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五我们上了电影课,看的是《流浪狗之家》。
本片的主人公是一对孤儿姐弟,16岁的安迪(姐姐和布鲁斯(弟弟,收养姐弟俩的夫妇家中有一项明文规定就是不准养宠物.这对姐弟有一只名为‘星期五’爱犬。于是姐弟俩不得不为‘星期五’重新找一个新家,在寻找的途中,孩子们偶然发现了一座地处偏僻已经废弃的旅馆.在此期间有2狗狗先行入住。 姐弟俩在匆忙之余将‘星期五’寄存这个旅馆中渡一晚.第二天当姐弟俩去探望心爱的‘星期五’时发现它和同伴们已玩得不亦乐乎.姐弟环视旅馆,最后决定将‘星期五’留下,姐姐在为‘星期五’买狗粮之际,结交了店老板同时也收留了其三只流浪狗.于此同时姐弟们和新结交的朋友们做了一项决定.:将这座城市的流浪狗全部收留在这间旅馆,慢慢的旅馆里的狗狗多了.小布鲁斯和朋友们决定将旅馆重新收拾,给狗狗们布置起了新家,聪明的布鲁斯发明创造了一系列的自动化装置.给狗狗们装置了淋浴间,自动配餐系统,甚至还有娱乐健身中心,每只狗狗有各自的跑步机,可以健身,有列车站可以乘坐列车观赏....小伙伴们和狗狗在这里共同有了一个温馨的家.
但由于狗狗之家人数之多终于被城里的警察所发现并将所有狗狗移至动物拘留所,并把姐弟俩拆开了送到不同的地方.警察做了决定:将收容来的狗狗全部处于死刑.得知这一消息,姐弟俩和好朋友冲出重围相聚,并计划将全部的狗狗解救出来,带着众狗狗逃离这个城市.所有的狗狗由‘星期五’带队跟随着姐弟俩和好朋友们的车在街上狂奔着.窜过了一条条大街小巷。在逃离中‘星期五’突想想起留在旅馆每天陪伴自己的垫子没拿又返回旅馆,所有的狗狗跟随返回.旅馆门口,警察将所有狗狗和孩子们一网打尽,一并收押.这时伯尼出现了(拿着在旅馆里发现的本喧读给大众.日记里详细记载了每一个狗狗来自哪?他们为每只狗狗所取的姓名,每只狗狗的习性,爱好等等,读着详细的一条条记录,看着一只只原本无家可归,却被孩子们照顾得干干净净的狗狗,所有的人们都感动了......
看完电影我真是感动啊,狗狗是我们的朋友啊,我们应该善待他们。
一千年抑或一个春秋?
一星期抑或几个世纪?
人死需要多长时间?
“永远”是什么含义“
——巴勃罗聂鲁达
读到这些话,我很害怕。如果自己的人生活了百年还是如同一星期的内容,即使活过千年也还如同一个春秋般寂静无声,那样,对于我来说,“永远”这个词汇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甚至连“存在”这个词都遥不可及。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哲人告诉我说:存在本身即为意义所在。但我仍然不能了然。毕竟哲人是可以通过自己的那些言论来向后世证明自己的存在的。可我一无所留于这个世界,我拿什么证明我的存在?
我的人生一世,我拿什么做证明?
对我来说,这的确是个迫切的问题。
“有的人死了,他却依然活着;而有的人活着,他却已经死了。” 我害怕做后一种人。
伊莎贝尔·阿连德这部《幽灵之家》是我第三次读。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故事性。伊莎贝尔·阿连德是个讲故事的能手,在书中引人入胜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或离奇,或荒涎,或惊心动魄,或缠绵悱恻。许多文学评论家把《幽灵之家》归入魔幻现实主义流派。把它誉为继《百年孤独》之后魔幻现实主义的又一部力作。
1993年,小说被改编成电影《金色豪门》。几年前也看过这部电影,印象极为深刻,因为梅丽尔·斯特里普、安东尼奥·班德拉斯,有这两大影星领衔,使这部电影成为我的大爱之一。
一次外校冲刺班的课,我无意间看到了一部很好的电影叫《狗店风云》,也叫《流浪狗之家》。我回家立马搜到了这部电影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果然,这部电影不同凡响。
两位孤儿安迪和她弟弟布鲁斯找到了一家收养他们的家庭,可家中有一个规定:不准养狗。他们为难了,因为她们有一只一直相依为命的狗狗“星期五”,那只狗狗非常可爱,全身雪白,他们不舍得它,安迪就想了一个办法:为狗狗找一个新家。无意间,他们看到了一座废弃旅馆,里面又黑又暗,姐弟两拿着手电筒在里面穿梭着,突然,好几只狗狗一起出现了,有大有小,有黑有白,安迪和布鲁斯想了一个好办法,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做出了一个个惊人的举动,比如说他们用玩具车给狗狗们送饭,做了一个自动厕所等。越来越多的流浪狗慕名而来,在这里住下了,而由于狗狗们的数量逐渐增多,一些警察也注意到了这里。因为他们十分厌恶流浪狗,捡到一只就把它关在一个黑笼子里,警察们开始行动了,安迪和布鲁斯开始准备让狗狗换一个地方居住,可狗狗太多了,迁移中一定会漏掉不少,他们因此想了种种办法,尽量避开警察们的怀疑,可那些警察们还是将那些狗狗们给关在笼子里了。接下来,安迪和布鲁斯,还有他们的朋友一起去解救那些狗狗,所有的狗都回家了,可警察们还不罢休,这时,一位警官走了出来,告诉他们这些狗的遭遇和名字,而这些内容,都是由布鲁斯一笔一划的记了下来,他想证明,它们不是流浪狗,它们有名字,有家。最后是个完美的大结局,警察们都恍然大悟,安迪、布鲁斯和她的朋友们创办了一个旅馆,给那些流浪狗一个家,而许多居民也到这里来担当起服务员、接待员、护理员等职业。完美的一个结局,不是吗?
