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做人之本,是立事之基,是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
当下,很多人都有一定的规矩意识,都懂得遵规守矩,但这种对规矩的遵守多局限于有外在约束和监督之时,很多人一旦处于公共场所,一旦失去了监督和约束,便将规矩忘得一干二净,做出一些让人感叹的事来。
有不看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有占用机动车道的“暴走团”,还有随地扔垃圾且强词夺理的“凤爪女”。他们把公共场合当成了自家客厅,想怎样就怎样,只考虑自己舒服,全然不顾他人的感受。在有约束有监督的时候遵规守矩很重要,在没有人约束和监督的公共场所仍能遵规守矩更重要且更难做到。
在公共场所守自觉遵规守矩,能彰显人格素养,提升做人品位。当那一大群“中国式过马路者”对闪烁的红灯视而不见而随意穿行在车辆和人流中时,如果唯有你能牢记“红灯停”的规矩,控制抢行的***,静待绿灯,那么你一定会成为攘攘人群中最美的风景。在没有约束和监督而失去自控的公共场所,仍能做到坚守本心,不忘规矩,这真的很难。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一定是个有自控力的人,而良好的自控力正展示出了良好的人格素养和崇高的做人品位。
在公共场所自觉遵规守矩,能体现出对他人的尊重,展示出博爱的情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暴走团”们请想想,如果你是司机,看到所谓别人肆意占用行车道,你的感受会如何;“凤爪女”们请想想,如果别人在你面前肆意乱扔垃圾,你的感受会怎样。当自己的失礼行为让他人觉得不舒服时,其实就已经冒犯,甚至侵害了他人,只是我们可能没有意识到而已。在公共场合,我们要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体现出对他人的尊重,展现出由已及人的博爱情怀。
在公共场所自觉遵规守矩,能引领文明向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如果,公共场所到处都是无视规矩的“中国式过马路者”,到外都是自私自利“暴走团”和肆意胡为的“凤爪女”,我们的生活还有何规则和秩序可言。我们要自觉遵规守矩,不率性胡为,不失礼失范,并以自己的行动去引领更多的人遵守规矩,维护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朋友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共场所的规矩更是需要从你我的自觉遵守做起,只要人人都能自觉遵规守纪,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美好。
北风呼呼的刮,天空像是要下小雪了。可我却丝毫没有感到一丝寒意,然后因为有幸福滋润着我的心,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在家中我是宝贝,父母十分宠爱我。在学校我也是宝贝,老师那无微不至关怀,让我感到在校如家的感觉。恐怕连同学都把我当宝贝了,因我拥有优越的成绩,让我受到同学更多的仰慕。使我的生活比别人多了许多的优越性,充满了幸福。在生活中我由于受到了太多的关爱,这些爱使我的脾气变得暴躁、容易激动,有时甚至会因为一点小事而闹个不停。我以后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有位哲人说过:我不是为生活而活,我是为幸福顺便活着。或许有人发问:人都死了,还幸福个啥?贝多芬也曾说:我的艺术应当为人类造福。当我能接近这地步时,我该多么幸福啊!贝多芬恐怕也不是只想落个好名声吧。其实,正是这种忘我的幸福才是高层次的幸福。这些人的生活充满了甜蜜和喜悦,因为他们的心灵纯洁而高尚。剑身为自我的锐不可当而幸福,而剑柄则满足于自我的为了他人而存在,付出也是一种幸福。
我不爱吃鸡蛋,妈妈也经常说我:“你看那些别的地区的孩子,他们跟你一样大,他们都没有鸡蛋吃!”妈妈说的一番话,使我受益匪浅,自从那以后,只要有人抱怨命运的不公,我就对她说妈妈说的这一番话。
珍惜所拥有的幸福吧!不要抱怨生活的不公,已经拥有了幸福就应珍惜,不要让这仅有的幸福离你面去,这就活着的好处——珍惜
“砰—砰—砰……”摸着黑,我回到家,看看手表,快八点了。
门无声地打开了。“你回来了,姐姐!”回答弟弟的是我沉重的脚步声。“你怎么了,姐姐?”门轻轻地关上了。我没有回答弟弟,只是双腿似灌了铅般走进房间,全身无力地瘫倒在沙发上,将一包的作业卸下。
妈妈端着一盘洗净的草莓走过来,并示意弟弟出去。
我强打精神向妈妈汇报我的月考成绩。虽然妈妈已经知晓我的成绩,但是我知道妈妈会问,所以我早就做过自我分析。我不是特别有劲,心情也不是特别好,我的回答像是自言自语,更像是在背一篇“老气横秋”的文章。
“好了,好了,不用分析,也不用汇报了。”妈妈拿起一颗大草莓塞到了我的嘴里,“考试都过去那么久了,不需要再分析。你好像已经会自我分析了,已经进步了。”
“可是我这次考试才全年级第七名感觉……”听了妈妈的表扬,我才没有感觉是在味同嚼蜡,可毕竟还是不太舒服。
妈妈示意我停下,又塞给我一颗草莓:“名次不是很重要,知识学扎实了,才最重要。学得不扎实,再用一下心,加把油,不就行了!”
