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变脸笔,是去年邹凯欣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它。
我的变脸笔长约13厘米,宽约1厘米。上面笔帽是紫色和白色,下面是白色点点的笔把儿。变脸笔的笔帽上有个圆形的洞,里面有3种不同的脸,用手一拨就可以换脸,我想这就是叫变脸笔的\'原因吧!我还给这3种脸起了名字呢!第一种脸叫鼓励脸,因为鼓励脸就像在我做那件事做得非常好的时候说:“你做的真棒!”第二种脸叫加油脸,因为加油脸就像在我得到老师的夸奖时睁大了眼睛说:“好!继续保持!”第三种脸叫陪伴脸,因为陪伴脸就像在我作业改错有困难的时候爽快的说:“不要泄气,只要多动脑筋,认真思考认真对待,就一定就成功的哦!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我每次都按时完成作业,不管是交作业还是改作业,这些全部都归功于这只变脸笔呀!打开这个笔帽,是油笔水儿可足了!好像说:“快用吧!一定要把字练好,这样老师也会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我喜欢变脸笔,你可真是我的好帮手呀,让我们幸福的生活。
我,全身黄澄澄的,还带着刺儿,有些人希望牛顿不是被苹果砸到,而是Me!大家一定都猜到了,我就是爱之者赞其香,厌之者怨其臭的水果——榴莲!
我是一种巨型的热带乔木,和岁寒三友一样,都是常绿的。我的叶片长而圆,顶端较尖,聚伞花序,花色淡黄。果实和足球一般大小,果皮坚实,长着密密麻麻的三角形刺儿,果肉是由假种皮的肉包组成,肉色淡黄,黏性多汁,是一种极具经济价值的热带水果。
我在热带水果中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被尊为“热带水果之王”!相信我这身帅气的衣服,和那十五米的身高,还有长长的叶片,就足够把对手K下台了吧!但好味道才是关键!
榴莲的果肉冰冰的,吃起来像冰激凌一样,但味道稍有些怪哦!初吃者可将鼻塞住,不闻其味,三、四次后您大胆地闻,那时,你感到只有醉……
我们榴莲果肉中含有淀粉11%,糖分13%,蛋白质3%,还有多种维生素等,营养丰富。榴莲全身都是宝,炖榴莲鸡,是非常好的补品;骨头汤用果核熬,营养也很丰富。
关于我的名字也有一个故事。据传,明朝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船员们个个因离乡太久,生起了思乡之情。当郑和的船队停留在一个小岛旁时,郑和看到岛上有一些奇异的果实,便捡过来给船员们吃,吃后,船员们都点头称赞,郑和便命名为“流连”,后来变为“榴莲”。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更了解我了呢?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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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自然界是个奇妙无比的世界,自然界中有很多神奇的植物,含羞草、吊兰、大王花、一品红,然而在这些植物中,我感觉向日葵是一种很神奇的植物。朝阳中向日葵绽放着金灿灿的笑脸对着太阳似乎充满了谢意和感激。我望着向日葵那金灿灿的笑脸,感觉它放射出来了耀眼的金光,像是第二个太阳。
夕阳中,向日葵仍然对着太阳笑,好像舍不得它离去,目送着太阳渐渐离去,我望向向日葵的背影,直发呆,疑惑的想,向日葵的头难道也像人一样会动吗?我带着一颗十分疑惑的心去观察向日葵,便目不转睛地看着向日葵,朝阳在慢慢移动,向日葵金灿灿的笑脸也随着慢慢移动,我疑惑不解打开书,坐在向日葵旁边,我读到了书中有关向日葵的有趣的小故事,传说向日葵是太阳的妈妈,它就护送着自己的孩子,生怕它跑丢,这个故事充满了幽默,但向日葵的确是目不转睛的盯着太阳。
书中还说,向日葵茎部含有一种奇妙的植物生长素,它害怕阳光,所以一遇到光线照射就背对着太阳,同时,它还刺激背光一面的细胞迅速繁殖,等太阳移动,它们也随即移动,永远背对着太阳,所以我们看着就感觉向日葵像人一样会摇动小脑袋。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
望着向日葵金灿灿的笑脸,微风吹拂着,抚摸着向日葵的脑袋,感觉好亲切,自然界中确实有很多知识需要我们挖掘,需要我们认真的钻研,努力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吧!
在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叫“吃货”,因为它总是一有空就吃!有一次,我给他两块儿肉,并说:“1+1等于几呀?”它竟然叫了三声,不就是想吃三块肉吗?所以叫吃货!
它全身都是雪白的,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大雪球。吃货的眼睛不大也不小,鼻子黑黑的,好像黑炭一样,它的牙齿很尖,好像一把锋利的匕首,我最喜欢它的牙齿了!
只要是它不认识的人,就大声叫,好像在威胁着说:“快走,再不走就咬你了!”我一回来,它又装成可怜巴巴的样子,跟着我走,我想笑,但忍住了。每次我跨上自行车的时候,它总是跟着我跑!
吃货的警惕性很高,每次睡觉,它总是喜欢把一只耳朵紧紧贴在地上,一有声音,它就悄悄地站起来,然后“汪汪汪”的大声叫,给家里人报信。
吃货也很爱玩。有一次,我把飞盘扔得很远,我估计它要捡回来应该很慢,我正准备打开电视机,突然看到一个很快的东西,直冲而来,像离弦的箭一样,仔细一看,是吃货!
这就是我的小狗,我非常喜欢它,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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