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我有一个闺蜜,她叫鱼儿,我总是怀疑她是不是树林里哪个妖魔鬼怪成的精,既没有淑女的风范,又没有女将军的威武霸气,反倒精灵古怪的,叫人越看越喜爱。
有一次,他和我在一处
还有一次,我们俩一起上学,因为人流拥挤,导致她没有看见我,以为我走丢了。那时还是一个我俩都认识的同学匆匆忙忙的跑过来,张口就说:“你怎么在这儿啊?鱼儿找你都找疯了!她现在见人就问见没见过你,说你路痴肯定找不到路了,现在不少的人都满学校的找你呢!你快去找她,她就在校门口那棵老树旁边呢!”听了这话,我吓得转身就往校门口跑。果不其然,一个小小的人儿正在老树旁边急的直跳脚,我紧忙冲过去,一下拥住了她。那一刻她抱我抱得特别紧,好像我是她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后来我在一旁安慰了她好一会儿,又再三保证以后一定牢牢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就算人潮再拥挤也绝不放开。这下她才终于放下了心,而从那以后的每一天她都会紧紧跟在我的身旁,俨然成了我的小保镖。
这就是我的闺蜜,她叫鱼儿,人也像条小鱼儿一样可爱而活泼,虽然她总是会做出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来,可我知道我是她独一无二的“丁”。
说起同桌,就会让我想起一个胖胖的女孩,她留着短短的头发,让本来就胖乎乎的脸更圆了,她叫戴洋佳。
同桌看起来很和善,但是有时却非常调皮。我带了一块新的橡皮,下课后我把它放在桌上,就去上厕所了,等我回来时,我心爱的橡皮不见了,我打开铅笔包把笔全部倒了出来,没有,打开书包翻了一遍,还是没有,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我看见我那橡皮了,它竟然在我同桌的手里,我感到奇怪,因为我的同桌一向很文静,我大声说:“你赶紧把橡皮还给我!”“不还!”同桌坚定地说。一看硬的不行,我就来软的:“嗯,我的好同桌,好姐姐,你就把橡皮还给妹妹吧,好不好啦?”我又抛了个媚眼,她显出心软的样子,耍我说:“好,我还你!”就把橡皮扔出了教室,一气之下,我拿起她的语文书,给她的死对头了。死对头在她的书上画了许多“漂亮”的花纹,这让我的火终于灭了,我才还给她。可是可怜我那粉色的小橡皮等我捡回来时,已变成灰色的了。
虽然有时她很调皮,可是她有时也会很关心别人。一次,我有点感冒,所以很不舒服,可是妈妈忘了给我写请假条了,只能去上体育课。在做热身运动跑步时,因为体力不支摔了一跤,膝盖上鲜血直流。同桌看见了把我扶起来,陪我走回教室,又拿出钱为我去医务室买了两张创口贴,顿时我觉得她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坏。
我和同桌的摩擦不断,但是好事也天天发生,哪天老师让我们分开,我还真舍不得这有时让我哭,有时让我笑,有时让我哭笑不得的同桌呢!
父亲以前是一个懒散的人,他在家不会做饭做菜,不会打扫卫生,唯一做会的,就是解决家里的电器故障问题,这是他的爱好,也是他自认为的职责。每每他完成一项电器的维修工程,无论事大事小,他总是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得意洋洋地哼起根本听不出调的歌。
我见证了父亲由懒散变为勤劳的全过程,我也有幸成为唯一的见证人。
那是去年冬天,我刚转到长沙读书,人生地不熟的我一个人待在空旷的寝室,紧紧地把自己藏在被窝里,但绝对不允许自己哭出来,因为父亲在于我分开之前对我说“要坚强一点。”当时是半推半搡地嫌他罗里吧嗦的,然而回过头去,眼泪已禁不住差点落了下来。那是不善于表达感情的父亲第一次对我说那样的话。
第二天起来,窗外寒风呼啸,刚刚穿好衣服,便听到有人敲门,把门打开,是父亲,父亲的脸和耳朵被冻得通红,他递给我一件棉袄,要我穿上。接过棉袄时心里非常惊讶,因为父亲没有起早床的习惯,更何况是这么冷的天冒着北风给我送棉袄。
后来在学校不小心跌倒早成了手臂骨折,父亲放心不下,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父亲每天接送我上下学,他唯恐别人碰到我受伤的手臂,每次都如母鸡保护雏鸡般的姿势。
在外住的两个月,家里的地板天天都是拖过的,我早晨睡乱的床也叠得整整齐齐。渐渐地,父亲的宴会也慢慢跑到了烟灰缸。我也是在那段时间才明白,原来父亲的手艺这么好。
父亲最不爱做的事情就是买东西,尤其是不知道目的地还要买的.东西。但是我刚插班进去的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要买书,各式各样的书。我很难想象一个不爱出门的人这样顶着寒流满大城地找书,但无论如何,每天我回到租的房子里,都可以我要的书工工整整地摆放在书桌的右边。因为我伤的是左手,父亲似乎考虑到了这一点。
快要中考的时候,父亲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眼前的父亲是不是假冒的。
父亲爱抽烟,这似乎是每个父亲的通病,但是父亲从来不在我面前抽烟,大概他知道我对烟极为敏感吧。但在同样对烟反感的母亲面前,他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再到后来,我习惯把租的那间不足30平方米的小房间称做家,因为我相信有爱就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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