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诚信”就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准则。
你也许会问,诚信到底是什么?她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诚实守信。每个人都应该有诚信。诚信本来源于人类的商品交流。回想一下,我们每天去菜场买菜、去商场购物等等,其实都是一种诚信的表现。这些诚信虽然不是书面的文字,但是这却是人们在口头上的一种承诺。其实这才是最人性化的诚信,因为她包含了一颗颗坦诚的`心。古人就说过:“君子一诺值千金。”可见,我们每天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把诚信带在身边,把诚信作为行动的准则。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诚信”也越来越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天晚上,一个军官看见一个小孩子在路边哭泣。军官以为他迷路了,便想要帮助他。可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原来,小孩子在和伙伴们玩军事游戏,他轮到站岗,到现在,大家都没有来找他。而小孩子就一直站在那儿。小孩子的行为感动了这位饱经风霜的老军人。军官让小孩子回家,小孩子说:“没有接到命令,不可以擅自离开岗位!”军官流露出慈爱而赞许的目光说:“我是一个真正的军官,现在我命令你回家!”小孩子这才心安理得地回家去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告诉我们,既然答应了别人,就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去完成。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诚信,就失去了整个人生。即使你的学历再高,技术再精湛,别人也不会再信任你,最终你将会变得一无所有。诚信创造感动!
诚信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需要你自己去酿造,每个人分到的果实是一样多的,关键是你怎么去分配它。她可以是一杯香醇的佳酿,也可以是一杯封喉的鸩酒。但是,不管是什么味道都是我们自己最后品尝。
将“诚信之心”转化为实际的语言和行动,我们会得到更多的诚信,赢得更多的心。诚信增加了安全感,减少了怀疑和压抑,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坦诚,多一份自由相处。诚信使人们更愿意为他人奉献。她是一种软化剂,可以软化人们心中的隔膜。讲诚信的人没有敌人。
讲诚信应从小做起,考试不作弊,平日不说谎,也不要随口答应别人。言行一致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基本行为规范,诚信搭起沟通的桥梁。
老农说:“诚信是保证收成的第一道关,是丰硕的果实。”园丁说:“诚信是推倒了墙变成了桥,是浓浓的师生情。”我说:“诚信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飘扬起自信的那灿烂一笑!”
诚信是永不落伍的美德!
诚信是一枚凝重的砝码,放上它生命不再摇摆不定,天平立即稳稳地倾向一端;诚信是一轮朗耀的明月,惟有与高处的皎洁对视,才能沉淀出对待生命的真正态度;诚信是一道山巅的流水,能够洗尽浮华,洗尽躁动,洗尽虚假,留下启悟心灵的妙谛。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20xx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可没看到敌人,便回去了,褒姒看到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敌人大举攻周,周幽王又点烽火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玩起了“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信”,“失义人心不在,失信正道不存”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每个人需要表现高度的诚信,才能取信于民。《论语》说过:“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莎士比亚也说过:“对众人一视同仁,对少数人推心置腹,对任何人不要亏负;对于朋友,你应该开诚相与。”可见古今中外,相处之道在于诚信。
诚信,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人们的眼中淡化了;然而,我们仍然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我们人类仍然需要相互的交流,不断的交往,假如每个人都带着虚假的面孔,假如人与人之间都在编造着谎言,那么世界定会暗无天日;我们呼唤诚信,我们也愿携手共建诚信;诚信事业,从我做起。
我的家乡在句容市白兔镇倪塘村,我们村的旁边有一所果园,它的名字叫做“漫天遍红”
走进院门,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唐老鸭,看上去就像守门神把守在那里儿。仔细一瞧,哈!哦,原来是一个大气球!
一走进果园就能看到果实,在果实是几月撒种,几月结果呢?如果是你一定会问和我一样的问题,走让我们去问问所长。在所长那我知道了。在灿烂的3、4月的时候,有红艳艳桃花,有白银银梨花。到芬芳的5、6月的时候,本是红艳艳的桃花,现在也是又大又红的桃子,本是白银银的梨花,现在变成又黄又大的梨子,哦!还有黄灿灿的杏子。在满人心窝的3、4月的时候播下小小的西瓜种,到炎热7、8月的时候就能吃到红、黑相间的“绿胖子”。在美好的3、4月本是白花花的人参花,到金黄的9、10月就能吃到脆脆的人参果。在美好的3、4月种下一棵棵桔子树,到那寒气逼人的11、12月就能吃到让人当做“取暖炉”的桔子,在人们的嘴中“颠簸”着。
我喜欢冬天,是因为我喜欢后山。落光了叶子的苹果树和梨子树上挂满了毛茸的银条,葡萄架上和桔子树上缀满了蓬松的银球。一丛十分矮的树就像戴上厚重的白帽子,远望去,就像笨重的北极熊。
好一派迷人的风光呀!我爱家乡,也爱果园。
平凡的世界,故事从一九七五年开始,路遥先生带领大家把视角转移到一个小山村,小山村里的那一些人身上。我的感触一向杂乱无章,我也不想将它理好,那样会让我的情绪太过明了,若是这样,我想我会很累,会背负太多的精神负担。
小说从少平开始,又从少平结束,这个故事留给我太多的压抑。我曾为他们生活的艰辛而流过泪,我知道世上永远有那么几个地方,人们总是在为自己的生计而劳苦。我们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资格说,把一切都看开就好。我是一个期待圆满结局的人,我也希望人们可以从一而终。所以当我看到少安和润叶彼此喜欢时,我在祈祷,他们最终可以在一起。我也希望,晓霞不曾逝去,少平不曾受伤,他们两个也会幸福的走下去。
少平的一生,就如同现在的打工仔一般,一生都在奔波。他的一生受尽磨难,可以说最终也没有苦尽甘来。他选择了离开,拒绝了金秀,也许是在为金秀着想,只是这样的结局对金秀来说未必如意。也许他的后半生会一直呆在大亚湾,不过我想他不会孤单,他还有矿工的那些朋友。该怎样评价他的一生呢?或许就是努力过、争取过、尝试过,只是结果并不理想罢了!我祝愿他的未来会有一个体贴的女人陪在他身旁,给他温暖!
另一个主要人物就是少安了,恐怕他就是这个故事里唯一幸福的人物了,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就是苦尽甘来。他的少年时代也并不顺利,幸运的是他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他用努力和拼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虽然在成功的道路上遭遇了许多挫折,他最终还是成功了。
联想到自己,我的抗打击力实在不敢恭维,当人生路上出现风浪的时候,我总觉得很揪心,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有时候会埋怨作者,为什么不能让他们顺利一些呢?后来我明白了,那样就不是真正的人生了。像我们常说的那般,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太过顺利的人很难成大事。故有“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之说。
路遥曾说: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对此,我的理解是,人的一生,不要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一些类似纯真朴实而又努力向上的品质。
平凡的世界,讲述的是几个平凡人的一生,也许这会是我们某些人未来生活的真实写照。只是当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漂泊时,请不要忘了,在对自己狠一点的同时也要对自己好一点。生活真的很不容易,只有对自己狠一点,不给自己留后路,才能不留余地地努力,去获取成功。要对自己好一点,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不要对自己太苛刻。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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