看完这个影片,我的感触很多。现在,大街上的流浪狗,谁愿意去接近它们,去收留它们?谁愿意给它们东西吃,给它们洗澡?没有人。流浪狗只想要一个家,并没有过分的理由,就算它们身上有伤,有的是残疾,但它们也是可怜的,不是吗?给流浪狗一个家,好吗?
这个影片推荐大家去看,可能你的感触比我更多。我喜欢这个影片!
这部影片主要是讲述了一对非常喜欢狗狗的孤儿,姐姐安迪、弟弟布鲁斯和一只叫星期五的可爱的小狗之间发生的有趣故事。在一间破旧的老旅馆里,姐弟俩人收养了一只流浪狗,给它起了个有趣的.名字叫“星期五”,它会啃沙发,把沙发里的羽毛弄得到处乱飞!还会啃鞋子。从此,可爱的星期五改变了他们的一切。他们变得更有爱心了,收留了越来越多的流浪狗,从一只变成了三只,三只变成了五只,到最后越来越多的流浪狗来到了这里。这座破旧的旅馆也变成了安迪和布鲁斯及狗狗们的乐园,他们设计出自动投掷网球让狗狗追着玩的设备,还设计了自动喂食,自动收取粪便,甚至让狗狗跑步健身的装置等等,对于狗狗们来说,这里简直就像一座玩具城一样。但是,好景不长,一天姐姐布鲁斯去参加一个宴会,弟弟安迪没有把狗狗们照顾好,所以全部的狗狗都叫了起来,这一叫不要紧,却把专门抓狗的人给招来了,他们把全部的狗狗都抓了起来。最后,通过星期五和这对姐弟共同的努力,他们很机智勇敢的把小狗们给救了出来。
影片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那一对姐弟不得不被不同的人家拉去收养的那个场面,他们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儿,姐弟相依为命,却又要被活生生的分离开,那个景象让我看得心里非常难受,眼泪更是止不住的往外流。我想想自己真是幸福呀,有爸爸妈妈疼爱我,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关心我,周围的同学、朋友也很喜欢我,想想自己真的是生活在蜜罐里。
最让我高兴的场面就是,大家被这对姐弟的爱心感动了,于是市民们都开始喜欢这个流浪狗之家了。市民们还在这里还为狗狗们开设了狗狗餐厅、狗狗美发厅等等地方。现在的流浪狗之家已经变成了一个让人喜爱的旅游景胜地。
看完部这部电影,也让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养过的那些小宠物,比如可爱机灵的小仓鼠、红眼睛的小白兔、喜欢吃蜗牛的小乌龟、长着红帽子的小金鱼等等,可是因为那时自己还很小,不知道要怎样去照顾,最后它们都离开了我,想起这些让我的心里好难受。
其实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生命,有爱心,我们要学会好好去关爱它们。
“臭虫”——爸爸
爸爸工作很忙,可他依然每天见缝插针地看书。他每次上厕所的时候,都会捧着一本书进去看,还美其名日“人不可一几无书”,然后意犹未尽地赖在厕所中不出米,让我不得不佩服爸爸这种能在臭气中坚持看书的精神。妈妈总是说,在厕所看书的习惯不好,所以只要看到,就会把爸爸拿到厕所的书全部搬回书房,但是没过两大,厕所里面的书又堆成了小山。而对妈妈的抱怨,爸爸还振振有词:“离离原上草,几天一枯荣,书本搬不尽,春风吹又生。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我平时没有时问呀,此时不看,更待何时!”这“臭虫”的称号真是非他莫属!
