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妈妈带我上姥姥家去,路上我看到一条小狗。我见这条小狗非常可爱,就从妈妈的车上跳下来,慢慢走到小狗的身边。这时不知从哪里走过来一个人,她问我:“这小狗是你家的吗?”“是啊!豆豆走吧!”我脑子灵机一动,想出了个名字,随口就说。望着那个人远去的背影,又看看这只小狗,我想把它带回家,因为我太喜欢这只小狗了。
我边往姥姥家走,边回头瞅着小狗,招呼它和我走,可是它只是望着我,就是不和我走。我便假装慢跑,边跑边回头,小狗以为我和它逗着玩,就慢悠悠地跟着我跑过来了。
这时不知从哪里又出来一个大男孩,他问我:“这小狗是你家的吗?”我冲他点点头,假装真的似的。可是那个男孩就是不信,还和又不知从那冒上来的一个阿姨说:“妈妈,这不是谁谁谁家丢的那条狗吗?”我有点急了,眼看就要成功的事了,不能就这样白白泡汤了。我大声说:“不是!”他们看我这样着急了,就相信了我。我便带着小狗往姥姥家走去。
我害怕小狗再从我身边走开,边走边想办法。我看见路边有一家抻面店,便过去向店主要了三块小瘦肉丁。我先扔给小狗一小块,让它看看我手里还有两块肉。然后往前走。小狗吃了一块以后,就摇着尾巴跟着我小跑起来。我带着它走到姥姥家的楼口,让它跟我上楼。看着他一跳一跳地跟着我上楼梯,我真高兴,又给了他一块。他香喷喷地吃下去,摇着尾巴又跟我走,一直上到姥姥家的门口,等姥姥打开门,小狗跟我进了屋,我才把最后一块小肉丁给了它。我赶快关上门,这条不是我们家的可爱的小狗就被我用计策带了回来。
虽然我很快就送还给为丢狗着急的李奶奶,还是觉得它带给我难忘的快乐。
记得今年的春天,爸爸从他的堂哥家拿来一只小狗,我给她取名为——豆豆。
豆豆一来我家的时候还是一只胆小的狗,一见我们就缩头缩脑,害羞的不得了。当时豆豆只是一只又瘦又小的狗,我们一称,另我大吃一惊,我惊奇的说:“不会吧!豆豆才5公斤,也太瘦了吧!”爸爸说:“是啊!”豆豆的外型是最可爱的,在有些卷儿的白毛上缀着橘黄和黑色的小斑点,两只的大大的黑眼睛外边还有一圈黑黑的毛。它趴在那里,就像一只大熊猫。
豆豆喜欢到出散步,去外面呼吸新鲜空气。每天傍晚和早晨它都会叼来铁链,让你带它出去散步。一次,我带它出去散步,它便围这一只小西瓜虫,它们围着这个“俘虏”先细心的观察一番,又凑上去用鼻子嗅嗅,然后用前爪把这只可怜的小西瓜虫打过来,那只小西瓜虫卷成一团,好像一颗小石子,它把虫打过来又打过去,高兴地不得了还用湿乎乎地舌头舔了又舔。这时,院里看门的叔叔的大狼狗恶狠狠地扑了出来,豆豆壮着胆子叫了两声,却又被大狼狗粗哑的吼声吓了回来。可是豆豆又跳了回去,非常凶狠地大吼起来,眼睛瞪得老大老大,起的发红。随着它凶恶的眼神和发出的一声声嘶哑的吼叫,大狼狗吓得灰溜溜地逃走了。这时豆豆高兴地又蹦又跳,我过去抱住它,它用神气的眼神看着我,还不时的用舌头来舔我的脸,还叫了几声,好像在说:“我是不是很勇敢啊?呵呵~呵呵~”我又把它放在地上,拿着铁链,牵着勇敢的豆豆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暑假刚过没几天,爸爸就把它给送人了,但是我还一直珍藏着带豆豆出去散步事留下来的铁链,每当我看见那条铁链,就会想起这三只调皮可爱的小狗,想起拥有它的那一段快乐而又幸福的时光,是我永远无法磨灭的记忆,已经深深的映在了我的心,心里已经有了不可以擦去的美好的烙印。
爸爸妈妈下午下班回到家,爸爸说:“这只狗很乖,很可爱,把它养起来”。妈妈说:“我们家是商品房,不能养狗”。但是爸爸同意,少数服从多数,看来这只狗可以到我家安家了。可是,第二天早上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小狗的命运。早上,我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中,听到妈妈大吼:“快点起来看!”我赶紧起来,原来小狗撒了一地的尿和屎,这下爸爸也不支持了,我只有抱着这只小狗送到我的同学家。也许是我和这只小狗有缘吧,小狗去同学家也只呆了一天,同学就带信给我说:“他家也不要这只狗了”。中午放学我又去同学家把小狗抱回来,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妈妈,妈妈一看到我手头抱着的狗就大发雷霆:“哪个让你抱回来的?”我说是同学不要了。妈妈说:“同学不要了也不准把狗抱回家,把它扔了”。妈妈的`吼声引起了一个卖菜阿姨的注意,妈妈马上问她要不要狗,那阿姨说:“要”。妈妈马上从我手中抢过小狗放到那阿姨的脚下,然后妈妈扯着我的衣服迅速走开,就怕那狗追来。
