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童年只有一次》,你猜猜作者是谁?多大了?告诉你们吧!其实作者就是闻名广州和我们班的张蒙蒙,她出了四本书,分别是:《告诉你,我不笨》、《童年只有一次》、《告诉你,我不是丑小鸭》、《快乐伴我成长》,了不起吧?她出完了这本书时,和我一样大——————才九岁,现在也就十三岁,上初中,有可能她出书和她妈妈和雪糕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她有一次买雪糕,售货员给了她一支六元的,妈妈不让她买,说太浪费,有本事自己赚钱,买多少都不管,而她却觉着有了工作是就有二十多岁了,也不能半辈子不吃雪糕啊,所以她妈妈就让她写或,然后按照质量给稿费,需要妈妈提醒的五角,不需要妈妈提醒而且写的很长的八角,自己写的而且又长又好的一元。这一下蒙蒙就高兴了,刚开始蒙蒙是因为有稿费,而逐渐的,她就从心底喜欢上了写日记,现在有发表了很多文章,曾在《广东日报》、《人min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报刊上发表过文章,而且,她的爸爸和妈妈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离婚了,她的奶奶也 只带到她七岁就“仙逝”了,她可以说是很幸福的,因为有一个好妈妈,也比较痛苦,因为她没有得到过父爱。
这也好,那也好,反正,我非常的敬佩她。
下午第一、二节课,我的注意力都无法集中,浑浑噩噩的上了两节课。下课后,我慢慢的走上五楼会议室,看着满脸兴奋的学生,还有脸上挂满笑容的老师,我心中更是苦痛,我坐下,又站起来,走出了会议室,没有人注意到我的离开,我就像空气一样被人遗忘。我走着,想着:“往哪?反正不回比赛现场了,那就去操场吧。”可到了操场,空无一人,竟然没有一个班上体育课。我便走到荡秋千那隐秘的角落,坐在地上,把头埋在膝盖上,任凭阳光打在我的后背上。
我坐着,周围静悄悄地,静得让我心烦,想到当初之所以想参加演讲比赛,是因为我从小有一个毛病——遇到事情一紧张,手和腿便颤抖得厉害。我想多锻炼自己的胆量,让自己变得从容一点,自信一点。可是因为参加慧姐的婚礼,我错过了初赛。慧姐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似姐,似母,她出嫁,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参加。当我从家回到学校时,才知道,原来错过预选了!
我问自己,如果当初我知道请假回家会错过演讲比赛,我还会回家吗?答案是:“会!”对,我现在觉得,演讲比赛,我以后还会有很多机会参加,但慧姐的婚礼一生只有一次吧!
人生中难免会有很多不如意的事,难免会有很多遗憾,但正是因为有不如意,有挫折,有遗憾,才能让人幸福的`真谛。有一句话说得好:得不到的东西才会念念不忘,才最美好。无论遇到什么,我们换个角度看,可能有不一样的体会。
看着太阳一点点下落,我伸出手掌让阳光从手缝透过来,照在脸上,我不由自主的,嘴角上扬了45度。心想,今天的太阳快要落山了,明天还会有更明媚的阳光照亮世界……
写作后记:老师,我知道作为一个学生,请假回去参加朋友的婚礼,是不应该的,但是我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我的这个朋友曾给我母亲般的温暖,我不知道该怎样报答她,所以就用参加她的婚礼作为我的一点心意吧。老师,你能原谅我吗?
《我的东北兄弟》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大洋,一个东北汉子。他的前三十几年是在流浪中度过的,是人们眼中的二流子,整天浪迹于各个地方,表现出来的是痞性十足。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2010年玉树地震之时,独自开车去玉树押运物资,并带去了自己的大半积蓄,而后至2017年还持续捐助过十余所学校的孩子,包括衣服、书籍等。这重大的改变源于大洋母亲的绝症,由于先前只是到处走,未能陪着自己的家人,当有一日母亲查出患癌并被医生告知只剩最后几个月生命的时候,他的心痛了。看着母亲在一日日的化疗中,身体越来越不济,而老人也不愿意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这个东北汉子戒了烟、剃了头、卖了店铺,拉着老妈逃离了医院,开着车,开始了新的征程。从东北到西双版纳,从远东到东南。15000公里的里程,记录了他们的行程,两年后大洋母亲的癌细胞消失了,获得了新生。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没有什么当年了,从今往后只有现在。大洋握紧方向盘,稳稳地载着目前去往下一个现在。”就是这样一个人,勇敢地对抑郁的生活说:“不”,他带着母亲和父亲跳离了现有的圈子,抓住了现在,开启了新的征程。这篇文章中有下面两句话,让我思量许久:“如果你二十多岁,别跟我提什么浪迹天涯,有本事的话,你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如果你已三十出头往四十上奔,别跟我说什么浪迹天涯。有本事你浪迹天涯的时候,也带上***!”
