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不一定能改变你的生活。但一旦发生了,就是一辈子。
大冰“平行世界,多元生活”的生活理念,无疑是精彩,令人艳羡的。以主持人,画家,歌手,旅行者,作家等各种身份生活,活的很肆意,很盎然,当然有时也很艰辛。像书中的每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他们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把自己最独一无二的一面展现给世界。无论是何种角色,无论是以哪种方式,他们都在努力的生活,或淡然,或坦然。无论崎岖还是坦途,他们都平静以对,风雨过后,最先出现的,不是阳光,而是他们明媚的笑容。
在书里,你会发现,原来新疆人不同于印象中的新疆人,他们的热情豪义甚过无数其他人;你会发现,原来有人生活条件不知比你差多少,最后成就却不知比你高多少;你会发现,原来有人活的如此精彩而又意义,也有人活的如此艰苦却笑容满面;你会发现,原来真的.有人,一直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他们的生活都是真实的,都是大冰朋友的故事。这些故事、这些人的生活状态,让我羡慕,让我讶异,让我心有所动。不过他们的生活再精彩,都不属于我。我有自己的路,自己的明天,或许不像他们一样精彩,但那却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我也想像他们一样,努力把自己活成自己最喜欢的样子。
喂,若你还年轻,若身旁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要的,你敢不敢沸腾一下血液,可不可以绑紧鞋带重新上路,敢不敢勇敢一点面对自己,去寻觅那些让内心强大的力量。
好吗 ? 好的。
书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不仅是人类发展的驱动,更以焕然一新的方式给我们一方畅想未来,渺若星辰,扑朔迷离的幻想之境。也许就在我与它心与心的触摸中,我已展开了一对以智慧为羽翼的翅膀,在忘我的书海中飞翔……
生命的形式不仅仅是满足于在平实的陆地上默默无语的度过空虚的寂寞时光,而应该在潜移默化中升华自己的肉体,更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灵魂的高尚情操。我思故我在,人只有在读书中思索,在思索中读书,在不知高深的湖水中漫溯,从而达到另一种生命形式的诞生。也就因为这样,灵魂才能从混沌的尘世中超脱出来。
《爱莲说》中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浑浊之,不受污染,以洁身自好的品格自足于尘世中,亦称之“君子者也”。在不尽的书海中,无数倾吐芳香的荷花,在文人墨客的笔下。更显其高贵从容之色,也就在文学气息的充溢之间,这个十几万的纷繁事物都被净化了,丝丝渺渺浸润着这香气四溢的空灵之境。
人在书中,也就更像是飞翔,毫无束缚,随心所欲,在不尽事物大自然中也能嗅之清灵之气。在书中的一隅,奏响了春之声,绵柔细滑,清新怡人,恰似一位出浴的少女身着粉裙,在柳叶间翩然起舞。
我不是一棵干枯的芦苇,而是在书香的雨露中沐浴长大的青翠欲滴的幼苗。我在不断地畅想中飞翔,又在不断飞翔中升华。只有与书心与心的交流,才会感受到生命竟是如此丰富多彩。
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这种境界恐怕只能在徜徉于书海时,才能真正体会,也因为如此,生命才能在卓越中的飞越。
不是第一次看冰叔的书,故此必须向叔道歉,我一直自我觉得叔的书应为游记,还沾沾自喜,经过你的提示我才发现你明明写的是江湖。我却不知,郑重道歉,叔对不起,下次请你写一本游记吧。为什么是江湖因为有人就有江湖,你的书全是人所以绝对江湖故事。而你的江湖是我所不能达到的,所以对你的敬意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虽我未见过江水)。收到叔的书,兴奋的不要不要的,不敢废寝忘食怕亵渎了心灵(也许是自己懒),经过四天终于把您的书依依不舍的读完了。朋友的读后感简洁明了、直奔主题“冰叔的新书全部看完,善意是一种天性,善意是一种选择,永远做自己!”其实叔一直给我们普渡的是善,不是伪善、不是愚善、更不是为难自己的善,是一种量力而行的善。
叔讲述了10个故事,可是叔竟然给大新疆写了两个故事的篇幅,让把她称为第二故乡的我,那么的激动和敬爱,细细品味你的文字想从你的文字里看看能不能找到我记忆的影子告诉自己真的在那片故土一呆好几年,也真的想念那里的拉条子、大盘鸡、椒麻鸡、羊肉串和馕(为什么是吃呢?因为好吃啊)。看到你写马史不愿留在大城市就是想念他的新疆、他的大碗茶、他的黄土地。也许每个人都有执着却无有几人能冲破现实的牢笼去过自己的生活,他们经历颓废和低谷冲破牢笼在自己喜爱的地界干自己喜欢的事情。马史和杨奋这两个好基友,让我们知道有一种友情不但叫同甘,还可以共同冲出低谷,谢谢的你‘夺命大乌苏’让平凡的我们知道在我们平凡的生活中有着不平凡的坚持和执着。
你在‘叔叔再见’中让我看到哪怕微不足道的温暖,也能给孤独的人一点点温暖,让她有勇气坚持接下来的路,让她知道她不是一个人,她也有朋友。更看到小朋友们的幼稚和孤单,其实叔这个故事发生在多年前,为什么你的文字让我的觉的像昨天发生一样?
我有个最大的爱好——读书!儿时的我就喜欢“看书”,虽然那时我还认不得几个字,但家长的书籍很多,有爷爷年轻时买的小人书和杂志画报,还有爸爸给我买的各种童话故事书。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要看一会儿书,这已经成为我雷打不动的习惯。一看到我捧着书不放,爸爸就免不了唠叨两句,担心我的视力出现问题,催促我早点休息。我非常期盼星期天的到来,这样我就能痛痛快快地看书啦!
我一看起来书就会沉浸其中,像个木头人似的靠在床头,一看就是大半天,有时连上厕所都不放下书来。爸爸老是笑话我,说我一看起书来就像个傻瓜。我觉得就看书这点,我是遗传了爸爸,因为他看小说有时也会莫名其妙地傻笑起来。当我看得“走火入魔”的时候,我的身体就会屏蔽掉一些信息,所以经常惹得妈妈火冒三丈,不得不亲自来找我算账。
我还有个特点,对喜欢的书,我会反反复复地读上好几遍,爱不释手。比如爸爸给我买的杨红樱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全集》、《笑猫日记全集》等都读过3遍以上了。一有时间,我就会从书架上抽一本书,坐在椅子上慢慢地看。
这些“坏毛病”我一直没改,每次看起书来就不管不顾了,有时会把作业都抛在脑后,尤其是周末,总会借着读书的幌子把自己从作业中“解放”出来……
到现在,我已经看了很多书了,也慢慢学会了读书。读一本书不光是看看内容情节,一笑而过,还得用心去体会,说出自己的见解,尤其是学习一些好词好句的运用。总之读书不仅给我带来欢乐,还增长了知识,对我的学习也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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