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男孩,喜爱运动。
我有很多兴趣:游泳,滑雪、打……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打乒乓球。因为打乒乓球可以锻炼我们手和眼的配合能力,让我们练就“手疾眼快”,还能锻炼我们身体的灵活性。
我家楼下有一个乒乓球馆,我经常和姥姥姥爷一起去打乒乓球。现在我已经打得非常熟练了,想当初,我学乒乓球时,还费了好多困难呢!
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乒乓球室,那时我还不会打乒乓球,只能坐着看。旁边一位老爷爷看见我,对我说:“小同学,咱们俩来打球吧。”我摇了摇头说:“对不起,爷爷,我不会。”老爷爷说:“不要紧,学一学就会了。”于是,老爷爷就教我打乒乓球。爷爷球技非常好,而我却笨手笨脚,他耐心地教我怎么持球拍、如何发球、如何接球。
爷爷有一个孙子,比我小两岁,乒乓球打得比我好。每天放学,我便和这位小弟弟一起打球。慢慢地,打乒乓球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运动。当然,球技也在不断提高。
我爱运动,我爱打乒乓球。打乒乓球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
平时,老爸总说我是吃货。在我看来,吃货是什么都吃的,而我,偶尔还是有点小挑食的嘛。
一天中午,放学后,我一回到家,就闻到了厨房里浓浓的红烧肉香味。我刚准备冲向餐桌,老爸就在一旁不失时机地说:“我们的.吃货又要开吃了。”我撅着嘴说:“我不是吃货,我只是爱吃妈妈做的红烧肉。”老爸故意说:“如果你今天不吃肉,我就永远不叫你吃货了,怎么样?”“谁怕谁呀!你可不要说话不算数!”
开饭了,我盯着红烧肉垂涎欲滴,但我想起了跟老爸的赌约。“我可不能被老爸看扁了。”心里这样想着,我尽量不去看红烧肉,但可恶的老爸却故意在我面前大吃特吃。我实在忍不住了,用筷子夹了一块肉。“张心瑶,你可要坚持住啊。”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为了脱下吃货的外衣,我咽了咽口水,还是把肉放下了。可吃着吃着,不知怎么的,我又把肉夹了起来,都要送到嘴边了,吓得我赶紧把它放进了妈妈的碗里。我低下头,迅速扒完饭,然后立刻离开厨房。但在起身之前,我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红烧肉。
后来,老爸遵守承诺,不再叫我吃货了。他不知道的是,那天趁他午睡的时候,我偷偷溜进厨房,给剩下的红烧肉来了个“光盘”……
说起我们班的"神吃货”,同学们一定就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他身上。说起吃,那他就太会吃了。想知道他是谁吗?那就请跟随我的镜头去看看这位"吃货”吧。
镜头一:形象,笑死人
看啊!一位“美男子”正不紧不慢地走来,那挺起的“将军肚”正一摇一晃,手臂正在自由自在地摇摆,脸上的肉也在有节奏地舞动,一双弥勒佛的耳朵一上一下,走一步就有地动山摇的感觉。看到这儿,相信大家一定知道了他的特点:胖。我的天!这家伙竟有65公斤,这体重,无法想象啊!
镜头二:吃相,惊死人
啊!我有幸来欣赏他”优雅“的吃相吗?只见他张开”血喷大口”,紧紧地拿着筷子,向盘子里来了个“十方横扫”,盘子里的两个饺子已经顺理成章地进了他的“小将军肚”,还不罢休,他用那沾满菜渣的筷子向盘子里来了个“重重一击”,一个饺子便不幸地被击中了,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饺子塞进嘴里,那嘴边的菜渣也在有条理地摆动。哇!我受不了了,急忙离开了这个“血腥”的地方
你镜头三:饭量,我,吓死人
我的天呀!这个家伙的饭量,我惊呆了,是不是有点太多了,我一顿饭只吃一碗饭,可这个家伙竟然要吃两大碗,听到这个消息,相信饭量小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吧,他比我爸都吃得多,怪不得那么胖。
这位就是我们班的“吃货”――刘如意,他可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神吃货”呀!
