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到了,我也醒来了。对于我们小草来说,清晨是多么欢快。清晨有甜甜的露珠.微微的风,吹着我们翩翩起舞。这时我看了看周围的兄弟姐妹,他们也都起来了,连小花姐姐也在风中舒展着枝叶,露出了甜甜的笑脸。我们在风中跳起了优美的舞蹈
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出来了。这时公园里的人多了起来。远处有一对母子正在闲谈。我饶有兴趣的看着一个小男孩正在.用手绢擦着一个人造蘑菇,他把自己当成了义务清洁工。在我们浑然不知的时候,危险已经降临。刚才在远处的那一对母子已经来到我们身边,那个母亲已经一脚踩进了草地。难道她没看见旁边的\'牌子吗,牌子上清清楚楚的写着:请勿进入草地。这时他已经把我周围的兄弟姐妹给踩倒了,我多么想去把他们扶起来,可是我是个小我动不了。那位母亲在花姐姐的旁边做着难看的样子,叫她的儿子给她照相。我只能闭上眼睛等待死神的降临。“你们不能在草地里照相,难道你没看到牌子吗。”突然间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传了过来。我睁开眼睛看到那个小女孩,非常感激。可是那对母子,不但不听还要赶走小女孩。她们的声音引来了很多人,人们都指责那对母子。母亲红着脸连忙拉着儿子狼狈的溜走了。人们也散去了。
那位小女孩不被踩倒的兄弟姐妹扶了起来。一阵风吹过来,我们不能说话只能用优美的舞蹈去感谢她。如果天地下的人都像小女孩那样,那这个世界是充满美好的。
法律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有人硬要违反,我们就应该去警告他,不能任由他纵横。同样的事情也遭遇过。
有一天,爸爸邀请了他的几个好朋友来我们家做客,他们都开了小轿车过来。爸爸事先就准备好了饮料、啤酒……叔叔几个一来,跟爸爸寒暄了几句,便热热闹闹的坐在凳子上吃起饭来。叔叔几个开样子很喜欢喝酒,他们开始只喝了几小口,我看见了,联系了一下法律知识,知道这是犯法的,连忙劝道:“叔叔,你们都开了车过来,要开车回家,应该不能喝酒的,如果你们喝了酒要开车的话,那就犯法了,法律是神圣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循!”叔叔们听了我的话,好像不在乎似得,继续喝。在一旁的爸爸听了,觉得有道理,用四川方言跟他的朋友们说:“少喝点,喝点饮料。”他们看在是爸爸的\'面子是,连忙放下啤酒,用杯子重新到起了饮料……同学们,像这样把法律法则置之度外的话,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看到了,当时就应该提醒他,不能让他放肆。
以下便是值得表扬的事件。
公路上,红绿灯按秩序的工作着。一辆辆机动车在公路上奔驰着。我坐在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一家人准备去泉州闽台缘博物馆玩耍。我们在离红绿一百米时,司机正在聚精会神的开车。“嗖”的一声,就在红灯出现的下一秒,面包车司机冲了过去,糟糕,闯红灯了。司机毫不在意,我愤怒极了,“叔叔,你为什么要闯红绿灯呢?”“我……我看错了,小朋友,我一定会去交警大队去承认错误的!”……一下车,突然发现博物馆的喷泉好艳丽呀!法律法则就应该像司机一样主动认错,司机对法律负责任的态度值得我们表扬!
是呀,法律是公正的,是神圣的,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在犯法的情况下应该主动认错!