咦!这颗草莓怎么这么甜?
妈妈又递给我一颗草莓,心平气和地说:“不考第一未必不是好事,如果现在一直是一帆风顺,以后未必会一帆风顺,你要从现在的挫折中汲取教训,长大才会更有出息。”
我细细嚼着草莓,也嚼着妈妈的话,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这草莓也似乎变甜了,但甜中还是掺杂着些许酸味。
“来,继续吃!”妈妈将整盘草莓放入我手中,“下次努力就好了。你先吃,我去做饭了。”
我忽然食欲大振,不停地吃着草莓,有种沁人心脾的感觉,让我回味无穷……
每次,当我怒不可遏地对儿子发火以后,心中都会充满悔意,大概这也是每个为人父母者的心态。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为什么气愤时总会那么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总能让自己变得那么歇斯底里,恨铁不成钢也好,一条道走到黑也好,坚持到底誓不回头也好,反正只要一发火,只要有了开始,就必须要有一个结果,而这个结果却总要以孩子的痛苦为代价,不是痛哭流涕,就是大呼小叫,不是大声求饶,就是誓死反抗,搞得像两个人的战争似的,最终总想以自己的胜利来划上圆满的句号。
但这个句号并不圆满,心中的痛苦会像残缺的玻璃一样刺痛自己,孩子的每一声哭泣也都会像滴沥的硫酸腐蚀自己的心脏。悔,便无声无息地在怒气的余波中疯长。后来,就安慰自己,既然做了,就别后悔,可就是无法让自己不做,似乎永远没有一个合适的方法让自己不致于动怒。 但人是可以不动怒的,就像母亲教育我的时候一样。我从来没有被母亲骂过一句,但却那么敬仰,没有任何神灵可以相比。
她都说些什么?我听到的是她一句句谆谆的教诲,一番番耐心的话语。我做不到!不知为什么。是父亲的血液,还是自己的'粘质?内心的叛逆和胆小一样明显,个性的固执和单纯一样令自己恶心。
她,一个7岁的孩子,有着一头碎短发与以上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总喜欢穿着粉色碎花裙。她,很平常,但却是我的小老师。
记得某个暑假,太阳炙烤着大地,我带着她外出。经过某家商店时,她却突然停下,拉着我的手,撒娇着说要洋娃娃。雪糕。我一口拒绝,她却甩开我的手,蹲在地上,吵着嚷着说要买,她的大闹引来许多观众。她作势要哭,我拗不过,就哄着她说,好,待会到前面去买。她抬头,突然站立,一脸不信任地望着我,然后伸出右手,嘟起小嘴说,姐,我要先拿着钱,你不许耍赖。我从口袋中随意摸出一元钱,递给她。她满足地笑笑,微风吹来,她的裙摆微飘,手舞足蹈地往前跑去。我心想: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突然,在公园里,我发现她停下,踮起脚渗透往人群挤去,我急忙赶上去。从人群的缝隙看见一个头发凌乱,衣衫褴褛的男生半坐在地上,他的右手只剩下半截,面前还放着一个破烂的碗,他看上去似乎只有25岁。地上工工整整地写着自己的遭遇,我大略地看了看,准备转身离开。一样的,与他人的是相同的,这种博取他人同情心,自己则不努力工作的人最无能,最不值得同情。我生气地拉着她离开,她的大眼睛里充满疑惑,问,姐,不需要帮助那位大哥哥吗?我说,不需要,你还小,不要被欺骗了。她嘟起小嘴,似乎自言自语道,欺骗吗?
大约走了一段路,她停下,焦急地说,姐,我忘了东西,我返回去取。我说,我陪你去吧。我已经长大了,她坚决地说。看着她离去的身影,我不放心,决定偷偷跟着。回到刚才的公园,我看见远处,有一位穿着粉色碎花裙的女孩,独自一人站在乞丐的面前,她伸手放入口袋,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了一张一元钱,她犹豫了下,然后坚决地放入装着七零八落零钱的碗里。她满足似得笑笑,微风吹来,衣裙摆摆,她幸福地跑开了。霎时,我的眼眶湿润了,心想:真是个傻孩子。
最后,我还是买了个洋娃娃给她,她开心地向我说谢谢。其实,本该说谢谢的人是我,我谢谢你给我上了一堂有意义的人生课程,真诚对待他人,相信他人是快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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