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我从小店里买了一支水笔,回来后发现居然是没墨的,我本打算吃个哑巴亏,可黄影发现后,怒气冲冲地朝我发问:“你怎么能这样一声不吭呢?!那个|‘奸商’不是越发得意了?”说着她就“拖”着我来到了那家店里。
“老板——”黄影毫不客气地大叫着,“你们店卖假货啊!”
“嗯?!小妹妹,没有证据不能乱讲哦!”老板不认账。
“哼!”黄影举起手中的水笔,眉毛一挑,很有底气地说,“这是刚刚才买的.水笔,你看,没有墨了!”
老板却不以为然地说:“谁知道是不是你们用完了之后来诈我的?”
黄影一听,圆圆的脸立刻涨红,不大却有神的眼睛也瞪的如铜铃一般大,不服气地冲老板喊道:“明明是你们不对,还反倒恶人先告状!”
老板不再言语,自顾自开始做事了。剩下我们俩在一旁干瞪眼。忽然,黄影眼珠一转,计上心来,拦住了一位顾客——
“小姐,你知道吗?这家店卖假货!”黄影一本正经地说道。“啊?真的吗?”那位大姐姐大吃一惊,转身离开了,嘴里还念叨着:“以后都不来了。”……
老板在一旁气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冲我们喊到:“你们在干嘛啊!快离开!”“哼——我们在伸张正义!”黄影依旧理直气壮的……可老板就没黄影那样的倔脾气,在我们轮番的“炮轰客人”下,终于屈服了。走之前黄影还警告了老板一番:“你以后再卖假货,我可饶不了你!”而我则无比崇拜望着这位“行侠仗义”的正义女侠……
简评:小作者笔下的这个女生心直口快,遇上不平事敢作敢当,看她的神态,说话的口气,对付不道德的店主那份机智从容,简直就是新生一代的女侠。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关于正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正义变得越来越贫乏了,因此我们更有必要坚持正义……
今天中午,我放学回家时,看见一位阿姨把用废纸箱盛着的\'垃圾放在垃圾箱旁边。这时,一个收废品的人走过来,我以为他要收走垃圾,可他却把垃圾倒出 来,把纸箱拿走了。不一会儿,一阵风吹来,把垃圾吹得满地都是。这时,警卫室的老奶奶走了出来,手里拿着簸箕和扫帚,慢慢地把地上的垃圾收拾干净。一些不 太好扫的,就用手捡起来,一丝不苟,非常认真。收拾完垃圾,老奶奶看见花坛里的草丛不整齐,便拿出大剪刀仔细修剪起来。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正是因为老奶奶的辛勤劳动,我们的小区才这么漂亮。我要感谢这位老奶奶。如果大家都向老奶奶学习,保持环境卫生,那么每一个小区都会非常干净,我们的祖国也会变得更美丽。
从前有两个国家坦克国和巧克力国。坦克国的居民都爱吃巧克力,但国家却没有。于是,一个大臣提议:“邻国巧克力国盛产巧克力,巧克力在他们国家多得吃不了,我们有的\'是坦克,去攻打他们一定赢!”大臣们一一响应,国王也勉强答应了。
坦克国轰隆隆地开着数百辆坦克,浩浩荡荡地前去攻打。
巧克力国王知道后,立刻召开大会:“我们只有几十辆坦克,根本打不过他们,怎么办?”
一个宰相说:“我们把坦克分成三部分,分别隐蔽城里及城外两侧,然后在城门口零散地放置很多箱巧克力,坦克国的士兵哪见过这么多巧克力,肯定会下来抢,这时我们的坦克就可以趁机将他们一举消灭。”
国王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按宰相说的安排好一切。坦克国果然中计,士兵们只顾着疯抢,数百辆坦克成了一堆废铁,惨败而归。
坦克国王听说后大发雷霆,气急败坏地把所有的坦克都派出去。巧克力国的宰相又给国王出了一个计谋:“上次的那个方法肯定不行了,这次只能居高临下,我们把坦克大部分隐蔽在山坡上,小部分放在城里,等他们进攻时,我们先让城里的坦克出击,麻痹敌军,然后让山坡上的坦克冲下去,两面夹击,定能取胜。”
也许是幸运又一次降落在巧克力国头上吧,坦克国被打得落花流水,全军覆没,就连发誓要报仇的国王也当了俘虏,临死前他要求面见那位宰相:“我的力量这么强大,怎么会败在你们手里呢?”宰相只说了四个字:“正义必胜!”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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