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在当今中国流行乐坛的地位无人能及。此君的音乐细胞似乎与生俱来,堪称无师自通。能演唱会创作,古今中外音乐知识博学旁通、才华横溢,文学有功底,外语又了得,善交圈内外老友新朋,谈吐真诚睿智且风趣幽默。对于这样的导师,我只有真心钦佩、顶礼膜拜!
仰仗自身的明显优势,刘欢如愿将预赛中表现出色的实力唱将与新秀网络旗下,用两周时间殚精竭虑,亲自操刀改编原创、添加配器,动用其人脉资源请来大名鼎鼎的音乐人捞仔以及各路器乐演奏、合音高手助阵。如此“较真”而又创意迭出的玩音乐,这样豪华的阵容配置,不由得其他几位导师和学员真要“羡慕嫉妒恨”了。
打头炮的是东北帅气小伙王矜霖,一曲“她妈妈不喜欢我”唱罢,博得了由五十一位音乐人组成的乐评团的43票,这个得分起点有点高。这首歌道出了漂泊在外追寻音乐梦的小伙子的无奈而又乐观自信,颇有喜感的歌词和表演方式,都可能是获得高分的原因。
李夏的“午夜快车”其实很有摇滚乐的震撼,粗狂苍凉的西部风情嗓音演绎,重金属乐器模拟出列车飞驰而过的音效,加上捞仔出神入化的吉他炫技,味道好极了。乐评团只给出30票似乎落差太大,有点吝啬了。
赵雷的“画”歌词非常有画面感,朴实而有意境。小清新的低吟浅唱散发出淡淡忧愁与美好向往,优美的旋律和节奏很打动人。弦乐四重奏的伴奏是神来之笔,特别是拨弦烘托出的节奏,听来轻快悦耳。这样的好歌曲真是百听不厌。
接下来是刘欢心目中的主打歌曲登场了,霍尊的“卷珠帘”已经一夜间红遍大江南北。刘欢此番大胆改编,一是规整了歌词,将半文半白改成了合辙押韵的文言文,唯美隽永的歌词明显提升了歌曲的档次;二是简化突出了主和弦;三是增加了琵琶、箫等民乐配器和乐队编制,意在增强中国风的韵味和气场。大幅度的改编对霍尊是个挑战。霍尊的演唱发挥稳定,没有明显的瑕疵,转音一如既往的空灵飘逸。尽管乐队比较庞大,总体感觉还是一首难得的、安静的、唯美的艺术精品。听说改编在网上引起热议,见仁见智,乐评团给出不如预期的42票也可见一斑。个人看法,反对改编的理由有点勉强,改编基本上是成功的,当然还可以继续完善。
16岁天才少女涂议嘉的“蒲公英在飞”被杨坤誉为改编得最好听的歌曲,确非言过其辞。曼妙的旋律引人入胜,轻快的节奏层层推进。小姑娘的不足之处她自己也明白,是缺乏舞台。若有像乌拉多恩那样的表现力和适度的肢体语言,这首歌将被演绎得更加青春活力四射和完美。
苏珮卿的“格格不入”尽管刘欢预先作了推介,可能这种跨界的、七拍的歌曲比较不讨巧,乐评团不如人意的给出了24票的低分,显得不够宽容,刘欢的脸上写满遗憾。其实我觉得这首歌蛮有亮点,弦乐配合竖琴演奏,古典结合流行演唱,有些段落好像听到了恩雅的演唱风格,我很喜欢。
张岭的“喝酒Blues”是又一首摇滚重磅,歌曲内容很另类也很有意思。作为北京籍的资深大腕级吉他手,演唱自然炉火纯青,刘欢要给予尊重,杨昆则必须买账。捞仔的再次激情助阵、铜管乐的加入为这首酒味醇厚的`布鲁斯增色不少。相对李夏、苏珮卿而言,我觉得乐评团给出47票似乎又高了一点。
最后演唱的乌拉多恩的“鸟人”让我眼睛一亮(初赛可能错过了。歌曲本身就很动听,独特的西塔琴和塔布拉鼓伴奏更增添了神秘的异域情调。乌拉多恩的举手投足收放自如,表演非常自然又富有激情,很具有观赏性,获得42票的高分也在情理之中。