“萤火虫”——妈妈
查慎行在《舟夜书所见》中有这样一句,“月黑见渔灯,孤光一点萤。”在我看来,那黑暗巾的.荧火不正是妈妈每天看书时的灯光吗?妈妈平时也很忙,白天上班,晚上做家务、陪我做作业,于是她每天的看书时间都固定在十二点以后。窗外星光点点,房间里一灯如豆。别人家的妈妈总是喜欢买各种各样的化妆品、衣服、包包,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但我的妈妈最爱买的却是书。她总是得意地对我说:“矜漪,只要你看过的书,我肯定都看过。”我试着向妈妈挑战了几次,都失败了。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一本我看过妈妈没行看过的书,超过“萤火虫”妈妈。
“羽虫”——我
杜甫《夏夜叹》诗中说:“虚明见纤毫,羽虫亦飞扬。”我希望白已是一只“羽虫”,在书的世界里尽情飞翔。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新书——《附光姐姐作文派》,我便迫小及待地看了起来。看得正在兴头上,我隐约听到妈妈喊我,便答应了一声,站起身捧着书往外走。我边走边看书,“夜宿超市历险记”?晚上睡在超市里面,会发生什么呢?看到这个标题,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倚着门继续看了起来。也不知站了多久,直到翻完这个故事,我这才发现腿有些麻了。家里也已经很久没有声响了。“妈妈呢?”我走出房门,一看,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呢,难怪家里这么安静。“小书虫,书看完啦?”见我终于走出了房间,妈妈放下书,笑着揶揄我。
这就是我的书虫家族,“臭虫”老爸、“萤火虫”老妈、“羽虫”我,我们每天就这样不亦乐乎地“啃”着书,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书香弥漫
习作题目新颖,颇有温馨之感。爱在厕所看书的爸爸,挑灯夜读的妈妈,徜徉书海的“我”,“臭虫”“萤火虫”“羽虫”的称号名副其实。自然流畅的语言使一家三口嗜书如命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心生敬佩的同时,更多了几分羡慕。
有一天,妹妹扯着我的衣角说:姐姐姐姐,我是猪八戒,我笑得前仰后合,妈妈说:那么,我是孙悟空我也清清嗓子,说:我是唐僧。爸爸捧腹大笑,说:那我只好当沙和尚喽。嘻嘻,真好玩。其实,仔细想想,我们家还真有些西游记的滋味呢。
妈妈可厉害了,她会七十二变:变良师益母,变家政女王,变工作达人不得不使我敬佩。妹妹嘛,长得很可爱,整天抱着奶瓶喊妈妈,这时,妈妈又变成了温柔女侠,妹妹的小嘴巴露出了一个个甜美的笑容。爸爸是一个典型的好爸爸,虽然工作很忙,却总是抽出时间来陪我和妹妹,我和妹妹都叫他:超级奶爸。有一次,妹妹不好好吃饭,爸爸戴上了有兔子耳朵的发卡,哄妹妹吃饭,真的`很棒哦!我为什么是唐僧呢?嘿嘿,爸爸妈妈一遇到事就护着我,什么事都不让我干,弄得我不仅有点儿笨,还时常犯小糊涂,但是,由于我要学习的任务,爸妈很少打骂我,用很开明的方法教我学习,我是不是很像唐僧呢?
正如这本的名字一样,女主人公像个玩偶一样,摆布在父亲,此后是丈夫的手中。她一心一意的做着丈夫的小鸟,喜欢丈夫喜欢的一切,甚至冒着败坏名声的危险为丈夫借了一笔钱好给丈夫治病。而当事件败露时,身为丈夫的海尔茂却毅然的指责妻子。本是同甘共苦的时刻,而演变成为故事的高潮——女主人公娜拉决定离开她的丈夫和孩子,去过自己的生活。整个故事在事件败露以及男女主人公摊牌的时刻到达了高潮,作者在最后用娜拉的`出走,似乎宣誓着女性主义的奋起。
在我看来,娜拉的出走(转变来的有些突兀,仿佛一个沉睡了千年的人,突然惊醒一样。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语中的地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娜拉只是有些孩子气的宣布出走,并且不再相信奇迹。她并未明白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出走并不能解决问题。作为一位母亲,她放弃了对家庭的责任,或许我们可以说是当时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让娜拉在得知丈夫的真面目时,毅然作出的无可奈何的决定。
看完整个剧本,从爱情观的角度来看,海尔茂全心的爱着这位妻子,8年来,都像孩子一样的宠爱她。其中很多的对白,显示了一种大男子主义情结。或许像中国古代一样,封建制度造就了男尊女卑的地位,但是一个男性,能够如宠爱一个孩子般的宠爱自己的妻子是很不容易的。再者就是名誉的问题,一个男人把名誉看的比生命还要重要,海尔茂说:“娜拉,我愿意为你日夜工作,我愿意为你受穷受苦。可是男人不能为他爱的女人牺牲自己的名誉。”这多少与中国或日本的传统有些相似,我想这并不能归责于资本主义的劣根性吧。娜拉没有任何社会,只是用孩子般的心态与海尔茂相处,而海尔茂也乐意充当父亲的角色,替她安排一切。而故事的结局是娜拉指责海尔茂从未与她进行一场认真的交谈,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一个心态不成熟的主人公,在故事的结局,作者也并没有交待她的结局。用出走来对抗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的无情,似乎有些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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