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去后,我把那些蔬菜用水洗干净,星期五也跟我一起洗好了,我先用个盆子装起蔬菜,然后把盐找来,但是没有油,没有油的话,炒出来的菜是黄色的一点也不好吃,我只好把前些天我们吃的羊肉上切下羊脂炸出油来炒菜,我又切了一些羊肉想准备待会儿用来一起炒。准备好后我找了个跟盘子大小差不多的容器来,想等下拿来装。
我把刚才切的羊肉放在锅里炒起来(刚才的油在锅里),炒好了后我又把菜放下去,我让星期五在灶下放柴炒菜,他放好后,看我用那把木铲翻来翻去不知道我在干嘛,又看见锅里是刚才的蔬菜,于是他很着急一样对我说:“戴雅,蔬,蔬……菜。”然后又指着他说:“星期五。”又做个手势,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急,他把锅里的菜,拿过我手上的铲子铲出来放在那个容器里。放好后他好像很放心了一样,我刚才一直想阻止他,但我阻止不了,他向我拼命摆手好像让我不要炒菜,这时我明白了,原来他已经我要他放火毁了我们好不容易摘来的菜。这时我想笑但来不及,因为火已经很旺了,我真不明白他以前吃人肉时不是也都是用火来烤的吗,怎么我在做菜他还以为我要怎么,难道他以前我采来菜是想……晒。我又恍然大悟,难怪我们回来时他总是看着那些树,原来在奇怪我为什么不像晒葡萄一样晒着那些蔬菜。
我把菜放回到了锅里去,继续让他放火,我指了指那些刚才炒过了的羊肉,然后看菜已经煮差不多了,就把羊肉一起放在锅里,再放盐。虽然我知道星期五不喜欢吃有盐的食物,也不习惯吃,因为在他们的野人部落里他根本不知道那很小一粒粒白色晶体的盐是什么东西,但我想他吃过有盐的蔬菜之后一定会喜欢上吃有盐的食物,因为人体很需要含碘的盐,不可能不吃,也不可以吃多。
虽然我做不了其它很重要的.事和力所不能及的事,但菜我还是会做的,不久我就做了一盘香喷喷的菜出来了。星期五想用手去抓点菜吃,但我有前不久我自己做的筷子,筷子我做了两双,因为鲁滨逊有时会用筷子,但他一般不会用,因为他是外国人也没见过像我这样的中国人用的筷子,我给了他一双,想给他夹来吃,但他不会用,我只能用另一双筷子给他示范,果然他很快就会了。
他用那双筷子夹了一条白菜丝放进嘴里,果然他很喜欢吃,他又吃了一块肉,我想他想表示好吃吧,但他只是用拳头做好像是加油的样子,我不懂他要说什么,只知道他喜欢上了有盐的食物,他很高兴地吃着那些菜。然后他好像想起什么,“戴雅,主……人。”他指了指外面说,我猜他说的“主人”就是说鲁滨逊吧,我想他应该告诉了星期五叫他“主人”了,还算是个有良心忠诚的奴仆。我想告诉他待会儿鲁滨逊才会回来,但我不知如何表达,因为对于一个野人来说,他就像是一只动物一样了,不过他明白事情会很快,只不过我教他是有一定的困难,现在我只能教他说一些物品的名称。
比如,我把筷子拿在的手里对他说:“筷子。”他也跟我读了几次,接着我又像个老师一样跟他温习,我把一罐淡水拿过来,指着,星期五很快就明白了,说:“水。”尽管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说得我是白,我又拿了几颗葡萄干放在他面前,“葡萄……”,我知道他看到葡萄干很像是葡萄,我就摇头说:“不是。”他明白我摇头说的是“不是”,然后他又明白了说:“不是。葡萄……干。”,我点点头说:“是。”他又明白了我点头就是说“是”,然后他就说:“是。”说完就像个孩子一样很高兴,就像我弟弟一样,学会了一样东西,即使很小的事也很开心,我也很乐意教他说话,但我只是教他说物品,有些事还是鲁滨逊教他说的,除此之外我只是像教那些三岁小孩刚学说话时说的“一二三四”。
但有些很简明的我有时都要教半天像能表达得让他是白,就好比,我想教星期五说“我”,我指着自己说:“我”,再接着指他说:“你。”但他不知道我说的意思就用手指指着他说:“星期五。”然后指我说:“戴雅。”他这样一弄得我也不知怎么表示,我只这么说:“我,是戴雅,你,是星期五。”这时他才明白了才说:“我是星期五,你,是戴雅。”
有时候他把我为难得真想不教他,但只能忍住性子,后来我又给我自己做了一套衣服,本来我还想再给星期五做套,但我现在我还没太多的材料可以做成他的衣服,而且没出针线,另外我还想办法做了两双鞋子……
鲁滨逊经过百般努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但是,他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他非常难过,于是他便回去经营他的庄园.他努力经营,很快他便成百万富翁.他以为自己能适应家乡的生活,可是他却看透了人们的勾心斗角,又开始了自己的冒险——鲁宾逊坐着小木船来到了又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随着船一路航行,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鲁摈逊睡在甲板上,叹息着自己的悲哀。忽然一阵风吹来,这风犹如寒冷的冰剑直插骨肉。顷刻,天空乌云密布,随至而来的便是狂风暴雨船在水中摇曳,船在水中,就像一片叶子在狂风中的情行。时间流逝,狂风始终没有减弱,狂风把他们扇偏了航道。不知什么时候,鲁滨逊从昏迷状态中醒来,风已经停了。船也回到了正确的航道。鲁滨逊跪在甲板上祈祷,祈祷上帝给他一次生命,不要抛弃。随后的几个月里,天空万里无云。又过了一个月,鲁滨逊终于到达了他自己的“王国”。
