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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广告成败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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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叫xx,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大大的眼睛,有时眼睛发亮,好似一双金光闪闪的黑宝石。嘴巴小小的。
好了让我来说说吧。喜欢看书,每次一看到好看的书,一定要看个够,要不然他要不高兴的。有人会说是一个“书迷”,的确,她的绰号就叫“书迷”。如果你知道的话,我们班上大多数都是叫她“书迷”。
我和,有时还因为她看书发生过一点小矛盾。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天气非常的严热。我和她一起回家,老师说:“要写完作业才能走,那时我先写完作业,我在外面等她,我本来想吓她一下,可是等了一会,她还没出来,于是我一等不出来,二等不出来,三还是等不出来,我急了,我往教室里一看原来他写完了作业,正在看书呢,连我走到她生边还不知道。于是我拍拍她说:“走了”。她才不耐烦的说:“再看完一遍再说”。我特别生气,就先走了。她看到我走了也收拾书包走了。我们一路上谁也不理谁。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xx。
我有一个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名叫林孟铠。他的个子不高不矮,身子瘦瘦的,皮肤有点黑。圆圆的脑袋上理着一个头。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我很喜欢和他玩,因为他和善、宽容,从不欺负女孩子,而且他对待学习非常认真。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
二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写的字在全班算差的。老师对妈妈说:“你的孩子最好练一练书法。”妈妈就让我和林孟铠一起学书法。贪玩的我其实很不情愿,但是却发现林孟铠很热爱书法。于是就决定跟他一起学了。
上书法课的时候,老师先教我们基本笔画:起笔,收笔,横轻竖重。林孟铠聚精会神地看着老师做示范,可我却东张西望,总是让老师提醒。老师教完基本笔画,让我们每个笔画自己写三行。林孟铠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练习,可我才写了一行,屁股就开始扭来扭去了。看着林孟铠那么专注地练习,我却一点都安静不下来,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上完课,老师布置家庭作业,每次都会给林孟铠留更多的作业量,可是他从不抱怨。换了我,早就嚷嚷起来了。于是,我就下定决心:既然林孟铠这么认真刻苦,我也不能太马虎啊!
后来,我便向林孟铠学习。三年级伊始,林孟铠的认真得到了回报,这次他获得了全校书法比赛的一等奖。我的字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次比赛我还得了二等奖呢!我真应该谢谢他,谢谢我的好朋友。
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
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使它成为人类所有的行为中最值得赞美的事。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
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兴趣。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
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一个惯常节俭的人,在花钱上不免时常痛惜,虽然在购书时一样也会谨小慎微,却从不会因买下一本书而后悔。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令人感到不值,而且时间越是久远越会觉出它们的宝贵。幸好,如今这年代,买书对于我们来说,还并不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虽然常常下不了决心去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但以书的价值来说,那书价实在是太过便宜了。比如一本五元钱的书,只要能在其中得到一个道理、获取一条有益的知识,可携带并享用终生,就已经很值了,何况一本书中又何止一两个道理和教益呢!好吃的东西,吃完就没了,再华丽的衣服,也有穿坏的时候(往往有时候不等到穿坏就已经过时了,但我们从书中所得到的乐趣却是充实的、长久的,还是可以重复多次的。可以说花钱买书是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种消费(只可惜人不能只靠读书而活着。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
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年轻时往往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兴趣却来得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也更广泛,这时应该多读各种书籍,既可以增加见识,又能于其中发现自己的喜好。
