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是语文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当了快一年的小记者后,我的感受挺深的,也有些喜爱上了当小记者。但当我认为不能再当小记者时,它却又在我的生活中引起了我的注意。
本来我以为,六年级下学期还可以继续当小记者。可当同学知道我的心事后,却告诉我,小记者是全年制的,而我下半年要升初中,小记者好像不收初中生。听到这个消息,一开始我很失望,心想明年是当不了小记者了。可当我沉下心来时,又觉得这个同学说的也不一定靠谱。我为此思考了很久,还是得不出个结论。最终,我决定,这种事可遇不可求,顺其自然吧!
事实证明,那位同学的想法是错的。在优秀小记者评选结束之后,报名也一起开始了。对此,我早就有所耳闻,只是还是不确定我能不能报名。直到顾老师找到了我,并对我说起了报名的事,问我要不要参加。我多么想告诉老师现在就报名。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总是特别紧张,而且我也需要三思而后行,所以我还是告诉老师思考一下再做答复。毕竟多一点时间,多一点思考,也多一点余地嘛!
事实上,我还是想当小记者的,但是,六年级下学期这几个字使我有了一丝考虑。早就听别人说六年级下学期比较紧张,面临毕业考,学习也是主要任务。当了小记者后,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要持之以恒,千万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不然,小记者对你来说也失去了意义。
放学后,妈妈见我一言不发,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还是学校里发生什么事了?”我思考了一下,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妈妈,又说出了我的顾虑。妈妈先是愣了一下,继而沉默了一会。许久,她才从嘴中吐出一句话:“我只想问你,你喜欢当小记者吗?”“喜欢,可是……”“你喜欢就好,记住,任何事不可强求,一切得按你的想法来做。你喜欢就去做吧!”还没等我说完,妈妈就打断了我的话,自顾自地说着。
我沉默了,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是啊!喜欢就去做,何必难为自己,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我猛然回头,下定了决心“好,我报名!”妈妈欣慰地看着我,笑了。
直到第三天,顾老师才问起我小记者的事。我早已决定要报名,顾老师也有些欣慰,帮我打好了资料。于是,我的小记者又开始继续了。
在很多时候,人总爱给自己找麻烦,添顾虑。其实不然,我们自己没发现,遇到许多事情,抛开顾虑,按照你的想法走下去,你会发现,眼前海阔天空!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每年面临选科的学生都会很困惑,应该选理科班还是应该选理科班或者去上美术班。往往到了最后决定方向的是以后的钱途,而非自己是否喜欢那个科目或者那个科目所能带来的工作。
好像理科班出来的就会平步青云,商科班出来的就会是普通的.上班族,而美术班的注定要漂泊,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好像,都只是这个社会不断灌输给我们孩子的既定印象。快不快乐好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以后能够填饱自己的肚子,最好是能够撑到吐那种。
网络有一句俚语是这么说的:宁愿坐在宝马的后座哭泣,也不愿意坐在脚踏车的后座微笑,可是你知道吗?宝马也是有出产脚踏车的。为什么要这么功利主义,要这么的现实?也许宝马车里的冷气很冷,但是你永远享受不到脚踏车后座的阳光,和身上健康的汗味。
我看见很多的人不断的逼自己进一些自己不喜欢的班级,学习自己不喜欢的科目,纯粹就是为了以后出来能找一份好的工作。但是你知道吗?如果你在做的事情是自己喜欢的,就算很穷你也会很快乐的。
为什么有些人学钢琴学得很快乐,有些人很用心学却很痛苦,之间的差异在于你喜欢与否。当你很喜欢一件事情的时候,就算过程是很艰辛的,你也会觉得很快乐,觉得很幸福,因为你在做着你自己喜欢的事情;当你在做着一件你不喜欢的事情时,就算只是一件芝麻绿豆的东西,你也会觉得很麻烦。
***妈要你用一个小时打扫家里,跟他给几百块你,要你去百货公司逛街逛到到脚断掉,你觉得你做哪里一样的时候你会比较开心?明明打扫就是很简单,逛到脚断掉很痛苦,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会选择跑出去玩。
生命只有一次,年轻的更是珍贵,你希望自己是快快乐乐的还是每天为了未来而愁眉苦脸?未来事情没有人能知道,如果有人在李安小时候告诉他,拍电影很难有出头天,要他努力的去读书,以后出来当个工程师,而他也乖乖的听了,现在的你们还能够看到《少年派》吗?如果鸟山明小时候也发愿当个标准的好学生,然后标准的毕业,再标准的当一个上班族,你还能看得到《七龙珠》吗?
你的人生由你自己负责,你的快乐由你自己保护,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你会发现别人说的那种辛苦其实都是另一种幸福。没有所谓标准的人生正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是自己人生的正轨。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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