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是一种性别,一个自己的世界。越来越多的男人说,他们很难也很累。要在世界上拚搏,养家糊口,还要承诺起女人的那种寄生的情感。于是男人开始反叛,重塑自我。但是,还是有这样的男人,发出这样的宣言:让所爱的女人感动是一种力量。
所谓“感动”也就是让她流泪。新世纪的男人首先应该让女人流泪。时至今日,男人让女人感动流泪的能力好像越来越退化了。究其原因,是男人们已经吝啬到不肯为女人的眼泪而付出。或者说,男人已经丧失了这方面的能力。
其实男人要让女人流,并非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有时一句不经意间流露的话语或一个轻轻的拥吻,便能打动女人的心。
但如今的男人们大都先建立“丰功伟业”然后再向女人“报喜”。这样的做法颇有些南辕北辙,因为把你的女人感动“一千年太久”,要“只争朝夕”。往往惊天动地的事儿须假以时日,女人们大多没这个耐性;并且“惊天动地”惊动的只是“天地”而不是“女人”。
伸出你的手,张开你的嘴,只要心中有爱,你随时可以让你所爱的女人感动。
不信?就从新世纪第一天开始做起吧!
附录:感动女人若干个场景
1、身边的女人睡到半夜两点突然感到肚子很饿,你不妨起床专门为她来一碗“开杯乐”
2、其实你并不懂五行之术,却装出江湖术士的样子煞有介事地给她看手相,然后将自己的掌心和她的掌心紧贴在一起。
3、出其不意地给她写上一封长长的情书,使她在这“情书抵万金”的年代里感受一份别样的温馨--尽管你的文笔不怎么样。
4、你公务在外,本来说好10天后回来,但在第3天你就回来了。因为你突然想起这天是你们相识纪念日,你回来与她共度这个日子。
5、你们分手已经整整3年了。在新年零点钟声敲响时,你拔通了她的电话,向她致以问候和祝福。
6、她在街头责怪你,可能为了一些连她自己都回想不起的原因。你一声不吭老实,等她骂得差不多时你再说话:“别气坏了身子。不管什么原因惹你生气是我不对。”
每见根深叶茂、冠如云、巍然耸立的大树便心生敬意。在树扎根于大地,伸出枝叶拥抱天空,得天地风云之气,享日月星辰之精华,它与飞禽走兽、风雨雷电、云雾霜雪为伴亦友,博雅大气包藏万象,极具王者风范,不由人不崇敬。
大树其实又是很平凡的,它们安分守己地生长在城市、乡村,一行行,一片片,随处可见。大树也是仁厚的,它不捕***猎取,连轻贱如草,卑微如蚁者也不掠食,它与自然共呼吸,它的生命源于万物,反过来又滋养万物 ,它是与自然融洽和谐,共生共荣的典范。大树无须人的养育伺弄,却慷慨地向人们奉献:它的枝叶花果,它的伟岸躯干,还有它源源不断释放出生命的气息。大树甚至能给人以慈爱情怀:夏日在它的华盖下憩息,倍感风凉,沐浴在这浓荫下,手扶它苍老的身躯,耳畔树叶挲挲,岂不正像一个老父亲与你喁喁低低语,谈天上人间的奥秘?
大树给人以太多,它唯一的要求人的,就是不要轻易对它 动土 。大树优美的生命形态和谐可亲,人们对大树心存欢喜,与它相依相伴,看着它生长、花开花落,直到我们老去。而大树是不会老的\',它以它的的生命(包括其它植物构成了这个世界的青春活力,使世界充满生气盎然的绿,是地球的胎记,生命的原始色,还有什么颜色比绿更值得人景仰?
