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去年暑假,我终于有机会看清黄山的正面目了。
走进黄山景区大门,迎客松便映入眼帘。那碧绿的叶子像针一样尖呢!树干中部生长出6、7米的两大侧枝,恰似一位好客的主人,挥展双臂,热情迎接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
我们踏着台阶而上,远远看见了两棵松树。它们的下半身树干连在一起,就像一对失散多年的姐妹拥抱在一起。导游告诉我们,这叫连理松。相传,唐明皇和杨贵妃在七夕盟誓,百年后同去黄山,修身养性再连理。死后二人果然同游黄山,并化作连理松。
我们又继续向上攀登,吸引我们的除了千姿百态的松树,还有那满山的怪石。这些怪石的形状各异,像老人,像巨象,像雄鹰……有趣极了。“看,那块石头好奇怪呀!”我顺着妈妈的手指看过去,只见一块上大下小的石头挂在悬崖边,似乎要掉下去了。我给它取名“仙人晒靴”。我们边走边给形形色色的怪石取名字,大家玩的不亦乐乎,连登山的劳累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们越走越高,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云海之上。翻滚的云海就在我的脚下,一块块,一团团,云遮雾涌,充满神秘之感。奇松怪石早已无影无踪,使我仿佛置身于仙境。
黄山奇松从石缝里长出,向我们展示生命的顽强;千奇百怪的石头,让我们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满山的云雾,更是为美丽的黄山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我爱黄山!
收到喆妈公益阅读社寄来的《不老泉》后,我欣喜若狂,很快我被这本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所吸引,惊叹于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娜塔莉·巴比特的想象力,更为书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而感动。
刚开始我为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要知道这可是多少人们梦寐以求的事呀,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
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死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没有一切生机,那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把杰西给她的一小瓶不老泉水给了自己受伤的好朋友蟾蜍喝,让蟾蜍永生不死,自己却放弃了长生不老,放弃了活在无忧无虑的11岁里。我想:她一定也是不想一直为了隐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也不想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生命就像一支笔,用铅书写自己的人生,享受书写过程中带来的乐趣!直到这支笔用完,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比如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将来是青年、然后是中年、最后是老年、死亡,接下来又是新生……要是我们长生不老,光阴就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不再是生命之轮的一部分,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多可怕呀!
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享受成长的每一点滴!我也会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好书&&沈石溪动物小说新系列之一《骆驼王子》。什么,你想让我讲讲这个故事?好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在日曲卡雪山古驿道边设了一个野生动物观察站。一天晚上,作者发现了一群野骆驼﹙说是一群,只有五只。四只大骆驼,一只小骆驼﹚并和它们交上了朋友。因为这群骆驼快要灭亡了,所以四匹大骆驼队那只小骆驼关爱有加。又过了几个月,这匹小骆驼进入了青春期,应该离开群体自己生活了。可是那几只大骆驼总以为小骆驼还是个孩子,就阻挡它离开骆驼群。有好几次,小骆驼想闯出去,都被大骆驼顶了回去。结果小骆驼成年以后,对大骆驼的指令一点也不听。最后,大骆驼队小骆驼的种种希望变成了绝望,离开了小骆驼。小骆驼只好找到作者,让自己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骆驼。
这个故事使我联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人。例如:有男孩的人家,从这个男孩生出来开始,她的爸爸妈妈和亲戚们都宠着他、惯着他、帮他做事。以至于他什么事都不会做,脾气还十分的坏。遇上一点不顺心的事就打人骂人。这对他的性格影响很不好。
这个故事的寓意,我在这里想和所有的家长说:请不要再惯我们了,让我们自己学会应该学会的事!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大家好,我是徐导游,很高兴,成为你们的导游,我们今天介绍的地方有两处,一片是怪石,另一处是云海。
我们先去怪石。怪石有妙笔生花。妙笔生花是因为有一块石头非常的像一支毛笔,而且毛笔的顶端有着一棵树,所以叫做妙笔生花。有仙人指路,仙人指路就是有一块石头像仙人,毛在指着一个地方,这就叫做仙人指路,也有猴子观海,就是有一块石头非常像一只猴子观海,就是有一块石头非常像一只猴子,脸往海的那边看,从远处往那看,就是一只猴子在观海一样,还有飞来石,飞来石就是从远处看像石头飞来一样。怪石我们看完了。
我们又去了另一个地方,云海。云海的去很多,一层层、一团团、一片片。云海的去颜色是白色的,像白雪。云海的去形状很多,有的像老虎,有的像小兔子,有的像狼。云海的去真是千姿百态呀。有的去是一片一片的.,过了一会,天空中的去凝结在一起云海的去真是变化多端,云一会变成小白兔,一会变大灰狼,一会变成了凶猛的狮子。一会又变成了长长细细的小蛇。
最后我们来介绍奇松,奇松的生命力顽强,只要有一点点土和阳光就能生长。奇松有两种,一种是迎客松,第二种是送客松。迎客松好像是在欢迎到而来的客人。送客松好像是送来黄山旅游的客人。
好了,此次介绍至此结束,希望大家可以多来黄山玩。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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