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姑娘来了!她把迷人的春光撒满人间,美丽的公园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你瞧,那座圆形的大花坛,开满期千姿百态的花朵。白色的月季,紫色的玫瑰,红色的花花等等,分别组成一个个艳丽的花环,真是万紫千红呵,彩色蝴蝶被吸引住了,它们一群群飞来,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公园里,到处都是一簇簇、一片片不知名的小花儿,红、黄、蓝、白各式各样。有的钻在狭窄的石诚意缝里,有的躺在树下的泥土堆上,有的长在假山上,把假山中间的山洞当面镜子照,真像一群顽皮的小姑娘。
路边树木欣欣向荣。樱花树上,怒放着一簇簇红白相嵌的樱花,白的像雪,红的像火,好似像雪山火炬合成的彩绸,在微风吹拂下轻轻摇晃,欢呼春的到来。有几株桃树的树杈上,缀着一朵朵红艳艳的花,就像害羞的小姑娘,露出半边带着红晕脸蛋朝着你微笑。春风中,不时飘来阵阵淡雅的花香,令人心醉。
春天的公园充满了活力,春天的公园把美丽印在人们心中,愿明媚的春光永驻人间!
大家认识我吗?我长着两只又大又圆的眼睛,锐利的爪子,坚硬带钩的嘴,圆圆的脸和一双宽大的翅膀,与众不同的是我的头部上侧左右各长着一丛毛,很像猫耳朵。你们猜猜我是谁?
对了!我就是鼠类的克星、田园的卫士--猫头鹰。
人家都在电视、画报上见过我们,对我们并不陌生。我们住在郊外或田野的树上,白天休息,晚上出来觅食。我们的眼睛在白天没有多少用处,是个睁眼瞎,但一到晚上,我们的双眼能洞察一切,在黑暗的林间或田野中准确地发现诡秘的鼠类行踪,无论多么狡猾的老鼠也休想在我们的爪下逃生。
我们的翅膀也很特别,翅膀的骨头中间是空的,而且非常大,这样我们能够轻盈地飞起,无声无息地接近捕猎目标,以至于它们往往还没有发觉,就做了阶下囚。
我们猫头鹰是候鸟,冬天,我们到气候温暖、食物充足的'南方去过冬,等到春天来了,我们再回到北方繁殖后代,壮大我们的队伍。
我们的种类有十多种,我们的踪迹遍及世界各地。我们这个庞大的家族,抑制着鼠类带给人类与自然的灾害。不信,你瞧!我们每只猫头鹰一个晚上能吃十五只老鼠,这样一年就能吃五千多只老鼠,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呀!当人类的食粮受到保护,减少了财产被鼠咬的破坏,危及人类生命的鼠疫得以控制,人们不会忘记这里也有猫头鹰的一份功劳吧!
当然功不必自论,我们只希望成为人类的朋友。可遗憾的是,有的人把我们视为灾星,什么夜猫子进宅,祸事到来,这是个别人的偏见,我们不计较;可气的是,有些人大肆砍伐树木,使我们无家可归;更不能容忍的是,有的人用各种器具对我们肆意捕***,照这样继续下去,我们这些鼠类克星就会面临灭绝的危险。我们保护着人类,而威胁我们生命的却恰恰来自于人类。
人类——我们的朋友!你们想到没有,当我们在地球上消失之时,就是鼠害成灾之日。到那时,庄稼被破坏,财物被咬食,鼠疫横行威胁人类生命,再想起我们岂不晚矣!大自然不止一次地向人类发出警告,谁破坏生态平衡,谁就会受到无情的惩罚!