仰望大树,向它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欣赏精致的女人。她不一定有漂亮的脸蛋,但她一定有一张干净的脸,给人一种坦然舒服的感觉;她不一定穿高档穿名牌,但一定穿着得体;她不一定很时尚,但也绝不会很老土。她也上班,也为老公孩子做饭洗衣,但她不会忽略自己。她喜欢买时尚而不是很前卫的服装,喜欢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出门;她很注意保养,为了保持身材,她不会暴饮暴食把自己吃得像个水桶,当然也不会为减肥而把自己饿个半死;为了不任皱纹过早的爬上眼角,她会偶尔去去美容院,但更多的时候,是把鸡蛋壳里剩下的那点蛋清,或者喝完牛奶后留下的一口牛奶,或者新鲜的黄瓜汁,或者蜂蜜,细致的涂在脸上,涂完后继续做家务,家务完了再把脸上那自制的面膜洗干净,然后对着镜中的脸蛋满意一笑。(在她看来,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就应该会穿衣打扮会美容保养。)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家人,也爱自己,活得精致。
我欣赏积极的女人。也许她的丈夫很平庸,她的孩子也很平淡,但她从不抱怨他们,只是暗暗努力地去帮助完善他们。也许她并不喜欢她这份工作,但她不会消极抱怨,而是想办法去改变现实,努力给自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实在不行,她也会以一种愉快的心情投入工作。因为她明白,不能改变现实,就必须适应现实。这样的女人,你很少听到她消极的叹息埋怨,跟她在一起,你也情不自禁地积极起来快乐起来。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生活,也爱工作,活得积极。
我欣赏优雅的女人。这种女人或许没有窈窕的身材,高挽的发髻,但她举止从容,目光沉静,浑身透着淡淡的书卷气。她喜欢阅读,喜欢音乐,喜欢许多优雅的东西,甚至有点小资情调。
呵呵,我以一个女人的眼光看女人,欣赏的是这样活得精致活得积极活得优雅的女人。不知道男士们欣赏的又是哪样的女人呢。
(当然,毫无疑问,这种女人一定是善良的,善良属于品德范畴,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我们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的结晶,我们的人生中少不了的便是母亲。
母亲,是在你幼时摔倒扶起你的人,也是在稍大时摔倒鼓励你自己站起来的人;母亲,是幼时牵着你的手不让你受伤的人,也是在学走路时毅然放开你的手的人;母亲,是幼时会帮你打理一切的人,也是在你懵懂时交给你一把房门钥匙的人。
幼年时,仿佛世界每个角落都飘满了母亲凝重、担忧的叮嘱,仿佛与母亲连在一起时,世界才是安全的。
什么时候开始,不是母亲松开你的手,而是你在挣脱,甚至狠心打红了那紧握你的温暖的双手,打红了她的手,她的眼眶也红了。
那时的你有发现吗?
你也肯定看不到,在你头也不回离去时,她紧握的手,背在身后,担忧的看着你负气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再去牵回你的手。
她或许,紧咬着唇,眼里充满隐忍,还有……孩子般的——
委屈。
你眼中的母亲,肯定是在黑暗的屋前率先去开灯,让安心充满整个屋子,让你的恐惧的情绪平复;肯定是在你受委屈时耐心安慰你,甚至与欺负你的人据理力争的人;肯定是在你尖叫之前扔掉菜里的虫,看似很勇敢的样子;肯定是为你缝扣子时不小心被针扎了也不甚在意的人;肯定是在你遭受困难时,走在你前面为你担起一片天的人。
那时的你会不会认为像母亲这样的女人,仿佛一个女战士,所向披靡,仿佛无所不能,无所不成,甚至,超过你伟岸的父亲?
可是你知道吗,母亲也曾是个十多岁的花季少女。
她也怕黑,是那个或许宁愿蜷缩在角落里也不愿走出房门的女孩;她也怕生,是一个有些避世的女孩;她也怕软乎乎的虫儿,看到虫也会尖叫的女孩;她也怕疼,是个被针扎了也会哭泣的女孩;她也孩子气,是个受委屈了也会撒娇寻求安慰的女孩;她也怕困难,在挫折前会沮丧会害怕的女孩……
是什么样的力量把这样的女孩变成了母亲这样伟大勇敢的女人?都是因为你呀!
不要忘了她也曾是个脆弱的女孩呀!
