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主要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在以前,维京人的天性就是冒险,所以他们都***龙。族长的儿子小格格,他长的与其他人很不一样,小格格比他们瘦弱很多。但在一次偶然的时候,小格格无意中射中了一只夜煞龙,在一段波折后,小格格与这只夜煞成了好朋友,并给他取名为“没牙仔”。在后来一段时间里,“没牙仔”带小格格进入到了龙穴,还无意中让族长知道了,所以所有的维京人都去了龙穴***龙。但遇到了一只体型硕大,比别的龙大好几倍的巨型龙。最后还是小格格带夜煞消灭了他。可是,小格格失去了一条腿,但他却让全村人都和龙友好相处了。
看完这部电影,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里的小格格太伟大了,他居然让全村人抛弃原来的旧观念:龙是非常凶猛的,非常恐怖。而接受新的观念:龙是可爱的,龙也是有感情的`。其实我们要学习的就是这种不受旧观念的拘束,勇于挑战的精神。
这部电影带给我了许多感悟:凡事都要去尝试,才能知道真相。而不要只靠表面来判断,这样只会让你被迷惑,而发现不了事情的本真。
《驯龙高手》这部电影,是描述一位名叫小嗝嗝的小男孩,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死巨龙,却误打误撞和一只最邪恶的龙-夜煞,产生了可贵的友情。
我觉得这部电影最让我赞赏的一刻,是夜煞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拚命的保护小嗝嗝,并向运用邪恶力量控制他人的至尊龙挑战,甚至还替小嗝嗝清除一切的\'障碍,最后终于打败了邪恶力量,成为所有人心目中仰慕的英雄。
这部电影的人物生动有趣,还不时出乎意料的出现转折,让人惊喜不断,把这惊奇的电影看完后,它让我体悟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看完这部电影,我了解到朋友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伙伴,互相珍惜的朋友更是人生最珍贵的礼物。
只要有人问起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驯龙高手!”因为它是一部老少咸宜的电影,相信你看完以后,也会和我一样喜欢他们。
在树枝上有一只变色龙,微风吹拂着树叶沙沙地响,它却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前方的蚂蚱。变色龙真是一个调色高手,它把自己身上的颜色调得和树枝的颜色一模一样,就连树枝上的树榴也不放过。每当风吹得树枝摇摇晃晃时,变色龙才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挪动双脚。
停在树上的\'蚂蚱可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它轻轻低下头,让那细细的触须垂下来,用前腿压住触须,慢慢抽出来清理触须,接着像往常一样向前爬去。不一会儿变色龙又一动不动地贴在树枝上,爪子紧紧地抓住树枝,两只圆鼓鼓的眼睛总是转来转去,就连一只小蚂蚁在它身上咬来咬去,它也无动于衷。
当蚂蚱离变色龙只有二十厘米时,变色龙兴奋了,头部渐渐变红。它张开嘴巴,露出可怕的笑容,吐出它那圆圆的沾满粘液的舌头,像弹簧一样把舌头伸出去,粘着蚂蚱后,飞快地收回来,一口咬死了蚂蚱,连吞带咽地吃了下去。
变色龙真是捕猎高手啊!
虽然,我和人类家里养的小猫是“亲戚,”但是我的身体却有小猫的十倍甚至二十倍大。我的速度也不是任何一种动物可以媲美的,如果我全速奔跑,可以达到每小时130公里,相当于火车速度的两倍。我的身上长着棕色的毛,而且还有着黑色的斑点。虽然我们的身体很显眼,但是我们有着出色的`隐蔽技巧,我们成功的几率十有。
除了我们迅猛的速度之外,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从前我们竟然为人类捕过猎。就在从前,人类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抓不到猎物,它们就想到了猎豹,人类就开始用各种方法驯服我们,让我们来帮他们抓猎物。后来,人类用猎犬替代了我们,因为我们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想办法把我们的主人咬死,可猎犬却比我们更加的温顺一些。
虽然我们猎豹家族各个都是独行侠,不过有时,也会合作着一起捕捉一只我们单个应付不来的动物。
有一次,我发现了一只正在河边喝水的落单的公牛,我刚想冲上去,可是发现又有一只猎豹叮上了它,我刚想吼叫让那只猎豹走开。不过公牛那健壮的身体和锋利的牛角让我胆怯了。我走到另一只猎豹的旁边说:“你谁呀,这谁的领地知不知道?来!叫声豹哥,这公牛咱俩三七分,我七,你三。”我还没有说完,这只猎豹已经冲了上去,一跃跳到公牛的背上,撕咬公牛的后背,我也不甘示弱地冲了上去,抓住公牛的一只腿就开始咬,这时这只公牛已经毛了,拼命地想把我们甩下去,不过四脚难敌八爪,公牛因为失血过多,死了。我们两个也贪心地吃着肉。
我就长话短说了,还要去准备下次捕猎了,再见!
假如我是一只猎豹,我就能成为世界上的短跑冠军,把那些慢吞吞的家伙统统甩在身后。假如我是猎豹,我就能成为那些汽车商们的焦点,我的刹车技术可是一流的哟!
假如我是一只猎豹,我就能轻松地追上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那些男生,把他们好好玩弄一番,看他们还敢炫耀自己的速度。假如我是猎豹,我就不用学骑自行车了,我的速度早就赶上那两轮的`怪东西了。我的刹车技术可是让汽车们望尘莫及的。我还会去参加短跑比赛,往一群骄傲自满的运动员那三尺高的嚣张气焰上泼一吨冷水,让他们从头发梢一直凉到脚后跟,把我的小屋里堆满金光闪闪的奖杯。
假如我是只野生猎豹,那我一定天天在大草原上急驰,把羚羊群搅得鸡犬不宁,然后趁火打劫,捉一只来尝尝。当然,我会把食物拖到树上再慢慢享用,让那些抢别人食物的狮子、鬣狗垂涎三尺却毫无办法。如果哪天遇上了鸵鸟,那我的跑步冠军之位可就“危险”了,长跑可不是我的强项呀!不过,它要是想跟我比赛,我也一定会奉陪到底的。剩下的时间,我就可以悠闲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先去挑逗挑逗狮子,再捉只兔子玩玩。如果遇到大象,那我就得赶快逃命了啦,我可不想被它那大脚一下踩成肉酱。
假如我是一只被人领养的猎豹,我干脆当个邮递员得了,送信这事儿,我最在行,不久之后,我就是一个专业邮递员了。不过,给那只讨厌的加菲猫家送信,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只肥猫,整天想方设法地用恶作剧捉弄邮递员。不过,我可不怕,我的满口利牙一亮,保准它吓得拔腿就跑。想想我穿上工作服的样子,一定超级帅的!
假如我是一只被养在动物园里的猎豹,我就不用成天为了食物四处奔波,劳神费力,管理员自会给我送食物。我可以悠闲的在笼子里转来转去,只需要向游客们炫耀我色彩斑斓的皮大衣。要我做一只没有自由的猎豹?哼,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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