《北方的北方有北极光》描述的是一群追寻极光的热爱生活的人,为了履行对读者的承诺,大冰带着一位特殊的读者——大梦,远渡重洋,去看北极光,为此他召集了一群朋友同行。大梦是一位坐着轮椅的小伙,酷爱篮球,由于一次意外,大梦高位截瘫,原本被医生告知生活能自理就不错了的人,但他对这样的生活敢于“说不”。他通过自己惊人的毅力,开始了痛苦的康复训练,坚强的意志让他不仅仅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更让他重新找回了自己的篮球梦。在此之余,学习画画,解决生计,甚至远赴他国寻梦,最终同心爱的`人结婚。
其实书中类似的故事有很多,他们是同一类人,是那种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低头,都会勇敢说“不”的人。第一遍看这两个故事的时候,心中满是涟漪,有感动、有敬佩、有憧憬,总觉得别人过的才是生活,因为他们是生活在故事里的人,而自己的生活却如此平凡。但当第二次读这两个故事时,心中却平静了许多,用一颗平常心去读读别人的故事,感受别人的喜怒哀乐,体味他们的生活,也会让自己的内心也丰富起来。再之后则是更多的尊重,是因为这些人物对生活的尊重。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小小的倔强,都希望对着宿命说“不”,当有一天你心中的倔强小宇宙被激发出来,那么你就会开始不一样的人生。
如作者所说:“我不”,是一种姿态,亦是一种心态。愿这一句“我不”,成为你的心头意、口头禅。
《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各种被吐槽,再到这几天的冯导和万达隔空骂战,风波就没断过。如果作品好,观众满意,管他站万达华谊,票房肯定不会差,评分也不会低,至少我肯定会推荐给身边朋友看。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认为冯导有点底气不足,并没有体现北京大老爷们的豁达。就电影而言,并没有我预想的那么好,但也绝不是一部烂片,所以给一星两星的我觉得要不就没明白要么就又是网络言论中的情绪发声者。
很多人网友骂冯导选材三观不正,借着说官僚作风腐化,政府处理问题僵化等现象来宣泄底层女性的坚韧与不易,凸显小人物的悲哀。但我觉得却恰恰相反,这部题材是在讽刺女主缺乏基本法律常识,自以为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来“借法胡闹”,觉得自己值得被同情,她就占理,殊不知法从不只是为主观意识服务,而是客观证据。所以,李雪莲败诉了,而她却认为是法官收取贿赂导致了她的失败,所以她先去县里喊冤后不成就去市里再到省里,就这样一直“胡搅蛮缠”到北京上访,上访成功了,所有相关官员都被撤了职。
再后来的一年两年三年………直到十年。
在十年间她不间断上访北京喊冤,让各级政府官员都怕她不行,其实说到这,明明按照法律来讲他们没判错,但她这一闹让他们担心自己是否会像之前那些倒霉蛋一样官位不保,所以只能用最笨的方法去拦住她上访。许多官员是真心想要帮助她解决问题,但没人懂李雪莲在想什么,她究竟想要什么。一路上确实给很多人添了麻烦,例如莫须有的罪名莫名其妙让人家被革职。别人劝她放弃她也不听,只听牛的话,真是轴到不行。其实也许到后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去北京是要干什么了。只知道一到这个时间就去北京折腾一番鸡犬不宁,想帮却无可奈何,想制止却屡屡失败,以至于在第十一年李雪莲遇到真爱后决定不再上访,却再无人相信了,这就是现实版狼来了的故事。十年后李雪莲变成彻头彻尾的农村大妈,很多人可能觉得李雪莲真心值得同情,尽管事情源头是她和丈夫因分房政策“真假离婚”造成的,她有错但不至于此,是的,也许她是可怜但并不值得同情。
在镜头视角方面冯导确实设计很巧妙,圆方镜头转换,似是在突出无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镜头拍李雪莲个人时是圆镜头,拍她去上访时的片段又自如转换到方镜。小人物被圈在圆中,方镜象征规矩体制,看似格格不入却又迂回含蓄,这一点设计上我是真服,加一星。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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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去电影院看电影,电影开播前有一些新电影的预告片,我无意间留意到一部名叫《我不是潘金莲》的电影,导演居然是冯小刚。当时我脑海里面的第一反应就是刘震云,因为刘震云在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的时候不久又出了一部长篇力作《我不是潘金莲》,而且以往刘震云和冯小刚是有非常密切的合作,被搬上电影银幕的刘震云的作品大都是冯小刚导演的,于是看到这个熟悉的作品名字我第一时间就想到刘震云。
