的犯罪嫌疑人。但嫌疑人都拒不承认自己犯盗窃罪,一时无法定案。陈襄胸有成竹地说:"你们不用抵赖,附近有座庙,庙里有座神钟,谁要是偷了东西,只要一摸钟,它就会出声音。"于是陈襄派人押着这些嫌疑犯到庙里摸钟。事先在钟的四周用布幕严严实实围住,不漏一丝光线,再暗中派人在钟上偷偷地涂上了墨。然后让嫌疑犯进去摸钟。过了一会儿,逐个检查手掌。发现唯独一人手上没有墨迹。陈襄立刻命令将此人拿下。这个窃贼只得低头认罪。
1830年11月,费列德利克·肖邦(波兰作曲家、钢琴家)决定到外国深造,为祖国争光。出发前,朋友们为他举行了一个送别晚会。肖邦满怀感激之情,接受了朋友们赠送的装满祖国泥土的银杯,表示永远不会忘记可爱的祖国。
肖邦辗转于维也纳、伦敦、巴黎等地,通过他的艺术活动,增进西欧人民对当时正在受难的波兰人民的同情和了解。可是,在辗转流离的生活中,他得了重病。
1849年秋天,肖邦临终时告诉从华沙赶来的姐姐,波兰反动政府是不会允许把他的遗体运回华沙的,他要求至少把他的心脏带回去。
肖邦的心脏,按照他的遗愿被送到华沙,埋葬在曾哺育他成长的祖国大地中。
分析:叶落归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对祖国的眷念,是每一个爱国者的共同期望。
话题:“遗愿”“爱国——永恒的话题”
董建华1937出生于上海,10多岁时移居香港。因不会讲广东话,同学们又听不懂他的上海话,常常被取笑。董建华人小志气大,主动与同学们交谈,一字一句地学习广东话,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消除了语言障碍。17岁时又到英国读书,父亲寄给他的钱仅够学费及生活支出,所以到了暑假,他还得去打工,如到餐厅服务、去煤气公司铲煤等。董建华在回忆学生时代这段经历时说:“不会说广东话要学,不会说英语要去英国,对我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而这种挑战给了我一个很好的锻炼。我喜欢为自己定下一个长远的目标。定下目标,我便会坚定不移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我从小就培养出这样的个性。达到一个好的目标,是人生的乐趣。”
分析:很多人都希望功成名就、出人头地,在羡慕别人的机遇与成就时,不妨先学习董建华,为自己定一个长远的人生目标,然后努力去实现它。
话题:“成功之路”“目标与实践”
***智答记者
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一位西方记者问同恩来:"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有多少?"
***机智地将当时人民币面额总数18元8角8分作答。既不汇露国家机密,又保持了应有的礼貌。
被外国人称为“能抵五个师”的钱学森博士,1950年冲破美国的种种阻挠,回到祖国,决心在“一穷二白”的土地上,创造中国的火箭、导弹事业。有人问他为什么归心似箭,他说:“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我的事业在中国,我的归宿在中国。”有人问他,中国既无人才又无设备,搞火箭导弹能行吗?他的回答是:“外国人能***,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干!”钱学森的誓言最终实现了,中国卫星上天了,洲际导弹可以同外国“比武”了,载人航天事业也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分析:一个人如果没有一颗爱国心,是不可能成就伟大事业的。
话题:“成功的因素”“爱国心”
1、荆柯却不明智,他不能清楚地认识自己。他在卫、在榆次、在邯郸之时,人们对他的期待很低,卫元君不用他,盖聂“怒而目之”,鲁勾践“怒而比之”,这些人都看不起他,而他自己却认为自己不是平凡之人,整日与高渐离饮于市,歌于市,旁若无人,最后还真被太子丹看中,担负起刺秦的重任。结果,秦王没死,自己这方先死了田光、樊於期,最后自己死了不算,还加速了燕的灭亡。太子丹开始说他能刺秦时,荆柯还说“恐不足任便”,没想到,经不住太子的“固请”,荆柯竟不顾此“国之大事”而接了这个活,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他荆柯就被别人的期待弄昏了头。结果,在他死后,鲁勾践笑话他说:“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囊者吾叱之,彼以为我非人也。”
2、感情,似乎是一种十分缥缈的东西,但它却时时刻刻都存在着,时时刻刻都围绕着我们。亲情、友情、爱情……而我们正是有了感情,生活才更加精彩,我们正是有感情,才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人。
3、我常常怀念远古,那是一个充满人格魅力的时代。那些君子翩翩风度的背后,是一个用诚实、信用、执著的信念支撑的人的结构。那别萧萧易水而去的壮士,难道他不留恋自己的家园故国?难道他不知道深入虎穴的险恶与危难?他义无反顾地去了,去得那样坚定,带着一腔对国君的忠诚和满怀对誓言的忠贞。那手执和氏璧在秦王殿上慷慨陈词的蔺相如,难道不知秦王的阴险与贪婪?他在出发前已经许下完璧归赵的诺言!他正是循着一条实践诺言的艰难道路在英勇地捍卫国家的利益和个人心灵深处那份不朽的契约。
人在做事时总会受到感情影响。感情是促进人正确认知事物的催化剂,正是有了感情,人对事物的认知欲更强,更能加深对事物的认知。易水河边那位高唱着“风萧萧今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荆柯,正是因为对燕国的感情,使他认知了为国牺牲的意义和人的价值。在抗击“非典”那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我们多少可爱的白衣天使付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其中一个就是邓练贤。他说过“选择当医生就选择了奉献”,从中我们看到了他对人民、对病人的那一份真挚的感情。正是这一份真挚的感情,促使他勇敢地战斗在“抗非”第一线;在病房里,正是这一份真挚的感情,使他不畏被感染的危险,坚守一线抢救照顾病人,最终不幸因感染病毒而去世。
