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简单,普通不过的一家三口。
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很简短,就一页。讲了一个梦的故事。我记住了钟书先生安慰杨老的那句话:那是老人的梦,他也常做。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仍是杨老在讲给我们一个“万里长梦”。梦中她是一名交通员,住在客栈,往返于三地,在病中的钟书先生和忙碌的女儿阿圆(后来也病重之间不停地游走奔忙,却又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们父女俩一点一点地在她眼前消散。直至她实在不想动了,先得到女儿“回自己家里去了”的消息,然后又看着载着钟书先生的船变成一叶小舟,“变成了一个小点,看着看着,那小点也不见了”消失在茫茫云海中……
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附有很多张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照,是那种其乐融融,看了让人很温暖的家庭照片。有年轻时,夫妻俩在伦敦和巴黎留学时的合影;也有钱瑗的成长照片、英国留学的纪念照。最喜欢他们父女俩的合影,老先生爱说女儿像他,一样的有着聪明的头脑,含蓄的微笑。他们仨各自的工作照,看完也让人感动。中国知识分子家庭的真实写照都在这些图片中定格了。最后两张老两口相互理发的照片,拍得真好。杨先生会用电推子,钟书先生会用剪刀。我看到这里,才真正领会了什么叫做相濡以沫。
第三部一共分十六小章,用很浅显的文字记录了他们这个三口之家共同经历的快乐。“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在这第三部里,我印象深刻于他们夫妇二人留学期间的苦读和自得其乐的生活。想像着两个不嗜家务的学者是如何打理每日的柴米油盐,他们的真实生活都在杨先生的笔下复活,让我看到两个抽空去探险(散步的快活人。钟书先生的西式早餐做得真棒,让我也提起兴趣早起为家人用自制豆浆和五分钟白水蛋当早餐,看他们爷俩吃得心满意足。
读到第七章,阿瑗两年不见父亲,看见爸爸带回的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猜疑地监视着。晚饭后,她对爸爸发话了。
“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
钟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妈,还是你先认识?”
“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
-----真是绝句啊,这父女间的对话!
还有,写到当时有些落迫的钟书先生“留在上海没个可以维持生活的职业,不得依仗几个拜门学生的束修”,却不想在一个夏天,收到学生送来的一担西瓜。圆圆看爸爸把西瓜分送了众人,自己还留下许多,佩服得不得了。晚上她一本正经对爸爸说:
“爸爸,这许多西瓜,都是你的!----我呢,是你的女儿。”
显然她是觉得“与有荣焉”!她的自豪逗得大家大笑。这样聪慧的女儿,妈妈怎能不记得她吐露出的每一个音符句语?所以,当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杨先生是如何的不舍。她说:“自从生了阿圆,永远牵心挂肚肠,以后就不用牵挂了”她嘴上这么说,心上却牵扯得痛!阿圆去世时,还差两个月才满六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如何摧残着两位体弱多病的老人……
当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先生去世。这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读到这里,还能有人不动容吗?
最后的附录里,有钱瑗打算写的她的那个版本的《我们仨》的手体本初稿(未完成,还有她在病中写给同样生病的父亲的几封信,写给母亲的新年贺诗,阿瑗去世前自己不能进食了,但不放心阿妈,特写信教妈妈如何做简易饭食……那种父女亲人间的浓情和俏皮让人感慨万千。最后附录三里,收录有女儿给爸爸的速描画、钟书先生给煮饭阿姨的抽象写生实物画……这点点滴滴碎纸片都让杨先生视为珍宝一一收藏其间,那是属于他们仨的宝贵财富和回忆传记,没有人能走进,只能在远处观望与唏嘘……
杨绛先生用她的朴实的文字,娓娓道来讲述了“我们仨”,一生,也因为有“我们仨”,感觉并不孤独,生活很有意义。逝者不可追,往者不可留。留在杨绛先生心里的,是“我们仨”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这样的回忆,有些痛楚,有些温暖,有些感动,有些回味。再平凡不过的一个小家,因为有“我们仨”,很快乐,很温馨。
从前,有户姓万的人家,父亲叫万财,儿子叫万寿。父亲希望自己拥有百万家财,但操劳了一生,却并不怎么富有。倒是儿子万寿生财有道,后来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富翁。只可惜万财缺财,万寿短寿。由于劳心过度,万寿患了严重的心脏病。四方名医众口一词,都说万寿最多只能再活三年。尽管手下人天天敬祝他“万寿无疆”,但他的健康状况一天不如一天。
万寿雇了佣人为他买寿,不管花多少代价都在所不惜。
佣人们四处奔波,仍然一无所获。有一长者告诉万寿:“世上许多东西可以用金钱作交易,但以钱买寿的事却不曾有过。死神对任何人都是公正的。从前,秦始皇曾经派遣了数百童男童女出海寻找长生不老的仙丹,结果航船一去不复返,秦始皇还没活够50年便匆匆走了。千百年来,古今中外有多少帝王尊称为‘万岁’,但有谁能活到100岁呢?以我之见,先生还是该面对现实,不要再作无为的努力了!”