不同年龄、职业、身份,对书的种类和兴趣不尽相同,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有那么一种好书、好文章,或者先闻其名,或者先探得一鳞半爪,往往忍着,先不马上就看,一定要找个最安心舒适的环境,在自己的小屋里,顶好是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才肯拿出来慢慢品味,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块美味,舍不得就吃,每次只肯舔一舔--当然,这样的孩子,现在大概不会有了。
美味不可多得,亦不可轻啖,象猪八戒一样吞吃人参果,实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有时候要买一本心慕已久的好书,书肆地摊上的货色是绝不考虑的,--这大概类似于娶妻必要名门大户一样,是虚荣心在作怪吧。必要于各大书店间反复查访比对各种不同的版本--如今社会上各种出版社的书如雨后春笋又如过江之鲫,可谓多如牛毛而又良莠不齐,如此繁荣鼎盛的局面虽说是件好事,只可惜要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却并不容易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张徐磊,他长得虎头虎脑,浓黑的双眉下边,眼睛有如明珠似的闪动。一双灵活的腿脚,再加上有力的双臂,真是一个身手敏捷的运动健将。
有一次,我来到他家。“要不,打篮球去。”他不屑地说:“来就来,单挑。”我们飞奔到篮球场,开始了篮球比赛。
我先发球,只见篮球在我的手上蹦来蹦去,张徐磊不免有些心急了。他狡猾地喊了一声:“你爸爸来了。”就在我转身张望的`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了球。我连忙上前追赶,他却不紧不慢的,好像早有了胜算。说时迟,那时快,他将球一下子投了出去,没进,就向前顿了一步,就在这一瞬间,调整好了双脚,一蹦而起,看着翻滚的篮球慢慢地落进球筐,他大喊一声,竟然成功转体翻身,掠过篮球先到篮筐前方。这一下让我看得目瞪口呆,他不愧是体训队的。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头,他如魔术般抓住了已经飞到头前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双手轮起了篮球,侧着身将篮球投进了篮筐!“球进了……”我不由地惊叹起来。
他擦了擦汗,说:“还来吗?”“我怎么会轻易放弃呢?”说着,我们又开始比赛。还是我发球,这次我可不分心了,我三两步跑到了篮筐下面,投篮的时候,张徐磊使劲“盖帽”。我的球弹出了场外,就快要掉到小池子里了,虽然离球还有四十米,但还是张徐磊大步流星地往水池边跑,他就在球马上掉到池子里的时候奋力抱住球,自己却有些擦伤。我这下可不顾球的安全了,问张徐磊:“你没事吧!”张徐磊高兴地说:“没事,没了球我们都没得玩了,还好我抱住了球。”就这样,我们的篮球比赛正在继续中。
你说我的好朋友张徐磊身手敏捷吗?他还真让我佩服啊!
读书这个词大家都非常熟悉,但是在读书和选书方面就不一定能懂了。古人在《弟子规》这本经典中写到“非圣书,摒勿视。蔽聪明,坏心志”。在读书时也有这样的讲究,“读书法,有三道。心眼口,信皆要”。
我的青春就是从读书开始的。
在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就明智的给我选择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经典《弟子规》,还给我找了一位教我读书的崔老师。当我第一次到崔老师家的时候,崔老师一见面就先和蔼可亲的像我们鞠了一个标准的九十度躬。当时我还小,只知道老师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所以就糊里糊涂的轻轻弯了一下腰。我的第一堂读书课就这样开始了。
在一个十多平米的小客厅里。崔老师领着我坐在一张桌子旁。她坐在我的对面。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和崔老师接触。她长着圆圆的脸蛋,细而黑的眉毛下有着一双安详、慈爱的眼睛,说起话来柔和、缓慢。我的心一下子就不紧张了。这时,崔老师说:“老师先给你讲一下为什么要鞠躬,一是鞠躬是给自己鞠的------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谦恭的心。二是鞠躬是给对方鞠的-------学会尊重他人是做人最基本的美德。好了,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学习读书。崔老师说:”读书有几个要点。1、要先洗手,目的是要保持书本的整洁。2、要静坐一会儿,目的是去除好动的毛病。3、读书还要做到《弟子规》的“凡道字,重且舒。勿急疾,勿模糊”。这句话的意思是告诉我们在读书的时候要口齿清晰,咬字要清楚不要太快,更不要模糊不清。然后崔老师就一段一段的教我读书《弟子规》,直到读熟为止。读书完后我的心里非常的清净、安详。这种清净、安详的心一直伴随我到现在,虽然有的时候还会浮躁,但一想起崔老师的教诲。我的心就会很快平静下来。
那时,崔老师还跟我讲过,《弟子规》原名叫《训蒙文》,是由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根据《论语-学而篇》第六条“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所编写的。后来经过清朝贾存仁修订改编,编成一千零八十字的《弟子规》。有道是“读书百遍,其意自现“。只要我们用真诚、清净的心来做事,来读书。就没有不成功的事情。
