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一个深秋,门前银杏树上,叶子在寒风中微微颤抖着,那时,太爷过世了......
小时候的我,总是很调皮,唯有太爷拿我有办法。我特别喜欢太爷,整天就想靠着他。太爷最喜欢买糖给我吃,而我总很欣然的接受。
长大了一点,事情开始发生转变。那时五年级,我总是自己骑车回家。因为太爷的家靠在马路边上,我就很调皮的横穿过去,在到了马路中间的时候,东面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速度很快,我还没反应过来,那个开车的中年妇女已经从车上摔下来。之后,她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恶狠狠的说:“我要是有什么问题,你绝对逃不了关系!”之后一直在骂我,直到周围邻居来劝阻,她才愤愤然的离开。
我一直在哭,天色较晚了,太爷爷从田里回来了,知道了这件事,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安慰我,而是对我吼道:“这个星期你别来我家!”听完这句话,我哭着跑回了家。
之后,每当妈妈要去太爷家时,我总是找借口不去,因为那件事,我一直在赌气,知道后来,太爷病危了,我心里很担心,却一直记得太爷那个时刻对我说的'那句话。妈妈见我那样犹豫,就问我到底怎么了,我把事情的原委都讲了出来,妈妈说:“傻孩子,知道太爷那时候为什么那样对你吗?”我摇摇头,妈妈继而说:“明明是太爷怕那人来找你,把你吓着,你却这样不理解他......”听了之后,我的眼泪就止不住了,妈妈带着我到了太爷家,可太爷已听不到我叫他的声音了。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多啦a梦就好了,那我可以乘着他的时光机回到过去,跟太爷说一声对不起,可我已经失去机会了。
回到家,枯黄的树叶全都凋落了,而那时,我心里一阵不舒服。生命已逝,最爱我,我最爱的太爷去了......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观前街跟任何其他城市的繁华地带一样人声鼎沸,车水马龙。南京有夫子庙,上海有城隍庙,北京有天桥。而在苏州,如果晚上不出来逛逛观前街,那你的记忆永远不能抵达城市的最中央。每当春夏交替之际,江南的夜晚总是凉风习习乍暖还寒的感觉,五彩缤纷俏丽迷人的观前街上透露着丝丝寒气,然而对热爱夜色热爱美景享受人群的苏州人来说,兴致的'波澜起伏,街道的温馨呼唤远远胜过那凉风佛面的冷漠,人们手中不再是单一包包和购物袋,手机的闪光在路灯的照耀下显得异常俏皮,一幕幕夜的胜景被心情舒畅的路人款款收入其中。在大成坊内的美食街溜达一圈,可以吃到正宗的苏州桂花糯米甜粥,那是出自花鸟市场北入口的一对老夫妻之手,甜而不腻,混润爽口。古玩市场上操着流利苏州口音的外地人,正在不厌其烦锲而不舍的跟摊主讨价还价不亦乐乎。那些从黄昏的金色沐浴而来的百年老字号,也换上了时代新装,灯火绚丽,服务生的甜美笑容此起彼伏,里面的客人推杯换盏,爽朗的笑声飘向窗外那永不落幕的夜色,苏州观前街,夜色不凋零。
拿到书后,第一眼看到封面上的宣传语就被吸引了,
全球读者平均三个通宵读完!
这会是什么样的一本书?
刚看到书名时,我以为会是《冰与火之歌》一样的科幻巨著!
迫不及待的就翻阅起来,当天就读了半本!
书中第一个出场的“主角”比利,在成人礼后进入矿洞成为一名矿工,被人欺压,被人嘲笑。
整个过程描写酣畅淋漓,寥寥数笔就在我脑海呈现出那个时代的背景,还有比利一家以及镇上的状况。
作者描写的情形不会像其他书一样过了就忘,而是久久在脑海里徘徊......
我发现不是科幻小说,而是讲述发生在一战期间的历史小说!
