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那一抹绯红的斜阳,光无力的闪耀着。不知你是否因多情还是无情而伤了自己,夕阳落日带不走的是日伤。
——题记
古人曰:“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当你痛彻心扉时才知道,那都是假话,为情所伤,为名所害,那都是伤痛。于是南唐君王也吟出了“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的诗句。多情的你本不该成为这乱世的君王,你挥笔写下这内心深处柔情的诗,众大臣只能叹惋要亡国了,可是你却被后人所铭记,不是因为你的才华而是因为你的多情让无数年轻人被感动。
“人比黄花廋”这是李清照也感慨世间的悲凉。谁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又是谁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她却只知道“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离别了赵明诚,她只剩下那满腔的情丝,细数曾经的回忆,才能勉强苟且偷生于世。
于是世上出现了一句话;“如果有下辈子,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每当读到“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时,心中总是无限感慨,心中涌出梁山伯与祝英台化为蝴蝶生死相许,西楚霸王柔情只给了虞姬……正处于青春时期的我们有太多柔情与感慨,太早成熟,不时从哪篇言情小说中流下了一行清泪,埋怨作者太冷血。殊不知,完美因有残缺更美,能抚平心中愁思的也只有那些抒情歌曲在夜阑人静之时,轻轻吟唱化解那世间太多太无奈。
人生岂能为一个“愁”字所折倒,岂能为一个“情”字所痴狂,有些难以启齿的柔弱在孤单的夜里被滑落,只剩那一抹触目惊心的琉璃自在无尽的流淌……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不知那柔情的你能否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净土,那柔情的你何时才又展现在面前。闭眼聆听,内心最真实的心跳。
美丽的形式有许许多多,有景物之美,人物之美,自然之美,人工之美……
在我的心中有一幅美丽的画,它没有出自大师之手的高贵;也没有那年画的喜庆与热闹。它不是出自人工之手,而是一种自然美,一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美丽。
那是在一个春季。爸爸心血来潮硬要拉我去看日出,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于是乎,在天空还有点点星光的时候,我被爸爸叫了起来。望望四周一片黑洞洞,真想去见周公。但看着爸爸的一脸高兴,不想扫他的兴,只好跟着去了。
走在静静的街上,看着四周模糊的景象,好后悔和爸爸一起出来。
边走边想,不知不觉来到了大沽河的桥上。天上的星星已渐渐退去,天空不像刚才那么黑了。站在桥上能听到河水缓缓地流淌,心顿时觉得静了许多。
望着东方天与水的交界,真的好希望太阳公公快点露出笑脸。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四周渐渐地明亮了起来。河水似乎发生了变化,正一点一点的变红。突然,就在天与水想接的地方出现了一丝光亮。我好开心但又好紧张,生怕那一丝光亮会突然消失不见。我呆呆的看着那儿,看着那儿,看着那一丝光亮慢慢地变大。
周围不但又亮了许多,还披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看,太阳正一点一点地往上爬,不紧不慢的,好悠闲。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里,生怕漏掉哪一点。啊,它终于出来了。在天水相接的地方,有一个又大又红的太阳,水面上泛着淡淡的红光,还有种朦胧的感觉,加上周围景物的衬托,更能显示出它特有的魅力。
望着那渐渐长虹高挂的太阳,有太多的感触涌入心中。一天中太阳的长虹起与落下,就像是人的一生,虽很短暂,但意义非凡。
从那刻起,我深深的懂得了生命的可贵。那日出的景象印在我的心里久久不能褪去。成为我人生中一抹永恒的美丽。
我的课余生活可丰富了,骑自行车,打羽毛球……
有一次,弟弟和我骑着车去梅小操场打羽毛球。我先发球,微微侧着身子,左手捏住羽毛球用力往上一抛,右手紧握球拍高高举起,没想到角度没看好,拍了个空,球“啪“直接掉到了地上,我用同样的方法发了好几个球,不知怎么搞的,今天球总和我作对,打了好几次都没中。弟弟站在对面,不耐烦的说:“到底还打不打了,你怎么搞的?”
