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像是一朵朵艳丽的花,这花,可蓝,可黄,可红,可粉。每朵花不一定要一样,但人们都会品味到她的芬芳。
品味人生,人生如花,无论花瓣是什么颜色的,那花儿都有着诱人的\'芬芳。美丽的人生,无论你在哪里做着什么,不都如芬芳的花朵吗?
勇敢的人生,正如一朵朵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坚韧不拔,傲霜斗雪。美国现代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主人公,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淘金回家时碰到了与他一样饿的狼。当狼疲惫地走来准备吃他的时候,他用手臂一挡,与狼一起晕了过去。第二天早上狼死了,而他却活了过来。一个美国的船队,在海边沙滩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才把他带回家。故事里,主人公在一息尚存的时候,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仍然义无反顾地向前爬,在遇到狼的时更是勇敢的殊死拼搏,为的仅是能活下去,而那四十多斤黄金早已经不知去向。这正应了一句俗语“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就拥有了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而这伟大的生命正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奉献的人生,正如缤纷的玫瑰,芳香四溢,光彩照人。“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古代的四大美女中,王昭君为了平息战乱,远嫁到匈奴。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换来了边境人民的安全,免除了战乱。昭君的风险,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奉献了全部。
生命不仅仅是那坚毅不拔的梅花和芳香四溢的玫瑰,更是那茵茵的芳草。
默默无闻的人生,正如那遍及天涯的小草,平凡而不可缺少。道路上的环卫工人,每天早起晚归,维护着路面,清洁着街道。每天早上,月明星稀的时候,他们就拿着工具开始清扫了,晚上,月色朦胧时,他们依然坚守在岗位上。他们不怕他人轻蔑的目光,也不会想得更多,正如一段歌词: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人生的美丽,在于坚韧不拔,在于牺牲自己,在于默默无闻。于是,我们的生活中,人生之花芬芳四溢,香满天涯。
记忆不肯说清一切,留下沧桑扶尽眼泪。
所有的画面在心中发酵成思念,酝酿接着泛滥,当一切一切都在记忆深处放肆地汹涌,退潮之后,剩下你的模样,也早已面目非,我一再努力地追寻曾经快乐的故事,却总以悲伤的总结告终。我们的故事没有一个完整的结局,看似未完待续的事情,都在昨天被一阵寒风吹散了。
脑海中你的笑脸依稀可见,你的笑声隐约回荡,雨中共撑一张广告海报的你我飞奔街头,凭汽车的喇叭声轰鸣刺耳,还是任性地踩着积水一笑而过。路口黄昏的灯光映在积水上,又被雨水打碎,所有金灿灿的碎点都在水面上跳跃,如白天斑驳的阳光掉落在地面。
可如今,我又如何迈着脚步逆回到已成定局的故事里。那些碎片是记忆中最美的片段,稀稀落落地演绎着曾经的童话。有些时候一点点差错,便让原本存在彼此人生中的时光朝着不同方向续写,那么,在以后的时光里,我们是否会以不同的姿态整装待发?
大雁掠过的枝桠浮在风中徐徐发抖,站在枝干下的我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心翼翼地伸出装在口袋里的手,认真接下每一朵雪花。从不奢求什么,但每一次都只能失望地看着一滩雪水在指缝间流尽,那种味道真的很刻骨铭心,似洁白的雪花白得耀眼。
辉煌的街头,突然袭来一阵寒流,五彩的霓虹霎那间黯然,宛如白昼的夜空被路口散乱的电缆分割,层层叠叠出街市中央拥挤的潮流模样。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里,我们也会已不同的方式被这纷扰淹没。当整个城市在深夜中宁静下来,站在街头的我竟会如此荒凉,失去表面热闹的嘈杂声,原来也是这么脆弱,经不起时间的打磨。
倘若我们的自己灵魂不理不睬,任它们在黑暗中哭泣?那会怎样?当岁月的泪水打湿心中被尘埃覆盖的画面,那流溢出来的又是一种怎样的味道?如果所有丢失的日子都下落不明,我们还会借着勇气执着地找下去吗?当人们孤独地哭泣时,墙角的悲伤是否又厚了一层?我们之间没有正式地告别,就失去了彼此,那么曾经发誓守护一辈子的友情,那又由谁重新开启呢?
