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在我的一生中,有很多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其中有一件事最使我难以忘怀。
记得那是我刚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下了课,我就到楼下的厕所去小便。当时楼梯上特别拥挤,我在下楼时,一不小心,被楼道上的一个台阶给绊倒了,重重地摔在了楼梯上。那时的学生们都急着下楼,根本看不到我,飞快地往下冲,随时都有可能把我给踩伤。我害怕极了,想对他们说,但又喊不出来。这时,一位高年级的大个子哥哥看见了我,就飞快地冲到了前面去,拦住了那些同学,他们都很生气,有的还出手打他,可他却纹丝不动地保护着我,等我起来后,他又让同学们都过去了。
我正准备向他道谢,可他已经不知去向了。但我很感激他,他那不怕困难、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暗暗下定了决心,一定向他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品德高尚的学生。
“哈哈”告诉你一件新鲜事,一向思想保守的外婆竟学跳老年舞了!
今天放学回到家,刚打开门就听见一阵音乐声。“怎么,妈妈下班这么早?还有闲工夫听音乐?”我心想着,就顺着音乐声走了过去。原来音乐是从外婆房间传来的。我轻轻推开门,只见外婆站在镜子前,对着镜子又是扭屁股又是扭腰的。“哇!外婆在跳老年舞。奇怪了,妈妈平时穿高跟鞋,短裙子,她都看不惯,要唠叨半天,今天却自己一个人在家偷偷学跳舞。”我轻轻地走到她身边拍了她一下,大声地说:“新鲜,真新鲜!”外婆吓了一跳,责怪我说:“这孩子,进来也不敲门,(想吓死外婆呀!”我伸着头故意向窗外看了看,一本正经地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外婆也把头伸向窗外说:“这是下午,太阳当然在西边啦!”我听了忍不住“噗哧”一下笑出了声。外婆一下子明白过来了,脸不好意思地红了红嗔怪道:“这孩子,竟拿外婆开涮!”接着,她示意让我走近,趴在我的耳旁神秘地说:“我今天加入了居委会老太太们组建的《夕阳红文艺团》。庆祝咱县的‘创文明,树新风’活动,我要好好练,争取一炮走红。”看着外婆那得意劲。“哦!”我明白了,“原来,精神文明之花已在外婆保守的思想中悄悄地开始绽放了!”我点点头故作肯定的说:“夕阳红,夕阳红,您老人家一定能走红。”说完我们俩哈哈大笑……
外婆跳舞,这件事够新鲜的吧!
时间的长河冲走了我对许多往事的记忆,而唯有爸爸为人办事而拒绝收礼的那件小事,在我的'脑海里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天晚上,约摸7点多钟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位叔叔,手里提着个大塑料袋。心想;“准是托爸爸办事来的。”我出于好奇,将耳朵靠在门上“偷听”。原来,这位叔叔是个待业青年,听说政府要招聘一个食堂管理员,就想去应聘。那里知道,虽然他的条件全部合格,却因为自己没有送礼,被拒绝了,他万般无奈,才来找我爸爸,爸爸听完非常生气,说“这个送礼的歪风一定要制住,不然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你先回去,我会为你主持公道的。”叔叔站起来,指旁边的塑料袋说;“这点东西……”他还没说完,就听爸爸说;“我要制止送礼,你还拿东西,快拿回去。”后来听说,这位叔叔有了工作,叔叔可高兴了。我也问爸爸,你真是的,人家心甘情愿送礼给你,为啥不收,爸爸说;“你要知道,我为人办事想讨回公道,并不是想得到别人的好处。”、
这件事一直深藏在我的记忆中,我为有这样一位好爸爸而感到自豪。平凡的小事作文难忘的一件事作文开头结尾一件不该发生的事作文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从事普法工作多年,结识了不少优秀的普法工作者,戴姐是其中一位。
戴姐,名叫戴爱珍,是翔安区检察院未检室(未成年人案件监察室负责人,以她为原型的“听戴姐姐说法”是翔安区青少年普法的特色品牌。2012年,她还被评为“福建好人”。虽然早就听闻了不少戴姐的先进事迹,但与她正式接触,是源于防性侵普法活动的合作。
2014年5月的一天,戴姐主动联系我,提议几个部门联合开展防性侵普法教育专题活动。她详细地阐述了策划该项活动的缘由与初衷:在办理了几起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后,她深切地到,只有把宣传预防工作做在前头,才能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她起草了一份详尽的宣传方案,提出了“四个一”(即一堂课、一套书、一封信、一张问卷宣传举措。很快,在戴姐的积极倡导下,由翔安区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妇联与团区委联合开展的“抵御侵害,守护花季”防性侵普法活动在翔安区正式启动。
从此,我与戴姐的接触渐渐频繁,也常常被她勤勉敬业、不懈努力的精神所感染。在工作中,她总是追求做得更好些。在第一场防性侵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始前夕,戴姐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她联系上了开展这方面工作的专业组织——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组。原来,戴姐在备课时,不满足于她的办案,还从书籍、网络上查阅大量理论资料,而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她了解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下设有“女童保护”项目组,这个项目组是2013年6月由一群有爱心的记者发起设立的。在开展活动的目的方面,我们与其不谋而合。通过深入了解,戴姐欣喜地发现该组织拥有专业的团队,设计了专业的、教材。此时,戴姐意识到,面对青少年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剖析一些性侵案例是不妥当的。于是,戴姐立即与“女童保护”项目组取得联系,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将我们的活动纳入其中。这样,我们的活动就有了专业组织的专业指导。2015年1月,在戴姐的倡议下,我们还邀请了“女童保护”项目组的讲师来到翔安区,对翔安区“女童保护”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从活动启动至今,翔安区共开展“女童保护”活动35场次,发放《女童保护》书籍3万册。
其实,作为检察院未检室的负责人,戴姐平日的办案任务并不少,但是,正如她自己所讲的,要做一件事情,就要竭尽全力做好它。所以,只要没有办案任务,她就会亲自去授课。据统计,“女童保护”三分之一的讲座,都是她讲授的。最近,她又与我商讨策划将防性侵课程纳入全区中小学必修课程中。她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开这项活动的覆盖面。在她的影响下,我们所有“女童保护”活动的志愿者都认为,防性侵普法教育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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