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身着怪异,打扮夸张,神情冷漠,独来独往,必然是时尚也。但是那是肤浅的时尚。
我所谓之时尚,应从大处着眼,放眼世界,“大时尚”也。当今世界,竞争激烈,人才济济。要在芸芸众生中崭露头角,就必须敢于竞争,把自己亮在大家面前,积极去拼搏,奋斗。切不可藏头露尾,切切喳喳,要大胆,有什么就说出来,想什么,就拼命赢回来。不管对手强与弱,都要不卑不亢,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言败!要有一股“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精神!
敢于竞争,时尚之一也!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我觉得,自***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历史的风云一幕又一幕的变幻莫测,时代的变迁一代又一代的轮回更替。然而这其中,总有一种精神引领一个时代,而一个时代又衍生出所独有的时尚。品味时尚,品味历史的精华,让我获灵魂之涤,悟兴亡之道,择旺盛之路,攀绝顶之峰,俯瞰茫茫大地,谁与争锋。
品味时尚便是感收那灵跃的火花,由时代与精神摩擦而出,照亮了一个时代,引领了一段征途。“日上三杆抬头起,吟得一首好诗来。”你,是一座危乎高哉的黛岫,兴起了一代时尚的盛潮。把酒微醉,仙气却已肆溢天外;绣口一吐,便妆点了半个盛唐。李白,你已然伫立在时尚潮流的顶峰,任风吹雨来,你自有云帆济沧海。品味时尚,我们不要只痴狂的迷恋那些顶峰上的人,因为他们只是个传说。品味时尚,我们要做的,是品味那从历变更中遗留下的闪着金光的智慧与信念,从而获得灵魂的净化与升华,最终使我们亦能伫立于巅峰之上,成为永恒的传奇。
品味时尚便是静观那一面空明的镜,照映出那一代人的灵魂高下,折射出一个社会的命途。从那商周的五石散到暴秦的金城阿房,从大汉的小脚为美到唐宋的以胖为尊,从远古的祈神赐福到如今的科技兴国。时尚的变迁印证着一代代精神的传承与变迁。品味时尚,便是品味着这时代的辉煌与落没,兴盛与衰退。时尚所投影出的,是时代最本质的相貌。清圣高洁还是污朽落没,一览便知。品味时尚,我们要领悟出兴亡之道,借古之时尚而鉴今之错败,改世之愚陋于患之未成,才是真正的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便是眺望那傲立孤岛的航标,引领着未来前行的方向。是走向必然的灭亡还是走向更高更强的顶峰,便是由时代所决定的时尚来引导。人皆大道而行,天下为公,那必定是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人皆门居皆闭而不出,见邻不知而陌路,则必有不谐之音跃动于耳,旋绕于世。所以一个正确良好的时尚才是兴盛之本。品味时尚,我们更要选择出正确的道路,让和谐之音遍布华夏,让鼎盛之旗高插山巅,让无尽的风浪印证我们的正确的选择,用恒久的光辉见证时尚的荣誉……
品味时尚,品味这历久珍藏的佳酿,品味传承数千年的智慧灵光,让成功的天梯在心中高架,让永恒的荣光在天空荡漾。
影片讲述了一个平凡的女孩:安迪和一个时尚杂志老板马琳达的故事,安迪是一名很普通的打工族,甚至每个月连吃住都没保障,后来还是她爸爸从家乡给她送钱过来的。她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记者,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到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天桥》杂志应聘第二助理一职。
在应聘之前马琳达的到来,让我感觉到了马琳达的霸道和她时尚新潮的着装,跟安迪就是天壤之别,开着奔驰汽车上班,下车有人给她开门,坐电梯,里头的人先让她坐,走道上的人看到她就绕道而行,衣服和皮包有助理帮她放,甚至放衣服和皮包有专门的套袋,来到办公室已经就有人给她准备了早点,在公司就是呼风唤雨。马琳达的第一助理艾米莉说过,在安迪之前已经被马琳达炒了两个助理了,原因是办事太慢,下达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体现了马琳达的工作繁忙和残酷。在应聘当中马琳达对来应聘的安迪很不满意,主要是穿着太普通、太差劲了,说都没跟安迪说太多,就示意要她走,但是在安迪最后说的那句话,她的自信和不放弃的精神触动了马琳达,最后录用了她。工作初期的安迪,让马琳达很不满意,做事脚忙手乱,下达的任务也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中马琳达刁难,还要受到同事的歧视,安迪也经常抱怨,自己已经尽力,为什么还是会马琳达还会给她脸色,直到安迪向同事内特诉苦时,得到了同事内特的引导,决定改变自己,在内特的帮助下穿上了时尚靓丽的服装,看到同事们惊讶的表情,让安迪的信心增强百倍,走路都抬着头,气质不凡啊!
简直就是乌鸦变凤凰。看来人的自信也跟着装有关系啊!从此以后,工作也越来越顺,直到,马琳达要她去找哈利。波特的最新手稿,打了很多电话,包括朋友,该问都问了,都没有找到!她有点绝望了,这个基本上是不可能找到的,她有点退缩了,想辞职!就在这一刻,奇迹发生了,可能是她不放弃的精神感动了上帝,她刚认识的朋友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她找到了最新的手稿。不到最后不放弃,要相信有奇迹的发生。把哈利。波特最新手稿放到马琳达面前时,问她“有没有准备两份”,她的回答让马琳达刮目相看,她说“不仅准备了两份,为了让他们更好的阅读,还设计了封面,并且他们已经在火车上看了”。安迪的表现感动了马琳达,决定升她为第一助理,并要安迪和她一起去巴黎的展会!这次展会是同事艾米莉期盼了好久的展会,因为这次展会对以后事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这次展会可以看到最新最时尚的服装表演秀,还可以认识很多同行业的老板和名人。
看了这个影片,想想我们平常工作量,跟安迪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安迪她乐观积极的心态、不放弃的精神等很多都是值得我们学习,从她脚忙手乱到有条有絮也是她工作努力的结果,虽然之前她也有抱怨,但通过同事内特的引导,慢慢的喜欢上了她的工作,在家中她都不忘老板给她的任务,她就是把工作当作生活中的一部份了。在生活和工作上我们也会像安迪一样会有抱怨,但在抱怨之前,就像内特说的:我们是不是已经尽了全力?想想别人为什么能做好,像安迪面对这么刁难的上司,她都能做得那么好,能够让同事和老板感动;能让老板觉得惋惜;能够见到马琳达久违的笑容,真的,让我感触很深!影片最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安迪要离开,作者可能也是想提醒我们工作再忙也要休息和顾家吧!像影片里也提到了马琳达到最后,她的老公和小孩离开了她,第二次的离婚也让我们看到了马琳达女魔头痛苦的泪水。还有像影片当中的艾米莉,安迪能进升第一助理,我觉得最大的功劳要归于她,因为是她给了安迪最好的机会,她见马琳达就像见到老虎一样,叫她过去,老是要安迪去,我觉得艾米莉就是自***。
我觉得老板找我办事,就是给我展现的机会,就是给我进升的机会,千万不要把这么好的机会拱手让人!不然,也会像艾米莉一样,最终会被别人替代!
以上就是我对《时尚女魔头》的观后感。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