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我的爱好是运动的作文)

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我的爱好是运动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11 07:39:59
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我的爱好是运动的作文)

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一】

好长时间没看世界名著了,最近整理书籍,《傲慢与偏见》扑入我的视野。好久没看这本书了。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兴趣一来。我马上捧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高 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只是草草的把故事情节看完也就算了。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二】

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踢毽子儿。我喜欢踢毽子,是在半年前我和我表姐的一次踢毽子比赛。

那天,表姐到我家玩。我们一起写完作业以后,觉得有点儿累,于是表姐提议说:“我们来玩踢毽子吧。”“可是,我不会踢怎么办?”表姐说:“我先来做示范,然后你再踢。”说着,她踢了起来。1、2、3……她踢得可真多呀,一下子踢了10多个,该我踢了,我觉得腿有点儿不听使唤,胳膊也跟着较劲儿,只踢了2个,毽子就被我踢飞了。接下来我们又踢了半天,可我还是没有抓到要领,踢得还是很少。到了5点多钟,表姐被她爸爸接走了。我暗暗下定决心:瑕疵比赛的时候一定要超过她。于是我每天一有时间,就开始练习踢毽儿。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天,表姐又来我家了。我们同样先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主动说:“我们一起踢毽子吧。”我没和表姐说我在家每天坚持练习踢毽子,这次还是表姐先踢,她踢了18个。哈哈,我悄悄地笑了起来。该我了,我的心“砰砰”直跳,我真怕自己踢不好,21比18,我赢了。表姐看后很吃惊,问我怎么能踢这么多了?我告诉她我每天晚上坚持练习地结果。

现在时间长了,我的进步更左右脚交替地踢法。

踢毽子不仅使我能锻炼身体,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喜欢踢毽子!

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三】

这几天又读了一遍傲慢与偏见,记得几年前第一次读时,可能没有过多的思考,只记得达西的傲慢以及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这次读完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全书看似是写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以及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但仔细思考后发现这种傲慢和偏见应该是人们在当时那个国家、那个时代所根深蒂固的一种思想,男士自认为是绅士,女士自认为是淑女,他们对于阶级观念尤为重视。我想这本书是带有抨击色彩的,抨击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人性的缺点;同时这本书也是带有赞美色彩的,赞美伊丽莎白的独立,有自己的个性,敢于和封建思想斗争,赞美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冷漠,但可以因为爱改变自己,冲破封建的牢笼。

先说达西,第一次达西与伊丽莎白见面时,达西所表现出的冷漠、傲慢和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伊丽莎白和舞会上所有人对他产生了偏见;到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伊丽莎白,但想到伊丽莎白的身份地位,家庭关系的复杂和他是多么不匹配,认为会给自己带来羞耻感内心所做的斗争,以及因为身份地位阻碍自己的朋友与伊丽莎白姐姐的感情进展;再到他第一次求婚时所说的话,自认为他的求婚可以带给伊丽莎白多么大的荣誉,伊丽莎白会多么的对他感激涕零等,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傲慢。但所幸的是经过伊丽莎白拒婚的打击,这位绅士懂得了自我反省,认识到父母从小教育他的身份观念很可能导致自己失去心爱的女子,我想他应该也经过了一番苦苦挣扎,最后不顾自己姨母反对,抛弃了身份的光环,做了很多从前不敢想的事情,比如帮伊丽莎白的妹妹和韦翰征婚(他们是私奔走的,在人们眼中是很丢人的事情,而且韦翰的为人很是虚伪,是曾经的达西所讨厌的人。)

达西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

再看伊丽莎白,她可能是在当时那个时代比较独特的女性,机敏聪慧,谈吐不凡,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束缚,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愿服从家里的安排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柯林斯也算是有点身份的人,以后还会继承伊丽莎白父亲的遗产,最后自己的好闺蜜嫁给了柯林斯),第一次拒绝达西的求婚(在本书中,达西是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个,伊丽莎白的母亲开始对他很有偏见,当然不排除自己高攀不起的嫉妒心态,到后来伊丽莎白宣布要和达西结婚,母亲态度180度转变的对比就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当初拒绝的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物)。到后来了解到达西的真实为人,发现他竟然如此善良可爱,爱上他,也说明她是一个敢于直面内心,勇敢的女孩儿。

最后,我想,虽然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但人性的缺点其实一直都在,不仅仅是傲慢、偏见,还有贪婪、***、 谎言等等,如何去克服这些缺点,就需要每个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个性,有不断学习的心态,像伊丽莎白一样。相信当我们所有人的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有自己正确的三观,这些缺点就会越来越少了

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四】

放假的几天过于放松,沈阳也忽然中午最高温度到了20°,美美的逛街八个小时,结果就是“嘚瑟”感冒了,然后就超级难受,我心里一直在呐喊:“我难受,难,N安难,失欧受,我很难受。”跟先生说,我可能快死了,你有什么打算尽管说,他一边着急外出一边说,放心吧,我一定学画画,把你没画完的都画完。我继续说:切!!那么你如何看待“傲慢”?他说:“是《傲慢与偏见》?傲慢,不是谁都可以傲慢的,傲慢必须得有资本。”走了……