一棵橡树永远也结不出苹果,也无法开出美丽的玫瑰,但他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最终他为世界奉献了自己的绿荫,成了最好的大橡树。
——题记
人生就像做一道道选择题,在人生的转折点,当你面对着重大的选择,你是选择盲目从众还是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当外界的干扰使我们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动力,这时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然后向着既定的目标不懈努力。古今中外,坚守内心,取得成就的人不胜枚举。
列夫。托尔斯泰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如果听从父母的安排他将会坐拥万贯家财,但他并没有被金钱和名利冲昏头脑,而是选择了听从自己的内心。他选择了文学创作,留下了《战争与和平》等文学名著,成为了文坛巨匠。
比尔。盖茨靠自己的努力考进了哈佛大学。读书期间,他发现自己的才能在学校不能得到发展,于是,他倾听自己的内心,毅然放弃学业,去从事自己感兴趣的计算机研究。后来,他创办了微软公司,成了家喻户晓的全球首富。
我们敬仰的鲁迅先生本想学医来解除病人的痛苦,改变国人被耻笑为“东亚病夫”的命运。可是在日本留学期间,他被国人精神的麻木所震惊。即便有强健的体魄,思想是麻木不仁的,强健有何用?他倾听自己的内心,决定弃医从文。从此,他用笔做武器,与黑暗的现实进行着不屈的斗争。他用文学做良药,医治国人麻木的心灵。他唤醒了无数沉睡的灵魂,终于成为历史上耀眼的一颗恒星。
断臂男孩刘伟不甘心命运的安排,他听见了音乐对他的呼唤,他说:“我的生命中有三种东西不可以少,空气、水、音乐。”他克服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常常练得脚扭伤,终将钢琴弹得行云流水。人们折服于他,岂止是因为他那醉人的音乐,更有刘伟对生命精彩的演绎。他说:“要么精彩地活,要么赶紧死。”他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奏响了命运交响曲。
……
我们也许无法成为名人,但我们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是苹果树,就努力结出最香甜的\'苹果;是玫瑰花,就努力开出最娇艳的花朵;是小橡树,也不必自卑,只要努力地长啊长,一定能长成参天的大树。到那时,很多很多的人会来树下栖息会仰视橡树。
倾听我们自己内心的声音,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不人云亦云,不荒废青春,沿着我们选择的路走下去,相信每一个都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星光大道。
社会契约论:霍布斯认为国家在建立之前,人类是处于群居的自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战争状态。这种战争状态是由于每个人的能力大致相当,为获得他人的尊敬并且满足自身***,从而彼此竞争互不信任。这样的战争状态使得人们活在对于暴力而产生的死亡的恐惧中,人们拥有生而有之的生命、健康、自由等自然权,为保护自己自然权的实现,人们通过理性的认知得出自然律(人们对于和平的期许)。为实现社会的和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自然权,人们愿意缔结条约,放弃自然权。但是,人类本身又是非理性的动物,极易通过感性来认知,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依然共同的权力体制即合议制,于是国家就顺应而生。
制定统一规范的主权者,在霍布斯看来拥有着普遍的权威。人们的思想、宗教和行为表现等等都受到主权者制定法律的拘束。
除此,霍布斯还是无神论和不可知论者。他认为人类无法认知其死后的知识,认为神职人员也是人,神职人员也无预知后事的能力,主权者对于人们的内心也同样无法认知而进行支配,从而希望人们能脱离神职人员或者长老的支配。
康德在自然状态的观点与洛克相似。康德认为自然状态下的自然法是妥适的。环境也是全体人类共同的所有物,在共有的环境中劳动便会获取固有的财产。但人类本身就不是非常的理性的动物,每个人都只愿意进行自己认为良善的事情而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左右,这种认知的差异,就会导致冲突,从而引发社会的不安全性。这点与霍布斯相类似。人们要舍弃自然状态下这种不清楚的权利的关系,在政治权利保障的秩序下和平的共存。
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真诚的探究正确的道德律,仍然会因为认知的不同而引发冲突。客观的法秩序的确立使自由和不同的认知判断得以并存。这点与休谟的协调的观点类似。但是,我们也知道,世界上存在着众多的法律类型,但是只要你所生存的社会存在着这种现行的法律,你就要去遵守,如果不遵守将难以进行社会生活,不能以有其他法律类型为由,而不遵守你所居住的地方的法律。
康德认为所有人都有加入社会契约的义务,只有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才能够切实的分配何种事物属于何人所有,才能够确定每个人得以自由行动以及选择自由的范围。但是,立法者也是人,不可能实现分配及划分范围的理想状态,所以,必须永远持续努力实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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