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弥补的过错作文(无法弥补的愧疚作文)

无法弥补的过错作文(无法弥补的愧疚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03-09 02:57:09
无法弥补的过错作文(无法弥补的愧疚作文)

无法弥补的过错作文【一】

过错是侵权行为法的基石,是完全主观的概念。所谓的客观过错只是从客观方面认定主观过错;过错归责是唯一的归责原则,无过错不是指行为本身无过失,只是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无过错责任不应是与过错责任并列的归责原则,而只是为解决损失分担,对过错归责适用的例外。

无法弥补的过错作文【二】

伴随着中世纪对罗马法的否定,侵权责任规则也变成了一套野蛮、严酷的刑罚,不追究过错,不要理性和正义,没有权利和自由。这段时间被看成是侵权法上的“黑暗时代”。

罗马法的复兴为过错原则地位的重新确立提供了契机。17世纪法国的让??多马在他的《自然秩序中的民法》一书中指出:“如果损害是作为一个无害行为的出乎意料的结果而发生,那么鉴于没有任何过错可以归咎于行为人,他就不应当对这一结果承担责任。”到了18世纪,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学界得到了公认。

这一过程是近代理性哲学在法律上的体现。自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我们带来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任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6]“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权得由法律规定之。”[7]由此,损害赔偿这一法律关系,也必须是当事人主观意志的结果。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道德意志只承认对出于它的意向或故意的行为负责任。“行动只有作为意志的过错才能归责于我。”“毕竟我只是与我的自由相关,而我的意志仅以我知道自已所作的事为限,才对所为负责。”[8]康德在此问题上的阐释同样精辟,足以为过错观念存在的支撑。在他看来,行为是自由意志的结果,每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应对其过错行为负责。人是一种自由的道德的力量,他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康德认为:对行为的责难,应以理性的法则为基础,理性是完全自由的,而行为就应该由个人的疏忽负责。[9]所以,应从理性世界、从内心意志出发来评价过失。同时,法律上的过失责任又是对滥用自由的制约,其价值在于协调人们之间的意志和意志自由。“一个人和别人相处时必然会滥用他的自由”。[10]法律正是以否定的、强制的形式限制个人的滥用自由的行动。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了过错概念的魅力,将权利行使的自由与合理完美结合,体现了理性与正义。

至此,对过错的认识已基本成熟,其产生发展呈现出一条独立的曲线,他给了人们一个自己的行为应受非难的理由,是理性的必然要求,也将法律的正义融入了个人的行为之中,让我们对法律的敬畏油然而生。然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到来,却将这样一个和谐独立的概念打破了,客观过错、无过错的概念相继占据了我们的视野,过错的前面不得不加上两个字-主观,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个误解。

无法弥补的过错作文【三】

这件事情只有我和张紫晨知道。那天,范老师让我和丁一一起去办公室抱今天的'作业《伴你学》。

到了办公室,丁一先跑到桌前,我也跟了过去,丁一拿了一半,我便拿了剩下的一半。可是,谁能想到她把她拿的一半全塞到了我的怀里,我吃惊地望着丁一,但她却轻巧地跑出办公室。我望着丁一的背影,又看了看自己怀中沉重的《伴你学》,这些《伴你学》有30本,而且还挺厚,我深深地叹了口气:“这还算是朋友吗?”

我赶紧抱着《伴你学》回教室,看到丁一就在我前面走着,于是我对她喊道:“丁一,丁一,等一下,帮我拿下,太沉了!”“好的。”说着她从我怀里拿走了一半,这下轻松多了,可没想走到八班后门前,她又把手中的作业放到我怀里,我再次吃惊的看着她,她笑着对我说:“我帮你开门。”还没帮我开门她竟然走进七班教室里(我们的班),这可怎么办?老师让我们送去八班,但八班的门是关着的,看着自己抱着作业本的双手……

正当我弯腰准备把作业放地上时,发现门是半开着的,太好了!我轻轻的推开门,把作业交给了老师。

我从八班的前门出来,走到七班的后门时,这短短的几分钟让我明白了:千万不能交这样的朋友,之前认为她很好学,又是班长,经常帮助别人,但从这次我才知道,原来她还有这份心。从那以后,伴随我长大的又多了一份苦恼,如果我把这件事告诉老师,她知道后,肯定会恨我,而且我有一种预感,告诉老师后,我这两年都不好过。

这份苦恼要不要告诉她们,唉!好苦恼啊!我的苦恼又多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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