福莱特确实做到了,多线叙事,三本实体书,就把5年的一战波澜展现在读者面前。
整本书没有某一个人是特定的主角,
就好像“上帝视角”一般,客观公正的讲述故事,
对于人物形象的认知和评判全部来自读者,
这样一来,
人物就更加饱满和鲜活了,
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也有着别的写作手法无可比拟的优势。
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创作方式像。
我喜欢《巨人的陨落》里的各个人物,《巨人的陨落》里没有好人与坏人。
人性中确实存在虚伪、正直,真诚、卑劣、贪婪、高尚、喜欢被统治.......等特点,这就是世界,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下,几万年基因选择下来的结果,无所谓社会黑不黑暗。
这本书通过各个主线的穿插描写,让我阅读时有很深的代入感。
虽然第一次读他的书,但是肯-福莱特的确是位大师,他对参与一战各国的国情和各国人民的性格都极有趣的描写,我特别喜欢作为主线英国的一切,英国的工会,政党制度,英国城堡的奢华之风,英国男人的绅士风度,贵族气质,英国女士为女权自由作出的努力。
主线描写得这么好,不知道是否与肯-福莱特是英国人有密切的.关系。
小说时代是在一战前后,福莱特用几个家族的成长兴衰来映射时代的变迁,磅礴大气的战争场面、史诗般宏大的背景,依附在几个小小的人身上进行推动,几个不同国家的人通过福莱特交错的故事线连接在一起,喜怒哀乐,兴衰荣辱与国家大势结合在一起,恢弘大气而又十分接地气。
我以前看一个人,全凭自己的感觉。
畏惧、虚荣、幽默、大方、抠门、小气、自私、仗义....,选择一些喜欢的特点成为朋友,鄙视不喜欢的。
或者什么原因也没有,看你就亲近、看你就不爽或是一见如故。
从未从一个生命个体去看人,这种看法,不是去为贪婪的人找高尚,为高尚的人找贪婪,而是,生命的意义。
读完肯·福莱特的《巨人的陨落》,每一章节的故事读来都让人荡气回肠,
书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向我走来,他们可能同时在贪婪、高贵、自私、低俗等一些列人性中不断徘徊,不断挣扎,离上帝更近或更远。
甚至你也可能不会用这些形容词去套他们,而是静静地观察里面的人物。完全脱离是非善恶。最好的作家是翻译家,他只是把社会真实地翻译成文字,不带自己的感情。
这也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据说福莱特作品的最大特色是内容都有史实根据。
历史上的真实人物与小说中的虚构角色融合,人物刻画栩栩如生,情节铺陈高潮迭起,细部描绘精致准确,让读者与历史时代共浮沉,和历史人物同悲喜。
这本书真的可以当正史看,但也毫无疑问是本绝佳的小说。
这部小说的火爆毋庸置疑,横扫国畅销书排行榜、创下每三秒卖出一本的记录、平均三个通宵读完、豆瓣评分9.1分(满分10分)、亚马逊评分4.8分(满分5分)等等的光环加身,无一不证明了这本书的成功。
“一个孩子的成长就像一场革命,你可以发动一场革命,但你无法控制它的最终结果”,这是我听过对革命和成长最简短也最贴切的描述。
《巨人的陨落》,这本书必须推荐给你!
它静静地躺着,似乎在回味曾经的生气盎然,也或许在叹息如今的悲凉。
看着它残损的脉络,可曾想到在它的春天里,有绿色的热情在它的血液里跃动,班驳的快乐洋溢着它的灵魂。它像一个无知的幼童,想永远抓住春天的衣角,不让她离开。谁又能阻挡一片绿叶对春天的渴望,
是炎日吗?不。
是寒风吗?不。
再炎炎的夏日里,炽热的曙光榨干了它的灵魂;在呼啸的冬天里,凛洌的寒风撕裂了它的身躯。可是,它没有放手,它仅凭着一丝期望紧紧得抓住了枝头,在炎日下傲立,在寒风中摇曳。
如今,春风拂来,却让它凋落。
可怜的叶呀!我不禁兴叹,你曾在沧桑中挺立,现在春来了,你却将你毕生编织的梦想在你弃下枝头的'那一刹那间化为了水沫。这值吗?
它静静地躺着,没有回答。
也许,它也曾徘徊,可是当它面对那如它年轻是一般无知的萌萌欲生,想抓住春天衣角的嫩芽对春天的渴望,它又能阻止吗?
如今的春天已不再令它兴奋。却有一种归零与放空的满足。艰辛了许久,也让它变得坦然。
它选择了凋落。
落叶的凋谢是为了新芽的萌发,哪怕被人踏在脚下,也心若释怀。它很幸运,因为它比其它落叶多拥有一个春天。尽管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尽管仅是在这个春天凋零。
我也学着装了一回矫情,想了一次家。我真的以为这两个字和我张海蓉是永远不可能挂钩的。我还是回去了。
这样的天气似乎只会出现在秋天,这三月天,竟凉风阵阵,让人发麻。窗外的梧桐满树的花。没有叶,它开得如此寂寞。漫天的白花,像是给谁举行着盛大的葬礼。假使现在下一场雨,一定可以看见满地凋零。
我的爸爸,我的妈妈,我的弟弟。在家里,我就是老大,什么都顺着我,因为在他们眼里,我才是一个有见识的人。我有什么要求,就必须去办。他们的眼里,我就是真理。而我,好自私!
