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这样曾做过编辑的人而言,去看《天才捕手》,还是倍感新鲜。当然我是杂志,大名鼎鼎的麦克斯威尔·伯金斯从事的是书籍。惟一的共同点,我们都会对作者的标题进行修正。好比《马尔乔在西卵》被改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又或者影片中所提到的托玛斯·沃尔夫的成名作《天使望故乡》,原名是叫《啊,失落》。无论是从销路考量,还是仅从韵味而言,不难看出,伯金斯自有他的独道之处。
科林·费斯饰金牌编辑麦可思·伯金斯,裘德·洛饰作家托马斯·沃尔夫
我在做编辑的时候,大多时候不对文章内容有大幅度的增删和改订。起码从字数上来说,是提前就敲定的。这应是杂志和图书,在面对稿件时的另一差异。在《天才捕手》里最吸引我的,自然是五千页的稿纸如何变成几百页的书册。从影片的表现来看,这是金牌编辑伯金斯和天才作家沃尔夫的珠联璧合,感觉作主导的还是那个基本不摘礼帽的伯金斯。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伯乐和千里马,更像是骑师与良驹的绝配。
凡知冷知热,且自身也有温度的文字,都应划学这一范畴。而高级的文学,它的体温是浮在空中的。所以,也有人说,真正呕心沥血,并心血灿然之作,它的读者最多只有两个,一个是作者本人,一个是另一个“作者”。这个“作者”在技术和艺术上与你完全合拍,在心智和情商上与你高度吻合,伯金斯和沃尔夫就是这样的一种类伯牙子期式的灵魂伴侣。两个人若真的心有灵犀,绝不仅仅是现实意义上的功名利禄,而是精神边界的一再重合。这样的情感交织,应该说几百年来才会落到几个人身上,但命数的无常就在于,不管你如何珍惜、培植,愈美好的愈容易走失。《天才捕手》讲述的就是这一令人扼腕的过程。
所以,影片中最动人的一幕,是沃尔夫领着伯金斯去了一家爵士酒吧,《爱乐之城》也有类似的桥段,其说辞也一样。大意是爵士乐的每一次演奏都是一次艺术再创造,它的迷人之处就是它千变万化的即兴色彩。《爱乐之城》的这段台词到最后是不了了之,《天才捕手》则是借爵士乐,那等待每一次改写的神奇魅力,来暗喻一个编辑和作者之间的美妙关系。若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那是二人在一起最甜美的精神蜜月。这比沃尔夫给伯金斯送行时,情难自制高声喊叫的“我爱你”要更加缠绵细微。不少人认为这两人的关系,就差被掰弯,在这个腐文化盛行的时代,我只能保留我的最后一点老派,我一直坚持人的交往是能超越性别的。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爵士酒吧,貌似有些刻板的伯金斯在那样的一个声色场所,好像一直保持着一个局外人的状态。但他也自有他的舒服受用,他能一口气读完沃尔夫反文学与生活这双重常规的《天使望故乡》,就已说明他亦有我心狂野的一面,他大概常冀盼着有那样一种不管不顾的文字,把他的陈规旧礼在内心深处去捣个稀巴烂。但这一时刻,并不是偶尔的心灵出轨令他人声鼎沸的所在去甘之如饴,而是他作为一个精神上的“父亲”,看到子一代如此健康、充盈和活力四射,涌上心头的一种满足感。接下来,沃尔夫大展他的撩妹技能,而且是双撩,太过倜傥的沃尔夫,闲庭信步般同时把住了两个妹。这不是《发条桔子》中尽显颓靡的让动物性战胜人性,而是生命力的自由挥洒。伯金斯再度尽了他作为编辑的职责所在,他愿意当一个愉快的看客。
要求每一个观众在看《天才捕手》之前,先成为《天使望故乡》的读者,是有些强人所难了。但假如你因这部电影,而对沃尔夫的成名作有了翻阅的***,那这电影也是建了一番功德。《天使望故乡》是进入《天才捕手》的钥匙,这是一部典型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尤金就是沃尔夫,他的父亲甘特是个有艺术天分却从未成功的雕刻家,书中称他为石匠。