两年前,我看过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后来刘又出新作品《我不是潘金莲》,而且刘说这部作品是《一句顶一万句》的姐妹篇。《一句顶一万句》是以男性的角度写的,讲述一个戴绿帽的男人想***人的故事;《我不是潘金莲》是以女性的角度写的,讲述的是一个离婚后的女人想折腾人的故事。粗略来说,这两部作品我都认为指向共同的话题——沟通困难和荒诞。
鉴于《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没有在内地上映,而且原来《一句顶一万句》也被改编成电影,但是导演并不是冯小刚而是刘震云的女儿。在这里,我也不太想剧透关于《我不是潘金莲》这部作品的一些剧情,我就在这里着重探讨这部作品的主题和文学小说中关于艺术手法和架构的问题。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我起初只认为说不明白的事情说明白就行了,不存在着沟通困难的状况。但是随着自己的一些经历,我越来越发现沟通真的是会出现困难的状况,维系着沟通的纽带我认为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又是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我不是潘金莲》这部作品在这方面可谓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贯穿整部作品,主人公李雪莲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告状告状还是告状,告状告了20年,在我看来李雪莲只不过是为了一口气,一口咽不下的气而告状,本来可以小事化了。谁知道事情越弄越大,作品中也出现过几次类似的字眼:芝麻大的事变成西瓜,蚂蚁变成大象。最让读者觉得哭笑不得的是:主人公李雪莲想把真事说成真,但是经过她的努力还是不能说成真事,在众人眼里她说的那件事是假事;而当她想把一件假事说成是假事,但是还不最终不能如她所愿,人家却认为她说的是一件真事。所以我认为刘震云说这两部作品是姐妹篇是有他的道理的。
再来说说《一句顶一万句》和《我不是潘金莲》这两部作品的主要人物的特点。《一句顶一万句》里面的吴摩西和《我不是潘金莲》里面的`李雪莲,其实我认为这两个主人公都是比较小气的人,不过他们两不同的事李雪莲从头到尾始终做着一件事就是折腾周围的人,在她的思想里面,她自己过得不太好由于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而咽不下那口气,结果就不想让前夫过得好,要折腾他,最后小事折腾成大事,最后她想折腾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最让人觉得哭笑不得的是折腾来折腾去最后折腾不到别人反而折腾到自己。而吴摩西他是一个身份缺失的人,甚至可以说没有信仰与目标的人,几次的易名,去不同的地方投靠不同的人,做不同的工作,有如只是一个人为了活下去而已。这样相比我反而觉得李雪莲是一个执着的女人。但是最后作品又让人觉得可笑,就是李雪莲的前夫秦玉河死了之后,李雪莲本来折腾人的源头就是秦玉河,秦玉河死后,李雪莲也就没有继续折腾下去的理由......
里面有一个情节值得我们去思考,关于李雪莲与赵大头的那一部分。李雪莲告状20年,本来最后被赵大头说服不去北京告状,而且赵大头(赵大头在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上李雪莲)也因为这件事与李雪莲好上且准备结婚,同时李雪莲的潘金莲称号也会因她的结婚随之消失。最后赵大头阴沟里翻船,被李雪莲偷听到赵大头与她好上是有着一层利益上关系的,最后也因为这样本来的大好婚事最后赵大头阴沟里翻船。
其实对于某些读者来说,评价刘震云,他们认为,刘震云也太能扯了,的确,我是觉得刘震云挺能扯的,从他的《我叫刘跃进》、《一句顶一万句》再到《我不是潘金莲》都是,他的作品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荒诞,简单来说这种荒诞是有点扯淡,与魔幻现实主义的荒诞是不同一个格调的。
关于这部小说的架构问题,我一直都看不太懂,这部作品分三个章节,第一第二个章节是序言,第三个章节是正文。正文的内容只有十几页,一个章节的语言有一百几页。第一个章节和第二个章节是围绕李雪莲的,两个章节之间的时间跨度比较大,而且女主人公在里面的状况可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样,时间跨度和状态的跨度都比较大,有一个比较鲜明的对比吧。对于正文部分,其实我一直看不懂为何刘震云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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