“打,打,打”我坚定地回答。
我使出全身力气一拍,球终于顺利地被我拍到了,可是,不知道哪阵风把球给我吹了回来。唉,这是曹操遇蒋干——-倒霉到家呀!弟弟在一旁咯咯的笑个不停,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球拍过去,不能让弟弟门缝里瞧人——把人给看扁了。
我又一次抛起球,眼睛紧盯着球,举起球拍,球拍猛地一沉,接到了,羽毛球从我眼前飞了过去,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直向弟弟面前飞去。弟弟神情严肃,目光注视着羽毛球,身体迅速地向后退,用力还击,羽毛球就像听话的孩子,在我们之间来回的飞,连续五六个回合,我赶紧改变“战术“,时而轻,时而重,时而左,时而右,弟弟在场地上被我牵着鼻子来回地奔跑,累的他大喘粗气,他实在是太累了,索性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球直挺挺的落在了地上。
“我赢了,我赢了”我欢呼雀跃,一股自豪从心底涌起。
我叫冯启航,我爱写书法,我能写一手好字,还有一段故事呢。
一开始,我不怎么想学书法,可有一次在考卷上发现扣分制。于是,我就听从了妈妈的话,上了书法班。老师姓“陆”,一开始,我有点儿怕,可看到陆老师慈祥的.笑容时,我逐渐对他有了好感。
陆老师的课有三个小时,前一个半小时让我们自由练毛笔字,他就挨个查看我们写的字。看到我时,说:“你怎么这样握笔?”说着便把我的手和身体凑近了一点,把大拇指从食指上挪了下来,“这样才对嘛!”后一个半小时是练习硬笔字。可是,没几节课,我就向妈妈抱怨道:“妈妈,太累了,我不想学了!”妈妈却说:“有能力的人才能有出息,学好将来肯定有出息。”于是,我继续学习书法,字果然比之前好多了。
记得有一天,陆老师对我说:“冯启航,我已经帮你报了书法比赛,你回去练‘为国为民’这四个字,下次来我这儿写,我帮你交上去。”我不禁吓了一跳。回家后,我马上练起了书法,每次练一个小时,直到手发酸发麻才停。到上陆老师课的那天,我的小心脏紧张得“砰砰”直跳,我用紧张发抖的手拿起笔,认真地写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写好了。陆老师进来看我写得怎么样,他对我说:“这个‘为’应该用繁体写,而不是用简体写。”然后在纸上写了一下,说:“你把临摹的纸放在下面。”说完就走了。我小心翼翼地重新写,额头上冒出了细小的汗珠。不知不觉,陆老师笑了笑对我说:“写得不错!”接着我把作品放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联合晨会上,校长报到“冯启航”时,我紧张得不敢吱声“优秀奖!祝贺!”校长喊道。“太棒了,我得奖了!”我激动地叫道。
我为我能写一手好字而自豪!
记忆总是不止一次地将我拉回那个时候,那个时候,我上小学五年级,老妹才刚上幼儿园,每天下课后我的教室门前总是会有一个肥嘟嘟的小身影,那是老妹在等我下课放学一起回家。有一天,应该是早上第一节课下课后,他去上完厕所后提着裤子急匆匆地跑到我教室来找我,用两眼快要掉眼泪的眼神看着我告诉我:我裤子的松紧带掉了。而这个画面直至现在仍然会很清晰并不定时地在我脑海里呈现,因为那个时候,真的很美好。
其实我对于自己的.童年脑子里是没有多大的概念,每次跟臭猪在一起或者去他家的时候,他总是会滔滔不绝地向我介绍他的童年是如何的多姿多彩,这让我总是心生遗憾。其实那个时代的童年,在农村,应该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难忘的童年,而我,却是一片空白,唯一知道的一些也是后面在聊天时,在妈妈断断续续告诉我后才得知的。
如今,大家都已长大成人,我们有着自己的想理与追求,有着自己的选择与许多面对,就连小我六岁的妹妹现在也即将面临着属于自己的选择与挑战。岁月已经在我们不经意之间悄然划过许多,有些我们甚至还来不及去把握就已错过了。这个时候,我们总是会在叹息些什么,总是试图想去挽回些什么,也总是会去计划些什么。殊不知,那些失去的流逝走的,我们已经永远也无法再去得到,我们只能对那曾经停留在记忆中的画面不止一次地回想、感叹、向往。