那些一个人走过的时光,逃逸出的芬芳,有你的味道。
对于鲁迅来说,那夜归航的豆儿,是一缕芬芳;对于史铁生来说,那北海的菊花,是一缕芬芳;而对于我来说,那个胖胖的女孩是一缕芬芳。
“烦人”的她
初次相识,是刚升入初一的时候,她整天嘻嘻哈哈的,和谁都很熟。每当她与同学侃侃而谈,嬉笑玩闹时,我都很羡慕她(因为我很内向,不爱说话。可能是缘分吧,老班竟把我跟她调成了同桌,当时的我心情如五月的天。可不过半天,我就想一脚把她给踹走,她实在是太烦人了,整天耳边都是她的叨叨声。渐渐地,在她的潜移默化中,我也变得很“烦人”,一下课,就跟她“高谈阔论”。但一看到老班那“吃人”的眼神后,立马就变成了一个乖乖女,装模作样的在那学习,眼神却时不时地瞟向同桌。
勇于担当的她
学校的饭菜虽好,但我总有几样不喜欢。每次,碗中总剩下大半碗菜,可老班又不让倒。于是,我便耍起了小心思,把剩菜放在卫生纸上包起来扔掉。有一次,同桌也吃不完了,便商量着把菜倒在我的卫生纸上。就是这么巧,我们的小动作,被值班的老班发现了。“谁倒的!”老班怒气冲冲地指着剩菜,我低着头,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同桌却抢先一步:“是我倒的。”简短的几个字,替我承担了所有责任;简短的几个字,使我心中沉寂了许久的湖面荡起阵阵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拾金不昧的她
同桌虽整天嘻嘻哈哈的,其实家中并不富裕,一年中也只是那几件衣服来回倒替。每次约她去小卖部,她总是微笑着摇摇头。但就是这个贫穷的胖女孩,却有着不平凡的一面。周五最后一节课,我正心不在焉地背着课文,怎料被老班的声音吓了一跳:“小S同学(我的同桌上周五在校门口捡了七十五元钱并上交给了学校,对此给予表扬!”我带着震惊的目光转向了同桌,同时,一个声音从心底传来:“如果有一天你捡到了钱,你会上交吗?”望着同桌微笑的脸庞,我的回答是:“我会!”
可惜,升入初三后,我们就分开了,我很怀念那些与她一起学习、生活的岁月。时光匆匆,带走了光阴,却留下了一路芬芳,嵌在我的记忆深处……
记得一个酷热的暑假,阿姨从杭州回来,给我们带了三个伊朗进口的红石榴。阿姨笑着说:“一个要48块喔,一年也没回来多少次,一点意思啊。”妈妈还陪着笑推辞呢,一箱包装精美的石榴就被我提进了家门。
吃晚餐的时候,三个人一言不发,只有静静地凝视着日光灯照射下的三个石榴。
多漂亮的石榴呀!外皮紫红紫红的,摸上去凉丝丝的,就像婴儿的脸蛋,没有一点小坑坑,细腻柔滑,并且极富有光泽,让人有一种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也能发光的感觉。
每个人的目光里都流露出渴望、期待……还有太多太多,可就是没人去碰。妈妈看到了我和爸爸蠢蠢欲动的样子,忍不住发笑:“你们想吃就吃呗。”我摇了摇头,肢体背叛了内心,可我的`目光就好似牛皮糖一样粘在了石榴上,一刻也没离开过。爸爸也是如此。
妈妈无奈地把三个石榴放进冰箱,让它保鲜。
那真是个特别热的夏天,阳光透过窗外错落有致的梧桐叶,斑斑驳驳地洒在地板上。蝉“知了知了”地叫,让人感到更加心烦。午后阅读时,我常常是渴得不停地喝开水,当汗水从眉间滴落时,我总是想起那石榴酸甜的果粒在齿间绽放,清甜的果汁流进喉咙的快感。我总是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让我看一眼,一眼就好!