当我推开醒目而诱人的黑巧克力门时,迎面而来的是香气扑鼻的白巧克力砌成的结白而光滑的墙壁。我把我的蔬菜衣服脱下来放在床边,惊讶的发现,床居然是香香甜甜的绿色果冻拼成的.!躺上去既凉快又有弹性,舒服极了,就像游乐园的气垫床。床的一端放着两个五颜六色的小枕头,还散发着淡淡的花香和水果的香味。仔细一看,原来是水果软糖做成的,枕着它,一会儿就睡着了。我刚准备要到书桌前做作业,椅子居然是用山楂片做成的,椅子的高度是由山楂片的多少来调节的。平坦的桌面是由黄色的饼干构成的,做作业累了时,还可以用来充饥。从书柜取书时,又发现柜子是用深绿色的口香糖做的,里面的书是用不同大小的奶酪做成的。回到椅子旁边时,我才发现,地板是用橙色旺旺仙贝铺成的呢,那香气诱人的旺旺仙贝,让每一个走过这里的人都忍不住停下来要去闻一闻??整个房屋就像是五彩缤纷的梦幻仙境一般,美丽极了!
忽然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我伸手去拿面包闹钟,刚要往嘴里放,感觉凉冰冰的,我睁眼一看,哎呀!已经到早晨了,该起床了。哦,原来我做了一个甜美的梦。
这不是第一次霸占我的生日蛋糕了,每次男朋友给我买的零食啊,特产小吃什么的,我都需要严加看管,一个不注意就被他吃了,为此我抗议过很多次,还动用过武力,但是一点问题都没解决。后来男朋友送吃的,都会专门给他准备一份,可是我的东西还是照样会被他吃掉!我忍无可忍,给我爸妈告了一状,
男朋友经常会带我去一些很好吃但是不好找的小店吃东西,十次有八九次都会被他缠上,大号电灯泡当得很爽咩!爸妈都看不下去了,劝他不要总是跟着我们,他还理直气壮的说什么他就是去吃东西的,压根对我和男朋友之间的事不感兴趣,他都没嫌我在他面前秀恩爱了,我还好意思嫌他碍事?尼玛人干事啊!
也不知道他除了当我的电灯泡还给谁当过电灯泡,这家伙现在发展到在朋友圈上看到谁晒出的饭店照片,他就可以说出人家在哪吃饭呢,准确率高达95%,顺带还给人家推荐啥东西好吃。
再看他的微博,我勒个去,全是各种美食攻略,食谱,点评,我们班最能吃的妹子也不像他这么全面,从中餐到西餐,从小吃到西点,从本土特色到咖啡奶茶,没他不知道的,尼玛那么会吃,在家里露几手啊!干嘛天天嫌弃我和妈做饭不好吃啊!
我弟就是这样一朵男子,如果有天他要出自传或者回忆录,让我作序,我一定会写下这样的文字:他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有吃的就行,他也是一个有大志向的人,吃遍天下!
我有一张胖胖的脸,一张小嘴总是笑着。我是一个“小吃货”,为什么呢?看看这件事就知道了。
一天中午,姐姐从网上新买的自动锅到了,姐姐兴高采烈地说:“今天中午我要和妈妈比赛,看我买的自动锅厉害还是妈妈的厨艺厉害。”妈妈说:“行呀,不过谁来当裁判呀?”姐姐说:“让咱们家的“小吃货”来评判就行了。”我说:“没事瞎折腾什么,好好吃饭不就行了。”虽然我嘴上这么说,可心里不是这样想的。这么个大吃特吃的机会我怎么会错过呢,我心里早已在流口水了。姐姐和妈妈还是坚持比赛。说着姐姐已经把排骨、配料都放到了自动锅里,按下开关,自动锅就开始做红烧排骨了。姐姐很悠闲的在一旁一边看电视一边等待出锅。妈妈的应战菜是我最爱吃的炸酱面。妈妈做好了酱,把面条煮到八成熟再把酱浇在面条上。两种食物摆在我面前,我先吃了炸酱面。我用筷子夹起面条,“嗖”,我大口地吃着面条,劲道的面条在我嘴里弹牙,浓郁的酱料在我嘴中回味,再配上脆脆的黄瓜,味道好极了。不一会,一碗炸酱面就被我消灭掉了。
我又尝起了红烧排骨,我夹了块大的,一口咬到嘴里。瞬间,嘴里汁水四溢,弥漫着甜味和香味。我咬着鲜嫩多汁的肉,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还大声说:“太好吃了!”我全部吃完以后姐姐和妈妈问我哪一个好吃,我说:“哎呀!我忘了什么味道了!”姐姐说:“你这个小吃货。”
看,这就是我,一个贪吃的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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