皮肤过敏,这张脸,狼狈不堪,我,狼狈不堪。狼狈得只剩下这个家。
久了不住家里,那张熟悉的床也对我不习惯了。。睡不着。昨晚做了一个梦,很可怕的梦。梦见了好可怕的'事。不过最后我还是明智地做出了选择。总算松了口气!没事的。
他们总是习惯在我背后守望,明知道我不会回头。总习惯站在凋零了的只剩残花败叶的梧桐树下目送我的离开。明知道我不会不舍得。
住在家里的日子,一年以内,屈指可数。
长大拉,终归是要离开家的。
眼看着早班车开了,不想去追。坐下一班吧!
我走,不带一丝眷恋。
我看见因迟到而在油菜地间奔跑的小孩,红领巾在风中飘舞着。
这原本也是属于我的。或许那里的某个孩子长大后也会像我这样。不,不要像我。
又要小心的过马路,因空气浑浊,尘土漫天飞舞而捂着鼻子,眯着眼睛前行。我模糊地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都在忙碌于自己的生活,为着生活而劳碌。人生来都是不一样的。有一天,我也会因为生活而奔波,或者,面朝大海,奔向死亡。有一天,也因为生活太累而结婚,就这样一辈子了。好傻。
没有去上课。早上网吧没有多少人。我选择的一个靠窗的包厢。打开窗子,冷风挥舞着窗帘,今天的天空,如此苍茫。是灰色的。
我们葱茏的年华,被一岁岁春风抚绿,又被一年年冬雪漂白。日复一日,安静修行的足迹,未曾刻意铺排词句,却已然成行。见与不见,是每一个季节,转角处的耳鬓厮磨。寂寂心语,或婆娑,或明媚,全是关于远方,关于你。
听闻,那个初遇的渡口,一夜春风,十里樱花,次第绽放。那是大片的浅粉,淡到极致。樱花开的肆意,旁若无人。你说,绽放很美,我一直在你心底,素素开。如我们浓淡相宜的守候,干净如琉璃,不染一丝尘埃。站在熏香的时光里,忽然就忘了前尘,忘了来路,忘了想念的苦楚。那个恰好的遇见,被谁遗失在很远很远的蒹葭,苍茫茫。却原来,我是你一生触不到的温柔,好可惜!
曾经的期许,多像那浅浅的樱花,如烟,如雾,如幻,美得那么令人炫目。樱花树下,邀风小坐,邀你桑麻。我偷偷为你藏起的那一枚,胭脂色的念,被眸中的水意,洇湿,溅满衣襟。不知,经年以后,时光会不会把所有深情都殆尽!这一场绽放的美,会被谁写成爱过的传奇,在水墨里永恒。
风里,雨里,紧扣一缕春的香息,安静走过四季。茫茫人海之中的相遇,谁的回眸,潋滟了这个滴露的春天?谁的守候,娉婷了我们清浅的岁月。行于红尘,眷于红尘。对于有些爱与喜欢,一直在原地,从未拥有,也未曾失去。夕阳西下时,哒哒的马蹄,只是个错误。经年,那个关于樱花的约定,被我负了又负。不是不想,只因,前世今生太遥远……
煦风轻轻,拂过矮矮的篱笆墙,那里住着我们寄出的一封封樱花信。那信,是落满花香的,低眉轻嗅,总能感受到香里融着暖,沁满爱。夕阳西下时,晚霞栖上了西窗。我在读信,你在读我,偶尔相视一笑,不说话,也很暖,很温馨。若他年失散,林下再次相逢,我们都改变了名姓,是否还会隔着万千人海认出彼此?
那年,一起放过的'纸鸢,是一笺泛黄的诗词,惹了蚱蜢舟的轻愁,载不动。那月青梅,是竹马追不上的流年,在初见的时光里,郁郁寡欢。那日的你我,缘聚缘散,你醉在了枫桥的渔火,我随了唐朝的月光。
三生石上,刻下的誓言,在风雨里飘摇。那遥遥的归期里,谁错过烟雨一重重,误了樱花约。谁轻轻一个回眸,醉了谁的浮生流年。就将那些流泪的曾经,捻入记忆的沙丘。枕着那一弯长长的思念,把所有的荒芜,搁浅在红尘之外。
假如那天,我要凋零,如绽放时肆意,纷落如雨,转眼随了流水。你还会不会,循着最后一脉,若有若无的香息,寻到我凋落一地魂。然后,轻轻拾起,为我堆一个冢,年年梵一柱檀香。偶尔,念起昨日的我,而泪湿衣襟?
假如那天,我要凋零,会在你转身时,收起曾经所有绽放的明媚,瞬间枯萎。不念前尘旧梦,不记相约来生。只是,只是黯然零落成泥,碾成尘,不留一丝香息。从此,十里宫阙,笑渐不闻声渐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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