打开冰箱,石榴静静地躺在柔和的光下,石榴的芳香气息沁人心脾,让我就像吸了鸦片的人一样上了瘾,甚至就想拿水果刀直接了结了它。可每到我的手指要碰到果皮时,我想起同样为石榴粉丝的爸爸妈妈,特别是爸爸,他肠胃不好,总是拉肚子,眼前总是看到他皱着眉头喝下调整肠胃的中药……“石榴对脾胃很好。”我想。我的心头像滴进了柠檬汁酸得厉害,手像触电一般抽了回来。
石榴一个没少;两天,三天,石榴还是一个没少;一个星期……三个石榴还在。
一个多星期了,妈妈拿出一个石榴,说:“再不吃,就坏了,分掉吧!”一刀下去,无数颗粒饱满的红宝石现出了“庐山真面目”。妈妈和爸爸把果盘推向了我,他们齐声说:
“振宇,你吃,我们不爱吃。”
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中,我们一路向前奔跑,追逐那些所谓的美好。其实,我们太多时候忽略了身边那美丽的地方、那美丽的人。他们或许渺小,或许卑微,或许平凡,但是他们在平凡中创造卓越,让生命溢彩流虹,如同那些尘埃里的美好,在阳光下,让人感到温暖。
她,是众多打工者中的一员,做着卑微的工作——洗脚,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闪耀的心灵。
家境贫寒,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她却要做服务员、保姆等工作。后来,她在厦门一家洗浴店做洗脚妹,月收入二三千,但却被老家人误解。然而她却将钱大部分资助给了贫困学生,自己依然过着简朴的生活。她,就是被誉为中国最美洗脚妹的刘丽。在一个经常被人忽视,甚至是被人歧视的岗位上,刘丽演绎了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他,总是问别人还需要什么;他,总是问自己还能做什么。他只是一个工人,却有雷锋般的热情。
郭明义,被称作是“雷锋传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奉献的美好。每天早上,他都提前两个小时去工作,不管是他的工作有多么伟大,他只是鞍钢采石场一名普通的公路管理员,却几十年如一日,累计献工二千多小时。生活中,他热心帮助身边的同事、邻居、朋友,甚至是陌生人。郭明义将奉献社会的信念牢牢烙在心底,这些年捐了多少善款,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自己仍然和家人挤在几十平方的老房子里。郭明义,将小的善行,做到了极致,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精彩!
他们是农民工,一个被漠视的群体,在陌生的城市里追寻自己的梦想,挥洒自己的热情。
201X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农民工兄弟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舞出了农民工的风采。背井离乡,踏上追梦的旅途。他们也是有理想的年轻人,白天在水泥钢筋之中劳作,晚上他们兄弟几个就在街道上练习舞蹈。或许身上沾满了灰尘,裤角裹满了水泥,但是他们的面容不曾疲倦,因为舞蹈室他们最大的快乐。农民工兄弟们,在冰冷的城市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最大的温暖。
尘埃里,其实有那么多美好的人和事,带给我们生命种种感动,时时温暖我们日益枯萎的心灵。愿我们怀着一颗发现美丽的心,在尘埃中寻找生命的美好……
小时候,最爱的便是那间小土屋。
我的家乡并不富有,它默默无闻,不争不抢,似乎与世隔绝。它远离城市的喧嚣,一方净土,哺育一方淳朴乡民。
我极少回家乡,但故乡的回忆却是我一生难忘的芬芳。
与别的村庄不同,之所以说它不同,是因为那一间间的小土屋。
大抵是因为我们住的小村庄并不富裕的原因,没有一家盖的是瓦房,大家都住在小土屋中,虽说简陋,但却带有泥土的幽芬。
与别家不同的是我家的小土屋。
爷爷喜静,以至于他所住的小土屋总有种不可喧嚣的感觉。因着爷爷喜静的性子,即使是我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在遇着他那喜静的性子,也败下了阵。
听爸爸说,爷爷和奶奶都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奶奶知书达礼,温雅端庄,又喜静,所以,当她嫁过去的时候,两人相敬如宾,倒也处得不错。