小狗已经送人几天了,现在它的命运如何也不知道了,我想它应该会有一个温暖的小窝,我祝福它。
我站在泰山之巅,群山匍匐在我的脚下,近处是茫茫雾海,那伟大的太阳自远方的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光辉充斥天地。我按捺着心中的澎湃激情,灵魂却已飘向那更高更远的山峰。
如果你一直向上看,你就觉得自己在下面;如果你一直向下看,你就觉得自己在上面。
视角与位置,相互影响着,互相制约着。有人说过,重要的不是你所站的地方而是你所朝的方向!我深以为然,相较于所处的位置,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视角。
当我还仅仅是在泰山山脚下时,望着那耸入云端的高峰,心头浮起的是一阵阵的惶恐:这太高太高,我怎么爬得上去?然而内心那不可名状的自尊促使我放弃了那只属于弱者的观光缆车,选择了徒步踏上峰顶。
要想坐在那高高在上的位置上享受成功,首先便要摒弃所有企图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将目光锁定在最高处,脚踏实地,一点一点地去努力拼搏,赢得那站在最高处的资格。
当我历尽艰辛,攀上那似乎可以将世界一览无余的峰顶时,内心豪情万丈!我登顶成功了!我将心中的“不可能”打破,将之化为了触手可及的现实。这便是胜利,而我便是那骄傲的胜利者。那一瞬间是那么地激动人心!
但前进的脚步决不能因一时的风光而停止,我们的视角,要向着更高更远的地方,要对着自己的内心大喊:我永不满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征服者必须具备的伟大品质。
泰山算得了什么!这日出虽美,这雾海虽美,但这就是尽头了吗?不!不!还有更美的风景等着我去追寻,还有更高的山峰等着我去征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我的胸中跳动着火热的岩浆,要将这冰冷的世界融化!我欲做世界的征服者!
我所站的是什么位置并不重要,因为我的视角指向的是无限深远的前方,那是比大地还要广袤,比海洋还要深邃,比天空还要宽广的远方!
视角决定着位置。光顾着眼下风景的人只会止步不前,而看向远方的人不会停息前进的脚步。只要有着自信的心,怀揣着远大的目标,奋斗不止,就能迈向成功!
高喊着“永不满足”的人们呐,我正怀着与你们一样的心态注视着远方!请让我们一起,一起高昂地唱着奋斗的战歌,去征服远方!
点点是我家的一只黑色小狗,它额头上有两个圆圆的小点,所以我们都叫它点点。它的下额上面有一小块是黄色的,下面是白色的,像是穿了一件毛茸茸的黄白相间的背心。尾巴一半是黑色的,一半是白色的,可爱极了!
点点可喜欢捉蚊子了。每到夏天,点点的节日就来了。有一天,我看见点点趴在地上,恶狠狠地盯着一只蚊子,我还以为它被热得疯癫了呢!最后,还是和点点相处时间最多的外婆告诉我:点点正在捉蚊子呢!于是,我悄悄地看点点是怎么捉蚊子的?那是一只又狡猾又黝黑的小蚊子,人都很难看见,更别说点点了。只见点点竖起尾巴,猛一蹬腿,一下子身子就弹了出去,好像在说:蚊子,我来了!蚊子果然就是名副其实的蚊子,对于点点的猛攻毫不在乎,一下子就飞到高处去了。这下可把点点给气坏了,只见它鼓足了气儿,后腿用力一蹬,便飞在了空中,
呀!就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咬到蚊子了!点点可要加油呀!受到惊吓的蚊子急得在空中飞来飞去,好像在说:糟了!差点儿就要被大怪兽咬到了,怎么办呀?这时,点点趁蚊子不注意,出其不意地来个猛攻:趴下身子,集中注意力,把力量用在后腿上,再猛地一跳,只见蚊子惨叫了一声后,便落入了点点的嘴里。当点点捕到蚊子后,它并没有吞下去,而是把蚊子吐出来,在蚊子身上狠狠地踩上一脚,最后用后脚把蚊子踹入沙发底下便心满意足地走了。
当点点捉完蚊子后,表有些得意了,只见它直盯盯地看着你,好像在说:我想出去玩,出去玩!我们都被它那副憨态逗得不得了,便赶紧收拾东西,准备出去走走,点点一见我们背背包,便兴奋得不得了,在我们身边蹦来蹦去的,一出去,只见点点昂着头、挺着胸,精神抖擞的,神气极了!它似乎要把它咬死了一只蚊子的事情告诉全世界似的,点点真神气呀!