万寿觉得长者的话很有道理,便打消了买寿的念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想为大家多办几件实事。他把苦心聚集起来的钱财交给乡亲们,乡亲们用这些钱财修筑了“万寿大道”和“万寿大桥”,还为老人们建造了“万寿公寓”,为孩子们创办了“万寿学校”。
从此,万寿再也不愁钱财被抢被盗。夜里平平静静地睡眠,做着香香甜甜的好梦;醒来时,见乡亲们欢欢喜喜地在万寿大道和万寿大桥上来来往往,耳边时时传来万寿公寓的欢声笑语和万寿学校琅琅的读书声,他的心境得到了从来不曾有过的欢畅。这时,他已经安祥平和地度过了三个春秋。他不仅平平安安地活着,而且不知不觉中心脏病竟然不治而愈了。他重新焕发了青春,名医见了都说出现了奇迹,都说万寿至少还能活30年。
万寿感慨地说:“高价难以买寿,是真诚使我长寿啊!”
后来,万寿走完了人生之路,人们感念他的恩德,特意建造了“万寿纪念馆”,让他的奉献精神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人们都说:虽然万寿先生离开了人间,但他的精神将会是永恒的,那才是真正的“万寿”啊!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放暑假的时候,闲来无事想起了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小王子》,一下子就被文中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被那些简单而又奇妙的图画倾心。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德克旭贝里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列翁·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像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在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满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这个暑假,我虽然没有读很多书籍,但有了挺多的心得与体会。对我影响最深的一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
余秋雨先生不愧是中国数一数二的散文家,他的语言清新自然,文笔通顺流畅,时不时一句富有深刻哲理的语句,就能让人不禁浮想联翩且深深地沉沦在文章里\"不能自拔\"、回味无穷。无论是人还是文章,都是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的典范。
在《山居笔记》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是《一个王朝的背影》和《历史的暗角》。
先谈一谈《一个王朝的背影》。这篇文章以清王朝为背景,以康熙的\"长城\"——避暑山庄为线索,开始了与清朝的谈话。文章的开头以康熙的人生与能力入笔,写到了\"康熙希望能筑起一座无形的长城\".所以他在避暑山庄外设立\"木兰围场\",每年去那里打猎,也算是一种浩大的军事演习。这就是康熙作为一个君王的伟大之处,无形胜有形,便可以不再去修长城。他不但精通中国文化,而且熟知国外名人所著的几何与自然科学的学说著作。他\"将生命从深宫里释放出来\",使那个时代强盛无比。而到了他的后代乾隆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康熙的\"长城\"突然变成了康熙炫耀自己功名与荣誉的地方,\"乐滋滋地自我品尝,这使山庄回荡出一些燥热而又不详的气氛\".紧接着,排斥了外国文化并只限定在广州开放外贸,从而导致清王朝逐步走向衰落。
之后的嘉庆在避暑山庄看到了父亲的功德,不禁觉得身上的担子太重。这就使之后的子孙在这种压力下一步步带领清王朝走向衰败。在清朝灭亡后,著名的学者王国维在颐和园投水自尽;余秋雨先生在文末的一段话,让我很有感触:\"我轻轻地叹息一声,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在《历史的暗角》这篇文章中,余先生列举了中国历史上一个又一个臭名昭著的小人,并且详细的分类为: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小人在中国人的心中,自古就有一种范畴,卑鄙的、邪恶的、损人利己的人都会被人们自动划分到小人这一行列中去。小人的嫉妒与自我利益的膨胀,往往会使一个又一个文化名人走向冤屈之路而无言以对,或许这正是小人真正的强大所在。余先生的一句话,令我的理解更加深刻:\"小人的势力往往在暗角中滋生,牵绊着中华民族的文明,人被就算被绊倒,摔了个倒栽葱,也对这些人或事无言以对、无可奈何。\"在这一方面,小人的手段耍的极其阴险。\"小人用卑微的生命粘贴在一具高贵的生命,高贵的生命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受不得侮辱,然而高贵的生命不享受侮辱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一个二个文化名人被逼上绝路的原因所在。虽然如此,但小人往往不会落得好下场。因为——小人终究是小人。
夜,即将入睡,月光洒在书桌上,我拿起那本闪闪发亮的书,翻开了这本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小诗集。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繁星·春水》,一翻开,几行黑色的字体,把我的心都拉过去了:“梦里采撷的天花,梦醒来不见了——我的朋友!人生原有些愿望,只能永久的寄在幻想里!”“残花缀在繁枝上;鸟儿飞去了,撒得落红满地。”一时间,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那凄凉又带有些美丽的画面:春,已过去。干枯的枝干七零八落的,上面只点缀着五六朵残留的花朵。鸟儿拍着翅膀飞离了,仅留的花朵也飘落满地,地上是一片鲜红的,温馨的,又凄凉的。鸟飞花落只剩干枯的枝干,这仅仅在一时之间。
我继续看下去“生命不也是这般的一瞥么?”这反问,问得我心头一颤!是啊!生命不也是花开花谢这么短暂的一时吗?在做作业时,我总是想着今天别做了,反正还有明天,出去玩玩吧,每次都是在最后几天里手忙脚乱地赶作业,赶得又累又困却又无奈,谁叫我刚开始不抓紧时间呢!常常悔之晚矣。
“嫩绿的芽儿,发展你自己!”;“淡的花儿,贡献你自己!”;“深红的果儿,牺牲你自己!”是啊,人生是短暂的,他需要我们去热爱去发展,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继续读下去,更是明白了许多道理。
深夜,我捧着这本书——《繁星·春水》迟迟不能入睡……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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