4、古时,荆轲因勇刺秦正为人称颂。的确,荆轲的勇气是非同一般的,然而,我总觉得荆轲死得糊涂。记得《三国演义》开篇第一句话是“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纵观历史,此话可算得至理了。战国后期,七个诸侯国再加上七零八碎的许多小国,中国被分得支离破碎,多年战事,弄得民不聊生。这时候,建立一个强大统一的帝国是民心所向,可惜,荆轲不知这个理,他一心一意要***秦王,促成那一批势单力薄的小国。不过,荆柯毕竟只是一介书生,战国以前的历史也不很长,他不明白分久必合的道理是不足为怪的。荆轲死了不算,秦王恼羞成怒,下令立刻攻打燕,救燕不成反加速了燕的灭亡,荆轲实在太失算。所以,荆轲不但没救燕,还加速了燕的灭亡,真是太糊涂了。
5、荆轲刺秦王是一个在中国民间流传极广的故事。“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用今人的眼光去看,荆轲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职业***手,说不定还可能被扣上“恐怖分子”的罪名呢。依笔者看来,燕太子丹雇佣荆轲去刺***秦王,以为刺***了秦王就可以阻拦住秦军的东进步伐,真是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是一种太幼稚的想法,根本解决不了当年的政治问题。事实上燕国很快就灭亡了,这与荆轲刺秦失败不无关系。但是荆轲绝不是一个我们所想象的普通简单的“恐怖分子”,更不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亡命之徒,看《史记•刺客列传》,似乎又很难界定其身份:表面上看确为一个***手,但是却与聂政这样目不识丁只有匹夫之勇的粗人不同,他“好读书击剑”,称其为知识分子也不无道理。在那个分裂割据战争迭起的年代,荆轲的出现,实为罕见和奇缺,遗憾的是能文能武的荆轲未能实现白己的目标,人们就更对其怀有无限的同情和哀怜。
6、据《史记》所载,燕太子丹嘱咐荆柯:“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之地……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之。"这就是说,至少燕太子丹起初是想生擒秦王赢政,胁迫他退还己侵占的诸侯国领土,如果这一步能取得成功,他们未必想害赢政的性命,倘若赢政不肯,他们才准备***掉他。荆轲刺秦体现了一种阻挡秦国继续攻打其他小国的企图。无论是退兵之计也好,或仅仅是缓兵之计也罢,这应尚是荆轲为解燕国之困,更是为所有诸侯国所做的最后一次努力、
7、有人说,荆轲仅仅为了一个承诺,为了一种方式,为了燕太子丹设置的情感和信义的罗网而无法自拔,在身不由己地异化为一把刺秦的匕首中完成了个人的悲剧。也有人说,荆轲为了去兑现那个时代所崇尚的“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而用生命拥抱信仰,这就注定了其完成的必定是个时代悲剧。其实,在那个大悲大歌风起云涌的时代,荆轲也犹如一颗没有决定输赢勇气与权利的棋子,在那个时代,荆轲的选择是二元对立的,同时,他的选择也是步履维艰的。无论哪个时代,生命与生活都充满了悖论,面对扑面而来的机遇与挑战,我们也常常走出了一个陷阱,却又陷人了另一个困境。人总是处于一定的时代,我们从一个时代去反观另一个时代的局限时,往往忽略了自己所处时代的局限。我们不能用白己所处时代的价值作为标准去衡量荆轲那个时代的信仰价值。因而,荆轲的选择是那个时代的必然,也是那个时代的无奈。其信仰的成功度己体现在其悲剧行为过程的执著中。
8、有一种观点认为,秦王固然该刺,但荆轲的人品行为并不足取,他也不是一个称职的刺客或侠士。唐代文豪柳宗元就写诗责备荆轲“愚蠢”,与东晋诗人陶渊明对荆柯的盛赞形成鲜明对照。就在今天,很多人对荆柯也有不同看法,甚至同一个人对他的印象也是一波三折……
有人认为:面对因剑长拔不出的秦王和皆没有武器的群臣,荆柯竟然没有能刺伤秦王,他被秦王的淫威慑服了,固有的不学无术,整日与高渐离击筑唱歌的消极一面都在这一刻显露得淋漓尽致……
两千年弹指而逝,荆柯到底是侠士还是刺客其实已不重要。客观地说,他既是崇尚节义的侠士,也是冷血无情的刺客。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仔细分析起来都具有两面性……
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是为人类造福而献身的神。他出于对人类的同情,为使人类免遭毁灭,把天火偷来送给人类,并把科学、艺术和医药等知识传授给人类,使人类从此能够战胜危难,并变得文明起来。他因此而惹怒了众神之王宙斯。宙斯用铁镣把他铐锁起来,钉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让神鹰每天啄食他的肝脏。普罗米修斯坚强不屈,对奉命来逼降的神使赫耳墨斯说:“我决不会用自己的痛苦,去换取你奴隶般的命运;我宁肯被缚在崖石上,也不愿作宙斯的忠顺奴仆。”马克思推崇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而献身的精神,称他为“ 哲学的日历中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
分析:对一个信念坚定的人来说,任何加诸肉体的痛苦都无法战胜灵魂对自由的追求。
话题:“对自由的追求”“对信念的坚持”“理想与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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