是谁说过,人是不可以活在过去活在记忆中的,可事实却往往相反,有谁不会活在过去活在记忆之中的,那曾经美好的、失落的,现在回想难道不会更有另外一层涵义?但如果用现在的想法、看法来对待过去,似乎有点太伤感了,曾经的单纯已经找不回去了,永远也找不回去了,所以我注定是个活在过去的人,无法忘怀。
每当说起演讲比赛,我心里便涌起一股自豪。
上学期,学校里要举行孝爱演讲比赛,老师对我说:“这次的演讲比赛,我们班就看你的了,要为我们争光啊!” 我兴奋地接受了这个任务。
第二天朱老师让我把稿子读给她听一遍,我拖着强调“听到这个题目……”“停”我还没读完呢,朱老师就打断了我的朗读,生气的说:“你看看读的像什么呀,就凭你这样也想去比赛?读的太慢了,重来” 平时看上去和蔼可亲的朱老师,到了这个时候,成了毫无商量余地的铁将军,我又读了起来:“听到……”朱老师又一次打断了我,“读的太快了,慢点。”现在单单只是朗诵呀,怎么就这么难呢?快也不行,慢也不行,究竟该怎么读呢?这是朱老师一手拿起稿子, 一手用笔在稿子上画了很多小圆圈和竖线,跟我解释了一番,小圆圈要重读,竖线要停顿,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诵读了起来,这次总算好些了,朱老师舒展开了眉头,神情也变得温和了许多。可是以后的练习还是错误百出,不是声音太小就是没有感情,不是语速太快就是太慢,怎么都不能处理得恰到好处。
回家后,我让妈妈当评委,我在妈妈面前读了一遍又一遍,妈妈和朱老师一样,不是嫌这个,现是说那个,反正怎么也过不了关。我天生不愿服输,就牺牲了所有的休闲时间对了镜子叽里呱啦得练习,练习……
比赛的日子很快来临了,我登上舞台的时候十分紧张,随着音乐,我慢慢进入了最佳状态。演讲结束了,只听见台下雷鸣般地掌声,获得四年级组第一名,我的心像吃了蜜那样甜,觉得我吃的苦换来成绩是值得。
冬日的午后,阳光慵懒得像一只老猫。
“叮”,一声轻响和着温润的冬阳,叩上我的眉睫。那轻得近似阳光落地的一声响动,应是碗勺碰触的声响,柔柔地,在暖意中酝酿荡漾。
我起身察看,轻轻地挪步,唯恐惊了这一午的梦,隔着磨砂玻璃,我瞥见一个略微矮胖的熟悉身影,烹调的技艺并不娴熟,笨拙得有些手忙脚乱。
是父亲。
白瓷的厨台上置了一桌的配料,大都是红枣、桂圆之类的补料,还有些不知名的药材,这些都被父亲小心地码放在漂亮的瓷碗里,我莞尔,从未想过他会是如此精致的人。他右手执木勺,小心地在锅中慢慢搅拌,却又不敢离锅壁太近,极细微地画弧。厨房内氤氲的温热气体在玻璃上结了一层水汽,我看不清里面的情状,循着浅淡的气味和锅内浓稠的姿态,我猜,父亲在熬银耳汤吧。
我倚在半掩的厨房门口,透过罅隙,方才模糊的身影在眸里渐渐清晰:父亲系着母亲棉布质地的碎花围裙,原先在母亲身上那么温婉的一件衣服,绷在父亲微微发福的肚腩上,显得有些拘谨。系带在身后绾了个小小的结,勒出一道浅浅的印痕。他脚上趿着母亲的拖鞋,蓦然想起,他自己的拖鞋,在阳台上晒着。不知怎的,有种莫名的酸涩,忽又觉得这场景太过突兀。
向上望去,柜门上像是贴了张纸。依稀辨得是一张菜谱,我嘴角不知被哪种力量牵引着上扬。父亲甚至细心地标好了每种配料放置的顺序和每种食材的数量。那些字,一笔一划地排列规整。我想,久经生意场的父亲,可能很久都没有写过如此认真的字了吧。
父亲端起桌上的瓷碗,顺着锅沿小心翼翼地放置,不时看看柜门上的那张纸,小声念叨着它们的顺序,手里还不住地搅拌。
如此温暖细致的父亲,我还是第一次发觉。
冬阳的描摹里,我开始静心凝望父亲的背影,那件驼色的毛衣好像已经穿了很久了,边角有些微卷,也起了不大不小的毛球。父亲侧过身去,光线在他脸上恰如其分地分割着明暗。依旧是个俊秀的人呢,岁月并不曾给父亲留下那些所谓不可磨灭的印记,但就是在那些不易觉察的细枝末节恣肆地噬去他的年华。
父亲小心地将银耳汤盛进手边的木碗里,放上精致的瓷勺。我轻推开门,父亲转过身来,有点无措地望着我,桌上木碗里甜糯浓稠的暖黄色的汤汁,升腾的热气闪着奇异的珍珠光泽。枣色的汁液在汤里打了个圆润的旋儿,香气就这样晃晃悠悠地潜入心底,父亲双手端起木碗:“喝喝看。”他的话突然多了起来,“红枣是托人从新疆带的,都是些好东西呢……”
我舀起满满的一勺:“爸,其实,我不吃红枣的。”父亲有些惊惶地望着我。我埋下头,朝勺里的枣咬上大大的一口。
其实,那已经不重要了。
只要拥有那些留在心底的暖就足够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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