《书香女人》里写到了很多女人,每一个符号后面的女人,都是这本书里的插曲,都是那些符号的人生,每一个人生都是一个言情故事,而我们,是故事里的主角。言情是要一辈子的,爱情、亲情、友情,情是毒药,我们却甘之如饴,正如陈慧琳在《记事本》中唱的,“幸福快乐是什么,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女人的感性和诗意,一生都在为情缠绵。最喜欢书中爱做梦的小也,和我一样,从小就有当公主的梦想,现实是灰色的,梦想是彩色的,小也做到了在灰色的现实中涂抹上彩色的翅膀,即便被现实榨干,也要将梦想安放在现实的怀抱,让自己活出公主的精彩。另一个叫小冉的姑娘,从零基础打拼出拥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和底气,做一个懂得珍惜的女人,延长了青春的长度,更拓展了生命的深度。书中也枚举了另一种女人的青春,生命的重量在挥霍中一点点瓦解,最终轻如鸿毛。回望一下,小也和小冉都是设计师,一个是服装设计师,一个是网站设计师,我想,她们设计的不仅是自己的专业和梦想,设计的更是自己的人生。
而我将公主梦安放在心里,就像老牛反刍一样,时不时咀嚼一下,回味余温。羊角辫在淘气的年代,向往蝴蝶结,向往花裙子,偷偷穿着花裙在乍暖还寒的日子旋转出仙女的姿态……那个年代连背景都是青春剧的模板,五分钱的冰棒嚼出了哈根达斯也企及不了的幸福。我的落笔处,标点不是符号,那是记忆的片段从远处赶来,在宣纸上留下脚印。
一本好书,必然拥有一个正能量的灵魂,《书香女人》做到了,从凌霄花到红玫瑰,从家庭主妇到熟女,从灰姑娘到优雅女王,郝教练把女人写成一本值得永远阅读的女人书。
而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有人用雨后彩虹做前言,有人用柴米油盐做目录,有人在书里抱怨,有人在书里迷惘……无论作者是谁,无论读者是谁,写完这篇,都该续杯了。
孙俪今年二十九岁,她十年前出道,演了很多电视剧,长相美丽,容颜清秀,一出道就接到了玉观音,因此走红。之后,她的演艺道路一帆风顺,在很多著名的电视剧担任主要角色。刚开始,她出演的都是偶像剧,表演青涩,随着她不断学习,她的演技成熟起来。后来,她接演了一米阳光,幸福像花儿一样,血色浪漫,观众越来越喜欢她。我们不仅记住了她的美丽,也记住了她的性格,单纯直率,笑靥如花。
她和邓超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结缘,相恋多年,在今年结婚。孙俪收获爱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事业。她因出演画皮,获得了最佳表演奖。我越来越喜欢孙俪,这个女人那么单纯,她的品质,是别的女明星无法比媲美的。
很早以前听过汤唯的名字,那时汤唯因李安的色戒一夜出名,后来却因为裸戏太多导致半年没有戏接。我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摸样,她的气质。直到近些年,汤唯才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武侠,她才重新复出。她出席各种活动,每到一处,美丽无人可挡,她身上的真实让我们无法抵抗,内心感动。我好喜欢她在浮华娱乐圈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纯真,外表成熟的她内心纯真。不管是电影还是活动中,我爱这个女人的行为,这个女人的气质。
姚笛是如今不可多得的一个好演员,她名气不高,但每次工作都十分努力。让她名气走红的是红楼梦,她饰演王熙凤,初露头角,很多导演注意到她,似乎,姚笛一帆风顺,每次都能大红大紫,但镜头前的她永远保持一份不卑不亢的心态。不焦躁,用作品说话。拍三笑之才子佳人时,原定的女主角是范冰冰,后来改成她,但是这部戏让她走红。清秀脱俗的表现了一个不同的秋香。她身上的潜力被开发。后来,她主演了裸婚时代,演技被人们认可,成为了一个好演员。不仅欣赏的演技,还欣赏她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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