王牌编辑伯金斯就是沃尔夫父亲形象的延伸,正是经伯金斯的妙手,沃尔夫这块顽石才变成了一尊熠熠生辉的美玉。由此,沃尔夫对伯金斯既有子对父的依赖,又隐隐地裹挟着弑父情结。同时,还藏掖着对这“父爱”的独亨,他对另一位经伯金斯点石成金的大作家菲茨杰拉德,就免不了要夹枪带棒,一逞口舌之快,这也是两位最优秀的编辑和作者分道扬镳的起端。男人之间,也可说人与人之间,都应验了李宗盛的一句歌词:我只见过合久的分,没见过分久的合。但又一想,人生正是因为不完满所以才完满的,也就了然加释然了。
最后想说一下妮可·基德曼,她夺得奥斯卡影后的《时时刻刻》中扮演的是位神经质的女作家,恰巧也叫沃尔夫(中译一般称为伍尔夫。她此次扮演的艾琳·伯恩斯坦是位戏剧舞台服装设计师,也是有点神经质。她在片中最惊艳的亮相,是她去火车站接沃尔夫,而沃尔夫舍下美艳不可方物的她,毅然和伯金斯同行。她处在镜头的中央,两侧是与她逆行的男子,不少人被基德曼的冷峻惊着了,以为这里有着不与男性同行的女权意识。实际她在片中那些歇斯底里的表现,跟中国妇人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没什么区别。那么这一幕要表现的无非是她无法进入男人的世界。
这个男人的世界是孤独的,孤独从来不是一个人来完成的,那是孤单。孤独通常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天才捕手》所要讲述的,就是这些。
母爱是伟大的,但,除了母爱,还有一种更奇妙的爱,那就是父爱,那种隐藏的爱。
从一生出来,母爱和父爱就伴着我们成长。当我开始学走路,跌倒了,妈妈心疼的抱起我,用糖果哄我。爸爸却严厉的让我自己站起来,从此,我不敢靠进爸爸,总是害怕爸爸的脸绷起来。可我却不知道那严肃的背后,还有心疼,爱惜。
有一次,妈妈出差,爸爸每天都只煮自己的饭,要我自己煮。夏令营时,我自己煮饭惊动了很多人。我才发现,爸爸是为了我好,此外还有洗衣之类的。原来,爸爸是为了我好,妈妈会给我钱,让我自己去食堂吃,而爸爸,他却是让我煮饭炒菜,培养了我的自理能力。
还有一次,我在夜间发起了高烧,妈妈又不在,爸爸急忙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里奔上奔下。爸爸来到我的病床旁,我分明看到了爸爸头上泌出的汗水,眼中的着急,问我哪里不舒服,好点了吗。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父爱,不亚于母爱的父爱。
我考砸了,爸爸总会说:“不用怕,只要你尽力了,对你的付出尽力了,你就是成功者。”之后,会带我去野外,感受大自然的清新,忘了自恼,伤心。下一次考试,我总会考得很好。爸爸不会怪我,只会鼓励我下一次考好点,也许,我真的感到了爸爸的用意,和那股永远在我软弱时支撑我的父爱。
感觉不到却又存在的奇妙的爱,父爱。
第2天,救援人员来到了这里,小女孩马上向他们诉说当时的情景,并让他们救她的妈妈。等他们救出小女孩的妈妈时,才发现小女孩的妈妈早已气绝多时了。小女孩哇哇大哭起来。第2天,这个地方许多报纸上都有那个小女孩妈妈挡住石头的照片,标题是《母爱》。
温暖是人人都需要的,只要人间有了温暖,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那么,你们认为温暖是什么?有人认为,温暖就是在太阳下舒展身体,接受阳光的照射,让人不会感觉到寒冷。但老师说,温暖就是让人间充满爱,不发生冲突,互相帮助、互相关怀。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有一个人家养的一只母狗下了三只小狗,但它们的主人却不喜欢它们,厌恶地说:“怎么又出现了这么多讨人厌的家伙。”说完愤愤地扭头回到屋子里。这只母狗看起来非常伤心,它好像在说:“难道我们将要无家可归了吗?”