整场PK犹如一场风格迥异、精彩纷呈的音乐会,养眼养耳,忍不住一遍遍回看。感谢刘欢和央视制作团队,呕心沥血,精益求精,为观众奉献了一台质量上乘的音乐秀。建议刘欢不仅要出“九歌”CD,最好还要出蓝光MV,以飨乐迷。同时,十分期待其他三位导师的专场音乐秀。
最初看到这样一个电影名字觉得没兴趣,但得知这是John Carney 既《曾经》之后的又一部音乐电影,就开始期待,即使在看过无数介绍和预告片之后已经知道整个故事的大概。
自己不是什么为梦想放弃一切的逐梦英雄,但知道或许,有时候沉迷于一样东西、要完成一件杰作不需要雄厚的资金、高端的设备、专业的人才,即使在纽约的窄巷、在吵杂的地铁站、在一个空旷的阳台、在摇晃的游船上,也能创作出一张高质量的Demo。有时候,要成功成名看似很难,但或许,那只是因为成功成名是以知名度与赚取的利润为评价标准的`。没有收益的付出用世俗的眼光来看是无意义的,但有什么是能比与一帮有着同样爱好、同样理想的人一起完成一件作品更妙不可言的呢?一件很费精神但依然让人感觉快乐的事莫过于将热情、激情、爱好投入到梦想的实践中。
自己不是什么为音乐、为创作放弃一切的人,也对音乐没有太多深入的专业的了解,但觉得音乐有时候就是一剂良药,伤感时、痛心时,伴着眼泪服下这一剂药,或许不能药到病除,但定会让被病痛折磨的人舒心不少。电影的译名叫《歌曲改变人生》,这似乎有点夸大了音乐的作用,如果音乐真的能改变人生,世上是不是会少很多罪犯、少很多流浪汉、少很多losers?音乐不能改变什么,他只是像一位朋友,在你不开心时给你安慰,他不会用教科书式的语言给予你所谓的正能量,他只会给你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与你无关,那你就做一个旁观者,放下自己的担子听听别人的日常、别人的故事、别人的人生,如果你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那你就做个参与者,附和着歌者唱出伤口的痛和那种心碎的感觉;或许他会描述个人心得、私人心情,告诉你,即使被甩、即使丢掉了工作、即使成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也没关系的,因为在世界上总有这样或那样的人扮演着这样或那样的角色,如果现在你是一个明明白白的loser,那你就哭出来吧,不用急着摆脱窘境,等你将苦楚都发泄完,你自然知道接下要怎样做。
喜欢有城市背景的电影,喜欢这样不紧不慢的节奏,喜欢这样小清新的感觉,喜欢John Carney电影里主角拿着播放器在夜晚的昏黄街道上边走边听着旋律静静流淌的情节,虽然Begin Again跟Once一样,结局都是女主没有跟男主在一起,但这是一部音乐电影,而不是一部浪漫爱情片,而影片同样没有点明主人公是否获得了音乐创作上的一般意义上的成功,而且Once与Begin Again有着相似的故事情节,都是男女主角在追逐音乐梦的过程中找来各路平凡英才而后一同打拼,但没有理由因为这些而吐槽电影本身。而或许也是这样的吧,生活也是如此,不是什么都会发生在意料之内,也不是什么都会有一个happy ending,纷繁的大世界其实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相似于雷同。
我的生命是一根缰绳,珍贵只是牵满了星星,我的年华是一块夜屏,可爱只是匿藏着歌唱,星星的歌唱。
都只是在哀悼轮回?
