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着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爷 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个梦他做的十分甜蜜,还梦见了爷爷来接他了,和他一起坐着马车,回到了乡下,一起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过上了乡下的朴素、美好的生活。
凡卡正在做着美好的梦时,突然头发一阵巨痛,被提了起来,立刻睁开眼睛,在模糊中看见了穿着黑皮衣的老板娘,正怒气冲冲的瞅着他,眼中仿佛闪着怒火,凡卡立刻清醒过来,心里十二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豆大的汗珠从他头上滴滴嗒嗒的掉了下来,屋里清静的连掉一茛细针也能听见,只见老板娘把脸一沉,好似要下雨似的,凡卡心里知道他又栽跟头了。只听她冷冰冰的说:“谁让你睡了,你做好活了吗?”凡卡结结巴巴的说:“没!没!……没有。”说话的同时害怕的低下了头,老板娘像头爆发的母老虎,拉着小凡卡的耳朵拖出了门,凡卡心里一凉,心想:“完了!又得一顿毒打!”老板娘抢走皮带,使劲的抽打着小凡卡幼小的身躯,“啪!啪!啪!”多么响亮啊!你们完全可以想象的到凡卡是多么的痛,每一皮带下去都会留下一条长长的红印,凡卡被打的皮开肉绽,晚上睡觉时,他怎么也睡不着,被打的地方痛的死去活来,只好坐在过道边上倚着墙,透过窗户看着外边那轮皎洁的明月,幻想着爷爷正在干什么,他多么盼望此刻爷爷能来接他。
第二天,他早上起来干完了活,老板娘和老板吃完“山珍海味”后,听见了门外一阵急促的拍门声,凡卡闪进了一个想法,会不会是爷爷呢?他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门,一看,哎!不是啊!原来是一个年轻的绅士找老板有事,他们到酒吧去谈了,家里就剩了凡卡一个人,他心想:“如果我能有好多钱那该有多好!”他悄悄的溜出了家门,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突然在地上看见了一只鼓鼓的皮夹,他打开后,惊喜的发现里边有1000万俄元,他高兴的乐开了花,心想有了这笔钱,干什么都行了,他坐了辆马车回到了自己的村子,见到了心爱的爷爷和泥鳅,买了一栋大房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凡卡沉沉的入睡了,在梦里他看见了爷爷正在急急忙忙的赶过来,他们来到老板家,把他接走了,他们在乡下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可是这毕竟是一个美丽的梦。
但是,老板也在这时回来了,老板看看桌子上空的墨水瓶和那支生了锈的钢笔,顿时火冒三丈,去寻找被他留下看家的凡卡,不一会儿老板就找到呼呼大睡的凡卡,老板看着睡得不亦乐乎的凡卡,不禁怒发冲冠,拿起皮带,狠狠地抽在凡卡身上,凡卡被身上火辣辣的痛感,疼醒了,闪电般的睁开了双眼,看见老板怒气冲冲的脸,马上站了起来。他心虚地看了看老板,开口说道:“老板,你回来了。”老板冷笑道:“我再不回来,我店里的东西恐怕都成空的了!”凡卡心里一惊,双眼顿时充满恐惧,像惊慌失措的兔子看着凶狠如豺豹的老板,说:“老板,我不是故意的……”凡卡的话还没说完,老板就扬起手上的皮鞭朝凡卡的身上抽去,边抽边说:“不是故意的,墨水已经用完了,看我不打死你。”“啪啪”的声音回荡在房子中……
短暂的十几分钟对凡卡来说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段,老板打累了,便回屋了,但他不准凡卡睡觉,要他看着他的孩子。可怜的凡卡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走到摇篮前,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摇篮。疼痛让凡卡没了睡意,思维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到了清晨,凡卡浑身上下都是伤痕,一点力气都没有,老板走到他身边,高声的说:“别磨磨蹭蹭的,去,去把衣服洗了,再把桌子统统抹干净,快去!”凡卡看看那满满一盆衣服和灰尘厚厚的桌子,叹了一口气。吃力地干起活来。
凡卡想到:爷爷,您快点来吧!我受不了了,求求您了,你再不来,我就要死了……
而凡卡不知道,他那封充满希望的信,由于写的不完整,被遗弃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话说,凡卡的老板自从看了俄国作家契诃夫所写的《凡卡》之后,一直十分纳闷。在今天,他在一个发布会来了一个特别声明。
阿里亚希涅:大家好!我就是凡卡的老板阿里亚希涅。我知道自从俄国作家契诃夫写了一篇《凡卡》的文章以后,我的名声一直很差。现在他的文章还在小学语文课本十一册出现,当每一个学生读过后都在咒骂我,说我没有人性。其实我对凡卡这个孩子可好了,犹如亲生骨肉一样。
记者:如果你对凡卡犹如亲生骨肉一般,那么他为什么会被你打呢?
阿里亚希涅:哎呀!我可真是冤枉啊!凡卡是一个乡下的孩子,心地特别善良。我知道善良是好的,但是他太善良了。其他人打他怎么也不还手,只是把痛苦积压在心里。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打他其实也只是为了锻炼锻炼他,让他在沙皇统治最黑暗的时期里的这个大城市――莫斯科不被别人欺负。谁知他怎么都不理解,还以为我们夫妻俩虐待他呢!
记者:好!既然你们打他是用心良苦,那又为什么不让他吃充足的食物呢?
阿里亚希涅:这个更加冤枉啊!在沙皇统治最黑暗的时期上,凡卡在我家是当一名学徒。在当时我们的生意也不大好,万一不幸***了,凡卡就得投靠另一户人家。如果我们让凡卡吃得好好的,他就会像蛀米大虫一样不会干活,每天只过着少爷般的生活,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我们不让他吃充足的东西,也不过只是用心良苦吧!
记者:原来如此!还有一点,你为什么让他在过道里挨冻呢?
阿里亚希涅:那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啊!让凡卡睡在过道里是为了让他增强体质,并不是虐待他。要知道,万一凡卡体质不好,老生病,可要花上一大把钱去看医生。增强体质对他也有好处啊!
记者:呀!原来这一切一切都是对凡卡好的,看来不少人要对你作出改观了,同时小学语文课本十一册也要修改了。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小公主》,刚开始看我就着迷了,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它读完了。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弗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这部经典名著告诉我们: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结识萨拉,你就会像她一样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萨拉,自幼就失去了母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为了让萨拉接受好的教育,他爸爸便把她送到伦敦的明奇寄宿学校去学习。因为她家境富裕,机智聪明,善于假装、想像和讲故事而受到学校的重视。可是正当她在举行快乐的生日宴会时,一个不幸的消息降临了:她的爸爸因为钻石矿***,心情不好,且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了。于是,她马上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最终还是因为她那善良、纯真和充满爱的心使她成为了真正的公主。
读《小公主》时,我恨不得为萨拉的遭遇大哭一场,她让我那颗正在原地踏步的真诚的心有了目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想成为公主,只有财富和美丽的外表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内在的美————高尚的品质。
看了书名就知道,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后来,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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