就这样,我少年时代就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后来,由于离开了崔老师,读书的习惯就开始时断时续了。现在才感觉到特别后悔,后悔那时没有抓紧时间好好学习。书到用时方恨少,我现在悔悟了,决心继续坚持学习读书。争取让经典读书伴随我的一生。
我叫林xx,今年我十岁了。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小巧玲珑的鼻子,还有一个樱桃小嘴,一双水灵灵的、充满好奇的大眼睛像芭比娃娃一样,这就是我。
我的性格多变,有时温柔,有时暴力。我温柔时,非常乖巧,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哄的很开心。我面对那些欺负女生的男孩子又十分暴力。有一次有个小男生欺负了他的同桌,我就义正严辞地教训了他。所以,大家都叫我百变公主。我的爱好就是画画,每次画画时,我都拿起笔就画,一小时大约能画两幅画吧!家人都说我非常厉害。画画都不用构思,挥笔就画,简直成“画家”了。
我的优点是善良,有人没带文具,我就借给他,有人没带钱,我也借给了他。可是我的缺点就是胆小,心里想干什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干不出来。因为总是缺少勇气。记得小时候连蹦床都不敢跳,总害怕掉下去,现在好多了。
虽然我不是很胆大,但是我有一颗纯净的心和坚持不懈的性格,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悟到的道理,当你不喜欢现在的工作时,要么离职,要么去适应。从你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到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期间需要跨越千山万水的距离,个中滋味大概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会知晓。很多人都会说,现在的生活、工作不是我想要的,那你想要的到底是怎样的?每天上班无压力、挣钱多、离家近?还可以说走就走不计较任何代价吗?其实,任何一种生活状态都是靠自己的奋斗得来的,如果不是富二代是没有人会把你想要的生活双手奉上,都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出来。
好啦,刚刚出去觅了点食,喝了白粥+糊塌子,食欲还是不振,都没有吃完。言归正传,还是写读书笔记吧!
新媒体人要有深厚的文化功底、跨艺术领域的专长,理解社会意识形态、理解用户情绪,才能创作一个又一个“剧本”,将这个“剧本”丢给用户,产生阅读、体验、互动、产生更多的可能性。
人以群分,当下新媒体用户的实质,是精神层面基于相同兴趣的部落化再组合。 精神世界的部落化聚合,是新媒体传播的核心,它是媒体定位、内容选题、社群运营的理论支撑。
请时刻记得你不是信息编辑人员,而是价值创造者。请记住你的天职不是写文章、做内容、做推广,而是持续的为用户创造价值,为用户营造归属感。
人们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希望借此与外界建立联系,也希望找到被认可、被接纳的归属感。
当输入成为一种习惯,输出才能成为自然。
职业文案人终身都在练就两个技能:通过洞察把握用户痛点,用创新的方式敲击内心节拍,引起用户共鸣。持续的内容供应,让用户对你的平台产生认知度和归属感,并不是仅仅喜欢写写文章的文艺爱好者就能做好的事情。作为从业者,关注的重点应该是在新媒体上塑造一个人格化的价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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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利己心,舍掉本位思考的习惯,站在读者的角度去思考、去看内容,能发现更多需要优化和提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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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样定义自己的身份,都希望能不忘初心,有一颗匠人精神,对待手边的细微工作。工作之外做了哪些长期的积累。
创作之前要想清楚,正在创作的内容要引起读者什么样的情绪共鸣。创作者只有进入那个情绪氛围,文字流淌出来的情绪自然会感染到读者。万物皆有灵,文字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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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I标题观:30%与读者建立联系;40%给读者明确的利益承诺;30%引起七情六欲中的某些情绪共鸣。(人性中最容易被利用的就是猎奇和懒惰)
日常朴素的内容传播,源于生活中的简单记录和分享行为。
炫耀优越感是传递价值最直观的方式。树立一个值得被读者学习、夸耀、赞叹的榜样,只要肯付出就可无限接近。带有优越感的内容更容易被传播出去,优越感是可以作为典范、榜样的内容,可以换出读者心中见贤思齐的力量。
干瘪的灵魂,很难创作出打动人心的好文案。很多创造性的行业,最终比拼的是个人对生活和世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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