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体育活动有跳舞绳、踢足球、跑步,打羽毛球,但我最喜欢的是打羽毛球。
我四岁的时候还不会打羽毛球,我拿着羽毛球东打西打,一会儿打到了车上,一会儿又打到了人。有时候我没拿好羽毛球拍,我往前拍一下,羽毛球拍就飞出去了,差一点打在爸爸身上。
六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打羽毛球。我发一个球出去,爸爸把羽毛球打了回来,我努力地去接球,由于我个子小、臂力弱,接球不准,有时候能接住,有时候却不能。尽管这样,但是我并不灰心,努力让自己保持平衡,尽量接球。经过多次练心以后,我也能和爸爸打个十来个回合了。有时候,我发过去的球爸爸还不一定能接着呢。看见爸爸也有接不住球,败在我的手下,我可有成就感了,高兴极了。
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太忙,没有太多时间陪我玩羽毛球,我真想找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起玩。这样不仅可以相互学习,提高打羽毛球的水平,而且还可以锻炼身体。
打羽毛球是我让我最愉快的!
寒天里一天的下午,爸爸和妈妈带我们去了梅溪湖看灯会。因为灯会是在晚上看,所以爸爸先带我和妹妹去买了香甜可口的水果冰糖葫芦,爸爸给我坐在车上一边吃着冰糖葫芦,一边朝车窗外望去。忽然,我看到路边有些人工做的恐龙。于是,我便嚷嚷着要看,妈妈说:“可以”。之后,我就下车了。我一下车就看见许多逼真的人工恐龙。不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只脖子最高最长的恐龙,人们都挤在那儿,都在议论纷纷都说这恐龙的脖子可真长呀!到了晚上看恐龙就更加逼真了,还会发出叫声,似乎在说“请你们不要破坏草地,要爱护地球,不然你们也会饿死的”。恐龙宝宝都这么说了,我想一定要保护地球!接下俩来我就带你们去看看灯吧!路边上的树上有闪闪发亮的灯,远远望去,好似一颗颗小星星在迎接我们的到来,还有漂浮在水面上的莲花灯,像一个个小精灵在划船;还有挂在头顶上的有伞,有鱼、有灯笼、有铃铛,不过,我最喜欢的是铃铛,金黄色的灯,还会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呢?真是好听又好看;我们继续看,看见了一闪一闪的彩虹桥,还真像一座彩虹,桥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不同的颜色都在闪烁;接着我看见了闪闪发光的
摩天轮,像一个彩色大太阳,最后一个地方是蜘蛛侠,只见蜘蛛侠趴在自己编织的蜘蛛网上,好像在探察情况,还有漂亮的花车,有像马车一样的,有像游戏厅一样的……灯会可真好看啊!
这就是我寒假里一件最难忘的一件事!最最难忘的一件事!
记得那年年初,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
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
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
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天空万里无云,阳光正好。
他穿着白色衬衣,外搭一件休闲的小西装,白的发亮的脸颊上有着少年般的笑容。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更添了他给人的暖意。
他抬眼看向身旁的一位大哥,方向正对着光,让他狭长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如果你不做现在这份工作,你要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园丁吧!我在一块地里栽种春夏秋冬各个季节的花,这样每一个季节都能看到花朵绽放。“那位大哥略加思考后回答,然后转头也回问他,”你呢?“
”嗯!“他转过身,双手按扶在雕刻精致的石栏杆上,”虽然我不知道如果不做现在的工作,确切地要做什么,但我有一个宗旨,就是要做自己喜欢的事。“
做自己喜欢的事,多么朴实又可贵的想法呀,这也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想法,只是很多时候我们不一定会如愿。
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很幸运且幸福的事,他是幸运且幸福的,所以吃再多的苦他都毫无怨言,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我们如果能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自然是好的,只是当我们无法选择的时候,那就喜欢自己正在做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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