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它是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代表作。
《丛林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男孩儿莫格里在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希尔汗追***,结果误打误撞来到了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丛林居民的一员。他在丛林里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鲁,正直的狼群首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卡等。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死了在他还是婴儿时追***自己的老虎谢尔汗,帮助狼群打败了迁徙的***手红毛狗。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一整个故事分成一个个小故事,详细地写了出来。
我最喜欢红毛狗这篇故事,一个很平常的一天,突然远处传来了只有豺跟在老虎后面打猎或者发现附近有大规模打斗时才会发出的极其难听的声音,丛林居民把它称为“菲阿尔”,听到这种声音后,莫格里和公狼都在朝议事岩奔去,法奥和阿克拉一起坐在岩石上,其它狼坐在下面,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母狼和小狼都在往各自的洞穴跑,因为菲阿尔响起的时候,弱小的动物是不能留在外面的。
忽然来了只族外兽,从他的话中狼群得知是***手红毛狗多勒在迁徙,他们一路向北***了过来,狼群首领让莫格里先走,他们留在这里拼死一战,莫格里坚决不同意,要留下来跟狼群共同进退,莫格里去找蟒蛇卡,蟒蛇卡给他出了个主意,到了决战时刻,莫格里在水中,狼兄弟在水下保护他,狼群在岸边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结局红毛狗被打败了,但是狼群首领安克拉却因此丧失了性命,看到这儿我有点儿伤心。
《丛林故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需要有朋友,因为朋友会在危难时刻去帮助你。书中叫莫格里的男孩儿,作为一个人类有很高的智商,才能帮助丛林朋友度过一次又一次危难,在现实中我也要学会各种技能和本领,才能更好的帮助我的朋友们。
有那么三个人,共同去爬一座很高很高的山;他们可也正像你说的呢:各人有各人的作风。
那第一个人,喜欢爬一步回头看一步。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相当看重自己的成绩,所以他随时都想知道自己究竟已经爬到什么地方啦。这样,他爬了一段,觉得的确已经很高了,心里想道:“大概离山顶也差不多了罢。”就仰起头来向上看看,可是山顶简直看都还看不见呢。这个人忽然觉得很无聊,好像自己是在做些毫无意思的事情。他说:“我爬了这半天,还是在山脚,那么我什么时候才能爬到山顶呀?既然如此,我又爬它干么!不如及早回头罢。”所以他就回头下山了。
那第二个人,可是一口气就爬到了半山;这真是不容易的,不但别人羡慕他,就是他自己也有点惊讶自己会爬得这样快。所以他就坐了下来,向下半山看看,也向上半山看看,心里着实有些满意。他说:“乖乖,老子一下子就爬到了半山!总还算得不错罢。然而老子已经爬得这样多了,也够辛苦的;说到功绩,老子自估了一下,也不能算少。那么,这以后的一半山,老子就是要你们用小轿子来抬,也不算过份罢。这点资格,老子是应该有的。”这话并非开玩笑,他是真的这样想,并且这样做了,所以他老坐着休息,等人家用小轿子去抬了他上山顶。可惜的,似乎并未有人去抬他;假如他自己没有上山去或下山来,也许他今天都还坐在那儿等呢。
只有那第三个人,似乎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大概因为他是平常人罢,他觉得爬山可并不是那么容易,然而也并不太艰难,而以为别人能够爬,他也就能够爬,所以不必把自己看得一无用处,也不必忽然又把自己看得如何如何地了不起。这样,我们看见,他只是一步一步地爬上去,也就一步一步地接近那山顶;而最后,他可真的爬上了山顶了。
乌鸦兄弟
乌鸦兄弟俩同住在一个窠里。
有一天,窠破了一个洞。
大乌鸦想:“老二会去修的。”
小乌鸦想:“老大会去修的。”
结果谁也没有去修。后来洞越来越大了。
大乌鸦想:“这一下老二一定会去修了,难道窠这样破了,它还能住吗?”
小乌鸦想:“这一下老大一定会去修了,难道窠这样破了,它还能住吗?”
结果又是谁也没有去修。
一直到了严寒的冬天,西北风呼呼地刮着,大雪纷纷地飘落。乌鸦兄弟俩都蜷缩在破窠里,哆嗦地叫着:“冷啊!冷啊!”