鲁宾逊看了看阴森森的小岛,心里不时得哆嗦,绕着小岛走了一圈又一圈……
突然,一个黑影出现在了鲁宾逊身后,但他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鲁宾逊猛一回头,惊慌失措地发现了有一个野人在跟他,当时,鲁宾逊惊叫起来:“呀!你是谁?”
那野人艰难地但很有礼貌地把话说了出来:“你……好……,我是这个小岛唯一的居民,非常欢迎你的到来。”鲁宾逊非常勇敢地说:“好吧,让我考虑一下我该不该留下来。”
鲁宾逊借助手势,和野人说了好一阵子的话。终于,他留了下来。
夜晚,天渐渐凉了起来,鲁宾逊和野人分工合作。房子好不容易搭好了,鲁宾逊和野人一同住进了房子里。他们倾听着狂风怒吼声,不时夹杂着一阵阵恐怖的鬼哭狼嚎……
毫不容易熬到了早晨,鲁宾逊和野人睁开朦胧的眼睛,突然发现一大群鳄鱼向鲁宾逊和野人爬去。这群鳄鱼竟然既会潜水,又能适应陆地!因为太着急,鲁宾逊和野人都爬上了又粗又壮的大树,可没有想到鳄鱼们团结一致,一起摇动粗大的树干,向鲁宾逊发动攻击。野人不顾个人安危,一下跃到地上,用石头狠命地砸向鳄鱼。他们和鳄鱼进行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只有鲁宾逊一个人活了下来,而野人竟为了救他而牺牲了。鲁宾逊抱着野人痛苦了一场,久久地站在野人的墓碑前……
中午时分,太阳当空,野人的墓碑格外耀眼。鲁宾逊看了看小木!船,“嗯?小木船去哪儿了?”他自言自语,“应该是被鳄鱼咬坏了吧。”
鲁宾逊又重新做了一条小木船,继续进行着他漫长的旅行……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一天晚上,爷爷奶奶和我们一家坐在饭桌前聊天。
爷爷说:“我有一个笑话,是这样的。有一辆公共汽车在路上开着,司机看见一位乘客带了三个矿泉水瓶,瓶子里装满了红彤彤的东西。过了一会儿,那个乘客下车了,可是,他并没有把三个矿泉水瓶带走。司机以为那个人是坏人,他留下的是炸弹,马上报警,说自己的车里有‘不明爆炸物’。警察一听,马上让公交车司机把车子开到野外,等他们过来。司机马上把车上的人员疏散了,把车子开到野外。不到几分钟,警察就赶到了现场,总共有一百多个呢!而且他们还派出了防爆机器人。机器人来到车子里面,拿起那一个矿泉水瓶,拧开盖子,倒出来,大家一看,并不是什么不明爆炸物,而是一些鱼生,警察哭笑不得,白白虚惊一场。他们就把剩下的鱼生带回去,分了吃。”爸爸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就我听不懂温州话,莫名其妙。妈妈帮我翻译了一遍,我也开心地笑了。
奶奶看大家高兴,也说:“我也有一个故事要讲。有一个人,抱着一只小猫,想坐公交车,可是,车上的人都不让他上车,因为猫身上的病菌可能会传给人类。可他偏要上。正在他们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后面来了一辆一样的公交车,人们纷纷下车转到了那辆车上。这个人发现自己已经引起公愤,抱着猫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自私,自私的人不会有朋友。”
我们家的饭桌上,爷爷时常讲百科知识,生活故事,奶奶讲道听途说的趣事。爸爸妈妈常常提醒我,这些都是写作文的材料。我在饭桌上也学到了东西。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这是我觉得最好看的一本书。
有一天,鲁滨逊去森林里玩耍。他不知道这个森林里有野人,在他玩得正开心时,有人突然窜了出来,把他打晕了。等鲁滨逊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野人部落里。
鲁滨逊准备走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和脚都被野人捆绑了起来。鲁滨逊对野人说:“你们把我捆绑起来干什么?快帮我解开。”
野人一边帮鲁滨逊解开绳子,一边说:“我们的首领生病了,而我们却治不好这一种病。把你绑过来就是让你试试能不能把它给治好。”
鲁滨逊听了,想试试:“那你把你们的\'首领扶过来,让我看一下得了什么病。”野人们把他们的首领扶了过来。
鲁滨逊用手摸了野人首领的额头,发现野人首领的头非常烫,连忙叫野人:“把一块布打湿,放在首领的额头上,再把首领扶到床上,给他倒一杯热茶喝。”
