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名为《羊脂球》的短篇小说,他的作者是世界的著名文学家莫泊桑。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描写人间事态充分显示出他的社会风俗画家的才能。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都有独到之处。文字简洁、质朴,却又犀利准确。
这篇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指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幅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有何尝没有这种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反脸不认人事情多得很。在需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漏出难得的笑脸。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羊脂球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住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从这里看来好像是对方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肮脏的思想。羊脂球的身份虽然卑微,但却有着坚定的爱国信念以及善良的心。读完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感悟良多。
山鹰与狐狸互相结为好友,为了彼此的友谊更加巩固,他们决定住在一起.于是鹰飞到一棵高树上面,筑起巢来孵育后代,狐狸则走进树下的灌木丛中间,生儿育女.
有一天,狐狸出去觅食,鹰也正好断了炊,他便飞入灌木丛中,把幼小的狐狸抢走,与雏鹰一起饱餐一顿.狐狸回来后,知道这事是鹰所做,他为儿女的死悲痛,而最令他悲痛的是一时无法报仇,因为他是走兽,只能在地上跑,不能去追逐会飞的鸟.因此他只好远远地站着诅咒敌人,这是力量弱小者唯一可以做到的事情.
不久,鹰的背信弃义的罪行也受到了严惩.有一次,一些人在野外***羊祭神,鹰飞下去,从祭坛上抓起了带着火的羊肉,带回了自己的巢里.这时候一阵狂风吹了过来,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马上燃起了猛烈的火焰.那些羽毛未丰的雏鹰都被烧死了,并从树上掉了下来.狐狸便跑了过去,在鹰的眼前,把那些小鹰全都吃了.
这故事说明,对于背信弃义的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亵渎,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最高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我不禁感慨道:“真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令我受益匪浅。
【摘录】太爱一个人,你会太在乎他(她)会跟谁在一起,心里是否有你,你的眼球会因为老跟着他(她)而显得迷茫,会牵肠挂肚,患得患失。
太爱一个人,你会在想要见到他(她)时神经兮兮地翘首以待,当他(她)离去时又怅然若失。
太爱一个人,你会刚说再见却又心生思念。
太爱一个人,你会因为他(她)的温柔而满怀甜蜜,更会因为他(她)的冷漠而郁郁寡欢。
太爱一个人,你会被他(她)牵着鼻子走,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没有自由。从此,你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没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他(她)为中心,跟他(她)在一起时,他(她)就是整个世界。不跟他(她)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她)。
太爱一个人,你会无原则地忍受他(她),慢慢地,他(她)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她)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评】爱总是刻骨的毒药,风雨由天,聚散随缘,距离也是一种美,有些人只是过客,不如更爱自己,做一个精致生活的人,过一种肆意优雅的生活,留下一段风流美丽的韵事,独留天际。
现代社会,女性人数越来越多,学位也大多被女性获取。可在遥远的封建时代,却恰恰与之相反:女性被男性踩在脚下,不见天日!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也正是怒斥这一现象的鸿篇巨制。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全书讲的是一块被女娲娘娘补天的一块奇石落入人间,世间便多出了一个衔玉出生的男孩,取名贾宝玉。宝玉出生在封建社会的贵族贾府,里面男人甚多,妻妾成群,却只有宝玉一人疼惜每一个女孩,把她们一视同仁。有了宝玉,女孩们的心里也有一丝安慰;有了宝玉,冰冷的贾府才添一时温暖。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最后因为众姐妹的死于非命,悲伤过度的宝玉出家为僧。
有人会说:“红楼梦是女性的颂歌。”颂的是女儿的美丽聪慧,颂的是女儿的才华横溢,颂的是女儿的情韵雅洁,更颂的是女儿的志行高卓……
也有人会说:“红楼梦是女性的悲歌。”悲的是女儿的“咎由自取”,悲的是女儿的“命中注定”,悲的是女儿的“偶然事件”,更悲的是女儿的“绝望悲观”!
贾宝玉小时后便说过一句话“女儿是水做的,男儿是泥做的。”我认为,大地的诞生是由水与泥构成的,是平等的。男性没有权利看不起女性,剥夺她们在这人世间应有的权利。是的,泥必不可少,没了泥,就种不出可口的食物;没了泥,人也就没有赖以生存的家园。可是水也必不可少,没了水,庄稼也就生长不了,没了水,人就生活不下去。所以,一切生命平等,男性更要学习贾宝玉的平等相待。
《红楼梦》,可歌可叹!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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