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的第一场雪,比平时来得晚了一些……”这熟悉的旋律回荡在耳边,我不禁想起了那个冬天。
那是四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我们刚刚分过班。班级里的同学大都不认识,但是我很幸运的和从一年级玩到大的宁宁分在了一个班,班里还有我在鼓号队认识的好友琦琦。
我介绍了他们互相认识,但两人刚开始总是因为意见不合而闹翻。然后都来找我诉苦,我为此费了不少口舌,可她俩的关系始终没有大的改观。
终于有一天,两人奇迹般地说到一起了。当我觉得喜滋滋地觉得会得到两份坚不可摧的友谊时,打击却不期而至。在一个阴冷的冬天的早晨,宁宁和琦琦像说好似的一同不理我了。当我伤心、难过地反思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时,又同学那里得知,她们不理我是因为一个在我看来十分荒唐的理由:我不喜欢他们的偶像!
我为这个理由感到不屑,认为她们两不适合做我的朋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从心底里承认了一个事实:我不能没有朋友,我无法忍受没有朋友陪伴的日子。没有琦琦和宁宁的学校生活,就像冬天的天空,阴霾而孤独。
这天,天空一扫往日的灰暗,阳光直泻下来,似一条闪着光彩的丝带。我的勇气,也在这温暖的阳光下成倍成倍地增长。
我大胆地走到正在晒太阳的俩人面前,对她们说:“今天的阳光真不错!”琦琦偏过头来:“我们也这么觉得呢!”她那纯净的声音不含一点做作,我的心情豁然开朗。我们三人热烈地交谈起来,阳光越来越暖和,照耀着我复苏的友情!
这个难忘的冬天,始于寂寞,终于温暖!
秋天,最先是触碰到的。一阵微风拂过,你的手就触碰到了那隐藏在闷热中的一丝凉意。
夏天的威风,是一点点地被秋消磨光的,早晨和傍晚,凉意在空气里蔓延,天上那刺眼的太阳,仿佛已不再产生炎热,风,开始刮了,夏天已无力招架秋的攻击。
但夏天仍与秋天顽强斗争,早晨一过,太阳又威力四射,空气又闷热起来了,仿佛先前的凉意只是你的错觉罢了,夏天还没结束呢。不过,夏天毕竟要衰竭了。
蝉,逐渐稀少。当你发觉时,蝉鸣已从树上消失,好像一夜之间,那些歌唱家,就从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了,使人觉得心中空荡荡的。夏天,已经衰落了。
此时,夏天仅存的,便是那一些树木、花朵和小草了,但它们也撑不了几天,树上已经出现了黄色,小花枯萎了,小草的草尖也渐渐失去了光芒,这些改变,仅仅是开始,不出几天,树叶将变得多彩起来,红的、黄的、棕的,就好像谁给树叶上了颜料,而这,正是秋的手笔,当树叶流落下时,你可能才发现,原来,秋天已经到了。
那些树叶,像是一只只小鸟,从树上飞下来,轻轻巧巧地降落在地面上,陷入了沉睡,当人从树下来过,那些仍在树上的“小鸟”,便又可能飞到人的身上,像是美丽的装饰。
秋天打败了夏天,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抬头看一看,那一群一群的大雁,正是秋天的使者,带着秋天,飞往其他地方。
秋天,正如一只大手,抚摸着大地,让大地一片丰收,呈现出新的一番气象。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冬天,有着很多美丽的景色,是个可爱的季节。
冬天来了,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落在了地上成了厚厚的地毯。踩上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一群不怕冷的孩子在堆雪人、打雪仗。不同的孩子堆出形状不一的雪人:胖的、瘦的;高的、矮的。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鼻子都是胡萝卜做成的。看着雪人憨态可掬的样子,我不禁想笑,不是笑他们的样子可爱而是一种快乐涌上心头。
此时,各种各样的植物都披上了一件白色的衣裳,也许来年的春天会有不同的色彩展现但此时大家都是一样的雪白。要说不一样那就数尽头角落的梅花了,在万物凋零的世界中独自开放,不怕大雪和风霜,像战士一样站在那里,它的坚强值得我们学习。其他的花在秋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唯有梅花黯然绽放啊。
再往远看,无边无际的田野也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似乎是白色的油漆倒在了地上。此时田野里的谷子都被农夫收割了,没有太多的人到这里来,所以显得特别的寂静。相信白雪的覆盖会给来年的农民伯伯带来丰收的。正所谓“瑞雪兆丰年”啊!
河水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冰,没有了往日的潺潺流水,但是却如同一面光亮的大镜子。
冬天真是一个美丽的季节。
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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