透明胶上的粘着的文字,都是我的一些过往罢。很久就睡在回忆里,梦着那些曾经很真实的满天星星璀璨的岁月;但是,梦属于过去,梦想即便属于未来了,不是么?于是幻想。单纯的幻想着下一个轮回,在圈圈圆圆的生命第二次。我扬起脸,看到的闪烁繁星和明明无无的月光,可没有月亮,便亦无圆与缺之谈。
我是一只乌鸦,那个冬天是我第二次生命的开始。我不明白,白色的季节为什么赐予我黑色的羽毛,茫莽的`阴影搁伤了我的喉咙,“呀——呀”的叫声混淆着空气变成哭泣。
不过单调的生活很快让我习惯自己。
也许我的命运很糟糕,但是我一直过得很真实、纯朴。并整天整夜如此乐观地歌颂我自以为了不起的生活意义,尽管我的歌声使我狼狈——人们把我视为倒霉之物,把我的忠告听成诅咒——如此狼狈。
而我知道,这不过仅仅是黑色的奉予罢了。
举头,侧目,忽见微闪星星。
我忍不住又叫:“呀——呀——”夜空很狰狞,欣悦只是星星灿烂地冲我笑。我也希望像星星一样,微笑,大笑,甚至狂笑。可是我不懂得。
冬天的夜,漫无温热的夜,我孤立在光秃秃的枝头,望着自己的投影不断地打寒颤,于是飞回窝里去。刺骨的寒风使我难眠,漫长寒夜,我数着天空中的繁星,直到启明星也消失,然后对自己说晚安。
树下面有位老人,是乞丐,老人蜷缩在树边,挣扎在生命线的最后。生命是一条线段,有两个端点。起点很欢悦,但终点不一定。几道寒风的镂刻,老人终于在颤抖中死去,但身子便不颤抖了。这是伤悲里的幸福么?我在老人上空盘旋了几圈,然后哀鸣:“呀——呀——”随即下面走过的路人说:“该死的乌鸦。”
其实,我何尝不是在哀悼老人?
我依稀听见星星的歌唱,歌唱老人的轮回。
那些星星的影子,摇曳在老人的明眸里,最后坠落于他的轮回,老人目光呆滞。
这是我的第二轮回,只是还没走到尽头,我懂得这叫浓缩,浓缩在一颗闪烁的星星里。
我是一只乌鸦,当走到线段的第二个端点,那便是我第二次生命的消亡,也是生命的第三次开始。我知道,坠落在轮回里面的仅仅是星星的影子。
繁星。璀璨。
闭上眼,等待下一个轮回。
我试着谦虚点,但是做不到。
我要他终身进大牢,一定要让他加倍奉还。
但我妈妈说过,不要轻言放弃 But, like Mom always said, don't ever give up.
芳子:有时候放弃,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有一些人会一直扛着很重的思想包袱,外面的世界充满危机感,回到火场里又要面临一种压迫感。我一直怕在浓烟里出现,在浓烟里脑子里会闪现出很多在乎、想做、遗憾的感觉,迷失自己的真正方向,想要逃避。
我是一身家过亿的高富帅,苦苦追求了俏俏多年,她都不待见我
美女姐姐,美女姐姐你别走呀
妈的,留学生真麻烦,懂中文又不说,要说英文,三个音,Nip-ple-s,中文多简单,点
草船借箭,最重要的是配合
No, no, I didn’t mean with me 不,不,我不是指和我。
我之所以爱音乐,是因为它让每一个平凡的瞬间,都充满了意义。
中国的剪纸是我国民间美术形式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一把剪刀,一张彩纸,就能剪出惟妙惟肖的图案,真是令人惊叹不已!瞧,这幅剪纸上正在跳舞的姑娘是多么的栩栩如生。我看着它,展开了想象的翅膀……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小村庄,里面住着一位年轻、漂亮而又善良的姑娘,她叫作塔娜。塔娜长的眉清目秀,身上穿着一身艳丽的蒙古族的服装,如同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一年一度的舞蹈节即将要来临了,塔娜自然也要参加!一天,塔娜跑到大草原上,手里还端着两三只碗。接着,塔娜把那几只碗小心翼翼的`放到头顶上,站稳了,然后练起舞来。向左转两三圈,再向右转上几圈。往后几天,塔娜一直来这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练舞。塔娜跳舞跳的越来越好,转的也越来越快。今天就是舞蹈节了,各位姑娘们都不甘示弱,都拿出了自己最好的水平。塔娜也开始跳了,塔娜那美轮美奂的舞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乡亲们都对塔娜那美不胜收的舞姿赞不绝口。
塔娜不出所料的捧走了第一名的桂冠,所有人都向她表示衷心的祝贺。
……
自从上高中后,在学校度过的时间一直就是“朝五晚九”,晚上放学回家还要“苦里挑灯夜读”,那个困劲儿就别提了。
可能是昨晚鏖战太久了吧,早上醒来睁着惺忪的睡眼把表看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要迟到了!
