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在前一天晚上都会把第二天要带的所有学习用品都收拾好,看那一天晚上我因为要去上唱歌课回来太晚,而没有准备好。第二天上学时,到学校门口我发现校门还没开,就在校门口等着,突然,我的一位同学看到我手里没带美术袋就问我“:你怎么没带美术袋?今天有美术课,你完蛋了,上节课美术老师刚刚才说没带美术袋可是要抄课文的,”那个同学嘲笑道。天啊!要抄课文!要知道,要抄的\'课文可是最大的课文——(小英雄雨来)现在该怎么办呢?
啊!对了!我可以打电话叫爸爸送过来。我赶紧给爸爸打电话,打完我才松了一口气,但又马上着急起来,因为这时校门口打开了,只见同学们都陆陆续续的走进了学校,可爸爸迟迟不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足足等了十几分钟。终于,爸爸来了,我接过他手里的美术袋,说了声“谢谢”便冲进了学校。可是这时已经晚了,我刚一进教室,早操铃就已经打响了,于是,我就这样错过了早读时间。
这件事可把我急坏了,它同时也是警告我:做事情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才不会手忙脚乱,耽误事情。
“什么!?迟到!!!”我瞪大眼睛一把掀开被子,抓起枕边的衣服,坐起,套上,随之站起,以飞速一拉裤子,穿衣完毕,奔向洗漱台。
脚还未站稳,一手拿牙刷,一手拉毛巾,打开水龙头,挤上牙膏,双手并用!洗罢,一把从爸爸手中抢过梳子,胡乱梳几下,再扎起来。穿好鞋,拎起沙发上的包,抓起餐桌上的早饭,向楼下奔去。
马路旁,一个背包女孩,伸出右手,焦急地看着马路上的车......
出租车呢?怎么一辆也没有?平时不是很多的吗?我右脚直跺,盯着马路上的.车,生怕错过一辆!皇天不负有心人!总算让我抓着了一辆。我拉开车门,上了车,急喊一声:“去环山小学。”生怕浪费了一点时间。
上了车,心中悬着地那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下了!我打开袋子,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美味的蛋糕来。“噔!”车猛得一急刹,随及响起的,是那噪耳的喇叭声。“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望着司机,问道。“前方发生事故了,堵车了!!”这犹如一道晴天霹雳,而且正好击中了我!
不会吧,难不成真是天要亡我也?早上可是数学早读呀!要早15分钟去的呀!只剩5分钟了,快来不及了呀!怎么能正好遇上堵车呢!怎么办呢!?我望着那事故中的破碎的车的前盖,我只感到鼻子一酸,泪水就这样涌了出来。“来不及了。”我的泪流着,停不下来了??
待到通时,也很晚了。
哎,就这样,我,第一次,迟到了......
我把书包向背一甩,跨出了门,走向了校门口。班牌一插,我们仿佛获得了自由,向四面八方跑去,我走向公交站。
哎!公交车怎么还没来?我晚上要去兴趣班的! 我望着飞奔的\'汽车,有点想冲进去的冲动。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时间啊!停止吧!我在心中一次次的呼唤着,看着夕阳亲吻地平线时,我已忍无可妒忌了,看着一辆辆公交车从我面前缓缓驶过,都不是 我要乘的那一班,气得直哚脚,无奈着仰望天空,看那悠悠的白云,几只鸟儿,还金黄色的夕阳。我皱着眉头,看了看表,用手托着下巴,呆呆的望着街的尽头,直到一个声音响起,“106”来了!我猛得站起来,向前走了几步,上了公交车。
司机:唉!别挤,你没投币......“我帮后面的人刷卡”一阵喧闹后,总之已乱成一团,公交车艰难的移动着,我看了下时间,又望着开开停停的公交车。要不是红灯,就是堵车,又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不知怎么的这个红灯似乎一直亮着,过了很久,公交车才开始慢慢的向前开去,不久,前面又开始堵车了,一部份人因长时间的等待下车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看着车从四面八方开来,我正想说下车时,公交车又开了,啊!又到了一站,还有这么多人,等他们上来时,速度更慢了。我真想说司机几句,敢怒不敢言啊!
“下车”我奔向家的方向。
“咚咚……”谁在敲我的房门。哦!原来是爸爸在叫我:“快点起床。”我睁开惺忪的睡眼:“让我再睡一会儿嘛。”“再不起来,恐怕学校的大门就要关了。”爸爸不紧不慢地说。我一下子清醒了,从床上一跃而起。
我急急忙忙地把衣服穿好,冲到镜子前洗漱。“惨了,我怎么把衣服穿反了?”我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一想到上课就要迟到了,我的心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我跑出房门,瞧见弟弟的\'门关着,心想他肯定百分之百还没起床。弟弟做什么事都慢吞吞的,连平时走路都慢吞吞的,我扯着嗓子大喊:“快起床!”催了几次他都不理我,我火了,连踹了弟弟的门几下,大吼:“汪凯威!要是你再不出来,可有你好果子吃了!”弟弟这才应了一句:“我已经起来了,别再叫了。”
还剩十几分钟了,我真恨不得变成一只小鸟立刻飞到学校去。弟弟却边扣纽扣边若无其事地说:“不要紧,不会迟到的。”眼看就要迟到了,我拎起书包一手抓着面包向学校奔去,弟弟在我后面慢吞吞地走着,好像一点儿也不着急。
唉,已经来不及了,又得挨批评。我最怕遇到这样紧急的事了,每次都会手足无措,冷静不下来,真让别人替我捏一把冷汗!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人径直地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所谓“主义”(-ism,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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