现在,这个又可爱又神气的小家伙已经正式融入到我们这个既温馨又充满爱的集体里啦!我们永远地关爱它、关心它……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的好朋友刘烨家了,他家有两条可爱的小狗,一条叫三顺,一条叫小七。
我来介绍一下三顺和小七吧。三顺长着小脑袋尖嘴巴,黑色的小鼻子衬着小小的嘴,一对棕色的大耳朵耷拉下来,要是再长一点,就快赶上兔子耳朵了。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仿佛是一对黑宝石,它四肢短,脚爪小,身上雪白好像披了一件白色的皮大衣。尾巴根部还有一小块棕色的毛,像一块胎记。小七是三顺的孩子,小七长的很像它的妈妈,小脑袋小嘴巴,黑色的小鼻子下一张小小的嘴,一双小小的眼睛,仿佛钻石一样亮亮的。和它妈妈最大的不同就是,小七的耳朵不是棕色的,而是白色的,浑身雪白。尾巴根部也有一块胎记,但它的胎记是黑色的,它们娘俩的这块胎记让人很容易认出它。
小七很喜欢我和我的妈妈,不喜欢我的爸爸。每次我们去刘烨家的时候,爸爸第一个进屋,三顺和小七看见我的爸爸就会对它狂吠,好像不欢迎他的到来。可是,当我和我妈妈进屋的时候,三顺和小七就不狂吠了,满脸欢喜的摇着尾巴在我俩面前晃来晃去,好像在邀请我们陪它们一起玩。三顺的最大缺点就是掉毛,我们求它不要再掉毛,可是它还是要掉毛,害得我每次从他家回来都是一身白色狗毛。
这两条小狗有时让人哭笑不得。每当有熟人来时,它就会冲出笼子跑向熟人,可是他们跑到半路有时地太滑就摔了一跤,可是他们不觉得疼,爬起来接着跑,再跑再跌,只等跑到熟人旁边为止。
我很喜欢这两只淘气又可爱的小狗,你们喜欢她吗?
每天中午放学后,在我回家的路上,总有一只和我亲热的小狗,它的名字叫花花。
花花身上有黑白相间的花纹,像一块黑布上又缝了几块白布,这就是我为什么叫它花花的原因。花花的脑袋又聪明又灵巧,两个眼珠像珍珠一样又大又黑,还发着闪亮的光,花花的耳朵又软又忪,把手夹在它的头和耳朵中间,好像戴了一双手套一样暖和,花花的脚丫在每天没完没了的玩耍过后,变的脏兮兮、黑乎乎的,可是我见了它绝不会躲远远儿的,而是想走过去抚摸它,因为花花的可爱把我深深吸引了。
有一次我用零花钱买了一根香肠正准备品尝,远远看见了花花,它见了我手里的香肠,神态非常奇怪,好像香肠是它一个人的宝物似的,然后疯子一般扑了上来,好像随时准备跳起抢走香肠,不过它并没有跳起来抢,它跳起来吐着舌头,准备等我喂给它似的,看它卖萌的表现,我就把香肠给了花花。我早上连饭都没吃,香肠也没舍得吃一口,唉!没办法,谁让它卖萌卖的都征服了我的心。当花花吃到香肠时,它会围着我转,眼睛一直盯着我,还发出狼嚎叫一般的声音,仿佛在感谢我一样。
每天中午放学后,花花见了我就扑上来抓我的裤子。有时它没发现我,我要先汪汪几声,它发现我后就向我跑来,然后我用手抚摸它。花花就像我的影子,总是跟着我,还一直跟到我家门口,我先要哄哄它,它才会离开,或骗骗它,“快看,那有一大块肉!”没想到花花每次都上了当,可是不骗它的话,它就会跟我上楼,中午睡在楼顶,下午又跟我一块儿走去上学。它仿佛能听懂我的话,看透我的心似的。
每当看见它那离去的身影,我还真有一点恋恋不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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