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童年的'大门已徐徐向我关闭。回忆往事,有苦有乐,有开心,有生气??但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星期下午,我和妈妈来到路边一个卖菜的小摊上买菜。摊主是一位老爷爷,一看就知道是位饱经风霜的地道老农民。妈妈上前问了价钱,便开始与他谈判。可那卖菜的人斤斤计较,怎么也不肯降低半角钱。我在旁边不耐烦地催着妈妈,妈妈也着急了,便匆忙称上菜付上钱,急急火火地走了。谁知到了半路上,妈妈才发现钥匙不见了,怎么办?肯定是忘在那摊子上了,丢了东西,谁会还给你,更别说那斤斤计较的老头了。你自认倒霉吧!
经过一翻激烈的思想斗争,妈妈还是决定回去碰碰运气,于是我们又朝小摊的方向奔去。到那里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们看到了那位老大爷还在那儿,眼睛向四处望着,像是在等人。我和妈妈走上去,老爷爷认出了我们,他用那长满老茧的手把钥匙递给妈妈,妈妈向他会心地点了头,我们三个都开心地笑了。
望着眼前着朴实的老大爷,我还能说些什么呢?一股愧疚感由然而生。祝愿老人一生平安!
如果你不想对一座城市失望,必须要在夜色中抵达。夜晚的灯光会巧妙地把璀璨突出,把粗陋隐藏。这段话来自《背包十年》。
这本书是我的大学同学所赠,但毕业后这么多年,我竟然到今日才勉强将它读完,我想是不是我太忙了,亦或者只是因为我一向忽略了我的本心。人应当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文字,喜欢作者遇到的美景与美食,喜欢作者敢于追梦的生活态度。作者小鹏大学毕业后没正经上过班,攒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赚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旅行。
他喜欢文字,他说他要把一路上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和朋友们一齐分享,正是因为这种真实与坚持,他获得千万网友的热烈追捧,也获得了我的喜爱。他还喜欢拍照片,他说他只拍自我在旅行时的一瞬间感动。其实说到底他就是一个追梦人,一个敢于追求自我梦想的人。
这本书记录了小鹏十年的旅程。十年里,他打过不一样的工,睡过不一样的床,遇见不一样的人,开心过,孤独过,骄傲过,沮丧过,也热血沸腾过,黯然泪下过,怦然心动过,心灰意冷过。我想,如果青春是一首诗,那小鹏用整整十年光阴让这首诗中的每个字都笔触饱满。
很多人应当如我一样,都迷恋无比澎湃的旅行,都渴望在旅行中让自我体验未知。那你是否如诗人般欣赏、品尝、感受这个未知的世界,饱满你青春的诗篇?
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毕业后多年的我,一向认为这个世界转得太快、自我太忙。忙得忘记自我以往也是爱文字、爱音乐、爱旅行。其实是该停下脚步,去寻找初心,哪怕已不再年轻,也该敢于去追求自我的梦想。
除夕夜,观看春节联欢晚会,已经成为大多数中国人的习惯,今年也不例外,吃过饭后全家人围坐在一起欣赏精彩的央视春节晚会,神圣的八点到了!一年一度的春晚来了
2013年春节联欢晚会的开场是央视48位主持人联唱《换歌庆新春》。今年春晚的语言类节目非常多,占到总时长的一半左右,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提升欢乐度,可是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中:乐舞《指尖与足尖》,京剧《迎来春色换人间》,小品《今年的幸福2》吸引了我。到12点了,当原本有些困意的我听到主持人的倒计时后。一下子睡意全无。3,2,1!0:00到了。此时我又长了一岁!
这就是2013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回想央视春节联欢晚会,凝聚了十几亿中国人亲情与乡愁的符号,已经成为几代中国人的文化记忆。春晚的主旨都是很坚定,从不改变的:让中国人民在新的一年里笑口常开,它寄托了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当作者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的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老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可爱。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成,感受到一座老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直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同的历程感受不同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己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可我上了小学三年级后,妈妈再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被子让我自己叠,饭菜让我自己炒,这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
这天,我打好饭,在上楼梯时,突然摔了一跤,饭全洒了,滚烫的浓汤流到了手上,我哭了。
哭声惊动了奶奶,她上来一看:“啊呀,不得了!”她急忙下去拿药,擦在我烫伤的手上。妈妈看到了,后说:“没事,不就破了些皮吗?小谷是个勇敢的孩子,赶快上来换套衣服,重新去打早饭。”妈妈为什么不爱我呢?
半夜,我被痛醒了。我看见妈妈没在家里,就偷偷地下了床,忽然从王奶奶家传来妈妈的声音:“这个孩子可不能宠坏了,他必须自己去面对一切考验,虽然残忍了点,可这是为了孩子好呀!”之后又是很长的对话。忽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我知道妈妈要进来了。我立刻躺在床上装睡,妈妈推开门,看到“熟睡”的我,笑了,她帮我盖上被子,摸摸我的头,然后走开了。我睁开眼睛,啊,妈妈还爱着我,没有不爱我。想着想着,一滴滴幸福的眼泪流过面颊。妈妈,您真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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