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看看言情小说,偶尔瞄瞄时尚杂志是大学生活的一大乐趣。某天,非言情小说的《龙族3》把我的眼球深深地吸引住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死小孩。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得到现在新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矗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在《龙族》中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奇幻有趣的故事,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极端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死小孩,只要我们在关键时刻给自己一点勇气,做自己想做的事,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么事情的结果就有可能截然不同。即使结果更糟糕,但我们仍可尝试,因为跟着自己的心走,相信自己比一切都重要。
读《龙族3》,很多人可能会说,这本玄幻小说不值得未成年人去阅读。因为这本书所讲述的故事并不真实,但是我不这样认为。
龙族,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路明非的中国少年一步步成长为可以独自担当起大任的一名顶天立地的屠龙勇士。他本来就是一个废物,从小就生活在叔叔婶婶的家里面,爸爸妈妈每年会寄回来一些钱,正是因为这些钱,才能让叔叔买上一辆小排量的宝马,让路明非和他的堂弟路鸣泽可以在一所私立贵族高中上学。
路明非从小没有父母,显得格外孤独。每当放学之后,路明非和一群同学走在大街上,看着同学一个一个的被父母开车接走,路明非感觉很孤独。鼓起勇气要去表白的女生,结果被别的男生抢走,投出去的自荐信,全部又被寄了回来。直到有一天,一个名叫卡塞尔学院的贵族大学向他发来邀请函。
在通往学校的火车上,路明非明白了这所学院的任务:屠龙!到校的第一天,路明非就两枪将全校最厉害的两个学生打死了,这使他一战成名。后来,路明非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但是,在卡塞尔学院的每一个人都拥有龙族血统和言灵,路明非在面对召唤龙族血统的言灵:皇帝,竟然没有一点反应。
在第一部的最后,路明非用了自己的四分之一生命和恶魔做了交换,换来了无敌的超级言灵,怒火全开***掉了青铜与火之王诺顿,拯救了自己的师姐和无数人类。
路明非,这个普普通通的少年,在第三部,用了自己最后的生命,拯救了这个世界,而路明非也永远的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从这本书里,我读出了一个少年的孤独与悲伤。他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让他变得极其落寞。他曾经***死过龙王,曾经被喜欢的女生抛弃,曾经为了一个承诺而牺牲自己最后的生命。因为他孤独,他害怕失去自己的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付出一切。
云层里透出神秘的吟唱:你也有神奇的父母,你也有热血的同伴,你的血管里流动着龙族的血液。而你的目标将是——屠龙!
读完了龙族这本书,我感觉我被触动了,因为路明非,因为他的精神,那种后来的不服输的精神,那种顺我者生逆我者亡的霸气,那是龙族的帝王才能够拥有的真正君临天下的王者之气!
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3》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丝,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我觉得路明非很幸运,他有酒德麻衣和苏恩曦在背后替他支撑着,会有路鸣泽替他服务,甚至还可以遇上了另一个真正喜欢他的“陈墨瞳”——上杉绘梨衣。但他没有要,他还是在天台上的丝,他还是一个穷衰仔,他只是固执的喜欢着诺诺。他会把绘梨衣送回真正属于她的蛇岐八家,会替恺撒挡下那一枪……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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