果然,第二天主人趁母狗睡着了,把它的三个孩子全部都装进一个口袋里,提到了离家很远很远的草丛里。母狗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孩子都不见了,立马就拖着自己虚弱的身子到街上四处寻找。一天、两天过去了,母狗没有进食一滴水、一粒米,它的.四肢看起来已经支撑不住它的身体了,但它还是继续坚持着……
终于,在一片草丛附近它嗅到了熟悉的气味,并找到了它日夜思念的孩子们。它舔舐着骨瘦如柴的狗宝宝,早已忘记自己的饥饿与疲惫,立马给它们喂起奶来。
画面里狗妈妈的身影渐渐高大起来,这就是伟大的母爱啊!那虽然是寒冬,但我仍能感觉到阵阵暖流从心间涌出,温暖我身体的每一个部分。
我家有许多书,但是让我百看不厌的就属《狼王梦》了。《狼王梦》,一本令人泪湿眼眶的书,一本令人深深沉思的书。从字里行间里,我深切到"母爱”二字。
说起母爱,大家一定很熟悉吧!母亲给予的爱,叫母爱。可是,我们这本书的主角不是人类,而是狼。
狼的万恶、阴险、凶狠,光看名字就明白了。人们一提到狼,就把狼说得那么添油加醋,好像狼做了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一样。我所讲的这只狼不是万恶的,阴险的,凶狠的,而是伟大的。它就是书中的主角——雌狼紫岚。
紫岚是一只美丽而又有理想的雌狼。它为了完成已故丈夫的心愿,舍去青春来培育狼王。它,紫岚,忍心将幼狼的尸体来填充肚子;它,紫岚,训练幼狼而失去了一条腿;它,紫岚,计划一次又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相继而死,却肯勇敢面对现实……紫岚,你是伟大的,你是令人敬佩的一只狼!让我看到了你那属于母性的光辉!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们人类:有一些贫困家庭,将孩子生下来,没有钱抚养孩子,就把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无情地送进孤儿院,而不是像紫岚那样,无论多苦也要把孩子养大。还有的更可恶,为了金钱竟然去“卖孩子”!然而,在那次汶川大地震中,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躯护住了孩子,自己却被压在巨石之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孩子的安全。这位母亲还给孩子留了一条短信,上面写着:“亲爱的孩子,只要你能顺利长大成人,妈妈就满足了。”这条短信内容让我永远不能忘记。求生是人类的本能,而母爱却远远超过了本能,动物和人类都是如此!
隐藏在动物与人类身上的母爱,都是伟大的。有的母亲献出了自己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而我们都是在母爱的关怀下长大的,作为后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行动来报答我们的母亲。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吧!
虽然父亲外表是坚强的,是稳重如泰山的但是在每一位父亲的心中都有最脆弱最柔软的一部分,那,就是浓浓的父爱父爱不同于母爱:母爱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而父爱,则是默默中的关怀相比而言,父爱更加伟大因为父爱,只是默默地付出
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话:我只是在尽一个父亲的责任。面对孩子,我的身份已经无足轻重了,即便我不是一个所谓的知识分子,而只是肩扛锄头的一介莽夫,在孩子生病后,命运只赋予了我一个角色——那就是父亲。
他是一个真正平凡而又伟大的父亲。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父亲的角色》。他是一所重点大学中文系的教授。不幸得很,他的儿子3岁半就身患绝症。于是,他不得不抛弃文化人的清高,在街上叫卖冰棍。每当熟悉的人走过时,他都羞得直想钻地缝。更难堪的是每当年轻的母亲对孩子说:“你若不好好读书,将来就只能像他一样卖冰棍!”听了这样的话,他心里阵阵绞痛,但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如今,他已年逾古稀了,而他的儿子还活得好好的。这是个奇迹,是这位伟大的父亲用惊人的毅力创造的。
父爱是伟大的。虽然父亲外表是坚强的,是稳重如泰山的。但是在每一位父亲的心中都有最脆弱、最柔软的一部分,那,就是浓浓的父爱。父爱不同于母爱:母爱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而父爱,则是默默中的关怀。相比而言,父爱更加伟大。因为父爱,只是默默地付出。
正当我泪流满面地看完了这一篇文章时,心中感慨万分。想到:世人的父亲何尝不是这样呢?与此同时,我想到深深印在心中的那一幕:那是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当时,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雨水浸满了大地。而我就在这时病了。望着窗外磅礴的大雨,母亲只有无奈地叹息,父亲则在默默地抚摸着我。忽然,他背起我,拿了一把伞,走出家门,飞快地向医院跑去。母亲见了,只管大喊父亲回来。当父亲打着伞,在两尺多深地水中奔跑着时,我感觉到了那伟大的父爱。到了医院,父亲把我扶在座位上,这时,我看见了浑身都被雨淋湿了的父亲,泪水夺眶而出。他看见了,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忍着眼泪,摇了摇头。在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何为父爱。我真正地明白了,明白了那伟大的父爱。
高尔基说过:父爱就像一本震撼心灵的书,读懂了这本书,就读懂了整个人生。的确,父爱令人学会默默地付出。而看了这篇《父亲的角色》后,我终于知道了父爱是多么的伟大!
