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材料在叙述、说明或评论某个事物时,明显地流露出作者的情感倾向,这样我们可从材料的情感倾向入手来审题立意。
当断臂的维纳斯展示在人们面前时,吸引了无数好事之徒趋之若鹜。他们提出种种接上断臂的奇思妙想。维纳斯失去的手臂就如同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圈套。但迄今为止仍未有任何设计能取得普遍的赞赏。
材料中的情感倾向十分明显。“好事之徒”、“趋之若鹜”等词贬斥之情溢于言表。对想接上断臂的做法持否定态度,对断臂维纳斯持赞赏态度。据此可立意为:应顺其自然,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如果不注意分析情感倾向,立意为:坚持就是胜利或攻书莫畏难就明显偏离题意。
长期不照镜子,弄得灰头土脸,自然不够文明。每天频繁照镜,搞得非常自卑,难免与世隔绝。一天照镜一次,洗去仆仆风尘,走路容光焕发。这个故事说明,照镜贵在有度,自省虽然必要,自卑却不可取,前进才是目的。
尹喜观察星兆,知道圣人将至。他斋戒并沐浴,在路两旁烧香,沿途打扫干净,专门等候圣人。老子主张无为,本来不想写作,但被诚心感动,于是作《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尹喜反省自己,及时加以改进,于是得圣人言。
孔老夫子曾说:“吾日三省吾身。”他的自我要求,是圣人的.标准,或许有些太高;但适度的反思,见不贤内自省,还是有必要的。随着社会发展,女士带面小镜,随时随地补妆,已经司空见惯。有的单位里面,在员工必经处,专门悬挂大镜,以供整理仪表。
有则报道曾说,歌舞明星费翔,每天刷牙六次。还有报道曾说,郭富城为成名,每天对着镜子,练眼神数百次。李玉刚为表演,也经常照镜子,以便男扮女装,取得惊人效果。作为公众人物,维护自身形象,当然非常必要。而作为普通人,每天刷牙六次,恐怕会误了事。照镜子练眼神,也非常人任务。而著名的演员,有化妆师服务,也属正常现象。
狄更斯为创作,可以衣衫褴褛,装成乞丐讨饭。欧亨利为创作,可以蓬头垢面,体验水手艰难。汤显祖为创作,可以托身柴堆,多日沉于哀婉。郭沫若为创作,可以满地打滚,亲密拥抱地球。照镜其实次要,成功才是目标。
由于月球引力,发生日全食时,光线会有弯曲;测量队出发前,爱因斯坦勘误,重新作了计算,结果大获成功。反省宇宙常数,他又追悔莫及。不过这种自省,正是一种伟大。
王安石写完诗,还要不断修改,很普通的“绿”字,因为使动用法,展现无穷魅力。雪琴写《红楼梦》,皇皇几十万言,却能增删五次。文章三分写功,七分皆在改功。产品可以召回,著作可以再版,但未免太麻烦。
真理之于谬误,也许只差一步;天才之于疯癫,也许只隔一念。三人都有镜子,使用频率各异;第一个很适度,后两个走极端。照镜或者自省,程度需要适中。只有不温不火,才能恰到好处。
回答:关于记叙文的角度,你可以尝试逆向思维的写作方式,大多数学生写的都是顺向思维,比如将中秋月圆与人们生活的团圆类此,认识到这个两个事物之间的相似点就是一个“圆”,在脑子里形成一条构思链:月圆--家团--团圆(大统一),这样写出来的文章,就使普通的月圆有了新意,开拓了新的审美境界。逆向思维参观了山水盆景,写感想大多数同学大赞大颂山水盆景的玲珑剔透,巧夺天工,而我们可以从“山水盆景的美是一种加工的美,不是真正的美”,指出真正的美是“大自然的崇山峻岭,是自然的美。”这种“要真正的美,不要虚假的美”方面立意。显然,这样比多数同学的立意要深刻得多。不过逆向思维的同学如果文字驾驭能力不够强,写作起来更加困难。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写作角度。
回答:写作文及其重要的一步就是审题,审题不是看一眼,马上就去想材料,在选材之前有两个重要步骤,审题需要下功夫,通过审题明确文章的立意,然后才是选材。关于审题,我们应该做到四盯四瞄,“四瞄”--审要求,比较简单包括字数、人称、要求等;“四盯”--审题目,盯动词、盯副词、盯句式、盯关键词,只有审清题意才有可能写出好文章。
写人必记事,记事必写人。写人尽管必记事,但叙述的重点是通过具体事件,表现人物的语文、行为等,来刻划人物的性格,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写事尽管必写人,但写人是为写事服务的,叙述的重点不在表现人物的语文行动,刻划人物的性格上,而是通过事件因果过程生动具体的叙述来表现主题。
何谓写人,何谓记事,小学生往往分不清楚,因此必须首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反上面这些简单的分辨标准教给学生。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依据题目,判断文章应该是写人的还是记事的。一般来说,我们给小学生命的作文题都有明显的,利于学生审题的文字标志。审题时应该提示学生注意。例如,《我们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妈妈》、《助人为乐的红领巾》等文题中有"老师"、"妈妈"、"红领巾"表示人物信号标志的中心词,因此这类文章是写人的。《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放学路上的奇遇》《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难忘的星期天》等文章中有表示事件、场所、时间信号标志的中心词,因此这类文章一般是词的。学生掌握了这些,就会避免由于审题不清,写人写事发生错位的现象。
命题者在命制试题时,往往将自己对材料的理解认识融合在材料与提示中,因此,要想准确恰当地审题立意,必须抓住材料中的关键词语,仔细分析命题者的意图。如:
燕子是一种候鸟,起初人们并不是这么认为的。冬季燕子在池塘的冰下越冬——这是古希腊伟人亚里士多德得出的结论。天经天义,人们尊奉了2400多年。18世纪,瑞士巴赛尔城的一位修鞋匠,看到棚下筑巢的燕子,好奇心使他写了一张纸条——“燕子,你在何处越冬?”,并将它绑在燕子的腿上。第二年春天,当这只燕子翩然而归时,鞋匠意外地发现了一张新的字条:“雅典,在安托万家越冬”。鞋匠的好奇使一个被信奉了2400多年的谬误终于得以澄清。
同学们很容易找出这则材料体现主旨的词语“好奇”。材料三次用到这个词语,“好奇心使他写了一张纸条”,“鞋匠的好奇使一个被信奉了2400多年的谬误……”再加上材料的标题《鞋匠的好奇》,而抓住了关键词语的同学很容易明白本材料的主旨:好奇,往往是发明和创新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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