我们真诚希望人类不要再向我们举起屠刀,猫头鹰和人类永远是最亲密的朋友,让我们共同努力消灭鼠害,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点的菜肴里面自然是少不了“炒焖子”的 ,这算是家乡独有的美食,也是每个在外面回来的人必点的一道菜,还有烧鸡、熘肥肠等其它菜肴,再配上两瓶禹州“银梅口乐”,地道的家乡风味。因为我的不饮酒,光吃菜聊天,这吃饭的时间自然就缩短了不少。几碟菜将尽时,最后端上来的几碗面条便承担了本次聚餐的压轴角色,每人一碗汤面,配一碟小菜,一碟腌韭花。面极普通,小镇乡人家中常能喝到的那种,只是那汤面中漂着的几片深褐色的类似干菜叶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挑一片放入口中,曾经熟悉的味道跃然舌尖之上,原来那是久违了的红薯叶。几片干红薯叶,几筷子面条,配上腌韭花,多么熟悉的乡土味道,一下便将自己的思绪带回到二三十年前。算一算自己真的有二十多年都没有吃过红薯叶了,并不是说那干红薯叶放在汤面中就有多好吃,而是那特有的味道一下能将你带回到记忆深处。于是那碗极普通的汤面便因为这几片干红薯叶而令我食欲大增,不惮于天热和面条的烫口,片刻间便风卷残云般将自己面前的一大碗面消灭殆尽。吃完饭往回走的路上,我还在感叹,今晚这顿饭没白来,吃上了许多年没吃过的红薯叶!
归家后对妻说起了我今天吃饭吃到红薯叶的事儿,我是一脸的兴奋之情,妻听后却是一脸的不屑说:“我当吃了什么山珍海味!吃了两片干红薯叶就把你激动成这个样子,原来我们都是拿这红薯叶来喂猪的!”我那一个气呀!这婆娘简直太扫人兴致,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懒得再理她,便各自忙各自的去了。其实她哪里知道,并不是那几片干红薯叶有多好吃,只是我喜欢于它所将我带回记忆中的那种久违了的感觉。那记忆是我童年生活中的点滴,有苦有乐,当一瞬间它被不经意间唤醒的时候,你会觉得它竟是那样地清晰。
红薯为乡人常种之经济作物。只是因为小镇内地少人多,土地多被用来种了麦子、玉米、大豆等口粮,极少有闲余之地用来种红薯。于是能种红薯的地块儿便多是那些贫瘠且靠近山上的那些小块儿的自留地了,况且种红薯之时还要专门挑水压苗才能保证成活率,对于镇内这些远离水源的丘陵山坡地来说种红薯也算是一件苦差事,于是种的人并不多。加上虫吃鼠咬,来往人等捎带上扒走几棵,一年下来,收获并不算丰硕,于是种者日少。所以我们平日里走在田野里便极少见到红薯叶。
第一次见红薯叶还是四五岁时,那时在同院子的妗奶家玩,正好她的.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姑从山上偷摘了别人家的红薯叶回来。因为她们家全家都是非农户口,所以想吃些什么新鲜农作物要么是找那些有地的亲朋要,要么就只有上别人家地里直接偷了!不过这红薯叶并不算是什么值钱东西,摘了又不大影响红薯的生长,所以也并不算什么大事儿,我只所以称她们这样是偷,是因为她们并未曾告知过种红薯的人就直接去人家地里摘了。但这不是我所能管的事儿,毕竟我是只有四五岁的小男孩,我只按我自己小脑袋瓜里的那种简单思维去判断别人所做事的是非。不论是偷或是摘,并不能影响我和她们一起玩的心情。妗奶让表姑们将叶子和叶柄摘分离,叶子用来放面条锅里当菜叶,而那叶柄则可以切成短节后用来炒菜。捡摘完成后,表姑们便把那长长的叶柄拿出几根与我一起玩。红薯叶的叶柄中间脆,外面有一层稍有韧性的皮膜,于是她们便小心地把叶柄隔一厘米折一下,然后拆掉一节,留下一节儿,如此反复,因为拆掉的那节还剩有皮膜连着,于是最后拆完留下的首尾一连便成了一串最原始的项链模样,短的做成手链或是脚链,套在上面,一套完美的充满乡土风情的首饰便完成了。我戴着高兴地在屋子里来回晃悠,几个大人,一个小孩儿,笑语满屋。