Mother,一个亲切而又令人倍感温馨的英语单词。而现实生活中的母亲,伟大而又亲切。再过几天就是母亲节了,借此机会,我一定要好好孝顺孝顺妈妈。
母亲节,是一个感谢母亲的节日,这个节日最早起源与美国,是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在这一天,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都会很快乐,而子女们也会尽全力为母亲干些什么,有些生活条件比较好的,还会送给母亲一些康乃馨、忘忧草。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我觉得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妈妈总是每时每刻关心着自己的女儿,一点也不敢懈怠。母亲那深深的爱,就体现在她每天那无微不至的关怀中。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这句话就在妈妈身上体现了出来。我的作文以前写得很差,为了使我的作文进步,我每写完一篇作文就让妈妈帮我修改,妈妈却从不厌倦,耐心地给我讲解写作的技巧,想方设法带我体验生活,帮我积累写作素材,因此我的作文进步的很快。妈妈总能引领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
母爱似水,妈妈的爱,如同那凉爽的清澈的水温柔的呵护着我;母爱如天,妈妈的爱,使我感到了一股神奇的力量,鼓励我向上攀登。母爱宛如那天上的朵朵白云,软软的,但又不乏力量,既不会伤害你,又不会太溺爱你。母亲永远是守护我们的天使,永远是最伟大的!妈妈,我爱您!
再过几天就是母亲节了,在这里,棒棒糖祝天底下所有伟大的母亲节日快乐!永远年轻!~
20世纪,有这样一批天才,他们以几乎“与世隔绝”的状态拼命码字,擦亮了“文学”这块“金字招牌”;那些年,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在病榻上交出了《追忆似水年华》的手稿;艾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为文学圈奉上了《尤利西斯》。就在整个欧洲都仰起高傲的头颅,将文字打造的桂冠戴在额上的时候,三个美国人也点燃了心火,向对岸的大师们发起挑战,他们分别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菲茨杰拉德,《天使,望故乡》的作者托马斯·沃尔夫,以及《永别了,武器》的作者海明威。
这三个人,无论经历还是性情都大相径庭,却以振聋发聩的大手笔为20世纪美国文学登上巅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请相信,他们跟所有天才作家一样,在成名之前都是穷光蛋,擅长与孤独为伍,脾气各有各的古怪,甚至称得上是“有毛病”的。所以他们注定要先苦练筋骨,抱紧对文学的执念,眼巴巴地等着有“贵人”伸出一只手,送他们上青云。
幸运的是,他们遇到的是同一位贵人;这位贵人不是什么大文豪,熟悉他的人曾经吐槽他拼写能力差、不会用标点符号,阅读速度“慢得像头牛”。可正是这样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神之手”,一把擒住了困境中的天才们,他说服了出版社资助贫困中的菲茨杰拉德,把他从绝望里救了出来;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拼着老命与海明威死磕小说手稿里那些“屎屁尿”的脏字眼,让他的东西得以见天日;与托马斯·沃尔夫的拉锯战更是惊天动地,愣是把他数千页的手稿压缩、删减、整合,让读者能够享受阅读的快感,领略托马斯诗一般精致瑰丽的文学语言。
这位贵人唤作麦克斯·珀金斯,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伟大的编辑之一,他在斯克里布纳出版社担任主编的时候,以敏锐的直觉、超凡的眼光,“收割”起一批名垂千古的天才作家。作为伯乐中的“战斗机”,珀金斯一直西装笔挺地站在天才们的背后,为他们打亮希望之灯。
