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他机灵,活泼,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张英俊的脸上带着顽皮的神色,他就是我以前的同桌。
他是“恐怖分x”
上课时他像得了“多动症”一样,不是用脚蹬前面同学的椅子,就是拽拽我的辫子,很不老实!我坐在他里面,出去时他竟然要我出示“通行证”,搞得我下课出去也只好运用我的“飞桌”功了。让他坐里面,他也很少走我的地盘,我想他是想练习“飞桌走凳“功吧!唉!跟他同桌,还得时刻准备着他的突然袭击!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会吃他一拳或挨他一掌。他在我心中始终是个“恐怖分x”。
他是“梁山好汉”
我的同桌他虽然“恐怖”,但也很有爱心的,一次下课玩耍时,一位同学的头碰在楼梯上,顿时鲜血之流,我们都吓得呆若木鸡,只见他号召另一位同学架起伤员就往医务室直奔。上课时,浑身是血的他坐在我身边,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恐怖。
他是“监督员”
一次听写英语单词,我把两个没记住的写在了手上,准备一会老师听写时偷看,没想到却被他发现了,他“命令”我不许这么做,不然会让我吃他一拳,在他的“暴力”威胁下,我不得不擦掉手上的英语单词。虽然那次听写我没有得一百分,但我对他没有丝毫怨言。相反,过后我真诚地对他说了一声谢谢。
这就是我的前同桌,这个让我又恨又敬佩的人。
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位同学,大家来猜一猜他是谁?
他今年12岁,“海拔”一米五九,他的发型蛮酷的,很像一些动漫人物的发型。一双细小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他热爱一切运动,尤其是篮球。他打篮球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上蓝儿”有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他也是我们班的“捣蛋王”,几乎每一次恶作剧,他都是“主谋”之一。他虽然很调皮,但他最大的爱好却是唱流行歌曲,他唱歌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手呢!音乐课上每学习一首新歌,老师经常会叫他先唱一遍作为示范。他还很爱唱英文歌,虽然他平时英语不是太好,但他模仿起英文歌还是一套一套的。说到唱歌,他曾经还闹过一次笑话呢。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讲到了古代壁画上的“面具”,他突然兴致大发,唱起了韩国歌手安七炫的《面具》。刚开始,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只有我这个同桌才能听到,但是当他唱到“不要回头看”时,由于声音没有控制好,突然唱高了,前后左右的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盯着他,这是,他幽默地说了一句:“看我干啥?我不是说了不让你们看吗。”听了他的话,我们都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我还为他这敏捷的反应能力而感到十分佩服。
说了这么多,你们猜出来他是谁了吗?告诉你们吧,他呀,就是我前任同桌——李嘉豪。
只见一个少年,手拿一个塑料瓶,盖儿上插着一个大头针,脸紧绷着,眉头紧锁,那严肃认真的劲怎么看都是在做一项伟大的科学试验。“耶”我成功了!他一蹦三尺高,难道是他创造了奇迹,刷新了历史。成为了牛顿二代?“哼哼,小样,你以为你是谁呀!看我不用我的超级无敌大喷泉射你个落花流水,看你再敢欺负我不!”他满脸兴奋的自言自语。我一脸茫然地问:“你在干吗?”他却娘娘腔地回应我:“我不告你!”我气得挥手打去,他见势不妙,忙歪着笑嘴神秘的告诉我:“我要去攻打某某女生了,你瞧好吧!”说完便一跃而去。一分钟后,一个“落汤鸡”拖着“受”伤的身体回到座位,后果就不用我说了吧!
“罗嗦”一词好象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人家都说“事不过三”,可他什么事就是要验证三遍才可靠。今天上政治课时,他的同步写到十一页,在老师检查时,他几乎用同样的话一本正经的重复了三遍:“老师我写到十一页了!”“老师你看你看,我真写到十一页了!”“老师,你看看嘛!我就是写到十一页了!”全班同学爆笑,我更是笑的得找不着东西南北了。究其原因,他并非在起哄,而是怕老师导致的。平日里,他无论写得多好背得多熟的东西,只要老师一让他写和背,他的大脑就象是使用了记忆清除器,不知从何写起,从何说起。于是乎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就出来了,搞得教室气氛再次活跃。
我宣布,从今天起,我有了“讨厌”的对象,我决定从今以后直到永远地“讨厌”他——我的同桌。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有许多难忘的人,其中一位老大爷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去年暑假的一天早上,我骑着自行车在路上晃来晃去,一不小心,撞倒一棵大树上,一下子摔倒了,我痛得哇哇大叫,过了一会儿,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大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轻切的问;“小朋友,你怎么了?”我痛苦的回答;“我的脚好痛呀。”老大爷赶紧把我背在背上,向医院跑去。
路上,我的手热乎乎的,一看,原来是汗湿了。我说:“大爷,放下我吧,让我自己去……”老大爷,说;“我把你背去。”我想;这位竟然会帮一个和他非亲非故的人,他是多有爱心呐。好像老天爷在故意为难我们似的,天上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大爷把他仅有的一件外套披在了我的身上,尽量不让雨水把我淋湿,此时此刻,我都激动得像哭。
终于到了医院,我的衣服只打湿了一点,而老大爷的衣服全打湿了,不知是被汗湿的,还是被淋湿的。上楼梯时,老大爷的脚滑了一下,差点摔倒,我说:“大爷,您就放下我吧。”大爷不理我,还是往上走。
终于到骨科室,医生用脚敲了敲我的脚,我痛的哇哇大叫,医生说:“你的孙子没事。”我擦干眼泪对医生说:“我不是他的孙子。”然后,大爷问我住在哪,就把我送回了家。
大爷,您真是我生命中的一盏启示灯。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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