后来再大些,我们家三个毛头小子都仿佛在一夜间长大,饭量激增,父母虽是农民,因为地少,地里的产出其实连全家人半年的口粮都不足,他们一直在镇内的农机厂上班,那些年社会经济形式并不好,厂子的效益更不用说,我记忆里他们仿佛总是在加班,但却是领回的工资极少,有时甚至几个月不发工资,挣回的钱仅仅是够用来买高价粮(那时候市场粮食还没有放开,实行的是供给制,市民有配给,可以凭粮票买到低价的供应粮,而我们是农民,粮食又不够吃,所以只好拿钱买市场上的高价粮)。钱都用来买了粮食,那菜便几乎上是很少买来吃,面条锅里大多是水煮白面条加上地里应季能产出的野菜,如毛妮儿菜、野玉米菜等。这些野菜背面有细小的毛毛,配着稀滑的汤面条,吃起来有种喇喉咙的感觉,所以并不太喜欢吃,不喜欢归不喜欢,但还得吃,聊胜于无嘛!面条里放的菜我们最喜欢吃的其实是新红薯叶或是腌制后的酸红薯叶。新鲜红薯叶放锅里和面条煮过后绵软滑嫩,有种红薯叶特有的青淡香味,但最好吃的要数酸红薯叶,放在汤面条里,那种酸爽味道极为好吃,因为吃惯了平日里那些无味的白水加盐野菜汤面条,这种难得的有酸爽味道的酸红薯叶面条便是一顿难得的美味大餐,冬日里一盏昏黄的煤油灯下,四五口人坐在低矮的小凳子上低头吃着热气腾腾的汤面条,“嘁溜”之声不绝于耳。
其实腌酸红薯叶还有一种最好吃的方法就是烙“菜馍”。方法极简单,就是将白菜去菜帮后,用剩下的叶子和腌红薯叶一起切成三厘米见方,拌上葱花碎,然后加上调料等调好味道做成菜馅。按平时家常做“烙馍(豫中馍饼类主食,可用凉水或是开水和死面,用特制的两头尖的小擀面杖擀成一尺大小,约半毫米厚的圆形簿饼,然后放在鏊子上烙熟,凉水和面的劲道有韧性,开水和面的易咬好嚼。通常是对折后中间卷上各种菜肴一起吃。)”的方法,将烙馍坯做好后,放在案板或是锅盖里面,然后将调制好味道的白菜与酸红薯叶馅料呈圆形或是半圆形摊放在烙馍坯上。摊成圆形的还需要擀制另一个烙馍面饼盖在上面捏合在一起,然后放在鏊子上烙熟,出来的是一个大的圆形“菜馍”,可以拿刀从中间切开后两个人分食;摊成半圆形的则需要将另外半面没有摊菜的面饼对折过来压好边缘部分后上鏊子烙熟,可供一个人拿着食用。趁刚出锅尚热的时候吃,一口下去,那葱香和着红薯叶的酸爽、加上白菜叶的清淡,加上烙馍的劲道,那感觉就是一个字儿:爽!可比电视广告上忽悠人的老坛酸菜牛肉面所营造的酸爽感觉过瘾多了!
前几天回来后和妻说起童年吃酸红薯叶的事,她也说:是好吃!也在感叹快三十年没吃过腌酸红薯叶了。提起这个她灵机一动,说往年我和库房那几个同事一到秋天就去郊区那个种红薯的人家地里开着车去买他们的红薯,看见别人都把红薯叶子不要扔了,等今年秋天再去时,我让她们几个去扒和挑红薯,我去给你摘些红薯叶来,你给咱家腌点酸红薯叶来,咱们也做酸红薯叶菜馍吃!我自然是举双手造成了!
期待今年可以吃到自己亲手做的腌酸红薯叶!儿子是没有吃过酸红薯叶菜馍的,他只吃过红薯,并不曾见过红薯叶是什么样子,亦不可能知道什么是酸红薯叶,更不可能有我们的童年那种吃到一顿酸红薯叶菜馍的那种兴奋与喜悦。我只是希望,有机会做给他吃,让他在异乡品尝那道属于家乡的菜肴。倘有一天他看到这篇小文时,希望他能通过这文字看到父辈们的童年,还有属于父辈们童年里那份简单的快乐!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我学会: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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