往后,每当爷爷在书案上写字时,奶奶便红袖添香。
爷爷很爱奶奶。奶奶爱住在小土屋,于是,爷爷和奶奶一块搬到了这——我的家乡。
犹记得,上次回家时我七岁,奶奶已经去世了三年之久。
当我踏进小土屋时,看见爷爷坐在树下的太妃椅上睡着了,他的身旁放着一本《诗经》。
爷爷说,他和奶奶都爱《诗经》,爱文字中所描绘的苍苍的蒹葭,爱那“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时的我,不懂这《诗经》所描绘的意境,不懂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但现在的我,虽说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读懂爷爷对奶奶的爱是似海一般深,似天一般广。
爷爷说了许多关于他和奶奶的故事,那时,我年纪小,没有多少是完整的记下来的。但有一件,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奶奶喜欢李清照,她向往着李清照和赵明诚那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爷爷也爱,于是两人时常学着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我走过小土屋,我就想到爷爷与奶奶的那时悠闲、雅致的生活,不禁心生羡慕之情。
晚上,当我睡在木床上,嗅着土屋的芬芳的泥土香味和爷爷书案上传来的阵阵墨香,将我的思绪慢慢拉远,想到了他们的经历。
这小土屋的芬芳,应是爷爷和奶奶带来的。他们带了过来,传给了我……
度过了十几年的荣华岁月,大大小小的事物萦绕着我的一生。在我记忆的深处,总有一碗我永远无法忘记散发着芳香的阳春面。
曾记否?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撑着一把小花伞,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胡同口。细雨绵绵,使晨光也朦胧在这雨帘中了。透过伞,只能望见她模糊的侧脸。她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使人陶醉,她那小皮鞋踏着欢乐的雨的鼓点,还哼着童谣。往胡同深处走去。
越来越近了,她也越来越兴奋,像在急切地盼望着什么东西似的。一路上总有几个面摊或早餐店,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只想去追寻她心中的那一个。终于,她的脚步慢了下来。雨停了,她也停在了一家面摊前。这面摊十分陈旧,做面的工具却洗得锃亮。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婆笑着从店内走出来,还是如初的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和一双棕色的布鞋。和蔼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妹子,吃面吗?还是来一碗阳春面?”女孩照例点了点头。两人似乎挺熟的。
阿婆的功夫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炼。戴上手套,先用锅勺舀了几勺水倒入锅中,加热煮沸。又用面网放入一网面,再一边拿了一双筷子搅和,热气腾腾的。不到五分钟,面出锅了。她把面倒入一个瓷碗中。再加入面汤,汤从高处倒下,晶莹丝滑,动作十分娴熟。又背过身去,抓了一把葱花均匀地撒上去。再加入盐、醋、酱油。最后放入花菜、肉屑、豆干、花生米······加入一些油辣椒,一碗阳春面就完成了。她端到女孩面前,女孩三两下就吃完了,色泽亮丽,口感润滑,女孩还舔了舔嘴。刚准备掏钱,阿婆便推了推女孩的手,说这碗面算阿婆请你的吧,以后有什么喜事要来跟阿婆分享分享。挥手道别。
几周后,女孩手拿着一张百分试卷来到面摊。却没有见到阿婆,得知阿婆已经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世界卖阳春面。女孩内心是黯然的,在店前徘徊了很久。之后,再也没去过那个胡同,再也没有见到那位阿婆。
念那芳香的阳春面,更念那位做阳春面的阿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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