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道祖师》是一部我一年前看过的玄幻小说。
在《魔道祖师》里,有的人因迫不得已背叛仙门百家,与之为敌;有的人因情问灵十三载,却等一不归人;有的人因年幼被碾断一根手指就***人满门,不留活口,却又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义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自挖双眼,最后只剩一缕残魂;有的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是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终是成为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有的人的红线可以紧紧的连在一起,如同铁丝。
盲眼怎把人心看,断指何来红线牵。
各以终得浮世畔,却是独骨寒降霜。
有的人的红线却是至始至终都不会相连。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忘机那十三年间的每次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回应;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父母后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的捏住那早已发黑的饴糖……
我知道了要学会取舍,不要执着于一事。也许会成功,但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成功。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的`小说。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好的文章动静结合、张弛有度有节奏感。句式也是一样,要有变化性,这不仅能使文章更生动,也是语言表达方式的需要和表达能力的体现。句式的`变化,主要是要注意两点:
● 不要从头至尾使用一种句型。
● 长短句结合。
由于语言功底的欠缺和惯用思维,很多人写的文章一种句式到头,如:
I think …
I hope…
He does it.
He will take it
这样的文章虽然意思表达出来了,却显得呆板,欠生动。解决的办法是:
1.间或使用主从复句。
Because he is very much determined, he will carry it out this time. (原因
比较:He is very much determined. He will carry it out this time.
2.使用分词结构句。
The weather being fine,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 went sightseeing.
比较:The weather is fine.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 went sightseeing.
Africa is the second largest continent, its size being about three times that of China.
比较:Africa is the second largest continent. Its size is about three times that of China.
3.使用不定式句。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莎士比亚
To study or not to study, that is much different.(引申
To do it well, you must plan it well.
比较:You want to do it well. And you must plan it well.
4.倒装句
Only when we fully recognize its importance can we have control of its essence.
比较:After we fully recognize its importance, we can have control of its essence.
No sooner had he arrived home than it began to rain.
比较:He arrived home. And it began to rain.
5.失衡句
whether or not he will come is still unknown to all the people present.
比较:No one present knows whether he will come or not.
That he has done it all by himself is known to everyone.
比较:Everyone knows that he has done it all by himself.
当然,句子并不是越长越好,也不是越复杂水平就越高。凡事皆有度。太多长句的堆砌让人觉得是买弄。有时侯,一个短小精辟的句子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特别是在文末段尾。比如:
●As a creature, every one knows.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Practice makes perfect.
把《魔道祖师》看了好多遍。
小说那头,阿菁躲在屋外蜷成一团哭不出声,宋岚的死尸就立在那摇摇欲坠,薛洋和晓星尘在屋里,一个跪在地上,一个踱着步子狂笑,都快疯了。
我暗叫不好,这情况怕是要出点什么坏事。恰当是早餐的时候,我就着面包边死盯剧情边啃,就好像眼睛一偏,行间的角色就要乱,就要残。
然后晓星尘抓起委地的霜华,对着自己脖子就是一下。
我噎着了。张口下去把面包块啃大了,卡在脖子下面那吞不下去,呕不出来的。我还是淡定得不行,边死盯剧情边给自己顺气儿,顺到薛洋走到晓星尘旁边,嘴角弧度回落,眼眶微红的时候,顺不下去了。这好像......真的是噎住了啊。
那块面包出奇犟,任由我拍拍打打,就是不下咽。我想试着把它咳出来,复又觉得自己很蠢——身边没有人,都吞到这了怎么咳出来啊?
一般这种紧急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本能,然而本能地,就算哽得跳脚我也坐下来强行要把这一段看完。
不过随即我就后悔了,把手机一甩窜去厨房猛灌温好的白开,心里直嘀咕你还真是厉害得要起飞是吧,都啥时候了还关心书里的事。
灌了两口还是闷得疼,面包不下去,我急得慌,晓星尘脖子淌血,我愁得慌,一时间忙不过来,又顾着阿菁又顾着薛洋又顾着晓星尘又顾着宋岚还要管管热锅上的自己。结果被白开水硬呛出了生理眼泪。看吧,生理眼泪。
等我咳嗽完了才发现面包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我咽下去了,原先卡住的位置还留有一点硌塞的感觉,钝钝的。
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发一会怔,我寻到手机就看起来,这作者笔下得真紧呐,薛晓二人平日里嘻笑家常的回忆不多唠一句,我这么舍己为书地跑过来看,也只有看薛晓围着晓星尘尸体痴痴癫癫的份。
我火急火燎被哽被呛的因由是晓星尘生死未卜,结果就是,晓星尘确切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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