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向不喜用书签,读到哪停下,就轻轻折上一个角,像一只欲飞的纸鸢。但一次得了一本自我格外心爱的好书,并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翻阅时就显得格外地细心翼翼,生怕扰动了书中沉睡的文字。折,自然更是舍不得的了,于是便有了我的第一枚书签,也是我唯一的一枚书签。
用“枚”似乎过于精巧了些,其实那只可是是张淡棕色的硬质卡纸,未来避免过于单调,就简单而随意地勾勒了古朴的花边,并写上一句我最爱的诗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喜欢这句话的美,正如我读书时的心境“宁静闲适,轻盈舒畅”。
细细想来,这书签已然伴我走过许多有书相伴的日日夜夜,或许仅有它见证了我的成长。
依稀记得中学时疯狂痴迷于《西游》的妖魔鬼怪和《水浒》的行侠仗义,以至于成天手不释卷,连入了被窝还偷偷用手电专心致志地读。为此,挨骂是免不了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学会了在听见妈妈靠近的脚步声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签卡入正在读的那页,再把书藏进枕头下,闭上眼睛佯装入睡。就这样,我成功地逃脱了“追查”,但这枚书签也因我的惊慌和频繁使用,被“蹂躏”得皱皱巴巴,简直能够说惨不忍睹。这枚书签,承载的是我童年的纯真欢乐与无限的好奇心。
渐渐大了,爱上了诗词中别样的美,爱那“叶上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清新柔美,爱那易安“绣面芙蓉一笑开”的风情万种和“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惆怅落寞,爱那“提携玉龙为君死”的忠诚决绝,更爱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铁骨。还有那青莲的豪放,李煜的无奈悲苦,容若的清丽哀怨……待一个澄澈的午后,携上一身轻盈,撷一份诗词的清新隽永,余辉殆尽时,把那签轻轻嵌在书中,也嵌在如画的风景里。
慢慢地,自我仅存的那些完美的阅读时光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逝去。浪漫的诗意不再,读书也不再是我闲暇时的唯一选择。那书签,就这样夹在某一本书中,静静地封尘进房间的某一角落,沉淀进记忆的最深处。直到一天,打扫房间时,无意中看见自我以往最爱的那本《雨季不再来》,仿佛又触到了心底的那一块柔软。拂去表面的尘,怀着庄重的心境缓缓翻开,熟悉的淡棕色与清秀的笔迹又一次映入眼帘:“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缓缓的心境,缓缓的生活态度,真好!其实心中的那张签不曾远去,它只是有待开启……
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心,将身心托付在书中。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炙热。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灭,我越发的看清了这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希望的双瞳。
一个时代下,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文明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这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之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曾经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曾经清新沁心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曾经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的填满。
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书页越发的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不过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的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长久地等待,长久地窥视,我终于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曾经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可以看手机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他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文明的曾经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名考生,一名普通的考生。书签为我讲述了它非凡的经历,渴望并向往着将一份人文记录、流传。我想,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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