就在这台标准的“天才收割机”入土69年后,有心的电影人终于按捺不住崇敬之情,将他的故事搬上了大银幕。一直致力于拍摄莎翁作品的英国导演迈克尔·格兰达吉,用昏黄的底调渲染出一个时代的荣光,他截取了麦克斯·珀金斯与托马斯·沃尔夫的交往片断,将抛到一边,带着某种深刻到几近尖锐的企图心,打造出电影《天才捕手》。
毫无疑问,《天才捕手》是有针对性的,那就是细究天才与“天才捕手”之间撞击出的火花。凭借《国王的演讲》拿下奥斯卡影帝桂冠的英国戏骨科林·费尔斯诠释了这位目光如炬的“捕手”珀金斯;电影打从一开始,就在不停强调他的“正常”,有个正常美满的家庭,穿着举止是最正常的绅士风,上班的时候也会理智地判断哪些书可以赚钱,哪些却不行。但是,当他拿起了一个陌生青年的书稿并开始阅读的时候,他沉沦了,一切都朝着与“世故”背道而驰的方向狂奔,当时还默默无闻的托马斯·沃尔夫以惊才绝艳的文字抓住了他的灵魂。
扮演托马斯·沃尔夫的英国演员裘德·洛则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人,他孤傲、单纯、热情,对文学有最偏执的理解,甚至完全看不起自己赖以养家糊口的编剧工作。裘德·洛从前也曾在《天才雷普利》之类的作品里扮演过面容俊俏且如火如荼的男神角色;但是这一次,在“天才捕手”面前,他是不畏现实折磨的标准“文学青年”,外形意外得邋遢。
电影告诉我们,如果说这两位大人物的相识是托马斯的坚持与才华促成的;那么他们的交往以及交锋,却是“固执”搭建出来的效果。要知道,《天使,望故乡》的中文版小说超过了400页,起码有近百万字。之后,托马斯将《时间与河流》原手稿拿到珀金斯的办公室时,是请三个壮汉用箱子装着抬进来的,这意味着,珀金斯得用“慢得像牛一样”的速度读完好几百万字的小说。审稿也许只是费时而已,但是他还得承担起“剪刀手”的职责,在删减篇幅的情节里,我们看到的是托马斯暴跳如雷、张扬舞爪地跟珀金斯大吵,他们甚至会因为一句话、一个字而翻脸拍桌。凭借我自己的出版小说,遇到这样的“魔鬼编辑”确实是很头痛的事情,他看起来就像你的天敌,要把你辛苦耕耘得到的收成轻易减半;可电影却迅速地让我对珀金斯产生了新的认知,面对疯子一般的天才,他是既疼爱又烦恼的,这些作家本身与平凡社会格格不入,要让他们的东西能为世人所接受,就必须做到“壮士断腕”。
另一个有意思的角色,自然是凭借《洛城机密》红遍全球的澳洲实力派演员盖·皮尔斯扮演的菲茨杰拉德;如果说珀金斯对托马斯·沃尔夫只是单纯的知遇提携之恩,那么另一边他几乎是拯救了菲茨杰拉德的人生,盖·皮尔斯以颓糜而绝望的腔调精确演绎了一位天才在酒精中迷失自我的状态,相形托马斯的高产,他已经写不出半个字;也是珀金斯一次又一次拜访他,把他从泥潭里拉出来。这是珀金斯的执念在“作祟”,天才一时的堕落无伤大雅,他宁愿放弃与家人外出度假的机会,也要留在他们身边,指引他们的方向。而珀金斯与放浪不羁的海明威之相处,电影只用了一场戏便交待了,那场戏里,珀金斯也是非常坚持要让这位大作家改掉坏毛病,以符合出版需要。
繁简分明的电影脉络,勾勒了一位看似平常的“怪咖”,珀金斯衣冠楚楚的外表下隐藏的炽烈雄心被挖掘的淋漓尽致;甚至连妮可·基德曼扮演的托马斯情人也要对他心生怨恨,因为他让自己的丈夫变成了“名流”,他不再只属于她一个人了。
精确且传统范儿十足的英伦气质,令《天才捕手》抛开了一切花俏的“炫技”成分,得到了66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提名及31届西班牙戈雅最佳欧洲电影奖提名。
之所以会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青睐,是因为无论在文学还是电影领域,所有的天才都需要拥有这样一台“收割机”,让“怀才不遇”的遗憾压缩到极少数的范围。在这个奇幻动作大片吸引了最多眼球的捞金时代,也正是那些坚持捍卫作品尊严的电影人,令“天才”这种难能可贵的生物得以延续,乃至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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