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最最亲爱的老公,在已经过去的2013和已经来到的2014之际,我想给你写下一封信。
人这一生,也许会和无数的人擦肩而过,有缘则相知相惜,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我很庆幸,在熙熙攘攘的人海里,能与你相遇相惜然后相爱,我很庆幸,很开心,我们没有错过彼此。能与你携手一生是我一生的心愿,我也相信亲爱的你也是这么想的。
看过很多人的爱情,见证过太多的悲欢离合,很多人都不再信爱情了,也不再相信一生只爱一人的谎言了。可是,我仍然相信着,一直相信,我相信我们的爱情一定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只要我们还能相爱,还能在一起,那就没什么可以将我们分开。也许在爱情里,总少不了摩擦,少不了争吵,可是亲爱的老公,请你记得老婆对你的爱是不会减少分毫的。如果未来的`某一天,老婆任性了无理取闹了,请原谅老婆的任性,你要知道那都是因为老婆对你的爱。
未来,也许我们之间会争吵,会在某些不经意的言语上伤害了对方,可是亲爱的,答应我,我们都不要轻易放弃彼此。我们要一直在一起,直到我们老去的那一天。
如果老婆偶尔让老公你伤心了,一定要跟老婆说噢,老婆最怕老公因为老婆而变得不开心。所以,亲爱的,只要你开心老婆才会真的开心。
亲爱的,外面的世界很大很大,诱惑很多很多,可是你要记得,要做一个善良积极乐观的有原则的人,你要记得,有一个人一直在等着你,累了倦了伤心了,你还有我,你并不是孤军奋战,老婆说过,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亲爱的,我们都要好好的。执子之手,与你偕老。
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位同学,大家来猜一猜他是谁?
他今年12岁,“海拔”一米五九,他的发型蛮酷的,很像一些动漫人物的发型。一双细小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他热爱一切运动,尤其是篮球。他打篮球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上蓝儿”有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他也是我们班的“捣蛋王”,几乎每一次恶作剧,他都是“主谋”之一。他虽然很调皮,但他最大的爱好却是唱流行歌曲,他唱歌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手呢!音乐课上每学习一首新歌,老师经常会叫他先唱一遍作为示范。他还很爱唱英文歌,虽然他平时英语不是太好,但他模仿起英文歌还是一套一套的。说到唱歌,他曾经还闹过一次笑话呢。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讲到了古代壁画上的“面具”,他突然兴致大发,唱起了韩国歌手安七炫的《面具》。刚开始,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只有我这个同桌才能听到,但是当他唱到“不要回头看”时,由于声音没有控制好,突然唱高了,前后左右的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盯着他,这是,他幽默地说了一句:“看我干啥?我不是说了不让你们看吗。”听了他的话,我们都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我还为他这敏捷的反应能力而感到十分佩服。
说了这么多,你们猜出来他是谁了吗?告诉你们吧,他呀,就是我前任同桌——李嘉豪。
应该是三年级吧,演讲比赛即将开始时,老师要求让我去参加比赛,我当时就怏了,一是因为害怕,二是因为那稿子,它实在太长!老师让我考虑,我回去立马就告诉了他,我满心希望,也认为他一定不会答应的.没想到,他对我说:"你几乎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类比赛,去吧,我等着你的好消息哦!"我听了,问:"你为什么要让我去啊,我很没有信心啊!"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对我说:你没有信心,我给你信心,这样总可以了吧!"我突然间觉的好高兴,心里也不在那么慌了.因此我接了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每天刻苦练习,终于盼到了那一天.
我一走上主席台,我的心又慌了起来,看着下面那么多人,我的嘴几乎根本张不开,我想象着他的笑容,对我充满自信的笑容,脑海里那千万条扰乱我思绪的蠕虫奇迹般的不见了.我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我的演讲.我相信我能行,我相信用这种心态来对待这次演讲<<我能行>>一定会成功!果然,我越讲越起劲,十分流利地把长篇的背了下来.走下讲台时,我的身后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更加激动......
那次比赛,我夺得第一,当然,我把这个消息第一个告诉了他,他也很高兴,说:"我知道你一定可以得第一的!"
直到现在,我还是一直和他在一起,我相信,我和他会永远在一起,因为我了解自己.
对了,忘了告诉你,他的名字叫自信!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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