大乌鸦想:“这样冷的天气,老二一定耐不住,它会去修了。”
小乌鸦想:“这样冷的天气,老大还耐得住吗?它一定会去修了。”
可是谁也没有动手,只是把身子蜷缩得更紧些。
风越刮越凶,雪越下越大。
结果,窠被风吹到地上,两只乌鸦都冻僵了。
第一次,是听语文老师提起三毛的作品。三毛原名陈懋平,改名陈平,之后就以笔名“三毛”为名,她是永远的三毛。
我小时候只听说过“三毛流浪记”,那个三毛是个只有三根头发的小男孩,很顽强地活着,流浪……当今我渐渐长大,我惊奇地发现了这个全新的三毛,她是个最浪漫,最真性情的女作家,她有一个男朋友叫荷西,因为她对沙漠生活充满了好奇,所以去大沙漠旅行,写出一系列大漠风情的散文,从而成就了一种“流浪文学”文化。
这哪是玩啊?他们在大沙漠里结婚,虽然那里的家具是用捡来的棺材板做的,虽然房子不像房子,顶上还有个大窟窿。虽然撒哈拉威人有种种陋习,但是他们不介意,他们认为只要能住就行了,还在这里长久安顿下来了。他们乐于助人,自己的什么东西都可以给别人用,有些人很不懂规矩,把三毛晾的衣服裤子拿去用几天后在还回来;可是三毛也够大方的,还是那样和睦相处,三毛还要教那些撒哈拉女人做什么什么的,她还义务地给大家送药,免费给大家治些小伤,把东西让给别人……
我比较喜欢这本集子里的《死果》这一篇散文,它惊心动魄地结束了这个故事。三毛被“死果”弄得快死了一样,一天,被这挂坠折磨得不成人样了。这一篇文章挺长,但每一个细节都很吸引人,无论是谁都会一口气看完。对三毛来说这是一个噩梦,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结尾是“今天是回教开斋的节日,窗外碧空如洗,凉爽的微风正吹进来,夏日已经过去了,沙漠美丽的秋天正在开始。”说明这时三毛的心情已平复下来了,不去想那些事……继续生活……
读三毛的作品,你会发现三毛教会了我们热爱生活。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是美好的,只要你认真地去体验生活,生活也会赠予我们很多意想不到的礼物。三毛笔下的文字,让我明白,只要善于发现,善于创新,生活处处有精彩。在撒哈拉沙漠这么艰苦的环境下,三毛依旧活的这样精彩,还有什么困难我们面对不了呢?
人活着,就应该有目标与理想。我们要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让平淡的生活充满欢乐,用爱滋润生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面对一次次挫折,经历一次次考验,挑战一次次难题,才能像三毛那样活出精彩人生,虽然短暂却是永恒的。
撒哈拉沙漠的夜空,应该是星罗棋布,有无数颗星星向你眨眼睛,哇!那颗最亮的会是三毛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丛林故事》。让我认识了一位作者叫罗德亚德·吉卜林,他是英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大家,是儿童文学巨匠,一生著述丰富,成就卓然。他的代表作品就是《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莫格里,他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中一员。后来,他长成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严肃的老总熊、正直的狼群头领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等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借用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施,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还教会我了各种比喻词,词的意思,这句诗句的意思等。我最喜欢主人莫格里,我觉得他太聪明了,不管遇到了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不象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虽然有些问题还是能解决的,可是有些问题也只有莫格里解决的了。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有趣的书。
石磨老是埋怨自己的生活:“啊,真是忙得我透不过气来了,每天不停地转了又转,没有给我一个休息的机会。这样的生活,又乏味,又单调,真会压死人的,我再也不愿过下去了。”
石磨嘟着嘴,仿佛对谁都生着很大的气。
推磨的驴听见,走过来说:“石磨老兄,你不过替人们做了。一点点工作,就这样叫苦叫忙了,好意思吗?来,开始工作吧!”
石磨说:“什么?你这个折磨鬼,又来逼我工作吗?我连休息还没有休息呢!”
驴推着石磨走动了。
石磨大叫:“别推!别推!”
驴说:“有什么办法呢?你是不是推不动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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