刚说完,野人们立刻把首领扶上了床,有的把一块布放在了首领的额头上,有的倒一杯水给首领喝。
没过一会儿,野人首领的病就好了。野人首领非常感激鲁滨逊,赏给了鲁滨逊一个口哨。野人首领说:“如果你遇到了危险就戳一下,我们就会赶过去帮忙。”
从此,鲁滨逊就被所有人当成了英雄。
简,有着坚强的性格。即使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微不足道的她却依然独自主宰着自己的命运。这使她成为英国19世纪中一名少有的独立女性。
小时侯,简爱在寄居的舅妈家里,和骄横残暴的表哥约翰发生冲突,瘦小的她却敢于和表哥扭打,并怒斥他:“你这男孩…… ……”后在学校与海伦相识,彼此相互照顾。直至海伦感染病菌而死去,冷酷的校长无视于着一切,但简一个人悲痛了几天几夜。
长大了起初,她先在富有英俊的罗切斯特先生做家教,之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相恋。他们爱得义无返顾。可是简她在此时却毅然离他而去,凭借自己一人的力量在外闯荡漂流。这种“风潇潇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坚定主张与不悔行动,完全是夏洛蒂笔下一名勇敢独立女性的一座不朽的里程碑。
那天,我虽然花了两小时将此书“啃”光,但却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将它不停的回味。十六岁一个不该轻言“爱”的花季却想说:“他们如此坚定的爱情真是令人羡慕!”——简,没有双亲,没有钱财,雪上加霜的是她并不漂亮。因此她在世人眼中她更失去了魅力!可罗切斯特一点也不在乎这一切而将自己那颗火热的心赤裸裸的交给了简。随后,回来的简,再次看到这位曾经俊俏的罗切斯特为了救自己已“疯”的妻子而失明并且残废。即使是如此巨大的糟糕的变化,却一点也没改变简对他的爱。简毅然重新回到他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大概正是这颗不离不弃的“真心”感动了上天,在书的结尾罗切斯特先生最终再次“重见光明”。给我们以书外,漫漫的深思。女主人公并没有《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柔情,没有《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美丽,但她“简”以自己的顽强独立获得了众人的肯定。
要说在本学期内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自然是《简·爱》喽。
自从学了《小草和大树》这篇课文后,我就对从逆境中成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着迷起来。
小说中的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内相继去世。年幼的简寄养在舅妈家里,受尽歧视和瘧待。后来,简被送进劳渥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她在那里接受了八年的教育。
从孤儿院出来后,简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并与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了。他们在教堂举行婚礼,可是婚礼当天,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多年前已经结婚。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后来桑菲尔德庄园在一场大火中烧成废墟,纵火的疯女人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并残疾。简·爱受尽磨难,最后原谅了罗切斯特,并与他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里的情节时常让我潸然泪下,对简·爱报以深深的同情。夏洛蒂·勃朗特和简·爱一样,都是在受尽磨难后依靠坚强的意志昂首挺胸。可以看出她们的人生主张一爱与尊严,两者缺一不可。
人生的道路是坎坷的,只有你有强大的信念、刚强坚韧的内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通向幸福的大门。这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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