然后就是休息,多喝水,看几页书放下一会儿,我很奇怪,为什么看《边城》还有很多书可以一气呵成,而看《傲慢与偏见》明明可以多看几页的,就是不往下看,其实这本书特别好懂特别好消化,故事情节也是老套无任何惊奇,故事的发生、发展和结果都在你的掌控之中,但是,就是想细细品味,于是一天就看完的书,看了整整四天。

再读此书,忽然就弄懂了一个词,傲慢,我一直以为是有些高傲自大,有些孤傲的'表现,但网络里查找似乎是本来没什么本事却目空一切的那种,这种解释,我恐怕不能接受,能谈得上“傲慢”是要有资本的,这个资本就是像达西先生的女管家那样评价他,出身名门世家,有巨额资产,非常英俊,人格高尚,想不出谁能配得上他。

这本书看着看着你会想起《简爱》,我还会想到《复活》和《泰坦尼克号》,还有莫泊桑的《漂亮朋友》,有太多的相似之处,特别是描写那些小姐,还有她们对心仪男士的议论,那个时代真好,女孩子不用上班,16岁家里就着急找对象,每天除了议论身边的男士就是惦记哪家商店里的帽子来新货了。、

我想我得先交代清楚,这里我最喜欢的男士是男四号,也就是各位“小主儿”的爸爸贝内特先生,小说介绍说他是位古怪的人,好挖苦人,贝内特夫人积23年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他聪明、含蓄、幽默、洒脱、尽责。本书中用了大量诙谐幽默的语言,极富喜剧色彩的写作风格,主要是来自于书中大量反讽的运用,尤其是贝内特先生对话中反讽的运用。我最喜欢的是两处,第一是当贝内特太太知道了先生的侄子要继承他的财产说:“如果你死了,柯林斯就会把我和女儿们撵走,怎么办啊?”贝内特先生说:“你不用想那么多,说不定我比你活的还长呢。”(笑死我了)第二处是,小女儿的私奔行为让他大为恼火,他教训着四女儿,不许再去见那些军官,不许跳舞,他说:“假如你今后十年能做个乖孩子,我带你去看阅兵式。”(多实在,你不是喜欢军官吗?爸爸带你去看阅兵式,老鼻子军官了,让你一次看个够!)哈哈,我好喜欢他。

最喜欢的女士是大女儿简。简是家里的老大,骨子里深藏着善良和纯洁,温柔还有耐心。她是现在俗称的“滥好人”。认为天下人都是好人,从不把人往坏处想,她对宾利先生的感情和几个妹妹对待男士的态度截然相反,深藏在心中,即使对自己最好的大妹妹也没有完全表露,她就这样默默地,默默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爱情。我认为这种爱情观是极好的,有道是“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我们千辛万苦得来的爱情才会倍加珍惜,那种像小妹妹轻易的私奔行为,是当时社会也是当下社会所不齿的。所以对待男士,我们需要采取的是“欲擒故纵”的计策,一定行。

好了,我想用过本书中的四段婚姻来说下自己的感受。

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五】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中文作文喜欢的运动【六】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但是我想你们肯定猜不出我喜欢的体育运动是什么?让我来告诉你吧!那就是自行车运动,俗称骑自行车。

要学会这门运动说难也不难,说简单倒也不简单,最主要的是要掌握平衡,为了掌握平衡我是吃尽了苦头,开始我急于求成没掌握要领,把自己的腿也摔青了,手也擦破了,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平衡,我真想放弃!这时妈妈经常讲的一句话在我耳边想起:别人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就是这句话一直鼓励着我,我开始脚踏实地,一步步循序渐进学习,首先我坐在自行车上,双脚在地上像在走路一样往前“走”。等这样练了个三五天后。我就试着用一个脚在踏脚板上面骑,另一个在地上“走”。这得练一两个星期才行。到最后,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环,那就是将另一只脚也放到踏板上,两脚配合起来,使自行车往前运动。这时别以为已经大功告成了,我又发生“尾朝天”的状况了,但我并不沮丧,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我再接再厉、坚持不懈,相信我就会成功。水道渠成,我现在不但会骑了,而且骑得“贼溜”啊!

暑假里,我每天都会去骑两三个小时,这不仅能让我肥胖的身躯进行了锻炼,同时我也找了几个好朋友呢!瞧!我又跟我的小伙伴们去运动啦!

我开了“车灯”(我自己安上去的,便和小伙伴“守候”在小区门口,等待着“目标”的出现。我们的目标不是别的,就是那一辆辆进入小区的车辆,他们有桑塔纳3000、有海南马自达6、有花冠、有凯越……,我把它们锁定为我追逐的目标,我要超越它们,成为一个赛车手,虽然在现实中,我是超越不了它们的,但是在进小区后,这些小车往往都放慢了车速,所以这些车是我手下的败将。超越了海南马自达6,超越了奥迪、超过了宝马、超越了奔驰,我的心情是多么得舒畅和激动。

作为一个小胖墩的我,在其他运动项目中可能不是你的对手,但在这项运动中我相信我决不会输给你,这就是我喜欢骑自行车,喜欢这项运动的真正原因,将来有可能的'话我还想成为一名自行车运动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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