尽管我以令人疯狂的速度奔向学校,可上课铃还是无情的在我进教室前打响了。
好在老师还没有到。我正要进教室时,同学们诧异地望着我,又望向我的座位。我从疑惑中走出来后,愣住了:我的座位上还有一个“我”!而且那个“我”正在注视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会这样?直觉让我先离开这里。我默默地走了,我知道有同学从班里跑出来在我后面看着我,但我头脑一片混乱,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今天早晨我早早地就醒了,那个让我称他教授的人也不在。不知为什么我想出去走走,于是就出门了。不觉间,我走到一栋楼前,数了数,一共五层。我忽然有种想进去的***,便走了上去。我木然地走着,一直到最高层,来到一个房子了坐下。
直觉告诉我,这个房子叫“教室”。
这里摆放着许多桌凳,我来的时候已经有些人在这里了。他们笑着向我打招呼,我不知他们为何要这样做,只好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算是回礼了。
不一会儿,教室里就陆续坐满了人,再不一会儿,一阵音乐响起,又不一会儿,我看到门外有一个风风火火的人要进来,可他正要进时,忽然犹豫了一下,又向我看来,我从他眼神里看出了惊恐,却又不知所措。哪个人好象在哪见过一样,很是面熟。啊!他长得跟我一样!就在这时,他却慢慢走了,有几个同学悄悄追出去看他。
整个上午,我一直呆呆地坐在操场上,没有去上课。教室里怎么还有一个我?难道是克隆?!想到这里,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我决定放学后向他问个明白。
放学后,他很晚才走出来,双眼竟像我早晨醒来时一样无精打采的,见到我,他脸上一片茫然。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不知道,他是无意走到我座位去的。他又告诉我他家在一个摆满有色液体的玻璃瓶的房子里。难道是实验室吗?而当我提出要去他家是,他竟飞也似的跑走了,无影无踪。
一整上午,从哪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走后,我旁边的人都问我怎么回事,可我不知道,只好在他们的追问声中睡下了。
当醒来时,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走出去的时候,居然遇见了那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看样子,他好象在等我一样。
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如实作答。但他提出要到我家时,我猛地想起,教授曾告诉我不准我随便出来,否则让人看见了他就会有牢狱之灾甚至***生之祸。于是,我立刻往家里跑,也顾不上那个长得像我的`人了。
下午,我惶惶不安地走进教室,害怕再遇见“我”。万幸,他并没有再俩。面对同学们惊讶的眼神,我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一笑而过,任他们去猜疑。
我想,上午那个“我”一定是被克隆出来的吧,现在又回到他自己的世界了。
一切都过去了,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如果出现了克隆人,像上午这类的事一定会更多的,而且会更蹊跷。不过现在并没有人克隆出人来,所以社会依然是那样和谐美丽,没有什么特大的乱子。
那么,在学术界争论的能否克隆人,其结论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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